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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1.docx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1

关于下发2013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有关文件的

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实践集团公司提出的“两化”管理理念,严格落实公司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把我公司创建为安全、优质、高效、和谐示范矿井,实现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总体目标。

现特制定各相关制度并下发。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

1、正明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制度

2、正明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绩效考核办法

3、正明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4、正明煤业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办公制度

5、正明煤业质量标准化讲评制度

 

附件1:

正明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是煤矿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提升煤矿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为了切实抓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精细化管事的理念,努力提升我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综合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设,为了规范对各单位的标准化检查和考核,进一步明确检查与考核人员的责任,根据公司党政要求,特制定2012年正明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制度。

一、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

组长:

宋银珠郭太林

常务副组长:

徐向阳

副组长:

王龙姚金亭赵伟芝魏夙键杨宝旺

张云平江孟章

成员:

霍体文杨文鹏王计生李明科李超美

秦崇萱化泽建王军伟

下设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主任:

霍体文

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组长:

采煤专业组组长:

王龙副组长:

霍体文

掘进专业组组长:

姚金亭副组长:

李明科

机电专业组组长:

魏夙键副组长:

王军伟

运输专业组组长:

魏夙键副组长:

徐景胜

通风专业组组长:

赵伟芝副组长:

边会杰

地测专业组组长:

姚金亭副组长:

李超美

调度专业组组长:

王龙副组长:

王计生

安全管理组组长:

徐向阳副组长:

杨文鹏

地面设施组组长:

张云平副组长:

范宝英

职业健康组组长:

王龙副组长:

王斌

应急救援组组长:

王龙副组长:

王计生

二、各级领导的职责:

1、公司级领导的职责:

总经理对全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安全副经理主抓井下质量标准化工作;其它分管经理对其分管范围内单位及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

2、专业组组长职责:

负责对本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实施以及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本专业质量标准化水平,对本专业质量标准化全面负责,并对所包队组质量标准化查出的问题有权要求队组限时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力或没有整改的队组,可上报标准化办公室进行处理。

3、各生产口副科级(包队领导)以上干部职责:

协助专业组组长完成所包队组的标准化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对所包队组的质量标准化查出的问题有权要求队组限期整改,对不予配合的、到期整改不力或没有整改队组,可上报标准化办公室进行处理。

4、各采掘开及井下辅助队组队长职责:

对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其责任区负责,负责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动态达标及实施,是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其它人员职责:

根据自身情况协助本部门或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验收的组织形式:

1、对各作业场所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每月不少于三次。

依据山西省《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及考核办法》对验收结果进行及时评分、四定。

2、每次验收后,填写评分表和四定表,安监处(质标办)和组队各一份。

3、每月质标办汇总各专业检查结果评定出一个管理、工程质量等各方面较好的工作面和一个较差的工作面,并组织有关检查考核单位负责人和双方的单位负责人,互相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管理好的一方介绍经验,管理差的做出检查承诺。

4、地测、调度、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地面设施专业每月由本专业组长组织一次自检,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检查结果报标准化办公室,由分管矿领导督促、整改和考核。

5、每月的1日、10日、20日由安监处统一安排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

由安监处、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运部、通风区等部门参加。

验收范围:

1、采掘开工作面的现场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

2、井下所有辅助队组责任区的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卫生。

责任划分:

1、采掘开工作面的现场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

责任单位:

安监处、调度室、生产技术部

2、井下所有辅助队组责任区的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卫生。

责任单位:

通风区、机运部、运搬队

验收要求:

1、采掘开工作面的现场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由安监处组织责任科室进行统一验收,将验收结果以四定表的形式交回安监处。

工程质量或文明生产无问题时,要在四定表上作零汇报,零汇报要具体到时间、地点。

2、通风区、机运部对所负责的辅助队组及生产队组的对口业务,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标准化验收。

