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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

2014-03-01实施

2014-03-01发布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格式规范

(3月1日实施)

GS42—2014

GS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业标准

1目次

目次I

前言II

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格式规范1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3.1图文区imagearea1

3.2数据元dataelement1

3.3模块module1

3.4行line1

3.5列column1

3.6字word1

4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设计原则1

4.1简明性1

4.3通用性1

4.3一致性1

5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详细设计1

5.1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2

5.2地方省份市场主体查询页面3

5.3查询结果列表页面4

5.4市场主体详细内容显示页面5

5.5查询结果样例列表页面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示例20

参考文献22

2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格式规范

21 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使用的公示界面格式,包括查询页面和详细内容页面,总局和地方公示系统应当按照此标准设计的格式进行开发。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图文区imagearea

用于复制、存储或传输顺序记录信息的预定区域。

[GB/T16832—1997]

3.2数据元dataelement

用一组属性描述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

[GB/T18391.1—2002]

3.3模块module

在文书中,由一个或多个数据元(或数据项)组成的、用来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种构件。

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文书由一个或多个模块组成。

3.4行line

标识文书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标准汉字高度加上标准汉字高度的二分之一为一基准行。

3.5列column

标识文书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相邻两个汉字之间的距离(标准汉字字宽+横向字间距)的二分之一,定义列的汉字字号与该列所在行的汉字的字号相一致。

3.6字word

标识文书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的空间,也即占2列,一个字母指英文字母,占1列。

24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设计原则

4.1简明性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力求简单明了,直接展示需要公示的信息。

4.3通用性

各地按照总局的标准,都能使用。

4.3一致性

从公示的内容到样式,全国保持一致。

25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详细设计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格式主要有4个页面,一是全国公示系统首页,二是地方省份市场主体查询页面,三是查询结果列表页面,四是市场主体详细内容显示页面,其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5.1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5.1.1页面样式

5.1.2页面说明

页面分为上、中、下三部分。

其中上部分为标题栏,中间为内容栏,下部分为版尾。

⏹标题栏:

由工商徽标、文字、工商总局大楼图三部分组成,背景为蓝色渐变效果。

Ø工商徽标位于标题栏左侧

Ø文字位于标题栏居中,内容为:

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白色字体

Ø总局大楼图位于标题栏右侧。

⏹内容栏:

由左边文字说明区和右边地方省份选择区两部分组成。

Ø文字说明区:

包括系统相关说明、使用方法和使用须知,背景为浅蓝色,背景图为地图样式。

(1)其中,“欢迎您!

”为居中显示,蓝色字体,单独一行;具体内容为黑色字体,另起一段,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2)其中,使用须知为下划线可链接样式,点击以弹出框样式显示使用须知内容。

Ø地方省份选择区:

将全国区域分为国家、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八个地区。

(1)默认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选中状态,该状态为蓝色背景,白色字体。

(2)已开发完成的每个省份均可选择,用户点击后进入相应地区的市场主体查询页面。

⏹版尾:

显示国家工商总局的版权信息。

Ø包括版权所有,备案号,地址,邮政编码

Ø其中背景为蓝色显示,样式如上图所示。

5.1.3使用说明

根据要选择的省份,点击对应省份,页面跳转至该地方工商局市场主体查询页面。

备注

⏹鼠标滑过某一地方名称选项,该选项背景变为蓝色、白色字体,鼠标变为手形。

点击后跳转至对应地方局市场主体查询页面。

本次以北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为例,点击北京名称选项,跳转至北京市市场主体查询页面。

⏹给地方局通过单独通道,响应总局发送的请求,即各地必须按照总局的《GS42-2014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规范》(3月1日实施)建设一套公示页面,仅响应通过全国公示系统发送的查询请求(年报及监管需求,不通过本系统实现)。

对于本省的公示系统,各省可自行开发。

5.2地方省份市场主体查询页面

5.2.1页面样式

5.2.2页面说明

页面分为上、中、下三部分。

其中上部分为标题栏,中间为内容栏,下部分为版尾。

⏹标题栏:

由工商徽标、文字、工商总局大楼图三部分组成,背景为蓝色渐变效果。

Ø工商徽标位于标题栏左侧

Ø文字位于标题栏居中,内容为:

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白色字体

Ø总局大楼图位于标题栏右侧。

⏹内容栏:

背景显示为灰色。

包括全国首页按钮,请输入查询条件、输入内容区、搜索按钮。

Ø全国首页为按钮样式,位置:

内容栏右上方。

Ø请输入查询条件:

位于内容栏正中偏上位置,字体颜色为蓝色。

Ø输入内容区,位于内容栏正中位置。

✓包括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输入框、验证码输入框、验证码图片、换一张。

其中市场主体名称输入框默认显示灰色字体“请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验证码输入框默认显示灰色字体“请输入验证码”,换一张为蓝色字体且为下划线可点样式。

✓搜索按钮:

按钮背景为蓝色,搜索字体为白色。

⏹版尾:

显示地方工商局(此例为北京市工商局)的版权信息。

Ø包括版权所有,备案号,地址,邮政编码。

Ø其中背景为蓝色显示。

5.2.3使用说明

⏹全国首页按钮,鼠标滑过变为手形,点击后返回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输入框

Ø不输入任何内容时,鼠标点击输入框,默认字体消失且光标位于输入框左侧,为可输入状态

Ø鼠标点击页面其他空白处,输入框还原默认字体显示。

⏹验证码输入框

Ø不输入任何内容时,鼠标点击输入框,默认字体消失且光标位于输入框左侧,为可输入状态

Ø鼠标点击页面其他空白处,输入框还原默认字体显示。

⏹换一张:

点击后,左侧验证码图片中更新验证码内容。

⏹搜索按钮

Ø鼠标滑过时,变为手形。

Ø当查询条件、验证码均输入正确、有效时,点击搜索按钮,调整至查询结果列表页面。

Ø否则,应给用户以必要提示。

备注:

⏹标题栏文字显示中,括号内容省份可根据实际省份名称进行替换。

⏹查询约束条件:

对于查询,仅支持注册号和市场主体名称的查询,其中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市场主体名称由四段式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性质,本系统仅支持对“字号”的模糊查询,即只输入“北京”、“有限公司”、“食品”等字样,将不允许查询。

这通过技术控制实现。

⏹对于敏感类、不合适的查询条件,各地应设置限制词,不允许查询。

5.3查询结果列表页面

5.3.1页面样式

5.3.2页面说明

页面分为上、中、下三部分。

其中上部分为标题栏,中间为内容栏,下部分为版尾。

⏹标题栏:

由工商徽标、文字、工商总局大楼图三部分组成,背景为蓝色渐变效果。

Ø工商徽标位于标题栏左侧

Ø文字位于标题栏居中,内容为:

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白色字体

Ø总局大楼图位于标题栏右侧。

⏹内容栏:

包括查询输入、全国首页按钮、地方局首页按钮、列表显示区、更多样例区。

Ø查询输入:

输入框、验证码和搜索按钮。

✓输入框默认显示用户在上一页面(地方省份市场主体查询页面)中输入的市场主体信息。

✓验证码输入框默认显示灰色字体“请输入验证码”,换一张为蓝色字体且为下划线可点样式。

✓此处查询功能详见下面使用说明。

Ø全国首页按钮、地方局首页按钮:

位于内容栏右上方,与查询输入同一行。

Ø列表显示区:

✓如果列表区无结果记录,则在该区域显示必要文字告知用户。

统一显示为“您搜索的条件无查询结果。

✓列表区最多显示5条记录,不提供翻页功能。

✓每条记录分两行显示:

(1)第一行显示为:

市场主体名称。

其中市场主体名称为下划线链接样式,蓝色字体。

(2)第二行显示为:

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成立日期四项内容,其中标题项为黑色字体,每项具体内容为蓝色字体。

