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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监理监理规划

 

新建铁路

兰州至乌鲁木齐第二双线(新疆段)

 

工程地质勘察

监理规划

 

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9年4月

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定测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划

为保证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定测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质量,统一并规范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特制订本监理规划。

监理工作依据本规划具体实施。

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工程地质勘察以及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整编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并在对地质环境及重大地质问题的认识上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以保证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位于新疆境内,走向基本沿312国道,东起红柳河,西达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途径哈密市、鄯善县、吐鲁番市等。

新疆境内正线长度约728㎞。

全线共有特大桥112589m/72座,大中桥65445m/187座,小桥涵及箱桥1526座,隧道24470m/19座,防风隧洞110km。

路基450km,取土场142处,新建(改建)车站24个。

(二)沿线地质概况

1、地形地貌

兰新第二双线新疆段途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及中部。

全线地形大致以烟墩、天山、芨芨槽子为界分为四段。

烟墩以东为天山东脉北山山地,烟墩至天山属哈密、吐鲁番盆地,天山至芨芨槽子是东天山博格多山南麓低中山区及山间盆地,芨芨槽子以西为准噶尔盆地。

沿线大部分地段地形平坦开阔,局部地段地势起伏较大,相对高差50~400m。

2、地层岩性

沿线出露地层主要有新生界、中生界、古生界、元古界沉积岩及华力西、加里东期岩浆岩侵入体。

新生界遍布全线,以第四系冲积、洪积及湖积的松散地层为主,分布大量的第三系成岩地层;中生界的侏罗系、三叠系碎屑沉积岩均有出露;古生界以二叠系、石炭系为主;元古界以震旦系为主。

第四系以前的古老地层和侵入岩体主要见于红柳河至烟礅、后沟至芨芨槽子间的丘陵区及低中山区。

3、地质构造

全段共经过北山-天山褶皱带、哈密、吐鲁番拗陷、博格多山复背斜、乌鲁木齐山前拗陷等四个构造单元。

4、水文地质

沿线所经地区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主要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下水主要有第四系孔隙潜水、承压水和基岩裂隙水三种类型。

5、不良地质

沿线不良地质主要为风沙、风蚀及风害现象、人为坑洞。

6、特殊岩土

沿线特殊岩土主要为湿陷性黄土(黏性土)、膨胀岩、软土、松软土、盐渍土。

二、监理依据、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434号)。

3、《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4]644号)。

4、《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TB/T10403-2004)。

5、国家和铁道部制订的工程地质勘察、测试、试验规程、规范。

6、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项目建议书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审查)意见。

7、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及其批复、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的审查意见。

8、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9、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合同(或委托书)。

10、“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定测阶段)。

(二)监理工作原则

1、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专业及其完成的报告、图件,野外勘察及室内资料整理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深入勘察现场,督促检查实施过程,掌握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勘察手段、方法和内容,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具体工程特点开展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

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的合法权益。

3、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开展前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了解勘察单位上一阶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文件,重点研究前阶段勘察遗留问题及其审查意见,全面掌握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全线重点工程和重大不良地质、特殊岩土问题。

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程师应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协同一致,按照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程序做好各项监理工作,认真填写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记录和日志。

5、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中发现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和遗漏的工程地质问题,应在现场及时提出,必须坚持原则,据实报告,发出工程地质勘察监理通知并作好记录,监督勘察单位及时补充纠正。

6、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执行监理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地质勘察及其监理工作的安全。

(三)监理工作目标

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地质勘察大纲(勘察任务书),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调查测绘范围、内容和精度,勘探点数量、深度及勘探工艺,水土砂石试样的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内容和方法,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的内容、数量和方法,各类勘察原始资料、勘察报告及图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以保证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满足勘察设计合同和设计要求。

三、监理工作范围、方法、重点和内容

(一)监理工作范围

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线路总长约728km,本段全线地勘监理由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

(二)监理工作方法

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根据勘察单位现场勘测队部的地点设置监理站点,选派内外业工作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

为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现场应配备必需的交通和办公设备。

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部成员各负其责。

2、开展监理工作前需组织召开内部监理工作会议,统一监理工作方法和采取的质量、进度控制措施及手段,明确各段点的工作范围。

3、收集和熟悉上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复意见,为各站监理工程师顺利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以利勘察质量和进度控制。

4、审查勘察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质量与技术管理制度、上岗人员资格,并作出书面评价。

5、审查勘察单位投入机具设备的数量、质量,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定情况,现场工作环境条件等,对定测工程地质勘察大纲进行检查评价。

