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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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监理细则
武汉理工大一期青年教师公寓项目工程
(塔吊安装与拆除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
一期青年教师公寓项目监理部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武汉理工大(一期)青年教师公寓项目
2、建设地址:
武汉理工大校内
3、建设单位:
武汉理工大基建处
4、施工单位:
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
武汉理工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标(2000)第248号)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一)、准备工作
1、塔吊现场定位遵循的原则:
满足施工需要,尽可能不出现施工盲区;保证塔吊安拆方便,塔吊标准节边缘距离待建结构、挑檐、外架等的最外沿距离不得小于2米,塔吊起重臂处于顶升方向时,塔吊的起重臂、平衡臂等部件边缘到已有、待建结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塔吊初始安装高度时,起重臂、平衡臂等可回转部件尽可能能够整周回转而不碰到周围实体建筑物;若与已有建筑发生干涉,塔吊需设置限位并拉设地锚。
充分考虑以上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需要、塔吊的起重性能等因素,最终确定塔吊的现场定位,塔吊最终具体定位由项目部确定。
2、对塔吊定位进行复核,确保预埋件埋设位置准确,并预留操作空间。
3、为满足塔吊正常工作,塔吊必须配备塔吊专用电箱,电箱距塔吊中心不大于5米。
4、施工现场应满足塔吊部件的摆放和汽车吊的入场选位。
5、进行塔吊基础的设计、审核、施工。
6、塔吊的埋件加工、基础钢平台等加工制作及焊接,焊接完毕对焊缝进行检查验收。
(二)、塔吊安装工艺
1、塔吊安装人员、塔吊部件入场,汽车吊入场站位,围设安全作业区。
2、安装塔吊过渡节、标准节。
将过渡节吊放在角钢上,采用4×2销轴连接。
注意塔吊的顶升方向(即顶升时起重臂朝向)。
过渡节(标准节)的安装需注意:
确保连接孔和销轴的清洁,不带油污及毛刺;连接销轴必须打到位,销轴帽需紧贴鱼尾板,所有销轴必须穿立销,立销必须穿开口销,并将开口销开至30°以上(以下需用到销轴的地方做法相同);相邻节间的爬梯必须连接牢靠;每安装4节必须含一个带休息平台的标准节。
3、安装顶升套架,包括走道平台、扁担梁、油缸。
安装套架需注意:
套架油缸一侧必须同基节和标准节的爬爪在同一侧;吊装套架的绳子应等长,以免因偏载而引起套架变形或使套架与标准节间产生扭距;套架平台的防护栏杆必须齐全,且各相邻栏杆间必须用夹板连接固定。
4、安装回转支撑。
在地面将回转支撑上安装平台,扶手栏杆和引进梁,安装吊具,将其吊起,安放在标准节上,回转下支座插到过渡节鱼尾板里,采用4×2销轴连接,然后提起套架,用销轴将其与回转下支撑连接。
5、安装塔帽,在地面安装塔帽平台、扶手、栏杆以及平衡臂和起重臂的拉杆第一节,将塔帽垂直立起,在顶部安装吊具,然后吊起放到支座顶上,采用2×2销轴和2×8螺栓连接。
注意:
塔帽上必须提前安装好平衡臂和大臂的头一段拉杆(大臂两组拉杆头一段均提前安装)。
6、安装驾驶室,注意:
驾驶室必须在回转装置安装完毕后进行;在支架销定以及拆下吊索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固定在塔帽上的安全绳,以确保人身安全。
7、安装平衡臂,地面安装平衡臂配重通道,栏杆起升圈扬和平衡臂拉杆,在平衡臂上的4个节点板上安装吊具,吊起安装,同塔帽用2个销轴连接,汽车吊继续起钩将平衡臂尾部抬高,直至平衡臂拉杆能顺利连接,用销轴将塔帽上的拉杆同平衡臂上的拉杆销接。
注意:
平衡臂吊装前应先将靠近平衡臂一端的平衡臂拉杆安装在平衡臂上,并用一根100×100mm木方横放在平衡臂护栏上,将拉杆放在木方上,捆住,以便连接平衡臂拉杆;塔吊配重自卸装置也需提前安装;吊装平衡臂靠近回转支撑上的销轴孔时应尽量缓慢,以免摇摆;如回转的平衡臂连接板不朝向汽车吊方向,可用手摇把缓慢转动回转。
8、连接塔吊电路,接通电源,并缓慢回转,使回转支撑上的起重臂连接耳板朝向汽车吊方向。
9、安装起重臂总成。
注意:
起重小车的安装位置应在臂根部的限位处(止动块);起重臂的拉杆(除连接到塔帽上的两个第一段外)应提前安装道起重臂上,夹于拉杆夹板内并用钢丝绳捆好;吊装前应从臂跟到臂端固定一根安全绳不小于φ6;在臂跟处进行施工的人员应使用固定在塔帽上的安全绳;吊装起重臂时应在起重臂臂端系一根揽风绳(粗麻绳)以便在地面导向;安装方法同平衡臂相同。
10、吊装配重,配重的配置需严格按照他到说明书进行。
注意:
配重全部安装完毕后应用锁紧系统将平衡重锁在一起。
11、调试验收,合格后进行顶升。
1#塔吊最高顶升至11节标准节,2#、3#塔吊最高顶升至16节标准节。
(三)、安装后的调试
1、调试工作必须在专业工程师指导下进行。
2、调试内容及顺序:
A力矩限位→B重量限位→C高度限位→D变幅限位→E回转限位
3、试车数据应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数据。
4、吊物重量要求准确无误。
5、调整方法应认真参考塔吊说明书
(四)、施工技术资料准备
塔吊基础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塔吊基础施工记录;
2、塔吊基础砼强度报告;
3、塔吊基础的平整度,预埋螺杆的位置、外露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五)、塔机顶升
塔机安装完毕需顶升加标准节,整个顶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顶升前应注意:
(1)顶升前把要加的标准节一个个摆在大臂下面适当部位。
(2)调整好套架导向轮与塔身之间的间隙,以2-3mm为宜。
(3)放松电缆长度略大于总的爬升高度。
(4)在油缸开始运动前,必须检查顶升横梁是否处在正确位置。
(5)顶升前进行试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升塔或降塔。
2、顶升中应注意:
(1)油缸开始运动前,必须检查顶升横梁是否处在正确位置,顶升上部是否处于平衡位置,否则应加以调整,使塔身前后两边平衡。
(调整方法:
调整小车的位置,使得塔吊的上部重心落在顶升横梁的位置上,实际操作中,观察到套架上四角导向轮基本上与塔身标准节弦杆脱开时,即为理想位置)。
(2)顶升操作中,吊臂不能旋转,油缸始终处于规定压力。
(3)只允许单独动作,严禁顶升与其它动作同时进行。
(4)当套架与塔身标准节脱离后,禁止起吊重物。
(5)顶升过程中起重臂应保持在正前方位置(引进标准节方为前方)。
(6)顶升过程中,回转机构必须处于有效的制动状态。