业务范围广的可延长验收时间(2-3)天。

之后,将验收结果以四定表的形式交回安监处。

如责任科室所负责的生产队组的对口业务或管辖队组的责任区卫生无问题时,要在四定表上作零汇报,零汇报要具体到时间、地点。

四、目标管理及规划

质量标准化日常工作实现动态管理,最终实现人的行为标准化、设备的运行标准化、产品的质量标准化,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全集团公司专业单项竞赛考核中争一保二,矿井总分力保第一。

五、评比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矿各(采、掘)生产、辅助队组,其中生产队组采煤、掘开各一组、辅助队组设一组,共划分为三组进行考核:

1、采煤队组:

综采队

2、掘开队组:

综掘一队、综掘二队、浙江中宇队、冀东队

3、辅助队组:

通风瓦检队、抽放队、运输队、探水队

(二)考核办法:

1、生产队组及外工队考核规划分为85分。

2、辅助队组责任区卫生每月规划分数统一为90分。

(三)评分办法:

A、班评估:

综合考评中占40%;

B、旬检月验:

综合考评中占40%;

C、四定问题落实整改:

综合考评中占20%;

备注:

评分项目说明:

A:

每月底各队组班评估得分乘以相应的考核比例;

B、质标办每月对各工作面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验收,每次独立评分,月底进行总评分,再乘以相应百分比;

C、受考核队组是否能够对质标办及各专业组验收出的问题及时的进行四定整改,总分100分,每有一次四定不及时,整改不及时扣5分,扣完为止;

六、考核奖罚:

(一)考核范围

1、生产及辅助队组工资总额的(5-10)%;

2、生产、及辅助队组工资总额的(10-20)%;

3、外工队开拓进尺单价的(10-20)%;

3、生产及辅助队组的包队干部工资总额的(5-10)%;

4、外工队施工巷道月工程单价的(5-10)%;

(二)考核方式

各队组的工资总额及各队组队长、包队干部的工资总额,与各队组当月的标准化得分及排名挂钩。

根据当月各队组的标准化得分对本队的队长、包队干部及副队长、带班长进行考核奖罚。

奖罚条例如下:

1、关于组队工资总额的考核

(1)生产队组及外工队当月标准化得分低于规划分且排名为倒数第一:

a、生产队组扣罚本队组当月工资总额的10%。

b、外工队扣罚本队当月掘进进尺单价的10%。

c、如队组得分达到专业规划分,处罚减半。

(2)生产队组及外工队当月标准化得分低于规划分且排名为倒数第二:

a、扣罚生产队组当月工资总额的5%。

b、扣罚外工队当月掘进单价的5%。

c、如生产队组及外工队得分达到专业规划分,处罚减半。

(3)、生产队组及外工队当月标准化得分达到规划分且排名为第一:

a、奖励生产队组当月工资总额的10%。

b、奖励外工队当月掘进进尺单价的10%。

c、如生产队组及外工队得分未达到专业规划分,不予奖励。

(4)队组当月标准化得分达到规划分且排名为第二:

a、奖励生产队组当月工资总额的5%。

b、奖励外工队当月掘进进尺单价的5%。

c、如生产队组及外工队得分未达到专业规划分,不予奖励。

2、关于组队队长、及包队干部的考核

(1)队组当月标准化得分低于规划分且排名为倒数第一:

a、扣罚生产队组队长当月工资总额的20%。

b、处罚外工队队长2000元。

c、扣罚本队包队干部当月工资总额的10%。

d、本队队长在矿长月度办公会议上述职。

(2)生产队组及外工队当月标准化得分低于规划分且排名为倒数第二。

a、扣罚生产队组队长当月工资总额的10%。

b、处罚外工队队长1000元。

c、扣罚本队包队干部当月掘进进尺单价的5%。

(3)队组当月标准化得分达到规划分且排名为第一。

a、奖励生产队组队长当月工资总额的20%。

b、奖励外工队队长2000元。

c、奖励本队包队干部当月工资总额的10%。

(4)队组当月标准化得分达到规划分且排名为第二。

a、奖励生产队组队长当月工资总额的10%。

b、奖励外工队队长1000元。

c、奖励本队包队干部当月工资总额的5%。

(3)队组当月标准化得分达到90分。

a、奖励生产队长当月工资总额的25%。

b、奖励外工队队长2500元。

c、奖励本队包队干部当月工资总额的10%。

(4)队组年度达到精品工程的奖励单位50000万元。

 

