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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目标,以推进“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为抓手,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六)《关于稳定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261号)(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八)《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九)《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十)《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十一)《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三)《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十四)《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十五)《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十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规划等

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黄山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9678.8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20

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部,介于北纬29?

24′—30?

31′、东经

117?

12′—118?

53′。

东北与宣城市的绩溪县、旌德县、泾县相接;西北与池州市的青阳

县、石台县、东至县毗连;西南与江西省的景德镇市、婺源县为邻;东南与浙江省的开化县、淳安县、临安县交界。

现辖屯溪、黄山、徽州三区,歙县、休宁、黟县、祁门四县,101个乡镇,总人口146.94万人,土地总面积9678.84平方公里。

黄山市地形地貌类型多种多样,以中、低山地和丘陵为主,占土地总面积的90.00%,河川盆地相间分布,占土地总面积的10.00%。

地处北亚热带,属湿润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降水充沛,雨热同期,气候条件比较优越。

境内动植物种类繁多,森林覆盖率位居全省之首。

旅游资源独树一帜,境内山川秀美,生态宜人,是全国唯一集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三顶桂冠”于一身的省辖市。

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31.98亿元,国内旅游收入为55.07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4.81亿元,一、二、三产业产值比为16.4:

35.9:

47.7。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528.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158.00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全市共有农用地8943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40%;建设用地468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4%;未利用地26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

农用地中,耕地63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5%;园地788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5%;林地7222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62%;牧草地49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1%;其他农用地249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7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9%;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34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58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17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其他土地面积为

149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

专栏一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

单位:

公顷、%

地类面积占总面积比例

耕地63371.826.55%

园地78889.708.15%

林地722203.0074.62%农用地

牧草地4959.490.51%

其他农用地24906.112.57%

合计894330.1392.40%

城市用地2574.730.27%

建制镇用地2703.770.28%建设城乡建

用地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13450.351.39%

独立工矿用地2327.290.24%

小计21056.152.18%

交通运输用地4464.090.46%交通水

水利设施用地8811.080.91%利及其

他建设特殊用地、盐田12557.311.30%

用地小计25832.482.67%

合计46888.634.84%

未利用土地11731.161.21%

未利

其他土地14934.001.54%

用地

合计26665.162.75%

总计967883.91100.00%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全市未利用地面积26665公顷,其中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量较少,荒草地9579公顷和少量的滩涂,且零星分布,开发利用难度较大。

——城乡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近年来黄山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减反增。

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345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3.88%,比例较高,布局分散。

同时由于黄山市山区丘陵的地形地貌特点,导致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很大,成本较高。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黄山市土地利用仍存在粗放现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周边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

2005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28.54万元/公顷,低于周边芜湖市(42.62万元/公顷)和铜陵市(105.96万元/公顷)的水平。

——局部地区土地生态建设有待加强。

部分地方土壤肥力下降,局部地区土地遭受一定程度的污染;地质环境比较脆弱,降雨比较集中,导致区域内地质灾害较严重。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自《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称上轮规划)实施以来,黄山市及所辖各县(区)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的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增强了土地宏观调控的能力,土地利用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同时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历史条件以及发展观念等方面的局限性,导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

规划实施期间黄山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阶段,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使得耕地保护与建设占用的矛盾日益突出;限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的需要,规划指标分解实行自上而下控制,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造成指标落实难度很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转变,城市规划及相关规划都进行了修改调整,导致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不够;规划实施管理公众参与制度不够完善。

综上所述,上轮规划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要求,对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势在必行。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规划期内,是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凸显期。

必须充分认识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深刻把握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旅游国际化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新要求,为保护耕地、保障发展做出战略性安排。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中部崛起”和“东向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

随着“中部崛起”和“东向发展”相关战略的实施推进,将有利于黄山市进一步发挥区位、旅游资源等优势,有利于黄山市利用已有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进一步承接沿海地区大规模产业转移,推动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反哺农业,为黄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为土地合理有效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规划期内,黄山市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逐步落实,将会大大改善黄山市对外交通条件。

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必将进一步增强黄山市区位优势,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黄山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振兴产业“双十”规划,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机遇。

随着黄山市振兴产业“双十”规划出台,为其发展带来良好的机遇,有利于黄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善,有利于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的打造,能够大幅提升黄山市旅游形象,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以黄山市为中心的皖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建设吸引力更强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黄山市作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对推进黄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加大。

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耕地被占用,同时,现代农业、旅游业的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占用一些耕地。

但是,黄山市是一个山地丘陵区域,耕地面积较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分布偏远、零散,且生态环境约束大,制约了黄山市耕地资源补充能力,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能力有限。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压力大。

预测到2010年和2020年,黄山市城镇化率分别为43%和57%,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将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作为支撑;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旅游类基础设施需要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

但是,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加大,黄山市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务艰巨,土地利用结构亟待优化。

随着黄山市的城镇化以及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建设,黄山市城镇人口以及旅游流动人口将会大幅增加,这导致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的增加。

但是由于黄山市属于皖南山区,农村居民点整治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农村居民地用地规模减少的可能性较小,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务艰巨。

——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资源保护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客观上压缩了城镇工矿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空间,保障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展望未来,黄山市土地利用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充分认识黄山市土地利用形势,必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根本指导方针,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积极转变用地观念、完善用地机制,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增强土地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二)保障科学发展,优先保障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三)因地制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四)土地供给制约、引导土地需求,统筹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五)统筹规划、城乡协调、合理布局;

