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木种苗站工作总结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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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木种苗站工作总结多篇
县林木种苗站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县林木种苗站二○○八年度工作总结
县林业局:
xx年,林木种苗站在县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与支持下,通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按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了各个时段的工作任务,现就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严格遵守“二、五“学习制度,认真组
织全站职工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使职工进一步增强集体观念意识,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严格把握好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用更新的方法,更强的改革精神,更好地服务于种苗工作。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了完成我县今年造林任务,按照造林地块的规划安排,种苗站做了充分的准备,今年共收购各类林木种子10633公斤;育苗面积79.7亩,用种量9973公斤,出圃各类苗木646.21万株。
1、籽种的采购情况
种苗站今年共收购各类籽种10633公斤,其中:
思茅松1160公斤、西南桦93公斤(干种11公斤,鲜种82公斤),板栗290公斤,香樟270公斤,茶籽8820公斤。
2、苗木出圃情况
今年雨季造林中,共出圃各类苗木646.21万株(包括外销部分10.39万株),其中西南桦苗146.73万株,香樟木苗2.1万株,思茅松苗258.27万株,茶叶苗207.42万株,水冬瓜苗7.35万株,杉木苗20.75万株,桉树3.24万株。
龙血树0.35万株。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育苗工作主要采取就地育苗,就近供苗的方法,个别苗点由于雨季困难,致使监管不到位,种苗质量达不到预期标准。
2、乡(镇)所培育的苗木,没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管理。
四、xx年安排
1、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严格种苗标签制度,根据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在各乡(镇)造林地的规划要求,按照“良种壮苗”的原则结合实际,主要采取就地育苗,就近供苗的方法,以求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输途中的苗木损耗,从而保证造林成效。
3、根据规划方案要做到种苗先行,提前组织贮备各类林木种子,在培育好思茅松、西南桦、香樟木等乡土树种苗木的同时,结合群众意愿,已经购买桉树母株5.5万株培养,力争培育100万株桉树扦插苗,可满足造林面积9000亩。
4、xx年计划采收思茅松籽种500公斤,西南桦鲜种100公斤,旱冬瓜鲜种30公斤,核桃籽种2680公斤,香樟籽种330公斤,板栗籽种277公斤。
其中已从景东购买核桃籽种2680公斤,计划出苗7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5000亩;从勐海购买香樟籽种330公斤,计划出苗4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400亩;从景东购买板栗籽种277公斤,计划出苗1万株,可满足造林面积300亩。
5、在县林业局的直接领导下,争取在糯福乡国有林内建立一片面积在2万亩左右的思茅松采种基地。
6、受主管局的委托,在全县范围内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种苗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案件,以及未经许可,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严禁采用林木假种子、伪劣种子进行苗木生产。
**县林木种苗站
二○○八年十一月一十九日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事迹材料
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自成立至今,在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种子法》和《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特别是近年来,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态安全战略和特色林果产业发展思路,不断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加大林木种苗基础建设和科技投入,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使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将工作和事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顿种苗市场秩序,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加大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力度。
近年来,在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单位和林业执法支队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林木种苗“两证”的核发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无序到有序。
截止目前,全市共核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96份,经营许可证93份。
持证生产经营率达到90%以上。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依法整顿和规范种苗市场。
在种苗生产经营和市场管理上,联合市森林公安局、林政稽查队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对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整顿,有效杜绝了无证生产、经营种苗现象的发生,依法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共查处非法调运苗木案件20余起,销毁假劣苗木5万余万株。
二、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确保种苗生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种苗质量,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管力度,完善“证、签”制度。
在种苗调拔和出圃前,对造林使用苗木进行重点抽查,按照标准核发“苗木质量检验证书”、“种苗标签”后出圃使用和销售。
近年来,共抽检各类苗木近10万株,代表总量5000万株;种子样品60多份,代表总量50万公斤,全市累计核发质量检验证书1600余份,标签2800余份。
二是加强林木种苗质检员队伍培训。
积极组织市、县、区种苗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上组织的质检员培训班,使全市持证种苗质检员人数达到20人。
三、完善种苗基础设施,提升种苗建设水平
近年来,在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启动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站”、“林木良种繁育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
xx年启动建设“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站”项目,根据《林木种子检验规程》、《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等法规、标准,编制了《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手册》、《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实施细则》,规范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同时,更新了必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增强检验能力,保证了全市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xx年春季启动建设的“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项目,建设面积600亩。
