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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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及调配等工作。
2、工程施工期间,机械设备所在地必须要有专人现场管理。
3、工程机械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去做。
4、机械设备要严格按照其操作程序操作。
5、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要定期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6、每位职工要掌握机械知识,熟悉设备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7、每台机车指定一到二名驾驶员,全面负责机车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生产等,如出现机车损坏,工具丢失,发生事故,首先要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8、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定期向管理人员如实汇报机车车况,凡对机车不负责任,致使机车因人为原因损坏者,照价赔偿。
9、公司机车管理人员负责将机车交给驾驶员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机车各部位情况,清点好备用物品。
10、机车进入生产工地后,驾驶员要和看车人员交接好有关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11、砼搅拌机在租用期间,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专人操作,每天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并定期对机械检查、上油和技术保养。
12、振动器、振动棒、打夯机、水泵、电焊机,在使用前,首先将机械进行检查能正常运转后再使用,收回时必须齐全,并进行保养。
13、卷扬机、井架:
卷扬机由专人按操作规程操作,部主任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各齿轮、滑轮、钢丝绳等部件定期上油保养,加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
14、脚手架杆(钢管扣件),架板
出库时,由租赁人员,保管员按照规格长短做好登记工作,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截断或缩短尺寸,违者按原价加倍处罚。
15、钢模板、木模板
模板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范,合理使用,按时刷油,现场堆放整齐,使用时不得强敲、硬打,防止变形,不得铺路、作搅拌砂浆底板等,违者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16、木工多用机床
木工多用机床是木工的专用机械,各队应指定专人操作非木工人员不得任意操作,以防意外。
17、水准仪、经纬仪等精密仪器,由公司技术人员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搬运或外借。
18、塔吊、发电机在使用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专人操作,要定时检查和保养。
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发生重大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者(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流失)。
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安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除追究有关人的法律责任外,扣发该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两个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
质量:
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返工。
返工所支付工程费用由该项目部负担。
2、在正常情况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者要处以工程总造价5/1000的罚款。
3、对于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提出重大技术革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行和提高工程效益者,给予一定奖励。
4、在工程建设中,付出辛勤劳动者,使工程达到优良标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一定奖励。
5、不准采购不合格材料(包括工程建筑材料、机械零部件及各种油料),如因使用不合格材料所引起的事故及后果由采购人员负赔偿责任。
6、材料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坏者,由管理人及损坏者个人承担经济损失。
7、材料进、出、转手续不清,造成短缺或损坏,由经手人负责。
8、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包括油料),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9、因擅自离岗,材料(包括油料)供应不及时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负责人及值班人责任。
出现一次,各扣发3日工资;
10、驾驶员弄虚做假、偷盗油料者,一经发现,管理人员立即上报公司将其辞退。
11、驾驶员在生产工作期间要团结协作,如互相制造矛盾者,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12、驾驶员在生产工地必须做到“五不准”,既不准聚众赌搏、喝酒闹事,不准随便离开岗位让非驾驶人员上车操作,不准向群众索要财物,不准私自调换机车,不准制造事端。
如违犯本规定任何一条者,发现一次扣除其工资100元,发现两次者,管理人员上报公司将其辞退。
如造成严重后果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13、驾驶员在生产工作时管理人员检查如发现其对机车不保养而节约材料和油料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造成机械事故者,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4、驾驶员不按时出车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三、企业安全培训制度
1、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本企业必须做好如下培训:
①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②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③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④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⑤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⑥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
⑦新工人在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①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②特种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③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b节假日前后;
c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d工作对象改变;
e工种变换;
f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g发生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h新进入现场等.
④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
⑤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⑥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3、培训效果检查
①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
②检查新入队工人末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③检查安全教育内容;
④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⑤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⑥检查施工管理工员的年度培训;
⑦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①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③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
五、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才可启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性能应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
1)参加施工的员工(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岗位证,方可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应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识。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识,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先用信号联系。
8)调配酸溶液,先将酸液缓慢地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液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并设有标识牌。
2、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时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应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装防护装置。
3)工作前应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应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应停电;不能停电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作业。
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有关规定。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应有防止回火和安全装置。
10)X光或其他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体检。
3、高处作业
1)从事高处作业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或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工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脚要固定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除指派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物上下。
4、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六、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或项目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2、各级管理人员要日常巡回检查、专业安全检查;
3、季节性和节假日要安全检查;
3、班组要自我检查和交接检查;
4、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要求配备足够的资源。
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应明确检查负责人,选调专业人员,并明确分工、检查内容、标准等要求;
5、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应重点检查。
检查时应发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
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的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6、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要做到认真详细,真实可靠,特别是对隐患的检查记录要具体。
如隐患的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7、对安全检查记录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认真进行系统分析安全评价。
哪些检查项目已达标,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哪些方面需要进行改进,哪些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受检单位应根据安全检查评价及时制定改进的对策和措施;
8、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结果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