(六)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七)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第二节规划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10年,黄山市总人口为15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3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000亿元,城镇化率为43%;到2020年,黄山市总人口为159万人,城镇化率

为57%。

二、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有效控制耕地流失,加强耕地补充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得到严格有效的保护。

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63007公顷和62258公顷,确保黄山市5511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到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729公顷以内,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608公顷以内。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

到2010年,黄山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0026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2平方米,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2772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9平方米;到2010年,黄山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350公顷以内,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087公顷以内。

——科学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2746公顷和24416公顷以内,保障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组团和岩寺组团)的发展和重大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民生工程以及国家技术创创新工程所需建设用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27280公顷和28356公顷,重点满足京福高铁、皖赣复线、黄杭高铁、月潭水库等项目用地需求。

——城乡土地利用得到统筹。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加强城乡用地空间管制,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451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3295公顷以内;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915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2501公顷以内。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

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优先复垦废弃土地,适度开发未利用地,综合整治低丘岗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至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729公顷;至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3608公顷。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退耕还林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为7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5平方米;到2020年,黄山市森林覆盖率为8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6平方米。

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水源得到充分涵养,实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构筑“大黄山旅游圈”的土地利用战略。

抓好旅游资源的科学保护、有效整合和深度开发,形成山上山下一体、自然人文融合、区内区外联动的“大黄山旅游圈”,加快形成以黄山为重点、徽文化为特色、田园风光为依衬的世界级旅游观光度假胜地,全面提升黄山市旅游综合竞争力,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合理与持续利用。

抓住皖南国际旅游

文化示范区、徽文化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机遇,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以中心城区为中心,积极构建南部城镇群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

中心城区屯溪组团重点向西发展,新城组团北进东扩,岩寺组团重点向西北发展,城市空间发展重点向新城组团转移。

甘棠城区以向南发展为主。

两个城区以自然山体、水系、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为基础构建独立发展的一城两区(中心城区、甘棠城区),奠定黄山市未来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总体空间结构。

积极构建南部城镇群,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区域内部分工协作和城乡统筹发展。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与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使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和土地利用布局相协调。

——加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圈的土地利用战略。

完善与长三角的交流、沟通、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和参与长三角地区的各类经贸活动。

加强产业领域的合作与对接,提高与长三角地区第二产业的关联度,提高配套水平和规模,努力成为长三角地区加工制造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长三角经济圈旅游城市联动发展,尽快建成无障碍旅游区,联手打造“名城—名湖—名山”世界级黄金旅游线。

通过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对接水平,加快发展商贸会展、休闲娱乐业。

扩大绿色有机食品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份额。

进一步保护农用地尤其是耕地与林地资源,发挥区域

资源优势,实现区域互利合作、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生态—文化—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坚持合理的工业准入制度、用地布局和高标准的污染防治;培育资源节约型的生产与生活方式;重视土地、河流、自然景观、古村落等稀缺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严格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逐步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农地整理力度,适度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

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894330公顷,到2010年,农用地面积为898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48%;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9071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1.33%。

(一)耕地

2005年耕地面积63372公顷,到2010年,耕地面积为6300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07%;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62258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22%。

(二)园地

2005年园地面积为78890公顷,到2010年,园地面积为78205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12%;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77836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24%。

(三)林地

2005年林地面积为722203公顷,到2010年,林地面积为735848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1.10%;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753585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

上升2.32%。

(四)牧草地

2005年牧草地面积为4959公顷,到2010年,牧草地面积为5871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10%;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4933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01%。

(五)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4906公顷,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6014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1.00%;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563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1.84%。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整合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建设用地需求,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2005年建设用地规模为46889公顷,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00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32%;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27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0.61%。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1056公顷,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2746公顷,

占建设用地总规模比重比2005年上升0.56%;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441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比重比2005年上升1.36%。

1、城镇工矿用地

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607公顷,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945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比2005年上升5.43%;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191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上升12.68%。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3450公顷,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32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比2005年下降5.43%;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250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12.68%。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5832公顷,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728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比重比2005年下降0.56%;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835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比重比2005年下降1.36%。

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未利用地面积为26665公顷,到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18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0.68%;到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7937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1.93%。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遵循“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的指导思想,按照“保护山水平川整体形态;维系河道、湖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设定和恢复生态通道”的原则,同时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起来。

以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等共同构建和完善城乡生态空间。

将全市划分四个不同的生态功能区。

黄山——九华山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本区位于黄山区、黟县的东北部,主要包括黄山风景区、太平湖风景区等区域;牯牛降及周边地区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祁门县西北部和黟县祁门县交界处;休屯盆地景观保护与农业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休宁县的北部和屯溪区西南部;新安江上游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歙县东南部和休宁县西部、祁门县南部。

二、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以农用地分等定级为依据,将大面积、集中成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

在生态屏障网络布局基础上,根据上级下达基本农田指标,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研究结果,综合考虑生态基础设施用地、基本农田生产和农地宜耕适宜性评价等对全域基本农田进行布局调整,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三、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各类交通用地结构与布局,形成以城市为依托,干线铁路、高等级干线公路、新安江水运为骨架的水陆空并举、干支相连、集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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