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良繁中心年可
产各类良种苗木50万株,种条、接穗等100万根以上。
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邀请省总站、甘农大林学院的领导、专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指导,同时加强了对种苗工程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强化对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有力地提高了我市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和种苗质量,为引进、选育、繁育和推广林木优良品种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营造依法治种环境,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近年来,市种苗站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宣传和组织学习《种子法》、《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等种苗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使依法治种逐步深入人心。
一是利用各种会议大造宣传舆论。
将《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宣传的重要内容,先后10余次利用各种会议和学习机会组织市、县(区)林木种苗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使其率先做到学法、知法、懂法。
二是充分利用发放宣传材料、参加法律考试、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和范围,大造依法治种声势。
三是培训技术骨干。
先后多次组织市、县区种苗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种苗法律法规和技术培训班,参训人员30人次,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培训,起到了良好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四是编印宣传学习资料。
市林
木种苗站先后编印宣传材料3万份,发至各级种苗管理人员、各乡镇林果站以及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通过比较全面和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了林木种苗生产者与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形成了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良好法制氛围。
五、加大种苗科技投入,提高种苗科技含量
为确保全市造林绿化用好苗、用足苗,积极开展了林木种苗科研、技术推广工作,努力提高种苗生产的科技含量。
近年来,我市种苗站依托项目建设,针对全市造林良种率低的实际问题,组织全市林业科技、生产单位积极开展了新品种引进、良种选育、示范、生产、推广工作,有效提高了我市生态建设和造林绿化中良种苗木的使用率。
目前,由我站审核推荐、并经甘肃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林木良种20多个。
加上相邻地区和省上林业科研院所的选育审定,适于我市栽培的林木良种已有30多个,全市年良种生产规模为600万株左右,良种使用率逐年提高。
林木种苗和林场指导科xx年工作总结
及xx年的工作打算
在xx年林木种苗和林场指导科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圆满的完成了省市两级下达的任务。
一、xx年度我科室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xx年科室针对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下达的有关文件及科室相关职能做了四方面主要工作一是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方面,xx年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275户,已经竣工245户,完成率达89%。
xx年危旧房改造任务有587户,自任务下达后,我科室迅速分解任务到各相关县区并紧密督导承建责任单位,至今各相关县区以全部动工,开工率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对即将开展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面,自江西省人府下达《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市政府迅速成立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县(区)两级林业局均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除此我科室还对全市国有林场重新摸底调查并形成一份完整的我市国有林场情况,并制定了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三是在森林公园方面,xx年我市申报的江西省仙峰岩省级森
林公园已的得到省林业厅的批准,至今我市已有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0个省级森林公园。
四是在林木种苗方面我科室对全市现有的林木苗圃基地进行调查,形成一份完整的萍乡市林木种苗现状调查表,并统计出xx年全市林木苗圃基地能生产的各类苗木数量。
对全市生产经营苗木基地进行督促,要求他们按程序办理相应的证件合法经营,目前全市已有30个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已办理相应手续,比xx年增加10个合法生产经营单位。
二、xx年我科室工作开展的特点,成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xx年我科室的工作重点是在国有林场方面,全市有17个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全处于属地县区政府。
市级林业局对国有林场承担了项目督导检查职能,却无实质性的制约能力。
致使对目前正在开展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及国有林场改革方面提出相关的督导意见却得不到落实,为此我科室多次向市局领导汇报,并经过领导同意,在向市政府汇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情况时提出,要求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的责任纳入各相关县区政府,目前国有林场危旧房任务进度明显得到提高。
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本次国有林场改革各县区国有林场均表示支持,但有两点现阶段需督促相关县区赶快落实,一是因时间节点关系,需县区尽快拿出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县区应尽快召开改革动员大会。
三、xx年的工作思路
xx年我科室做好三方面工作,一、继续加大督导国有林场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并帮助有任务的林场协调相关部门的手续,坚决保证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切实维护我国有林场职工的利益,使他们能真正实实在在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二、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我科室将继续密切关注省厅文件精神,从我市国有林场实际出发不漏报一亩林地、一方活立木蓄积量、不少报一人,切实维护我市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的稳固及职工个人利益。
三、继续加大宣传合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优势,并就现有存在的管理机制混乱,融资渠道缺乏,技术力量不强,创新观念不够等方面与经营者加强沟通、协调,为他们所需或所销售的产品提供网上平台,从而保证我市林木种苗能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林木种苗和林场指导科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林业站站长座谈会林木种苗工作交流材料
去年宿迁林业站长会议后,全省林业站系统对当前林木种苗工作的形势有了统一的认识,各地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落实,推进全省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种苗执法等方面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工作的简要回顾
