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策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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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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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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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AUTH.
审核CHK’DBY
批准APP’DBY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GUANGDONGPOWERENGINEERING
CORPORATION
送变电工程公司
POWERTRANSMISSION&TRANSFORMATIONCO.
文件号DOCUMENTNO.
GPEC/PTC/SBX/S3/01
密级
N
500千伏上博线89#-96#线路升高改造工程
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策划书
版权所有COPYRIGHT: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
任何人未经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递或泄露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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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1工程简介
500千伏上博线89#-96#线路升高改造工程新建线路偏离原线行,改造段长2×4.018km,新建2×2.638km新建铁塔8基,其中耐张塔4基,直线塔4基。
利用原线路重新紧线2×1.379km。
光缆更换,路径长4.018km。
拆除原线路的N98~N96段导地线及铁塔,长2.6公里,铁塔7基,其中6基直线塔,1基悬垂转角塔,拆除塔材约240吨,导线约130吨。
工程相关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500kv上博线89#—96#线路升高改造工程
工程项目法人:
广东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
工程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公司河源供电局
工程设计单位:
深圳供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
广东省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承包单位: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古竹镇
1.2编制依据
本策划书的编制依据是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以及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手册》:
1.3适用范围
本策划书是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其适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送变电工程安装、检修、改造等施工项目。
二、《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策划书》管理办法
2.1《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策划书》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并根据需要修订,项目经理批准。
任何对安全管理策划书的修订应由安全部负责,并由原审查人员或具相同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查。
《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策划书》的发放范围为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各相关部门及施工项目。
行政部按《文件管理通则》的规定进行策划书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2策划书少量修改只需及时在修改认定表上注明修改内容和在相应章节作出标志即可,当整个策划书改动较大或本公司情况有较大改动时,则由公司经理决定整个策划书换版。
2.3每年由公司经理组织对本策划书的适宜性进行一次评审。
2.4本策划书解释权属安全部。
三、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要素
3.1总要求
公司建立一个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保持并持续改进。
每年年底制订下一年度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工作计划,对内部监查、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配合总公司年度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及外部审核工作。
3.2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方针
安全为天保健康,净化环境防污染。
遵守法规齐参与,持续改进促发展。
3.2.1释义
3.2.1.1安全为天保健康——在一切生产活动中,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实施科学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
3.2.1.2净化环境防污染——-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将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作为施工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总公司相关环境因素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落实预防措施,为社会和公众所需的净化环境不断作出努力,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3.2.1.3遵守法规齐参与——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适合于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总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体员工中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2.1.4持续改进促发展——按PDCA运行模式,不断改进安全健康和环境体系的运行工作,持续改进保护员工安全健康、预防事故和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工作,提高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绩效,增强总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总公司的发展。
3.2.2相关文件
GPEC/MSD/S1/02《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GPEC/MSD/S1/12《协商与信息交流程序》
3.3策划
3.3.1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执行总公司《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对公司的施工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风险因素(环境因素)及能够控制和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风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以确定公司重大风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
3.3.1.1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识别:
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应覆盖公司作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各个方面。
3.3.1.2风险评价:
对存在的风险,根据需要用(LEC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环境因素评价:
参考《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3.3.1.3安全部负责对公司所有的风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归纳,并进行评价,初步评出重大风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提交公司经理确认。
3.3.1.4确定重大风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时应考虑:
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
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相关方、员工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直接观察到的。
半定量评价(LEC法)为公司不可接受风险的。
3.3.1.5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相关风险因素及时识别或补充识别,评价是否确定新的或更改重大风险因素,以保证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如增加施工新项目或生产新产品。
引进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
法律、法规的更新或变化。
3.3.1.6相关文件
GPEC/MSD/S3/02《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各类重大OSH风险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重大环境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3.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执行总公司《法律、法规、标准管理程序》,充分利用相关途径获取适用于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3.2.1安全部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确认其适用性。
3.3.2.2各工程项目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适用性确认。
3.3.2.3相关文件
GPEC/MSD/S1/09《法律、法规、标准管理程序》
GPEC/MSD/S1/10《协商与信息交流程序》
《总公司适用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3.3.3目标
3.3.3.1目标制订的依据:
总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
相关方的期望要求,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营管理与竞争的要求,市场状况,经济条件。
应体现出风险辩识、评价和控制的连续性及持续改进的承诺,具有可操作和可调性,并作出量化。
3.3.3.2目标的重点应放在持续改进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措施上。
3.3.3.3安全部负责提出和修订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目标以及日常检查和审核监督,公司经理负责审批公司目标。
3.3.3.4公司的目标应分解到各施工项目,各项目负责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分解和细化并落实。
3.3.3.5安全部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测量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目标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增加监测次数。
3.3.3.6各项目应对分解的目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
当重大风险因素(重大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目标。
3.3.3.7公司目标的变更和修订须经公司经理审批。
各项目目标由项目经理审批,报安全部备案。
3.3.3.8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轻伤人身事故≤3‰;
不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触电事故;
不发生责任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不发生高处落物伤人事故;
不发生重大基础开挖、架子搭、拆坍塌事故;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合格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作业前对各项施工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00%;
施工作业场所材料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采取的模块化管理。
3.3.3.9相关文件:
GPEC/MSD/S3/34《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
3.3.4目标程序
执行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定并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案,针对公司内外条件的变化,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以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
3.3.4.1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案的组织制订、修改、监督管理。
3.3.4.2公司经理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案的审批。
3.3.4.3各施工项目根据确定的分解目标,负责各自管理方案的制订、修改、实施和控制。
3.3.4.4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案中规定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3.4.5管理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明确要实现的目标及其可行的方法、资源配置和要完成时间和进度。
明确方案落实各项要求的责任部门。
针对重大风险因素制订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案。
3.3.4.6相关文件
GPEC/MSD/S3/32《安全、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GPEC/MSD/S3/34《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
3.4实施与运行
为有效实施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公司明确规定各级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作用,确保按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
3.4.1机构和职责
3.4.1.1公司组织机构图
3.4.1.2职责
1)项目经理
负责按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试行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
负责送变电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和程序文件的审批;
负责总公司重大危险因素的最终确认;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审核;
批准内部审核计划,参加管理评审会议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体系运行情况,组织落实管理评审决议事项;
负责与外部的联络工作和重要的信息交流;
负责协调、解决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
批准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机构及各部门管理权责。
2)项目副经理
受项目经理委托,代表项目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关系,负责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负责落实公司下达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管理,确保本工程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目标的全面完成;
主持项目部日常施工生产工作;
2)项目总工
