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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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secret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草稿)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原附录一)
2.1术语
2.2符号
3、室内空气质量及室外气象参数(原2、室内外坟算参数)
3.1室内空气质量(原2.1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3.2室外气象参数(原2.2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3.3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原2.3)
4、采暖(原3)
4.1一般规定(原3.1)
4.2热负荷(原3.2)
4.3散热器采暖(原3.3)
4.4热水辐射采暖(原3.4辐射采暖)
4.5燃气采暖(原3.4辐射采暖)
4.6热风采暖及热空气幕(原3.5热风采暖与热风幕)
4.7电采暖
4.8采暖管道(原3.6)
4.9集中热水采暖分户计量系统
5通风(原4)
5.1一般规定(原4.1)
5.2自然通风(原4.2)
5.3隔热降温(原4.3)
5.4机械通风(原4.4)
5.5事故通风(原4.4)、(原4.6)
5.6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原4.5)
5.7设备与布置(原4.7)
5.8风管及其他(原4.7)
6空调(原5.空气调节)
6.1一般规定(原5.1)
6.2负荷计算(原5.2)
6.3空调系统选择与设计(原5.3系统设计)
6.4空调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原5.3系统设计)
6.5冷却水系统
6.6空气分布(原5.4气流组织)
6.7空气处理(原5.5)
7冷热源(原6.制冷)
7.1一般规定(原6.1)
7.2压缩式冷冷水机组与热泵(原6.2压缩式制冷)
7.3吸收式制冷(原6.3热力制冷)
7.4蓄冷与蓄热
7.5换热装置
7.6机房设计、设备布置及其他(原6.4)
7.7设备和管道保温
8、监测与控制(原7.自动控制)
8.1一般规定(原7.1)
8.2检测与信号显示(原7.2检测、连锁与信号显示)
8.3控制(原7.3自动调节,7.4制冷装置的自动保护与控制)
9消声与隔振(原8)
9.1一般规定(原8.1)
9.2消声与隔声(原8.2)
9.3隔振(原8.3)
附录A加热由门窗除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附录B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沿用原规范附录八,略)
附录C自然通风的计算(沿用原规范附录九,略)
附录D系统式局部送风的计算(沿用原附录十,略)
附录E除尘风管的最小风量(沿用原附录十一,略)
《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原附录二——附录六)(暂缺)
1总则
1.0.1为了在采暖、通风(和)与空气调节(以下简称空调)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有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和工业建筑(民用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和)与空调(及其制冷)设计。
改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0.3采暖、通风(和)与空调(及其制冷的)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环境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会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4(原1.0.6)采暖、通风(和)与空调(和制冷)的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位置设置必要的检测、调节和计量装置。
1.0.5(原1.0.5、1.0.7)在采暖、通风(和)与空调系统设计中,应考虑必要的操作和维修的空间以及设备、管道及配件安装的条件,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及运输通道,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1.0.6(原1.0.8)在采暖、通风(和)与空调设计中,应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0.7(原1.0.9)在采暖、通风(和)与空调设计中,对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1.0.8在采暖、通风(和)与空调设计中,(应明确对施工及验收的特殊要求。
无特殊要求时,应执行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应考虑施工及验收的要求,并执行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当设计对施工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9(原1.0.10)(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与空调(及其制冷)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1.1采暖heating
也称供暖。
用人工的方法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以创造适宜的生活条件或工作条件的技术。
2.1.2参数conditions
表明任何现象、状态、装置或变化过程中某种重要性质的量。
2.1.3WBGT指数wet-bulbglobetemperatureindex
也称为湿球黑球温度(℃),是表示人体接触生产环境热强度的一个经验指数。
它采用了自然湿球温度(tnw)、黑球温度(tg)和干球温度(ta)三种参数,并由下列公式计算而获得:
1.室内作业:
WBGT=0.7tnw+0.3tg(2.1.3-1)
2.室外作业:
WBGT=0.7tnw+0.2tg+0.1ta(2.1.3-2)
2.1.4历年annual
气象资料中的每一年。
2.1.5累年normal