6、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具备开工必须的人员、物资、设备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

7、各监理站、组人员进驻勘察现场后,在全面掌握沿线工点工程地质条件的基础上,首先应用综合分析手段对每个工点的勘察计划和技术要求进行审查。

8、勘察技术要求的审查重点是检查勘察单位地质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勘探点的布置是否合理,数量和深度是否满足规范和工程设计的需要,尤其是控制性钻孔的数量和深度;孔内测试及取样(土样、水样及岩样)的数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在此过程中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完全查清地质问题、无法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点段,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以增加和补充勘察工作量,同时,产生检查记录表,由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署,作为双方工作的依据之一。

9、在技术要求检查的同时,对现场勘探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依据监理计划,采取旁站、检(抽)查和巡视的监理方式。

对地质调绘、钻探、物探、水文地质测试、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勘察过程进行监理。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做法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责其及时整改。

同时,应要求勘察单位或与勘察单位一道及时分析勘探资料,进一步检查和验证实际地质条件同预期是否一致,是否需要进一步增加勘察工作量,以达到质量控制的最终目的。

10、根据现场勘察进度、质量控制等情况,各监理站(组)应定期召开工地例会。

要求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地质专业负责人、地路组长、勘探部负责人、原位测试组、物探及试验单位负责人参加。

重点对勘察及监理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形成会议纪要,相互监督落实,以保证后续工程地质勘察质量。

11、定期进行外业监理工作总结,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12、成果资料整理过程的监理。

成果资料整理,应要求坚持“谁勘察,谁整理”的原则,实行组长及专业负责人负责制;检查资料是否及时整理,分析参数是否合理有据并逐级审核;检查成果资料整理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同时应要求勘察单位及时进行成果资料报检,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13、勘察成果资料的检查,由总监或副总监带队,选派经验丰富的返聘专家、监理工程师进行成果资料的审核检查,提出监理检查意见。

及时通报勘察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勘察资料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监理通知单,采取补救措施。

14、工程地质勘察成果资料检查完成后,分段、分工点出具监理检查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勘察单位及时补充、修改、完善。

15、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在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原始资料获取过程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应按工程类型、规模、范围、场地的地形地质条件及建筑物的要求,以“工程地质勘察段(点)”为单位,分段、分工点实施检查。

16、阶段勘察监理工作结束后,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三)监理工作重点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针对地质条件和工程类型抓住重点、明确目的、注重监理效果。

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重点是:

对沿线重点(重大)工程和复杂、重大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勘察的质量、进度控制。

对各类工程重要的勘探测试点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段的控制性勘探点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1、沿线主要重点工程

对沿线长隧道、高桥、特大桥和地质复杂的各类工程进行重点监理,严格进行质量与进度控制。

1)全线3km以上长隧道工程有1座,为达坂城隧道,是监理工作的重点。

2)全线特大桥梁工程有7座,其中特别重大的桥梁工程如:

哈密特大桥、大通河特大桥、达坂城湿地特大桥为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沿线主要不良地质与特殊岩土

不良地质应重点作好风沙病害段的勘察监理。

特殊岩土应重点作好湿陷性黄土、膨胀(岩)土、松软土、软土、盐渍土地段的勘察监理。

1)不良地质的分布情况

风沙:

线路多处地段属于半荒漠、荒漠地区,受气候条件及植被发育程度的影响,在部分地表形成风积沙地貌。

沿线有积沙现象的地段10处,全长71.07km。

主要表现为固定、半固定沙地、沙丘,局部为流动沙丘。

2)特殊岩土的分布情况

a湿陷性黄土:

沿线新黄土分布广泛,具湿陷性。

b膨胀岩(土):

主要为第三系泥岩层,分布于哈密、吐鲁番盆地西北缘。

c软土、松软土:

沿线冲积、湖积地层中分布有软土、松软土,主要分布于红旗村至柳树泉、三葛庄至芨芨槽子间的土质平原区。

d、盐渍土:

主要分布于烟墩至柳树泉、盐湖至三葛庄之间的土质平原区的地势低洼处及河漫滩地带。

盐渍土具有吸湿、膨胀、淋溶、沉陷等特性,影响路基稳定,并有腐蚀建筑物等不良作用。

(四)监理主要内容

1、依据相关规范、合同和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特点及技术标准等,对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

2、结合既有工程地质资料,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理检查,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

1)检查勘察单位现场勘察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各项质量与技术管理制度。

2)检查勘察单位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勘探点布置原则与勘探数量、勘探深度与勘察任务书、勘探测试技术要求等)的合理性和实施情况。