组织工程技术部门严格按照职业安全健康规程、规范制定生产方案,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逐步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水平;
负责审批公司管理方案中的重大技术措施;
负责分管业务涉及职业安全健康职责的履行,确保体系要求在本业务中的实施
3)安全专责
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部门,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运行监督及持续改进管理工作,维护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组织制订、更改、修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策划书和程序文件;
负责职业安全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的获取、确认,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的管理;
负责组织各施工项目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工作,并汇总、分析公司重大危险因素;
依据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组织制订送变电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指标,并监督实施;
配合行政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监督检查持证上岗;
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具体事务的对内、对外的信息交流、协商和处理工作;
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内部监查活动的实施,制订年度内部监查计划,负责跟踪验证其纠正、预防措施,监测生产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日常工作;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使用标准的管理;
负责事件、事故的管理;
负责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管理。
4)施工队长
责组织施工过程及“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应用中的危险因素辨识、评价;
负责包括职业安全健康在内的施工方案编制,并对施工中的实施进行管理;
负责施工机械的采购、维护、保养、运行、安装、拆卸、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危险因素的管理工作;
负责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发放过程和供方服务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的管理;
负责与业务范围内有关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法规、标准和有关要求文件的获取、管理工作,并贯彻执行;
负责本部门主管程序文件的编制、实施、控制与管理;
在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中给予必要的组织协调;
负责公司重大危险的控制及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5)质量专责
负责管理体系共有要素的公共文件的编制、实施、控制管理工作;
参加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内部监查活动。
6)行政专责
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主管公司用工、招聘工和女工的管理;
负责组织职工的身体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企业职工职业伤害社保理赔工作,协调处理职工保健中存在的问题;
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标识、保管、存档的管理;
主管外、内文件信息的传递、收发工作,送领导批阅的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指示及时下达相关单位、部门贯彻落实;
负责本部门主管程序文件的编制、实施、控制与管理。
7)合同专责
主管市场开发、工程投标、合同签订,负责收集市场用户信息,加强与顾客沟通,处理顾客的投诉;
负责顾客要求的识别和顾客产品要求的评审;
管合同执行实施监管,负责服务合格供方的评审以及名册的建立、复评,负责分包合同审核并确认其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条款符合性。
配合安监部门对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负责本部门主管程序文件的编制、实施、控制与管理工作。
3.4.1.3相关文件GPEC/MSD/S3/06《安全施工责任制程序》
3.4.2培训、意识和能力
执行总公司《员工培训管理程序》,根据公司的性质、规模及员工素质,确定并实施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以确保全体员工具备完成职业安全健康要求的意识及工作能力。
3.4.2.1明确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培训方式及应达到的效果,对关键岗位人员和重大风险岗位人员应进行针对性培训。
通过培训应使全体员工意识到遵循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与程序以及管理体系要求重要性,熟知自己在体系中的作用和职责。
3.4.2.3安全知识的培训形式有:
上课、内部会议、安全例会、站班会、安全活动日、板报、公司报、广播、有线电视等。
3.4.2.4相关文件GPEC/MSD/S1/02《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GPEC/MSD/S1/03《员工岗位资格管理程序》
3.4.3协商与交流
执行总公司《协商与信息交流程序》,使职业安全健康信息和环境的内、外交流渠道畅通,公司与员工及其健康代表、相关方通过交流、协商解决职业安全健康问题。
3.4.3.1信息交流要做到及时、畅通、责任明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信息,要及时收集并把相关信息传达到公司内部全体员工。
工会组织负责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健康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的问题。
3.4.3.3安全部门负责外部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信息接收、处理。
3.4.3.4重要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信息应报公司安全部和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经理或授权安全部处理。
3.4.3.5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风险因素和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协商与交流。
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保存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协商与信息交流的记录。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实施和评审以及所有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交流和协商解决,员工及其健康代表有权参与。
3.4.3.8相关文件GPEC/MSD/S1/12《协商与信息交流程序》GPEC/MSD/S3/33《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3.4.4文件化
执行总公司书面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用于描述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及其作用,明确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并为内部、外部审核提供依据。
3.4.4.1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策划书、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三个层次。
3.4.4.2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程序,并使程序文件化。
3.4.4.3为保证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实际要求编制相应的作业文件、记录等。
3.4.4.4程序文件是管理策划书的支持性文件,是各要素实施的具体工作程序。
