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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已201212]

附:

安全机构领导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

各级安全责任人员

第一章安全管理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把施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行之有效地贯彻到各个环节中去。

同时安全工作的特点又体现在它是一项需要持之以衡地、需要全员参加的复杂的系统工作。

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的生产场所。

因此,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

公司级安全管理主要是进行规划、指导、检查、决策。

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既属于组织实施间段,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最重要的一环。

施工中,由于人员、作业位置流动性较大,因此,对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境系统的可靠性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分析、判断和调整处理,达到防患于未然,就必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的动态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筑市场的开放,农村建筑队伍进城参加施工,这些队伍由于没有很好地经过安全培训,职工队伍安全素质低,自我保护能力差,为控制伤亡事故,就更需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强有力的保证措施。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珠江大桥西桥头东侧,广佛路口以南地段,建筑总面积为10051平方米,其中:

局部半地下室一层为篮球场788平方米;地上六层(局部五层)为教室、办公室等9263平方米。

建筑高度24.70米。

工期较短(仅360天),施工中的流水交叉作业贯穿整过施工过程;人员组成复杂(有民工队伍、职工队伍和专业队伍)。

因此,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就更应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强有力的保证措施。

第一节安全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安全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保安全,把安全放在生产之上。

二、安全目标:

实现“五无”标准,即无死亡、无中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轻伤事故率<2‰。

第二节安全组织管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

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节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一、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各种管道、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有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安全纪录(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断面及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其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工地周围环境。

排水沟还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

2、道路运输

(1)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

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

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

频繁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指挥人员或指挥信号)。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

如因施工需要,必须开挖时,有关部门应事先协调,统一规划。

同时将通过道路的沟渠,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筑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

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栏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50cmm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

沥清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

4、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拦、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有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标志牌。

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二、防火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

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工棚内顶高度地般不低于2.5m。

(3)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5)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到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的器才。

如防火工具(消防桷、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三、防爆

1.爆炸的发生都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例如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气或可燃性粉尘,在达到一定的浓度或压力时与空气混合,遇到火源等就会造成爆炸。

2.建筑施工现场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禁格按照规定执行。

(2)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物点采用相应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关人员,作好安全交底。

第四节安全技术管理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

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

实施中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全技术效果。

一、内业

内业即技术分析、决策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

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并且对上级制定法规、标准也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根据国标最新标准的要求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

(4)安全三级教育;

(5)安全设施验收书;

(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7)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二、外业

外业主要是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1.作业部门(班组及人员)都必须认真遵照经审批的措施方案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快速提升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洞口、临边等的搭设及其防护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4.各项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如确因施工工序中需要临时拆除或移位时,必须按规定报告批准后可拆移,并采取必要的其他防范措施,工序完工后要及时复原。

5.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后方可拆除。

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并派安全监护。

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第二章安全检查

第一节安全检查的目的

1、安全的其本含义。

一是预知危险,二是消除危险,两者缺一不可。

也就是说,告诉人们怎样去识别危险和预防危害。

2、安全工作的目标是:

(1)预防伤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来,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以及国际同行先进水平;

(2)只要有施工生产就有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存地,因此,必须通对安全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

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3、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1)通对检查,可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安全检查实质是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

通对检查,增强领导的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通对检查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捉进安全生产工作。

(5)通对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二节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一、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服定检查项目、标准。

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安全检查的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因此,参加检查的组成人员也就不完全相同。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1.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这类检查,能针对本行业特点、共性和主要问题进行检查,并有针对

性、调查性、也有批评性。

同时通过检查总结,扩大安全生产经验,对基层推动作用较大。

2.定期安全检查。

企业内部必须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由于企业规模、内部建制等不同,要求也不能千篇一律。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

每次安全检查应由单位领导或总工程师(技术领导)带队,有工会、安全、动力设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

这种制度性的定期检查内容。

属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检查。

3.专业性安全检查,(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组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4.经常性安全检查。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

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通常有: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5.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到)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

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6.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

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2)互检:

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

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

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如脚手架、井字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不论何种类型的安全检查,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重点、关健部位(“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

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

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

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折,用定性量进行安全评价。

哪些检查项目已达标,哪些检查项目虽然基本上达标,但是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

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也需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可以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

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四、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如,各单位或多数单位(工地)安全检查都发现同类型隐患,说明是“通病”。

若某单位安全检查中经常出现相同隐患。

说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形成“顽固症”。

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可以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引起整改单位重视。

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第三节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1.依据国家最新标准及当地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施工现场普遍使用的安全检查标准。

同时,规定了国标没有列入内容,当地可以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制定地方或本企业安全检查标准。

2.在安全管理、外脚手架、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等五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保证项目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并健。

3.汇总表是对各分项检查结果的汇总,利用汇总表的得分来评价检查的工地(或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二种结果。

4.《标准》是用来评价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和防护水平的,也就是检查一个单位(一个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标准。

所以既可用于主管部门的行业检查,企业的定期检查,也可用于经常性检查等。

5.用《标准》检查时可以采用“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1)“看”:

主要查看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交接验收资料。

“三宝”、“洞口”、“临边”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等等。

(2)“量”:

主要是用尺进行实测实量。

例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临边高压线距离等等。

(3)“测”:

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

例如:

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向倾斜度,用地阻仪摇测地阻值等等。

(4)“动作试验”:

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度。

例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井字架的超度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等等。

总之,能测量的数据或动作试验,不可以用估算、步量,或差不多等来代替。

第三章安全事故管理

第一节伤亡事故的统计

一、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目的:

所谓事故,就是人们在进行有目的活动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行动暂停或永久地停止称为事故。

1、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绝和预防伤亡事故的重复发生。

2、分析比较各单位、各地区之间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法规提供依据。

3、事故资料不仅是进行安全教育的宝贵材料,也为生产、设计、科研、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技术进步提供基础资料。

二、伤亡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破碎崩块、碰伤等伤害,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机具伤害,包括绞、碾、碰、割、戮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屋顶上坠落以及从平地坠入地坑等。

第二节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一、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

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2、对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办法分别报告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二、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都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

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

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结束时的原来状态。

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

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三、组织调查组

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3.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还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也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四、现场勘查

在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的实践经验,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查起止时间、勘查过程;能量逸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设备损坏或导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事故发生前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散落情况;重要物证的特证、位置及检验情况等。

2.现场拍照。

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

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死亡伤害部位。

3.现场绘图。

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出下列示意图:

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疏散(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

五、分折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

1.查明事故经过。

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窜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事故分析步骤,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GB6441—86标准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者。

3.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

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4.事故性质通常分为三类:

(1)责任事故,就是由于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即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或是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但是,对于能够预见并可以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伤亡事故,或没有经过认真研究解决技术问题而造成的事故,不能包括在内。

(3)破坏性事故,即为达到既定目的而故意制造成的事故。

对已确定破坏性事故的,应由公安机关和企业保卫部门认真追查破案,依法处理。

六、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根据对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轻伤事故也可参照上述执行。

对于重大开遂事故不可掉以轻心,也应严肃认真按上述要求,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七、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

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其中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同志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明自已的意见。

八、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告出后,须经有关机关审批方可能结案。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性况不得超过180日。

2.关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是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还是领导责任等,予以应得的处分。

3.事故教训是用鲜血换来的,是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难得的资料。

因此,要把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图纸、照片、资料等长期完整的保存起来。

事故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重伤、死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历料(记录、图纸、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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