附件2:

正明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调动我公司广大职工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使我公司质量标准化再上一个新台阶,把我公司创建成为安全、优质、高效、和谐的示范矿井,实现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特制定质量标准化绩效考核办法。

一、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组

组长:

宋银珠郭太林

常务副组长:

徐向阳

副组长:

王龙姚金亭赵伟芝魏夙键张云平

杨保旺江孟章

考核设在安监处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主任:

霍体文

副主任:

刘凯明

成员:

安监处、人力资源部、财务科有关管理人员。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绩效考核范围

1、副总、生产专业科室副科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其它科室正科级以上管理干部;

2、采掘开队长、主管技术员;

3、质量标准化建设中作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及人员。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绩效考核基数

职务

考核基数

职务

考核基数

百分比

金额

副总

2000元

专业副组长

1000元

生产组队副职

600元

矿长助理

2000元

生产组队正职

1000元

辅助队队长

800元

专业组长

2000元

主管技术员

800元

辅助队副队长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绩效考核原则

各专业组受考核人员按照本职所属专业当月在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排名制定相应的考核系数。

名次

百分比

名次

百分比

第(1-2)名

100%

第3名

80%

第4名

60%

第5名

40%

备注:

专业排名在五名以后,本专业所有受考核人员取消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五、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相关规定

A、采掘开队队长、书记考核规定

1、考核项目在公司月度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再奖200元,。

2、未参加或配合质标办组织的活动和检查扣100元/次。

3、每月未制定本队标准化规划和总结,或在当月26日前未将其交回质标办,每推迟一天扣100元,总结或规划不详细扣100元,并限期重写。

4、对四定问题当天未定整改日期扣100元/次,对检查人员查出的本队标准化问题到期未整改扣100元/条。

5、出现一次处罚按相应金额在本奖金中扣除,受公司领导通报批评一次扣100元。

如本月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不予奖励。

B、辅助队队长、书记考核规定

1、考核项目在公司月度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再奖200元。

2、未参加或配合质标办组织的活动和检查扣100元/次。

3、每月未制定本队标准化规划和总结,或在当月26日前未将其交回质标办,每推迟一天扣100元,总结或规划不详细扣100元,并限期重写。

4、标准化罚款单下发后三日内未交回质标办处罚50元。

5、对四定问题当天未定整改日期扣100元/次,对检查人员查出的本队业务范围内标准化问题到期未整改扣100元/条。

6、出现一次处罚按相应金额在本奖金中扣除,如本月出现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不予奖励。

C、科级干部考核规定

1、考核项目在公司月度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再奖100元,采掘开队组在集团公司月度队组排名前5的再各奖200元,排名前6到10名的再各奖100元。

2、没有参加质标办组织的活动和检查及未完成其它临时安排的任务,每有一次扣100元。

3、上级标准化检查所包范围内或专业标准化问题超过4条,每条扣50元。

4、对所包区域入井检查天数不少于3天,并且每旬必须去所包队组进行检查一次,并及时将打分表、四定表及时交回标办,每少一次扣100元(以交回质标办的四定表考核)。

5、出现一次处罚按相应金额在本奖金中扣除,所包队组四定问题到期未整改,扣50元/条,按相应的金额在本奖金中扣除。

6、对井下队组生产责任区承包的中层领导,每月给予适当奖励。

D、采掘开各组队主技术员考核规定

1、未参加或配合质标办组织的活动和检查扣100元/次。

2、每月入井天数不得少于19天、每少一天扣50元。

3、每月三次自检四定,自检问题不认真或未按时交回的,每推迟一天扣50元,自检未达到3次,少一次扣100元。

4、每月能够圆满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再奖励100元。

E、标准化突击检查考核规定

对每月参加标准化突击检查的人员,每有一次奖励100元,突击检查过程中无法查实问题,或查实问题条数少于5条,不予奖励。

F、专项工程考核办法

每月底安监处将对各专业专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将根据各队组专项完成情况进行适当奖励。

