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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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确保考核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为教职工的奖惩、聘用和调整工资等提供依据,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度的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本系统各学校(单位)在职在编教职工。
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根据考核和教师大会(或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由县教育局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不计入所在学校(单位)优秀比例。
各成校(除秦山成校外)在编教师由职能科室统一考核。
各镇(街道)幼儿园在编教师由所在单位统一考核。
学校(单位)间借用的人员由借入单位考核,同时将有关材料交编制所在学校(单位)。
本年度病事假(不包括按规定享受的计划生育假)、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或者脱产参加学历进修半年以上的人员,可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要重视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
在他们的见习期(试用期)满后,除进行见习期(试用期)考核外,还应与其他教职工一起参加学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当年退休者;
2.脱离本人岗位工作半年以上者;
3.被组织免职后没有重新安排工作者。
二、考核原则和内容
1.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坚持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统一性与各校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要强化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要作为学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
3.年度考核应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后管理结合起来,根据教职工担任的高、中、初级教师职务和工作职责的不同,按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和其他岗位分层次考核。
4.各校(单位)要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
考核可采取教职工互评、学生(初中以上)评教等形式,听取被考核者服务对象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5.实行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的办法。
具体考核内容见相关年度考核表。
三、考核等次和比例
1.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根据德、能、勤、绩的表现,实事求是地确定各考核等次。
根据县有关部门要求,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4%,各学校(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数见附件6。
优秀等次在下达的指标内确定,不得突破。
优秀等次应在不同层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确定。
3.考核结果一经上报,不得修改调整。
个人年度考核表和单位考核确定等次呈报表必须严格一致。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事故者;
②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③其他原因认为不应定为优秀等次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②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者;
③本学年旷工、旷课三天及以上者;
④有严重责任事故者;
⑤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者;
⑥擅自巧设名目乱收费,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向学生及家长索取财物者;
⑦有体罚、变相体罚等违背师德行为或以营利为目的搞有偿家教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⑧其他原因认为应定为不合格者。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档次。
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的资格。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其作试聘或缓聘处理,或按照评聘分离原则,对其实行降级聘任处理。
②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解聘或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五、考核组织
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考核小组。
考核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考核小组由学校(单位)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5~9人组成,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有工会代表,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须向全体教职工张榜公布并报局人事科备案。
六、考核程序
1.学习动员。
学习有关文件,明确目的意义,增强考核工作的自觉性和透明度。
2.总结填表。
参加年度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年度述职报告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要内容。
要求重点突出,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由局统一组织考核的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由局职能科室统一考核的各成校(除秦山成校)教师也须填写“年度考核表”,考核时上交局考核组或局职能科室。
3.述职。
被考核人将年度述职报告在年级组(教研组或完小)向教职工宣读。
4.分层次测评。
可进行自评、互评或民意测验,然后考核组评分。
5.考核组评鉴。
学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评定填写分数,等次及简要定性评语,填入“单位考核组总评”栏内。
6.反馈。
考核结束后,各校(单位)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其中列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予以公示。
反馈过程中要做好思想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7.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填写有关表册,并做好考核工作总结。
8.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
七、考核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年度考核是对在职教职工一年来工作的全面评价,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它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单位)务必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
2.坚持标准,规范程序。
考核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考核程序,坚持考核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要采用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公正和科学。
3.时间安排:
6月24日前到局人事科领取年度考核表,7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8月31日前将考核材料(附件1~5)报局人事科。
附件:
1.学校(单位)考核小组人员名单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审核表
3.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等次呈报表
4.学校(单位)2020~2021学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单
6.2020~2021学年度各学校(单位)优秀等次分配名额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学校(单位)考核小组人员名单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备注
注:
上交局人事科一份。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审核表(年度)
单位
名称
在职
人数
参加考核人数
考
核
结
果
等次
项目
合计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不确定等次
参加考核人数
其中
管理人员
专
技
人
员
高级
中级
初级
未定级
工勤人员
优秀人数占参加
考核人数比例
不参加考核人员
姓名及原因
呈报单位意见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注:
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呈报单位,一份交局人事科;
2.优秀人数占参加考核人数比例,不包括由局考核的副校级以上领导。
附件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等次呈报表(2020~2021年度)
填表单位:
(盖章) 填表人:
上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
单位
姓名
档案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年月
职务
(职称)
确定等次
备注
注:
本表上交局人事科一份,另需上传Excel电子文档(样表另发)。
附件4
学校(单位)2020~2021学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总结要点:
1.宣传发动情况;2.教师述职、自评、互评情况;3.考核组工作情况;4.考核等次情况及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原因说明;5.优秀等次人员张榜公布情况及群众反映;6.考核结果书面反馈及群众意见;7.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8.其他值得总结的方面。
(此处可添页)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档案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单
2020第号
同志:
你在2020~2021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等次。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2020年月日
备注:
1.此通知单一式二份(A4纸),一份通知被考核人,一份上报局人事科存入本人档案。
2.如有异议,请在10天内向学校(单位)考核组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6
2020~2021学年度各校(单位)优秀等次分配名额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注:
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在编教师人及以上优秀1人,5人及以下每二年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