(7)若连续加节,每加完一节后,用塔身自身起吊下一标准节前,塔身标准节和下支座之间的连接销轴必须按要求安装。
(8)所加的标准节必须与已有的塔身标准节对齐。
3、顶升程序:
(1)吊起一个标准节放到引进梁上,调整小车位置使得塔吊重心落在顶升油缸的位置上(调整方法如前所述)。
第1项也可为:
起吊一个标准节放在引进小车上,然后用起重小车起吊一节标准节移动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上。
(2)将顶升横梁顶在塔身的踏步上(或将顶升横梁两端放入标准节顶升块槽中)。
(3)开动液压系统,使活塞杆全部伸出后,再稍缩活塞杆,使爬爪搁到塔身的踏步上,然后油缸全部缩回,顶升横梁又顶在塔身踏步上(或顶升块槽中)。
(4)再次开动液压系统,使活塞再次全部伸出油缸,此时塔身上方刚好有一个能装一标准节的空间。
(5)利用引进滚轮在外伸框架上(或引进横梁上)的滚动,把标准节引至塔身的正上方,缩回油缸至上下标准节接触时,用销轴将上、下塔身标准节联接牢靠,即完成一个加节过程。
(6)缩回油缸至上下标准节接触,用销轴将上、下塔身标准节联接牢靠。
(7)若需继续加节,则重复1-6过程。
4、顶升完毕应注意:
1)加节完毕,应旋转臂架至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节各标准节销轴情况。
2)塔机加节完毕,如塔吊高度达到自由高度将套架下降到塔身底部并加以固定,以降低整个塔机的重心和减少迎风面积。
3)塔机加节完毕,将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并切断液压系统电源。
5、安全注意事项:
(1)风力大于四级禁止顶升。
(2)所有作业人员均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说明书规定的工艺和技术交底进行。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防滑鞋,必要时系安全带。
(5)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及螺栓应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防止坠落伤人。
(六)、塔吊拆除
项目部确保道路畅通、留出50吨汽车吊站位区及塔吊部件堆放区;保留汽车吊和运输塔吊部件车辆进入塔吊安装处的坡道(坡度≤1:
5)及行车通道,车道宽不小于8米,拐弯半径不小于14米。
(七)塔吊拆装安全措施
(1)所有参加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现场施工的安全规范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前,拆装队必须熟悉现场。
拆装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熟悉该类型塔吊、经验丰富的工长现场指挥。
(3)塔吊司机、塔吊拆装人员以及塔吊信号指挥都必须持有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4)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前都必须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5)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在塔吊运输过程中,注意塔吊部件严禁与现场高压线碰撞。
(7)塔吊在自升过程中,要合理分工,必须派专人观察顶升套架滚轮与标准节间距离,派专人负责销轴的连接,派专人负责液压油缸的操作等。
(8)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9)塔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4‰。
(10)塔吊安装好后,应遵循《安装质量验收制度》、《塔吊安装后验收和交付使用制度》中要求进行空载实验和重载实验,检查各工作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各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11)严禁高空抛接零件工具等,以免落物伤人。
(12)6级风以上严禁塔吊安装作业,4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顶升施工作业。
(1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不小于30×30米的安全作业区。
(14)施工机械、设备出入现场,司机注意场地周围的高压电线,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或人身伤亡事故。
(15)操作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6)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与建筑物间发生碰撞。
(八)、塔吊交叉作业时应注意的问题
1、塔吊组织管理
(1)建立塔吊作业的工作制度、和指挥系统;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并服从塔吊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2)加强对塔吊司机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的合格人员担任塔吊司机;塔吊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听从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谨自律,一丝不苟。
并且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其它人员进行作业。
(3)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
立体多层次的特殊作业现场,塔吊司机视野有限,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
要求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
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4)起重工的管理。
所有起重工在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明确本工程施工中特有的管理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吊安全,各塔吊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塔吊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塔吊司索、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