每有一项工程立项根据工程大小奖励金额为(1000-5000)元,按期完成给予适当奖励,期限之内未能完成,给予对等处罚。

六、备注

(1)对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作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及人员,根据贡献大小予以适当奖励。

(2)每月初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提交考核结果,安全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正明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为了强化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全公司干部职工能够及时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自我保安意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也为了查明事故原因,使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质量标准化质量事故追查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组:

组长:

宋银珠郭太林

常务副组长:

徐向阳

副组长:

王龙姚金亭赵伟芝魏夙键张云平

杨保旺江孟章

考核设在安监处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主任:

霍体文

副主任:

刘凯明

成员:

安监处、人力资源部、财务科有关管理人员。

二、排查内容

(一)在用规程与措施的审查完善内容:

1、编制的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能否准确指导现场工作;

2、所选用的支护方式、运输方式与参数有无科学来源或工程类比依据;

3、规程与措施的内容能否包含现场作业的所有工序(即:

各种周期性工作的工序);编制的各类通风措施、注水设计等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能否能够指导现场实际工作。

措施及设计的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有针对性。

4、规程与措施是否经过合法程序的审查与批准,每个月是否经过总工程师复查,有无复查记录;

5、规程与措施有无违反科学、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违反集团公司规定、违反常识的内容。

(二)各类巷道顶板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支护是否完好,有无断梁折柱、等压棚梁、锚杆失效、破碎漏顶、顶板下沉、片帮空顶、喷层开裂脱落等各类隐患与矿压信息。

2、有无利用支护锚杆或棚子起吊大件、支护体上拴挂牵引滑轮、空顶作业、先回后支等各种危及顶板管理的现象与行为。

(三)各类巷道运输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轨道运输:

(1)、上、下车场联系信号是否声光兼备,双向对打;

(2)、绞车司机是否持证上岗,运行时是否设警戒,是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3)、是否按绞车牌板规定数量挂车,并且是否使用护绳。

(4)、轨道、轨枕、道岔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扣件是否齐全。

(5)、矿车碰头、安全锁是否完好、三联环、销子是否安全、可靠。

(6)、绞车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打结,变形等现象。

(7)、井下的挡车设施是否完善、可靠。

2、皮带运输:

(1)各种保护是否齐全有效。

(2)皮带机头、机尾护拦网及皮带过桥是否齐全。

(3)皮带是否跑偏。

(四)各类巷道机电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地面供电系统

(1)、矿井35KV变电所主变压器是否满足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的能力。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41条规定。

A、矿井两回路电源线是否分接任何负荷;

B、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是否能担负矿井的全部负荷;

C、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采用分列运行,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是否带电备用;

(3)、主要设备的专用双回路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42条规定,包括主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

(4)、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A、开关柜是否具备五防功能;

B、反送电的开关柜是否加锁并有明显标志;

C、变电所是否有可靠的跳闸电源和事故应急照明;

D、变电所6KV系统配出柜上是否装设选择性接地保护;

E、所有开关保护定值计算整定是否准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是否严格执行电工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制度。

2、井下供电系统

(1)、井下各变电所主要设备电源线路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42条规定。

(2)、井下供电规程和各采掘队组的供电规程是否重新审查,各设备的整定值是否重新校验。

3、大型设备

(1)、大型设备尤其是主水泵、主通风机是否满足矿井排水和通风的要求。

(2)、大型设备包括辅助设施是否完好,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3)、大型设备的排查参考《大型设备管理及标准化考核标准》。

4、井下设备及附属设施

(1)、井下在用设备的选型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监局最新文件的相关要求。

(2)、井下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是否台台完好,符合防爆要求。

检查标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下发的《井下防爆电气检查标准》。

(3)、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现象。

A、过流保护是否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整定值太大按无保护论处;