“法定代表人”一项根据市场主体类型不同,显示不同名称,具体见《GS41-2014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数据规范》(3月1日实施)

以及《GS14-2013  工商行政管理基础代码集》。

Ø更多样例区:

如果列表区结果大于5条记录,则给出提示:

“您查询的信息多于5条记录,请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否则该区域不显示该提示内容。

⏹版尾:

显示地方工商局(此例为北京市工商局)的版权信。

Ø包括版权所有,备案号,地址,邮政编码。

Ø其中背景为蓝色显示。

5.3.3使用说明

⏹全国首页按钮、地方局首页按钮:

鼠标滑过时变为手形,点击后分别跳转至公示系统全国首页、公示系统地方局首页页面。

⏹查询条件输入框:

当需要查询更多记录,在此输入更精确的查询条件。

Ø不输入任何内容时,鼠标点击输入框,默认字体消失且光标位于输入框左侧,为可输入状态

Ø鼠标点击页面其他空白处,输入框还原默认字体显示。

⏹换一张:

点击后,左侧验证码图片中更新验证码内容。

⏹搜索按钮:

当输入框输入市场主体内容有效,且验证码正确时,点击查询按钮,将查询结果更新于列表显示区。

否则,应给出相应提示。

⏹列表显示区:

点击列表记录中的市场主体名称,链接跳转至详细内容显示页面。

备注:

⏹列表记录按名称长度(字数多少)由多到少进行排序,长度相同的按成立日期由近及远进行排序。

⏹搜索输入框:

对于敏感类信息,各地应设置限制词,不允许查询。

5.4市场主体详细内容显示页面

5.4.1页面样式

5.4.2页面说明

页面分为上、中、下三部分。

其中上部分为标题栏,中间为内容栏,下部分为版尾。

⏹标题栏:

由工商徽标、文字、工商总局大楼图三部分组成,背景为蓝色渐变效果。

Ø工商徽标位于标题栏左侧

Ø文字位于标题栏居中,内容为:

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白色字体

Ø总局大楼图位于标题栏右侧。

⏹内容栏:

Ø第一行以文字显示市场主体名称,黑色字体。

Ø全国首页按钮、地方局首页按钮:

位于页面右上方,与市场主体名称同一行显示。

Ø文字下面分为左右两部分。

(1)左侧栏:

除公司类型的市场主体外,只显示【工商公示信息】菜单项。

公司类型的市场主体信息应显示【工商公示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2个菜单项。

(2)右侧栏为市场主体信息的表格样式。

Ø左侧菜单项,未选中状态:

白色背景,黑色字体;鼠标滑过及选中状态:

蓝色背景,白色字体。

Ø右侧表格菜单项:

未选中状态:

白色背景,黑色字体;鼠标滑过状态:

白色背景,红色字体;鼠标单击状态:

蓝色背景,白色字体。

Ø根据左侧菜单项所选不同,表格内容显示有所不同。

✓工商公示信息:

右侧为菜单栏和信息内容。

默认为第一项菜单被选中。

工商公示包括:

【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2个菜单项信息。

其中,【登记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和“变更信息”3部分;“备案信息”包括“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和“清算信息”3部分。

✓企业公示信息:

默认样式为,详细信息区域以文字形式提示用户,“企业公示信息由该企业提供,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企业公示信息】包括【投资人及出资信息】1个菜单项信息。

页面样式如下:

✓表格样式

(1)一个菜单项包含的各部分内容分别以表格形式置于同一菜单页中。

不同表格之间留出一定间距,表格高度相对固定,如果某一表格中记录较多,则在该表格下面添加一行数字链接,表示该表格内部记录的翻页。

(2)表格最后一行数字链接:

黄色背景,默认蓝色字体,鼠标滑过,变为手形,字体变为红色。

(3)表格中标题以及标题单元格为黄色背景,以黑色加粗字体突出显示,且比单元格内容字体大一号,内容单元格为白色背景,黑色字体。

(4)表格最后一行数字链接:

“投资人信息”、“变更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涉及多条记录,可能涉及翻页,该处提供首页、尾页和翻页功能。

鼠标点击某一页码后,该页码字体变为红色,同时显示该表格相应页的数据内容。

所有表格除“变更信息”之外,涉及翻页的,全部以5行记录为一页,多于5行,即进行翻页。

“变更信息”表格以3行记录为一页,多于3行,即进行翻页。

(5)所有表格标题居中显示,表格除【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以及【工商公示】--【备案信息】--“清算信息”外,其余表格的标题行(列)均居中显示,内容单元格除序号外,均左对齐。

其中“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清算信息”表格的标题行为右对齐,序号列内容居中显示。

(6)其中,【工商公示信息】--【登记信息】--“投资人信息”表格,内资公司法人、外资公司法人,添加“详情”列,内容为“查看详情”超链接,默认为蓝色字体加下划线样式,鼠标滑过,变为手形,字体变为红色。

对于2014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内资公司法人、外资公司法人,点击后跳转至新的详情页,详情包括“投资人及出资信息”,该信息由工商公示。

对于3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内资公司法人、外资公司法人,点击后链接至【企业公示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而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则不显示该“详情”列。

⏹版尾:

显示地方工商局(此例为北京市工商局)的版权信。

Ø包括版权所有,备案号,地址,邮政编码。

Ø其中背景为蓝色显示。

5.4.3使用说明

⏹全国首页按钮、地方局首页按钮:

鼠标滑过时变为手形,点击后分别跳转至公示系统全国首页、公示系统地方局首页页面。

⏹默认显示【工商公示】-【登记信息】菜单项内容。

⏹【企业公示信息】,点击默认样式或者点击【投资人及出资信息】菜单项,均可显示“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查看某一项具体信息时,需点击菜单项,表格内容显示该标题项具体信息。

⏹表格中包含页码链接的,点击后该表格内容翻页,可查看包含多页的表格记录。

⏹对于公司类型的市场主体,点击【工商公示信息】--“投资人信息”表格中的“查看详情”:

即可查看投资人及出资情况的详情信息。

备注:

⏹除公司类型的市场主体外,只显示【工商公示信息】。

公司类型的市场主体信息应显示【工商公示信息】和【企业公示信息】两部分。

⏹表格中包含所有数据项的排列样式应与该标准保持一致。

⏹所有表格的标题行不应随表格内容为空而不显示,如果内容为空,应在该表格中显示相关文字给用户以必要提示。

根据具体信息项,统一显示为“此市场主体无***信息”。

⏹对于“投资人信息及出资信息”公示:

对于2014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内资公司法人、外资公司法人,工商公示投资人及出资信息,对于3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内资公司法人、外资公司法人,工商只公示工商只公示“投资人信息”,企业自行公示“出资信息”;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工商只公示“投资人信息”,企业不公示“出资信息”。

⏹对于“投资人信息及出资信息”公示:

“证照类型”、“证照号码”表示非自然人信息,自然人不公示相关证件号码。

⏹【工商公示】-【登记信息】-“变更信息”公示:

该市场主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全部公示。

5.5查询结果样例列表页面

页面列出所有18种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的查询结果样例列表,位置在公示平台html页面目录下->“查询结果样例列表.html”。

5.5.1页面样式

5.5.2页面说明

页面设计参见5.3查询结果列表页面。

5.5.3使用说明

参见5.3查询结果列表页面。

备注:

⏹列表中每条记录(即每种市场主体类型)均可链接点击,跳转至对应的市场主体详细内容显示页面。

⏹搜索输入框:

对于敏感类、不合适的查询条件,各地应设置限制词,不允许查询。

⏹每种市场主体类型的具体数据项参见跳转后的详情页面及《GS41-2014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过渡系统数据规范》(3月1日实施)。

所有图片都在“images”文件夹下。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格式示例

参考文献

[1]GB/T16832—1997格式设计基本样式

[2]GB/T18391.1—2002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1部分:

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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