在长期气象资料中,历年资料的累计。
2.1.6辐(射)照度irradiance
落到接受体单位面积上的辐射功率,即单位时间内落到接受体单位面积上的辐射能量(w/㎡)。
2.1.7辐射强度radiantintensity
点辐射源在单位时间内,由给定方向单位立体角内辐射出的能量[w/s(s*r)]。
2.1.8地方太阳时localsolartime
按照观测地点的子午线所测得的时间。
2.1.9典型气象年canonicalmeteorologicalyear
以近3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接近30年的平均值作为典型气象年。
由于选取的月平均值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2.1.10采暖地区heatingregion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
2.1.11过渡采暖地区transitionheatingregion
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
2.1.12非采暖地区regionwithoutheating
采暖地区与过渡采暖地区以外的地区。
2.1.13寒冷地区chillregion
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即冬季室外通风温度低于或等于0℃,但高于-10℃的地区。
2.1.14严寒地区severecoldregion
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即冬季室外通风温度低于-10℃的地区。
2.1.15炎热地区torridregion
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高于或等于28℃的地区。
2.1.16高级民用建筑highgradecivilbuilding
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
如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办公楼建筑等。
2.1.17通风ventilation
为改善生活和生产环境以创造安全、卫生的适宜条件而进行换气的技术。
2.1.18局部送风localrelief
也称空气淋浴。
在工作地点造成局部气候的送风,分以下两种;
单体式局部送风:
用轴流风机等将空气直接送至工作地点;
系统式局部送风:
用通风机将室外空气(经处理或未经处理的)通过风管送至工作地点。
2.1.19工作区workzone,occupiedzone
工作地点所在地面以上2m以内的空间。
2.1.20避风天窗protected(roof)monitor,wind-proofedmonitor
不受室外风向变化的影响,使室内空气能稳定排出的天窗。
2.1.21置换通风displacementventilation
一种借助浮力作用的机械通风。
入室空气(经处理或未经处理的)以单向流形式注入底部作业区,在热源形成的烟羽作用下,将热浊气体提升至顶部并排出的一种换气方式。
2.1.22面风速facevelocity
空气进入或离开给定有效面积的轴向速度。
2.1.23通风效率ventilationefficiency
表示送风气流消除工作区负荷或污染物的能力。
2.1.24湿式作业wetmethodoperation
将物料加湿,防止粉尘放散的操作方式。
2.1.25水力除尘hydraulicdustremoval
利用喷水,促使粉尘凝聚,减少扬尘的除尘方式。
2.1.26通风屋顶ventilatedroof
使空气在屋顶夹层内流通,以减少太阳辐射影响的屋顶。
2.1.27空气分布airdistribution,spaceairdiffusion
也称气流组织。
对室内空气的流动形态和分布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空调房间或区域对空气温度、湿度、流速、洁净度以及舒适感等方面的要求。
2.1.28空气调节airconditioning
也称空调。
为满足生活、生产要求,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用人工的方法使室内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达到一定要求的技术。
2.1.29空调房间或区域air-conditionedroomorspace
指对某个房间或某个局部区域送、排风,以达到给定空气参数的房间或空间。
2.1.30多分区空气处理机multi-zoneairhandingunit
具有若干送风支路,各以不同的送风温度送入不同的负荷特性的空调分区,满足不同区域空调要求的空气处理机组。
2.1.31变频控制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inverterdrivenmulti-indoor-unitsplitairconditioningsystem
1台室外空气源制冷机组或热泵机组联多台室内机,根据各房间的室内温度,对室外压缩机进行变频调速控制,使制热或制冷量承受负荷变化的制冷剂直接膨胀式空调系统。
2.1.32水环热泵空调系统water-loopheatpumpairconditioningsystem
按房间或区域的负荷特性分散设置水联热泵机组,根据需要分别控制机组制冷或制热×封闭式循环水系统将机组的水侧换热器联接成并联环路,以辅助加热和排热设备供给系统热量的不足,以及排除多余热量的空调系统。
2.1.33低温送风(冷风分布)系统coldairdistributionsystem
也称冷风分布系统。
将空气处理到低于常规的温度(约为4~10℃),送入空调房间的全空气空调系统。
2.1.34分区两管制水系统zonetwo-pipewatersystem
冷热源部分的冷水和热水系统管路分别设置,为四管制系统:
按建筑物负荷特性将水路分为冷水和冷热水合用的两个两管制循环系统:
末端空气处理设备只有一组换热器,需全年供冷的区域的末端设备只需供应冷水,其余区域设备根据季节转换,供应冷水或热水。
2.1.35空调水输送系数airconditioningwatertransportfactor
空调冷水以及空调热水循环系统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kW)与所选配循环水泵电机的额定功率(kW)之比值。
2.1.36空气冷却器aircooler
也称表面冷却器、冷盘管。
在空调装置中,对空气进行冷却和减湿的设备。
2.1.37冷热源cold&heatsource
指供给采暖、通风和空调用冷与热的出处。
2.1.38蓄冷(热)thermalenergystorage
储存电网低谷时段的“便宜能源”,而在需要能量的峰值时段,将储存的能量释放出来以满足负荷要求。
2.1.39消声soundattenuation
指通过一定的手段,对生产过程或其他过程产生的噪声加以控制,使其降低到容许范围的技术。