3)检查勘察单位投入机具设备的数量、质量及相关仪器、设备的标定情况;检查现场工作的环境条件、人员配备、上岗人员资格是否满足勘察质量控制和进度要求。

4)检查勘察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等资料。

3、具体检查、审核以下地质勘察工作内容是否满足勘察阶段的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是否合理、真实、可靠。

1)检查工程地质调绘的范围、内容和精度。

2)检查钻探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及勘探工艺、现场记录和勘探测试成果。

3)检查水、土、石试样的数量和质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成果资料。

4)检查物探方法的选择、操作过程和解释成果资料。

5)检查水文地质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及成果资料。

6)审核勘探、试验资料的综合分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内容及主要结论和评价意见。

4、审核勘察单位(及分包勘探单位)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并检查现场执行情况。

四、监理工作程序和实施方法

(一)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程序

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开展前,勘察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供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范围内上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批复(审查)意见。

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工程地质勘察开工报告”进行审查,具备开工必须的技术、人员、物资、设备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地质勘察开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

3、根据审查通过的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大纲》,监督管理勘察单位的执行情况。

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应根据地质条件采用巡视、抽检和旁站的方法实施。

5、现场发现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与技术要求或相关规范不符时,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及时改正。

发生较大、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安全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地质勘察暂停通知单,并报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勘察暂停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地质勘察复工通知单。

6、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应与勘察单位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核查。

当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与勘察单位对重大工程地质问题的认识不一致时,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应提出书面意见供勘察单位参考,并建议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及时报建设单位。

7、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勘察和建设单位之间来往的表格或通知单等应办理签收手续,有关报告应及时批复或答复。

8、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情况。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结束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报告,对勘察单位完成的原始资料、勘察报告及图件的完整性、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

9、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发出的通知书、批复意见、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报告等,与勘察单位、建设单位来往的文件、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材料等都应纳入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的档案管理。

(二)地质勘察监理实施方法

1、工程地质调绘监理

1)核对地质界线、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露头、各类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的调绘和判别是否准确,有无漏划或错判。

2)核查平面、断面图中的地质界线是否依据充分、合理,平、纵断面是否相符配套,勘探和原位测试点的布置、取样及试验项目等技术要求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3)对重点工程、重大地质问题、重要的地质点(包括观测点、钻孔、取样点、井泉等)应到现场进行核查。

4)对遗漏的地质问题,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地质人员到现场及时补充、完善。

2、钻探工作监理

1)审核所采用的钻探设备是否符合钻孔设计及其技术要求。

2)检查钻进方法、钻探记录、岩性分层及描述、地下水初见和稳定水位、终孔深度。

3)检查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是否到现场鉴定、核对岩芯。

4)检查孔内取样和测试设备是否满足技术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正确;检查取样方法及样品封装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检查钻探操作安全规章制度及现场执行情况。

6)对重要的钻孔或钻孔中的关键部位应重点进行核查,必要时应采取旁站的方式进行监理。

7)钻进过程中或终孔前,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认为未达目的或不满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督促勘察单位实施完成。

3、原位测试监理

1)检查原位测试设备是否满足勘探技术要求,工作前是否经过标定。

2)检查测试方法和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程的规定。

3)检查资料整理及采用的计算公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与其他试验方法取得的参数对比是否合理。

4)原位测试工作的监理应采取抽查、巡视的方法进行,对重要的原位测试点应采取旁站的方式监理。

5)对操作过程及数据处理产生疑问,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重新测试,现场核对。

4、物探测试监理

1)检查采用的物探手段与勘探目的是否匹配,是否能满足具体工程勘察技术要求。

2)检查使用的仪器设备是否齐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3)检查作业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程,数据的采集、观测及记录是否齐全、符合规范。

4)物探资料整理和解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成果资料应与其他物探方法和勘探手段进行对比、修正。

5)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一般应采用巡视、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理,对重要的物探工作应采取旁站的方式进行监理。

6)当发现使用的物探方法不当,达不到勘察目的技术要求时,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改用其它物探方法或采取其它勘探手段。

5、室内试验监理

1)检查室内试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试验工作的要求,仪器设备是否满足试验要求并通过计量认证,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运行正常。

2)检查试验人员是否经过上岗培训或取得相应资质。

3)检查收样、开样、制样过程是否按相关规定签署交接和规范操作。

4)检查试验操作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程的规定。

5)检查试验成果的整理、分析是否符合相关规程的规定,计算是否准确无误,提交的成果资料是否签署齐全。

6)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试验工作应采取巡视、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理,对重点试样的开样、制样和试验操作应采取旁站的方式进行监理,必要时可进行平行试验。