B、漏电保护是否符合《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

C、低压漏电保护坚持日就地,月远方的试验制度,远方试验是否有安全措施,试验是否有纪录;

D、总检漏保护装置和高压选漏保护装置要每周试验一次,试验是否有记录;

E、保护接地是否符合《煤矿井下保护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

a、局部接地极统一采用双接地极,规格是否符合细则的要求;

b、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是否设接地母线;

c、接地引线与接地极以及电气设备外壳的连接是否采用线鼻子连接;

d、移动设备的接地装置,接地引线采用扁钢或钢胶线时,与接地极和电气设备外壳的连接是否采用带线鼻子的软铜线连接;

(4)、井下设备的附属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固定牢靠,有无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5)、大型设备的岗位司机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A、对所在岗位设备和工种的知识和技能是否达到应知、会;

B、对所在岗位发生机电事故是否具备应急、应变的能力;

C、在所在岗位是否具有敬业精神;

5、其它

(1)、井下用的局部通风机是否实行“三专”,“两闭锁”;

(2)、井下用的局部通风机是否实行双电源双开关,且能正常切换;

(五)各类巷道"一通三防"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是否实现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2)、井下的串联通风、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是否有措施。

(3)、井下各地点的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是否有无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的设备是否齐全,安装位置及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吸风口前2米范围内有无杂物等。

(3)、掘进工作面风筒距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4)、风筒的吊挂是否平直、是否逢环必挂,吊挂高度是否符合规定。

(5)、局部通风机主、备用风机是否能正常切换,风电闭锁装置是否正常。

3、通风设施

(1)、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范围内是否堆积有杂物。

(2)、风门、密闭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3)、风门是否能够自动关闭,主要进回风联巷是否安装有反风门。

4、瓦斯管理

(1)、放炮作业时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临时停风的地点是否按规定进行断电撤人并设置警戒。

(3)、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4)、瓦斯检查员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是否存在空班漏检和虚报瓦斯现象。

5、瓦斯监测、监控

(1)、井下的监控探头及便携式瓦检仪是否按规定进行吊挂。

(2)、下井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是否按规定携带瓦斯检查仪。

(3)、监控探头是否按规定进行标校。

(4)、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电闭锁试验,闭锁装置是否正常。

6、防尘管理

(1)、炮掘工作面是否采用湿式作业,是否使用水炮泥。

(2)、巷道内是否有煤尘堆积现象。

(3)、综采工作面煤机内外喷雾装置和支架喷雾是否完好,是否正常使用。

煤机喷雾是否能覆盖全滚筒,是否实现了泵机联锁。

(4)、综采工作面是否进行煤层注水工作。

(5)、综掘工作面机组喷雾是否完好,机组喷雾和除尘风机是否正常使用。

(6)、井下所有装、卸、转载点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喷雾装置。

(7)、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水量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各级领导在事故隐患排查中的责任

1、矿长、党委书记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3、业务保安部门负责指导并监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4、各区队(班组)长对本作业区域内发生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汇报,并按上级安排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整改。

四、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安排

1、规程措施

⑴每月各队技术员对各自在用规程措施重新复查,并完善补充,对开拓在用规程措施进行复查由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进行复查;运搬队在用规程措施由运输科副科长组织复查,所有复查人员要提出书面复查意见。

⑵在用规程措施各检查人、复查人按照责任划分要求,认真审核规程措施内容,并提出书面建议(意见),分专业汇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2、顶板、运输、机电、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安排

⑴按照责任划分表要求,隐患排查与旬检月验同步进行,各隐患排查人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所查问题及时“四定”,对于危及安全的隐患要立即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整改。

⑵各隐患排查负责人按照“四定”表或专项措施要求认真复查验收,隐患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责令整改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考核办法

Ⅰ对于规程措施:

⑴不能按期复查、审核、完善的责任人、检查人、复查人,由总工程师考核,每推迟一天对其进行50元的处罚。

⑵复查后,在用规程措施及其审批、贯彻、考试等手续仍存在问题的,按照专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每有一条问题对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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