2.1.40隔振vibrationisolation
采取一定措施,使机械设备的传振衰减到容许的程度,以防损坏建筑结构、影响生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技术。
2.2符号
沿用原规范。
3室内空气质量及室外计算参数(原2.室内外计算参数)
3.1室内空气质量(原2.1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3.1.1(原2.1.1)
3.1.2(原2.1.2)设置集中采暖的建筑物,冬季室内作业区(生活地带或作业地带)的平均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原2.1.3)
注:
该相对湿度适用于有集中空调的场所;若使用条件无特殊要求时,室内相湿度可不受限制。
3.1.4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生产厂房夏季工作地点WBGT指数大于或等于25℃的作业为高温作业,并按《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进行分级。
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相应通风降温措施。
3.1.5(原2.1.4)在计算自然通风时(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生产厂房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应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作地点的允许温差进行计算。
(下同原2.1.4)
3.1.6(原2.1.5)
3.1.7(原2.1.6)1.注:
该相对湿度适用于有集中空调的场所;若使用条件无特殊要求时,室内相对湿度可不受限制。
3.1.8室内空气必须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室内空气质量卫生标准。
对于舒适性空调,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应符合《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17095)的规定,不应大于0.15mg/m3;
2.室内空气中的CO2浓度,可根据房间的卫生要求取0.1%~0.15%;
3.室内空气中其它污染物的浓度和细菌总数应符合《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GB17093)、《室内空气中氮氧化物卫生标准》(GB17096)、《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标准》(GB17097)、《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GB16127)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的规定。
3.1.9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民用建筑舒适性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参照《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和《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确定,具体数值可参照表3.1.9。
并宜根据室内吸烟和其他由于室内装修等产生的污染物浓度,增加用于稀释的新风量。
2.生产厂房应按补偿排风、保持室内正压或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的最大值确定。
表3.1.9民用建筑需要的新风量
房间类型
新风量
旅游旅馆、饭店
客房
3~5星级
≥30m3/(h·人)
2星级以下
≥20m3/(h·人)
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
3~5星级
≥30m3/(h·人)
2星级以下
≥20m3/(h·人)
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
3~5星级
≥50m3/(h·人)
2星级以下
≥30m3/(h·人)
商业、服务机构
3~5星级
≥20m3/(h·人)
2星级以下
≥10m3/(h·人)
大堂、四季厅
≥10m3/(h·人)
美容、理发室
≥30m3/(h·人)
康乐设施
≥30m3/(h·人)
公寓
卧室
高级
≥30m3/(h·人)
一般
≥20m3/(h·人)
厨房
≥80m3/h
厕所
≥20m3/h
浴室
≥25m3/h
起居室
高级
≥90m3/(h·人)
一般
≥75m3/(h·人)
医院
病房
大
≥35m3/(h·人)
小
≥50m3/(h·人)
诊室
≥25m3/(h·人)
手术室
≥25m3/(h·人)
办公楼
办公室
高级
35~50m3/(h·人)
一般
20~30m3/(h·人)
会议室
30~50m3/(h·人)
文体建筑
影剧院、音乐厅
观众厅
≥20m3/(h·人)
体育馆
观众厅
≥20m3/(h·人)
室内游泳池
10~15m3/(h·人)
展览馆、博物馆
展厅、观众厅
10~15m3/(h·人)
图书馆
阅览室
≥15m3/(h·人)
健身房、弹子房、保龄球房
18~30m3/(h·人)
舞厅、酒吧
18~30m3/(h·人)
学校
教室
小学
≥11m3/(h·人)
初中
≥14m3/(h·人)
高中
≥17m3/(h·人)
交通
机场
候机厅
≥15m3/(h·人)
火车站、码头、长途汽车候车室
特等、一等
≥15m3/(h·人)
二等
≥10m3/(h·人)
设备房
电话机房
10~15m3/(h·人)
计算机房
18~25m3/(h·人)
复印机房
≥30m3/(h·人)
商店
百货商店
10~20m3/(h·人)
零售商店
≥20m3/(h·人)
3.2室外气象参数(原2.2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3.2.1(原2.2.1)
3.2.2(原2.2.2)
3.2.3(原2.2.3)
3.2.4(原2.2.4)
3.2.5(原2.2.5)
3.2.6(原2.2.6)
3.2.7(原2.2.7)
3.2.8(原2.2.8)
3.2.9(原2.2.9)
3.2.10(原2.2.10)
3.2.11(原2.2.11)
3.2.12(原2.2.12)
3.2.13(原2.2.13)
3.2.14(原2.2.14)
3.2.15(原2.2.15)
3.2.16(原2.2.16)
3.2.17(原2.2.17)室外计算参数的统计年份,宜采取1970~1999(1951~1980)年,共30年足30年者,按实有年份采用,但不得少于10年;少于10年,应对气象资料进行订正。
3.2.18(原2.2.18)