7)当试验质量因试样、仪器设备、操作水平等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监督改正。

6、水文地质测试监理

1)水文地质测试工作的布置、测试资料的分析计算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2)对重要的、影响水文地质评价的地质要素,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对。

3)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对抽水试验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对操作人员的上岗资质进行核查。

4)对重要的水文地质试验过程,工程地质勘察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

5)对勘察过程中发生的不满足质量、技术要求、安全规程的现象应及时提出并监督改正。

7、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整理监理

1)检查工程地质图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翔实、可靠。

2)检查勘探测试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并满足设计要求。

3)检查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土工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设计参数的取值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工程地质评价及工程措施建议是否合理。

4)检查工程地质图件、计算资料与说明是否吻合,有无差、错、漏、碰问题。

5)检查各级签署是否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

6)勘察资料应由现场勘察人员进行整理,原则上谁勘察谁整理。

7)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对资料有疑问或遗漏勘察内容时,监理人员应到现场核对或对勘察单位提出补充勘察意见。

8、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量监理

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勘察单位应定期向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单位报送“已完成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量报检表”,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检查核对各时段的计划工作量完成情况。

(三)重点工程监理

1、对沿线各类重点工程(如达坂城隧道、黄河特大桥、大通河特大桥、哈密特大桥、达坂城湿地特大桥等)应做出具体、翔实的监理计划。

2、对控制线路方案的路基工点(如风沙地段、膨胀岩土、松软土和软土地段),应着重检查地质调绘、勘探布置原则和勘探数量,提供设计的工程地质参数、工点断面图与地质勘察报告。

3、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且控制线路方案的特大桥、高桥、大桥的勘察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勘察精度、成果资料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4、隧道工程重点应对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良地质与特殊岩土、围岩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勘探手段的适用性与合理性,对工点勘探、测试及最终成果资料进行详细检查。

5、对重点(重大)工程的地质勘察,必要时做出单独工点的监理检查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五、现场监理机构设置和监理人员职责

(一)组织机构设置

1、现场监理机构设置

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现场组织机构的组织形式按下图设置。

组织机构框图

2、监理人员配置

兰新二线(新疆段)铁路累计长度约728km,由于地质条件较为复杂,且沿线交通不便,在人员配置上,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进展情况,在铁道部434号文要求的基础上合理配置。

详见监理人员配置一览表。

 

监理人员配置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所学专业

从事铁路或

类似工程

监理时间

技术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种类

拟担任的职务

岗位

情况

1

张忠平

40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17年

教授级高工

铁道部、建设部监理工程师

岗位证

项目经理兼

总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

在岗

2

金培杰

59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27年

教授级

高工

注册

岩土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站长

本单位在岗

3

张红利

40

铁道工程

17年

教授级高工

铁道部、建设部监理工程师

岗位证

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在岗

4

宋响军

40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17年

高级

工程师

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在岗

5

王翔

33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12

高级

工程师

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在岗

6

蒋富强

40

铁道工程

16年

教授级高工

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在岗

7

沈尧良

46

铁道工

程地质

24年

高级

工程师

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在岗

8

戚宗柯

36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12年

高级

工程师

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在岗

9

谭冬生

40

工程地质

15年

高级

工程师

专业

监理工程师

本单位在岗

10

李晓军

32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7年

工程师

监理员

本单位在岗

11

戴玉

34

工程地质

8年

工程师

监理员

本单位在岗

12

李舟

32

工程地质

9年

工程师

监理员

本单位在岗

13

刘家强

33

工程地质

12

工程师

监理员

本单位在岗

14

秦睿

23

地质工程

2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本单位在岗

15

葛静杰

23

地质工程

2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本单位在岗

16

马仲选

汽车驾驶员

17

王宗彦

汽车驾驶员

3、现场监理机构设置及分工

根据中铁西北院工程地质勘察进度以及勘察队伍的分布情况,同时考虑重大、重点工程以及重大地质问题的沿线分布情况,监理项目部下设2监理站。

其中红柳河至金水南由第一监理站负责;金水南至乌鲁木齐由第二监理站负责。

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具体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分配,需要时可增设监理小组。

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监理站,驻地哈密,负责红柳河至金水南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

第二监理站,驻地吐鲁番,负责金水南至乌鲁木齐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

4、监理办公设备与交通工具

配备电脑8台,打印机3台,复印机2台,固定电话、传真机3台,移动电话16部,数码相机5台,越野汽车3辆。

(二)主要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确定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具体岗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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