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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2021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证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兴政传发〔20xx〕13号〕,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各单位要保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猜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用预防措施,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各村、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紧急状况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反应,果断采用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区域内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状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别天气:

大雾、雨天、大雪、冰冻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交通事故: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状况汇报

  〔一〕发生紧急状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110和急救120求救。

  〔二〕在发生或得知紧急状况后,发生地村委会必须马上向镇政府报告,紧急状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蹲村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马上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状况向市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主要使命是指导、催促、检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催促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求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状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状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吴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组:

在紧急状况下,〔如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等恶劣天气致使车辆通行受阻等〕,主要使命是负责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维护治安,清理路障,疏导车辆保证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组长由姜素梅担任,成员由镇、村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医疗救援组:

如有人员伤亡状况,首先要协助医疗人员和车辆及抢险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

并由专家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顾强担任,成员由镇和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状况发生后,镇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按照指挥部指令,马上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紧急救援工作展开。

  〔二〕综合办、派出所和安监办强化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展。

  〔三〕镇卫生院马上组织紧急救援,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对发生的道路交通紧急状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农路办、安监办、等要严格查处非法营运车辆、无证驾驶、疲惫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

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农路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八、强化交通安全宣扬

  认真开展"六个一'的宣扬工作:

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干部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镇广电站自办频道每周播放一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个村庄、学校、企业等至少一处宣扬橱窗,每村大喇叭天天播放一次安全提醒,村口至少一处安全提示标牌。

  九、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xx年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强化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

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依据省、市、县要求,充分熟悉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保证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使命

  为了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使命

  主要使命:

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状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状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

主要使命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用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

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状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解释等工作。

  3、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院长牵头负责。

主要使命是:

  〔1〕迅速组织和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看法,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救援镀层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状况。

  4、善后处理工作,由交警牵头负责。

主要使命是:

  〔1〕交警做好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输认领、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马上将发生事故的状况报告乡人民政府、交警中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推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状况和采用的措施;必须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20xx年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第一节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强化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证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基本原则

  保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1、台风、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道路塌方、危险化学品运输、地震等原因造成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发生较长时间堵塞或者瘫痪,必须及时疏通和修复;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必须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保证公路畅通的应急行动。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必须要公路部门协助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

  第二节指挥体系和保证队伍

  2.1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使命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措施制定、资源调动、检查监督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使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计养、机材、财务、安保科、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证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证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

主要负责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的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等工作。

  2.2各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证、防灾宣扬、灾情报告以及市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证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证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和设施。

  第三节应急响应

  3.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

  3.1.1Ⅰ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估计处置、抢修时间必须要在48小时以上。

  必须向社会发布Ⅰ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

在决定发布Ⅰ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2Ⅱ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估计处置、抢修时间必须要在24小时以上。

  必须向社会发布Ⅱ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

在决定发布Ⅱ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3Ⅲ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估计处置、抢修时间必须要在12小时以上。

  必须向社会发布Ⅲ级预警警报,由市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请市政府发布。

在决定发布Ⅲ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4Ⅳ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估计处置、抢修时间必须要在12小时以内。

  必须向社会发布Ⅳ级预警警报,上报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报请市政府发布。

并报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备案。

  3.2应急准备

  3.2.1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保证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强化对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保证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坚持完好状态。

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

必要时,执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突发事件预警和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气候、水情的变化状况,并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讯息,随时做好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做好公路预警工作,重点强化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保管状况的检查,做好应急状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突发事件动态状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指挥严密,保证到位。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突发事件状况,分析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布暑传达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看法的精神和领导指示,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信息。

各单位依据会商会议的布暑,对本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3〕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预警信息,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强化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将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马上加固或拆掉,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使命,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确保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强化值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

要确保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

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坚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预警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消除,无法消除的,必须强化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强化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用电安全。

路政人员要采用有力措施,及时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

对将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公路沿线设施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确保抢险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还应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

要保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预警准备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

路政部门要强化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畅通工作。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贝垒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使命。

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操作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保证一旦险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实地,检查、监督抢险准备,指导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贝垒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乡村公路碰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各通行路段。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遵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节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

其中:

  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险情;

  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估计时间较短的险情;

  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估计时间较长的险情;

  特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或交通严重中断必须长时间修复的险情。

  4.2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险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险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险情扩展

  发生一般险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强化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堵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展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用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展。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险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

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关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标线,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险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保证公路畅通。

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关于险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状况统计和修复方案制定,狠抓损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保证修复工程质量。

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

要强化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把修复工期和质量。

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状况。

  〔二〕较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证队伍

  发生较大险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证队伍全力投入较大险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证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证队伍对较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动,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状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验收修复完成状况。

  〔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证队伍

  发生重大险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马上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证队伍投入险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证和运输救援工作,确保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

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证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间。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险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依据事先制定的损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状况。

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证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险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证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证队伍跨区域对险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险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马上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状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状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门。

  第五节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依据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

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以下应急终止条件之一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

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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