(1)塔吊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交班必须当面交接。
(3)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吊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被指挥的塔吊编号,塔吊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
(5)指挥过程中,要求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吊吊钩与被吊物,塔吊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吊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
安全提示语言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要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7)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四、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方案:
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相关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其要点为:
1、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其作业属高出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内容应包括:
现场环境、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作业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状况和现场实际具有指导性,并经施工企业技术总工审批确认。
(二)、起重机械:
施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复查,复查的要点为:
1、起重机:
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签字。
(1)起重机经检测后可以继续使用并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
(2)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符合要求。
当该机说明书中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
2、起重扒杆
(1)起重扒杆的选用应符合作业工艺要求,扒杆的规格尺寸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设计计算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扒杆选用的材料、截面以及组装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符合要求。
(3)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
可按1.2倍额定荷载,吊离地面200~500㎜,使各缆风绳就位,起升钢丝绳逐渐绷紧,确认各部门滑车及钢丝绳受力良好,轻轻晃动吊物,检查扒杆,地锚及缆风绳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3、司机、指挥:
施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现场复核起重司机和指挥人员,复核的要点为:
(1)起重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或培训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类型相符。
(2)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机司机相互替代。
(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4)起重机在地面,吊装作业在高处作业的条件下,必须专门设置信号传递人员,以确保司机清晰准确的看到和听到指挥信号。
4、地耐力
(1)起重机作业区路面的地耐力应符合该机说明书要求,并应对相应的地耐力报告结果进行审查。
(2)作业道路平整坚实,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大于3‰批,横向坡度不大于1‰,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5m以外,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3)当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造木等铺垫措施,以确保机车的作业条件。
5、起重作业
(1)起重机司机应对施工作业中所起吊重物重量切实清楚,并有交底记录。
(2)司机必须熟知该机车起吊高度及幅度情况下的实际起吊重量,并清楚机车中各装置正确施工,熟悉操作规程,做到不超载作业。
(3)作业面平整坚实。
支脚全部伸出垫牢。
机车平稳不倾斜。
(4)不准斜拉、斜吊。
重物启动上升时应逐渐动作缓慢进行,不得突然起吊形成超载。
(5)不得起吊埋于地下和粘在地面或其他物体上的重物。
(6)多机台共同工作,必须随时掌握各起重机起升的同步性,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7)起重机首次起吊或重物重量交换后首次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后停住,检查起重机的工作状态,在确认起重机稳定、制动可靠、重物吊挂平衡牢固后,方可继续起升。
6、高处作业
(1)起重机装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包括各洞口盖严盖牢,临边作业应搭设防护栏杆封挂密目网等。
结构吊装时,可设置移动式节间安全平网,随节间吊装平网可平移到下一节间,以防护节间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高处作业规范规定:
“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2)吊装作业人员在高空移动和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独立悬空作业人员除去有安全网的防护外,还应以安全带作为防护措施的补充。
例如在屋架安装过程中,屋架的上弦不允许作业人员行走,当走下弦时,必须将安全带系牢在屋架上的脚手杆上(这些脚手杆是在屋架吊装之前临时绑扎的);在行车梁安装过程中,作业人员从行车梁上行走时,其一侧护栏可采用钢索,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扣牢在钢索上随人员滑行,确保作业人员移动安全。
(3)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爬梯或斜道,不允许攀爬脚手架或建筑物上下。
对爬梯的制作和设置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攀登作业”的有关规定。
7、作业平台
(1)按照高处作业规范规定: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拦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
(2)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应有搭设方案,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合封挂密目网。
(3)脚手架的选材和铺设应严密、牢固并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定。
8、警戒
(1)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危险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除设置标志外,还应视现场作业环境,专门设置监护人员,防止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造成的落物伤人事故。
9、操作工
(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起重工、电焊工等均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方可操作。
(2)起重吊装工作属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其工作应由有关部门认证的专业队伍进行,工作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巡视、旁站:
根据塔吊安装、运行中的作业特点,在塔吊安装、运行中跟踪巡视或旁站监督。
2、严格检查验收程序:
塔吊安装完成后,按照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3、监理指令:
口头通知、《安全监理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4、安全例会:
每周召开的监理例会时讨论安全事宜;遇到重要安全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
5、旁站监督
(1)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检查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情况。
(2)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中相应工序的安全控制要求进行过程监督;认真、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3)发现异常问题,当班监理员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进行报告,经妥善处理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6.、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管控
(1)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规划和安排具体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确定的范围和重点编写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4)协助总监及总监代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负责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台帐,负责记录和报告;
(5)组织指导各段安全监理员及时开展各项控制工作,组织并参加各项检查评比工作。
(6)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台帐,负责记录和报告,;
(7)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开展各项控制工作,组织并参加各项检查评比工作。
7、安全资料管理
(1)负责图纸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定收发文件编号及存盘办法。
(2)负责塔吊安装中的专项方案、出厂合格证、基础试块报告、塔吊基础隐蔽验收、安装单位以及人员资质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二)、安全监理措施实施程序
1、发出口头通知: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2、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
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3、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
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4、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
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单位提出:
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5、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
一期青年教师公寓项目监理部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