作业文件是针对某一特定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3.4.4.5制订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充分注意文件的适应性和实用性,便于员工理解和操作,并保持文件最小化,如需引用时应注明文件的来源以便查阅。
3.4.4.6相关文件
GPEC/000/00/001《文件管理通则》
3.4.5文件和资料控制
执行总公司《文件管理通则》,确保与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得到有效控制。
3.4.5.1确保全部体系文件受控和体系实施中均使用文件有效版本。
3.4.5.2失效、作废的文件和资料,由发放部门按发放登记逐一回收处置,确保防止误用。
3.4.5.3人员调动或机构调整,应做好文件的交接工作。
3.4.5.4凡对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3.4.5.5相关文件
GPEC/000/00/001《文件管理通则》
GPEC/MSD/S1/08《作业指导书编制程序》
3.4.6运行控制
执行总公司《职业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及支持性文件,使作业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3.4.6.1与运行控制有关的职责在相应运行控制程序或作业文件中应明确规定。
3.4.6.2在运行控制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运行标准,确定与风险因素及有关的活动、产品、服务或相关方,并对其进行控制。
3.4.6.3对使用产品和服务中风险因素控制程序和要求要通知相关方。
3.4.6.4为消除和降低作业中的风险因素,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应对作业场所、作业过程、装置、机械、人员和作业方法、对相关方的影响做出控制规定。
3.4.6.5相关文件
GPEC/MSD/S1/10《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程序》
GPEC/MSD/S1/11《重大施工方案控制程序》
GPEC/MSD/S1/14《分承包工程管理程序》
GPEC/MSD/S1/15《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程序》
GPEC/MSD/S1/16《特种设备(施)报装管理程序》
GPEC/MSD/S1/17《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
GPEC/MSD/S3/07《施工(生产)机械安全管理程序》
GPEC/MSD/S3/10《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管理程序》
GPEC/MSD/S3/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GPEC/MSD/S3/13《安全工作例行会议程序》
GPEC/MSD/S3/14《安全巡查管理程序》
GPEC/MSD/S3/17《安全奖惩程序》
GPEC/MSD/S3/19《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程序》
GPEC/MSD/S3/21《女工保护、未成年工管理程序》
GPEC/MSD/S3/28《安全站班会管理程序》
GPEC/MSD/S3/30《职业安全运行控制程序》
GPEC/MSD/S3/31《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3.4.7应急预案(准备)与响应
执行总公司《应急预案(准备)与响应程序》,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作出应急响应,减少或避免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3.4.7.1公司经理负责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和程序的审批。
3.4.7.2安全部负责应急预案(准备)与响应的监督管理及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指导相关人员的定期应急培训、演练工作。
3.4.7.3根据风险因素(环境因素)确定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按实际情况和需要由各施工项目部制定应急措施计划。
3.4.7.4各项目部负责实施本单位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的定期演习,并记录训练和试验的规模和效果。
3.4.7.5项目部安全员督促检查本单位对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的定期演习。
3.4.7.6项目部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要快速作出反应。
3.4.7.7通过演习和应急与响应的实际效果,对程序的适应性进行评审和修改。
3.4.7.8相关文件
GPEC/MSD/S1/13《应急预案(准备)与响应程序》
3.5检查与纠正措施
3.5.1绩效测量与监测
执行总公司《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对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确保风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3.5.1.1安全部负责绩效测量和监测的管理。
3.5.1.2各项目部负责各自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测量和监测的管理.
3.5.1.3应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使重大风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3.5.1.4对事件、事故、不符合、职业病等不良绩效实施监测。
3.5.1.5对监测和测量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依据。
3.5.1.6主动测量:
监测环境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宜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3.5.1.7被动测量:
对事故、事件、其他不良的绩效的历史证据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3.5.1.8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绩效的监测与测量。
3.5.1.9行政部门负责联系地方环保部门进行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测与测量,并将结果报安全部门。
3.5.1.10监测和测量的设备、仪器仪表应按《监测设备管理程序》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校准,校准记录予以保存。
3.5.1.11相关文件
GPEC/MSD/S3/34《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相关文件
GPEC/MSD/S1/05《监测设备管理程序》
GPEC/MSD/S1/19《计量管理程序》
GPEC/MSD/S3/34《绩效测量和监测程序》
3.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执行总公司《事故管理程序》、《不符合项管理程序》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处理,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有效实施。
3.5.2.1安全部负责组织职业安全健康事故的调查、统计,并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和现场管理中涉及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管理。
3.5.2.2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措施实施前应进行风险评价(安全)。
3.5.2.3根据《不符合项控制程序》规定对环境管理体系中出现的不符合项,要进行判别、标识、隔离、评审、分类和处理。
3.5.2.4通过日常监控、内审和管理评审及第三方审核确定的不符合的内容,要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主要原因。
3.5.2.5安全部门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相关文件
GPEC/MSD/S1/06《不符合项管理程序》
GPEC/MSD/S1/07《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GPEC/MSD/S1/18《事故管理程序》
3.5.3记录和记录管理
执行总公司《记录的控制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记录,为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提供追溯依据。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