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基础会计电子教案四放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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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借贷记账法的应用
第一节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一、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概念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会计假设,是指对会计核算的存在条件,如空间、时间、计量尺度等,以及核算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提出假设,并以此为会计核算的前提和基础。
二、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前提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提出,能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确定为谁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主体”假设;
·确定进行的是哪个期间的会计核算——“会计分期”假设;
·确定以什么方式进行会计核算,例如500公斤的原材料在账上如何表示,以数量或是金额——“货币计量”假设;
·确定企业正常经营和面临破产时核算的资产价值是否一样——“持续经营”假设
(一)会计主体(会计实体、会计个体)
1、含义:
是指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在经营上、经济上具有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的经济组织和责任实体。
2、会计主体必备的条件:
独立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会计主体的实例:
可以是某一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或合伙企业,也可以是公司、企业下属的某一部分,如分公司、某一销售区域、零售点等。
4、确立会计主体假设的意义:
为会计核算界定了空间范围,即明确了会计人员应站在谁的立场上,以多大空间范围的经济活动为自己核算的内容(端谁的碗,干谁的活)。
5、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会计核算是只反映某一特定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不包括企业所有者或投资者自身的财产和经济运作及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
练习将企业财产与其他单位及投资者自身财产相区别,是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中关于(A)的要求。
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②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并不全是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由出资人出资组建,在政府指定部门注册登记,拥有法人财产权,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
)
*由自然人创办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在会计核算时必须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以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其所有者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
*企业集团是由若干法人企业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因而都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为了反映整个集团的财务与经营情况,还应编制该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
这里的企业集团就是会计主体,但不是独立法人。
*母公司和子公司既是独立法人,又是会计主体。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是会计主体。
*部门不是独立法人,但可以是会计主体。
(二)持续经营(继续经营)
1、含义:
是假定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能以现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无限期地持续正常进行下去,在可预见的将来既不会停业,也不会被兼并或面临破产清算的情况。
2、持续经营在会计核算运用中的实例:
※企业购买、建造所取得的各项资产,都应按其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计价入账;
※企业对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生的损耗,采用年数总和法等方法计提折旧,以便在其有效使用年限内可分期计入产品成本中;
※期末对企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调整;
※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期间一致的可比性要求运用。
3、确立持续经营假设的意义:
为会计核算界定了时间范围。
4、应注意的问题:
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到了必须破产清算的程度,会计日常处理就不能再依照持续经营假设下的会计处理程序,而是需要采用特殊清算过程的会计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三)会计分期(会计期间)
1、含义:
是将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期间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等距的时间段落,以便能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会计信息。
2、会计分期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划分会计期间后产生了本会计期间和上一会计期间、下一会计期间的区别形成了确认本期收入、费用的不同标准: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有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账户的设置
3、我国会计期间的规定:
以日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采用1~12月历年制的国家:
中国、德国、朝鲜、马来西亚、俄罗斯、墨西哥等
※采用4~次年3月制的国家:
加拿大、英国、日本、印度、新加坡、丹麦等
※采用7~次年6月制的国家:
瑞典、澳大利亚、菲律宾、埃及、巴基斯坦等
※采用10~次年9月制的国家:
美国、缅甸、泰国、斯里兰卡等
4、确立会计分期的意义:
是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必要补充,对无限经营作了修正。
(四)货币计量
1、含义:
是指会计核算中对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采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予以综合反映,并假设货币本身的价值稳定不变。
2、我国货币计量运用的有关规定
补充: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会计准则已将原《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要求(即真实性要求)
→规定: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要求(有用性要求)
→规定: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要求(即明晰性要求)
→规定: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要求:
会计记录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4、可比性要求
→规定: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纵向可比);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横向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要求
→规定: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要求
→规定: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者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7、谨慎性要求
→规定: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如:
存货计价在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等。
8、及时性要求
→规定: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进行会计处理。
说明:
新会计准则对原准则规定的12项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
·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原则纳入了基本准则;
·继续保留了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七项要求,其中将真实性和相关性优先予以考虑;
·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
·将历史成本原则归入到会计计量的范畴;
·取消了配比性、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因为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属于会计要素的具体确认与计量,因此,将其内容体现在具体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标准中。
)
权责发生制(应收应付制、应计制)
(一)含义
1、权责发生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收付实现制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练习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是(AC)。