3.2.19(原2.2.19)一些主要城市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按《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室外气象参数”(附录二)采用。
对于《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室外气象参数”(附录二)未列入的城市及台站,应按本节的规定进行统计确定。
对于冬夏两季各种室外计算温度,亦可按《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室外计算温度的简化统计方法”(附录二)所列的简化统计方法确定。
3.3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原2.3)
3.3.1(原2.3.1)
3.3.2(原2.3.2)建筑物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可按《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附录四)采用。
3.3.3(原2.3.3)透过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标准窗玻璃的太阳直接辐射照度和散射辐射照度,可按《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附录五)采用。
3.3.4(原2.3.4)应用《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附录四)和“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附录五)时,当地的大气透明度等级,应根据《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夏季空调大气透明度分布图”(附录六)及夏季大气压力,按表3.3.1确定。
表3.3.4大气透明度等级
大气透明度等级
下列大气压力(hPa)时的透明度等级
650
700
750
800
850
900
950
1000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1
1
1
2
2
2
3
1
2
2
2
2
3
3
3
4
2
2
3
3
3
4
4
4
5
3
3
4
4
4
4
5
5
6
4
4
4
5
5
5
6
6
4(原3)采暖
4.1(原3.1)一般规定
4.1.1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规定为采暖地区。
4.1.2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规定为过渡采暖地区。
4.1.3凡不符合本规范第4.1.1条和第4.1.2条规定的地区,规定为非采暖地区。
4.1.4采暖地区、过渡采暖地区和非采暖地区的分区气象指标,应按本规范第3.2.16条及《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确定或利用当地近30年气象资料进行计算。
4.1.5位于采暖地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当室内经常有人停留、工作或对室内温度有一定要求时,宜设置集中采暖。
4.1.6位于过渡采暖地区的幼儿园、养老院及医院等建筑应设置集中采暖,其他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集中采暖。
4.1.7位于非采暖地区的公共建筑、旅游旅馆等建筑和工艺对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亦可设置集中采暖。
4.1.8(原3.1.1)设置集中采暖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当其位于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且在非工作时间或中断使用的时间内,室内温度必须保持在0℃以上,而利用房间蓄热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5℃设置值班采暖。
注:
当工艺或使用条件有特殊要求时,可根据需要另行确定值班采暖所需维持的室内温度。
4.1.9(原3.1.2)
4.1.10(原3.1.3)
4.1.11(原3.1.4)
表4.1.11-1温差修正系数
围护结构特征
a
外墙、屋顶、地面以及与室外相通的楼板等
1.00
闷顶和与室外空气相通的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等
0.90
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隔墙(1-6层建筑) (新)
0.60
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隔墙(7-30层建筑) (新)
0.50
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有窗时
0.75
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上时
0.60
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下时
0.40
与有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
0.70
与无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
0.40
伸缩缝墙、沉降缝墙
0.30
防震缝墙
0.70
4.1.12(原3.1.5)
4.1.13(原3.1.6)
4.1.14(原3.1.7)
表4.1.14窗、阳台门和天窗层数
建筑物及房间类型
室内外温差(℃)
层数
外窗
阳台门
天窗
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及潮湿的公共建筑除外)
<33
≥33
单层
双层
单层
双层
--
--
干燥或正常湿度状况的工业建筑物(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
<33
≥36
单层
双层
--
--
单层
单层
潮湿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物(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
<33
≥31
单层
双层
--
--
单层
单层
散热量大于23w/m3,且室内计算相对湿度不大于50%的生产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