根据去年全国林业站长座谈会的会议精神,重点加强了我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种苗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在省林业局和各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林木种苗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呈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步入稳定、高效、合理发展的快车道。
(一)科学编制规划,加强宏观指导
在充分调查了解全省林木种苗结构、产业特点、区域优势等方面的情况下,认真研究当前国家、省关于林木种苗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南京林业大学、省林科院的有关专家编写了《江苏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xx~xx)和《江苏省公路沿线苗木产业带规划》。
《江苏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在征求了各市发改委、林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了由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正式批复下发。
《江苏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详细分析了我省林木种苗发展的现状、产业优势、存在问题和趋势,提出了林木种苗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重点,是我省林木种苗下一阶段发展的重要依据,为我省林木种苗工作提供科学宏观的发展蓝本。
(二)启动种质资源项目,加强资源保护利用
为适应林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省林业局的积极争取下,我省去年启动了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每年从省农业三项工程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保护等工作,目前,已启动了云台山等地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和原地保护,以及桂花、杨树、柳树、板栗、银杏等林木种质资源的异地保护和利用工作。
(三)加强种苗产业结构调整,各地呈现产业发展亮点
我省育苗面积稳定在120万亩,总产苗量26亿株,实现产值115亿元,可供应苗木约22亿株,满足了全省150万亩造林任务对苗木的供应需求。
我们确定宏观指导苗木生产的思路是稳中求优,稳即是稳定育苗面积和产苗总量,优是优化苗木品种结构和提高苗木质量,在保障全省150万亩造林用苗任务的前提下,要使种苗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强转变。
我省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林木种苗结构和发展方向。
连云港市紧紧围绕《连云港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规划》,以促进苗木花卉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逐步实现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化、苗木产业化、规范化,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量稳定、高质高效”的苗木花卉产业。
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市苗木花卉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新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基地面积9.04万亩,百亩以上规模基地数量增加53个,全市产业基地逐步做大,规模效应凸显,科技创新力度加强,苗木花卉档次提高。
扬州市坚持扩面调优建设林木种苗基地、坚持技术标准打造品牌种苗基地、坚持多管齐下促进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种苗产业结构得到不断的优化,种苗发展速度加快。
徐州则是大力发展乡土树种,不断丰富优化种苗品种。
(四)加强种苗项目管理,加快项目验收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xx年的投资方向并与省发改委进行了沟通的基础上,我站会同局计财处上报了xx、xx年种苗国债项目计划。
对1998年以来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清理,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办法,确定了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和下阶段的总体思路。
根据去年全国林业站长座谈会的精神,我省加大对已竣工的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验收力度,目前已有23个种苗国债项目通过验收,徐州、盐城、连云港、淮安等市项目全部按期完成验收工作。
对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和未按总体设计文件实施的或验收不合格项目加强督促,限期整改。
(五)加强种苗行业管理,增加种苗发展后劲
种苗是林业的基础,良种是林业的保障。
近年来我省加大对种苗行业的管理力度,有序的开展了林木品种审定工作、种苗标准制定及种苗质量抽查工作。
到目前为止全省共认定了48个林木良种,已经成为绿色江苏建设的主栽品种。
制定了杨树、柳树、榉树等树种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个,为苗木向标准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
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林木种子专项资金尚未全面落实。
良种基地建设、管理、维护的长期经费,良种选育推广、林木品种审定经费,良种使用补贴资金,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及种苗执法监督等经费缺乏。
二是林木种苗工程发挥效益不明显。
国家和我省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基本保证了林木种苗工程项目按计划建设实施,但总体看来仍存在着许多不足。
如存在工程建设偏重形象,实际效果不佳,市场意识淡薄,盲目引进新品种,良种基地缺乏长期的保障机制,后期维护费用缺乏等现象,在推动我省林木良种繁育、示范等方面未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缺位。
随着林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以及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日益加快,我省林木种苗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缺位。
我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受行政编制数的限制,没有设立专职的种苗行政执法队伍,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大多是委托给下属的林业工作站。
市、县林业站除经费严重不足,种苗行政执法所需的人力、财力都得不到保证。
林木种苗市场管理急待进一步规范。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省已初步建立起一些规模较大的市场,但大多数县(市),特别是乡级还没有统一的市场,由于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检验人员,品种不清,质量低下,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种苗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链延伸不够。
目前,我省的种苗的种植面积和产值都是名利前茅,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但分散的苗木个体经营户占总体的85%以上,规模企业少,单位面积的产出率不高,表现出集体竞争力降低,对生产的拉动力较弱。
同时,种苗产业的流通市场、劳动力市场、信息市场等都还很不成熟,产业链延伸不够,使得种苗产业的外延没有得到足够的扩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阶段,将是绿色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林木种苗工作将显得越来越重要。
我们将根据国家林业“十一五”规划及绿色江苏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促进林木种苗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下一阶段林木种苗的基本工作思路是:
强化林木种苗在林业发展中基础地位的认识,坚持以种为本和以良种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方向,坚持依法治种、科技兴种,全力推进林木种苗建设由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在巩固和完善现有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的基础上,到xx年,使我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基于以上思路,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组织实施好《江苏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
《江苏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对我省林木种苗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我们将按照《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和产业布局,继续争取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支持。
《规划》经省发改委批复后已印发到各市,请各市抓住时机,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和实施力度,争取每年都有新突破。
重点实施好《规划》中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林木良种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推荐你关注:
)积极推进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二)做好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
自xx年我省成立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以来,共开展了三次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审(认)定的48个品种大部分都是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而基层单位申报品种审定的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使得一些好的林木品种推广了很多年却没有进行审(认)定。
按《种子法》的规定,没有进行审(认)定的品种不能进行大面积推广。
我省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林木良种的认识,争取出现申报的林木品种面多量广的好局面,为绿色江苏建设提供丰富的林木良种。
(三)加大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力度
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国家将逐步对林木良种进行补贴,而补贴的形式则是根据良种基地的产量进行估算。
全省要进一步加强对林木良种基地的管理,在做好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申报的同时,做好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的评定工作。
要做强做优国债扶持的良种基地,尤其是优良乡土树种的开发利用,充分显示各市林木良种的特色,为林木种苗增加发展后劲
(四)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是规范种苗市场秩序、保证种苗质量的有力保障。
继续抓好对《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的宣传,在苗木主产区先行开展林木生产、经营申领情况的检查。
待时机成熟后,在全省实行。
(五)加大对种苗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
自xx年来,国家在我省投入国债资金用于林木种苗项目建设,这些项目资金使用、基地建设、基地生产能力等情况都是国家下一步的检查重点。
我省将加大对全省种苗工程项目的监管和验收力度,督促项目资金使用好、基地建设好,对已完成项目建设的要及时验收,为我省种苗项目后续资金争取奠定基础。
(六)加强林业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各市要及时总结林木种苗培育技术,为今后种苗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专业技术总结
我是的一名种苗培育技术工人,参加工作多年来,在工作中向师傅虚心学习,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在师傅的指导和自己的刻苦努力下,业务水平逐渐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自己多年来在思想建设、专业技术工作中的表现和收获做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素质
在林业局的号召和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与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十几年来我始终让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踏实敬业、勤奋上进的工作作风。
二、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加强团结服从管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积极参加林业局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但我不能满足以前所取得的成绩,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1
项集体活动,工作中要加强团结,服从管理,乐于助人,平时要能热心帮助他人解决困难,求真务实,要紧跟形势,认真学习五岔沟林业局提出的“内方外圆、富民强局”工作方针及指导思想,并肩作战齐心协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专业工作方面
通过多年来的学习实践,对林木种苗专业方面有以下心得。
(一)提高对林木种苗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种苗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造林成效。
充分认识到种苗在林业事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战略地位和关键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一把手抓种苗,超前抓种苗,下大力气抓种苗的工作方针,切实抓紧抓实种苗工作。
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加大《种子法》和林木种苗质量标准的宣传力度,营造重视种苗质量的社会氛围,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建立和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的有效机制和手段,确保为造林绿化提供质量优良的林木种苗。
(二)强化种苗质量全过程监管力度。
要按照有关种苗生产技术规程,抓好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苗木田间管理,按照苗木生长的不同时期,深入到育苗点,按照壮苗培育要求及时指导监督育苗户做好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间苗、定苗等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尤其要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做好防灾保苗工作,促进苗木健康生长,确保苗木数量和质量。
二是要加快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的修
订工作,尤其是要加强无性繁殖材料的管理。
要对辖区内培育的各树种无性系的繁殖材料、适应范围、生长增益等基本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实行引进繁殖材料登记制度,并要求苗木生产单位建立无性繁殖材料基本情况档案,管严无性繁殖材料,防止使用伪劣无性繁殖材料扩繁育苗。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良种基地经营管理水平,加强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新技术、新成果,提高单位面积的良种产量和质量。
四是加强种子采集、加工、调制、贮藏等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五是严格实行林木种苗质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