A、已经实现的收入无论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
B、凡是在本期收到和付出的款项,均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C、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实际支付,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D、凡是本期实现的收入,只要没有实际收到款项,均不作为本期收入处理
E、凡是本期发生的费用,只要没有实际支付款项,均不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优点及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如:
某公司2002年12月份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支付上月份的水电费5600元;
2、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6500元;
3、预付明年一季度的房屋租金1800元;
4、支付本季度借款利息3300元;
5、预收销货款80000元;
6、销售产品一批,售价56000元,已收回货款36000元,其余尚未收回;
7、本月份分摊财产保险费2000元;
8、计算本月份应付职工工资12000元。
要求:
分别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计算本月份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业务号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收入
费用
收入
费用
1
2
3
4
5
6
7
8
6500
80000
36000
5600
1800
3300
56000
1100
2000
12000
合计
122500
10700
56000
15100
利润额
111800
40900
第二节制造业日常经济业务事项的核算
一、企业筹资及资金退出业务的核算
(一)筹资业务的核算
1、吸收投资引起企业实收资本的增加
吸收投资的形式,包括:
货币资金投资、实物资产投资(存货、固定资产等)、无形资产投资等。
·吸收货币资金的投资业务
借:
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公司
·吸收材料物资的投资业务
借:
原材料——×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实收资本——×公司
·吸收固定资产的投资业务
借:
固定资产(评估价)
贷:
实收资本——×公司
·吸收无形资产的投资业务
借:
无形资产
贷:
实收资本——×公司
2、资本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
借:
资本公积
贷:
实收资本——×公司
3、盈余公积转增为实收资本
借:
盈余公积
贷:
实收资本——×公司
4、举借债务筹资
借:
银行存款
贷: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二)资金退出业务的核算
1、到期偿还借款的核算
借: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贷:
银行存款
2、按期上交税费的核算
借:
应交税费——应交××税
贷:
银行存款
3、向投资者分配支付利润、股利的核算
借:
应付利润/应付股利
贷:
银行存款
二、企业供应过程中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
(一)材料采购成本的计算确定
工业企业外购材料的采购成本包括:
买价(购料价格)、采购费用、有关税金。
1、买价
①现购企业→即按销货方开具的销货发票上列明的材料价款确认为买价。
※②赊购企业→即可能会存在购货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在我国目前采用总价法核算现金折扣的情况下,是按扣除销货方给予的商业折扣、但包含现金折扣在内的销货发票上列明的材料价款确认为买价。
2、附带成本(即企业采购、保管材料过程中支付的各项费用)
企业购入各种材料物资时,除了支付买价外,在购货过程中还需要支付其他各项费用,这些费用称之为附带成本。
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采购费用和储存费用两部分。
①采购费用
含义:
是指从材料采购到验收入库之前发生的除买价以外的必要支出。
内容外购材料支付的外埠运杂费、市内大宗货物运杂费;
装卸搬运费;
运输途中发生的合理损耗;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书P77〉
②储存费用
含义:
是指从货物入库到出库之前发生的必要支出。
内容:
材料存放仓库负担的租金、仓库保管费、仓库保管人员的人工费等。
◎对上述两种附带成本的处理:
理论上:
由于各种附带成本均是为了采购或储存材料而发生的,所以应将其记入相关材料的采购成本中,但有些附带成本很难分清其受益的具体对象,如仓库租金、保管费等,因而难以合理分配计入到有关材料的采购成本中。
实务中:
工业企业一般将购料时发生的采购费用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中,而将入库材料保管中发生的储存费用作为当期损益,直接列支在期间费用中,如将仓库保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账户核算,另外,材料的市内小额运杂费、采购人员购料时发生的差旅费也应计入“管理费用”账户核算,而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中。
3、有关税金
①购料时支付的进口关税、资源税、消费税等(价内税)→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中;
②购料时向销货单位支付的增值税(价外税)→应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购料支付的增值税→无论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一律计入该材料的采购成本中;
*一般纳税人购料支付的增值税→凡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支付的增值税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而应单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中。
※增值税的有关知识
·增值税的含义
增值税,是指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在各个流转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额,是纳税人一定期间销货、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额扣除其购货、接受劳务发生的支出额后的那部分差额。
)
·纳税人的划分
按企业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与否,分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的规定
1、基本税率:
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低税率:
13%,适用于销售、进口特殊产品(生活必需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如自来水、冷暖气、煤气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粮食、食用植物油、饲料化肥农药)的一般纳税人
3、低税率:
6%或4%,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4%适用于小规模商业企业)
4、零税率:
适用于出口货物的企业(为鼓励企业多出口,形成贸易顺差,对出口货物在其购入环节已支付的增值税还可予以退回企业)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直接计算法
是直接根据本环节销货、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额抵减上一环节购货、接受劳务支出额后的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
计算公式:
应交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因增值额很难确定,故该法一般不采用)
2、间接计算法
是根据销货、提供劳务环节实现的销售额,先计算其应交税额,然后再从中扣除上一环节购货、接受劳务时已交纳的税额,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实际应上交给税务机关的增值税。
计算公式:
当期应交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不含税售价×税率-买价×税率
(该计税方法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材料采购成本的计算举例
一般纳税企业购进一批甲材料3000千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单价为65元,进项税额为33150元,另发生外埠运杂费800元,装卸搬运费300元,保险费200元,包装费100元,该材料实际验收入库的数量只有2990千克,途中合理损耗为10千克。
甲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65×3000+800+300+200+100=196400(元)
(二)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
1、账户的设置
2、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
·采购材料,价税款已支付
计算确定材料采购成本,计入“在途物资”账户;
计算向销售方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通过银行付款,进行材料货款结算,计入“银行存款”账户。
举例
·采购材料,价税款尚未支付
计算确定材料采购成本,计入“在途物资”账户;
计算向销售方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
将尚未支付的价税款计入“应付账款”账户。
举例
·采购几种材料,发生共同采购费用的核算
若同时采购几种材料的,对发生的共同采购费用应按材料的重量比例等方法先做分配后,再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中。
采购费用分配率=
某种材料应负担的采购费用
=该种材料的重量(买价)×采购费用分配率
举例
·月末,结转已入库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将已入库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从“物资采购”账户结转至“原材料”账户中。
举例
掌握“材料采购成本计算表”的的编制
三、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业务的核算
(一)产品生产成本的内容
1、生产成本的含义:
生产成本,是指在一定期间内,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的产品而发生的、构成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
2、生产成本的内容
(1)直接材料费→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2)直接人工费→是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及按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制造费用→是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设备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3、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
制造费用分配率=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
=该种产品生产工时(生产工人工资)×制造费用分配率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
=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费用-月末在产品成本
产品单位成本=完工产品总成本÷本月完工入库产品数量
(二)期间费用的内容
1、期间费用的含义:
期间费用,是指某一期间发生的,与产品生产无直接联系,不计入产品成本,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
2、期间费用的内容
(1)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业务招待费、诉讼费、待业保险费、咨询费、印花税、排污费、绿化费、无形资产摊销等。
(2)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
金融机构手续费、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
(3)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包括:
销货应负担的运杂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专设的销售机构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等。
(三)生产过程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1、账户的设置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库存商品”、“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福利费”等。
2、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①职工出差预借差旅费、报销差旅费的核算
借:
其他应收款——××借:
管理费用
贷:
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未使用的余款退回)
贷:
其他应收款——××
库存现金(超支补付的垫支款)
②各部门领料的核算
借:
生产成本——×产品
——×产品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
贷:
原材料——×材料
——×材料
③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的结算分配与支付的核算
借:
库存现金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银行存款贷:
库存现金
借:
生产成本——×产品借:
生产成本——×产品
——×产品——×产品
制造费用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费用
(管理人员和福利人员)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应付职工薪酬贷: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工资总额的14%)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④制造费用及期间费用发生的核算
借:
制造费用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财务费用
贷:
银行存款
四、产品销售过程中主要业务的核算
(一)销售过程核算的主要内容:
1、确认销售收入,结算销货款
①销售收入入账时间的确定
确认销售收入一般应以产品(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已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为标志。
②销售收入入账金额的确定
·一般销货情况下,按购销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中确定的单位售价和销售量确认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
·存在销售折扣情况下,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但包含现金折扣)后开具的销货发票上的售价与销售量确认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
2、销售环节有关税金及附加费的计算与交纳
销售环节应计算交纳的税金及附加费有: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①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货时,应按销售额与增值税税率(17%)的乘积数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的贷方;
会计期末,将本期销货环节计算的销项税额扣除上一环节(购料环节)已支付的进项税额,即得到实际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根据计算的税金,在实际交纳增值税时,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账户的借方。
②消费税
是对少数应税消费品征收税金,如烟酒、化妆品、汽油等。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消费税=本期应税销售额×税率(定率计征法)
应交消费税=本期应税销售量×税额(定额计征法)
③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稳定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对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企业或个人均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期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
税率的说明:
纳税人为市区的,税率7%、县城及镇的,税率5%、其他税率1%
④教育费附加
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民文化素质,对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企业或个人均需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
=(本期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附加率
附加率的说明:
教育费附加率因各省的教育重视程度不同而异,一般为3%,我省为4%。
3、销售费用的归集与核算
(二)销售过程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1、账户的设置
“主营业务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应收账款”、“应交税费”账户等。
2、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①销售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结算销货款的核算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
主营业务收入——×产品
——×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产品、发生各项销售费用的核算
借:
销售费用
贷:
银行存款
3、收回购货方前欠的货款,存入银行的核算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4、计算、交纳各项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的核算
(1)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消费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2)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消费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
银行存款
五、利润形成及分配过程中主要业务的核算
一、工业企业利润的形成
(一)有关利润的计算
1、利润总额的构成计算
①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②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③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3、可供分配利润的构成计算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净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企业当年是发生经营亏损的,但若以前年度仍有未分配的利润,则当年仍可对投资者进行分配利润。
(二)工业企业财务成果的分配
1、净利润的分配顺序〈书P91〉
·支付被没收的财务损失、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
·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
·按比例提取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益金;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其中,股份制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支付任意盈余公积;
②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③支付现金股利。
※2、弥补亏损的方法
·当年发生的亏损,可用包括下一年在内连续5年的税前利润补亏;
·若第5年仍不足以补亏的,从第6年开始必须用税后利润补亏;
·第6年除用税后利润补亏外,还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