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外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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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外输电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2

2监理依据2

3监理范围2

4监理目标3

5监理措施4

6监理方法14

附表: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分级项目表

架空线路架线监理质量检查纪录

附图:

线路工程施工网络图

附件:

输电线路分部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检查内容及要求

 

1工程概况

1.1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1.2建设地点及工程名称

天长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秦栏镇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3建设规模及特点

35千伏牧马湖光伏发电输电线路工程从110KV仁和变构架出线,采用架空方式至牧马湖升压站止。

本工程仁和变出线段、经过35KV天送324线路、35KV仁和—庆祝385线路、进牧马湖升压站段三处采用电缆,其余采用架空方式。

该工程线路全长11.3千米,全部为自立式角钢塔。

其中架空线路长约11Km,电缆长度约0.3km。

电压等级35KV。

导线采用LGJQ-240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YJV22-3*300(26/35)。

地线采用24芯OPGW复合光缆。

避雷线采用镀锌钢绞线。

2监理依据

2.1本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2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规程、验评标准等。

2.3项目法人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

2.4已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修改通知单等有关设计技术文件和工程协调会等施工过程文件。

2.5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2.6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工作指导书。

2.7项目法人及上级单位对工程提出的要求。

3监理范围

输电工程建设的材料采购、施工、调试及保修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4监理目标

4.1质量目标:

a.土建部分: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不小于90%。

安装部分: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b.满足《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4--2005)》要求,按照达标投产和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标准建设,创精品示范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c.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国家电网基建〔2008〕288号文件“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年版)》的通知”中的要求。

4.2安全目标:

a.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不发生负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跨(坍)塌事故;不发生倒塔和因基建引起的电网运行事故。

b.承包方将按照发包方《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实施纲要》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对于安全目标的考核,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有关内容进行。

c.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电网事故或设备事故。

4.3进度目标:

a.确保工程施工的开、竣工时间和工程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

工程监理时间:

从工程开始直至工程结束。

b.以“工程进度服从质量”为原则,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施工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监理时间为: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09月15日;竣工日期:

2015年12月10日。

4.4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建成后的最终投资控制符合审批概算中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要求,力求优化设计、施工,节约工程投资。

4.5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中落实环保、水保方案及批复意见,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确保工程顺利通过国家环保和水保验收。

5监理措施

5.1质量控制

5.1.1参加初步设计审查时,检查设计内容是否达到应有的深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5.1.1.1路径方案的比较选择,一般应在地形图上绘制多个路径方案,对其技术、经济等条件进行综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

5.1.1.2线路沿线环境条件:

重要跨越公路、超高压电力线路及邻近通讯线路等有关情况资料及初步商谈或签订的原则协议。

5.1.1.3气象条件

5.1.1.4沿线地形地质情况。

5.1.1.5基础、杆塔、导线、避雷线的选择。

5.1.1.6防雷保护、绝缘配合及防振措施。

5.1.1.7根据线路长度确定是否换位。

5.1.1.8导线对地及交义跨越物的安全距离。

5.1.1.9提出主要材料清单。

5.1.1.10新技术、新材料等应用说明。

5.1.2审查工程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

对设计条件的正确性进行复核,对各种设计方案检查是否经过认真优化,对采用的设计标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5.1.3审查施工图,首先检查其完整性,图纸目录及其内容是否齐全,符合一般分卷规定。

对正确性的检查则先检查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接着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及参加选线、定位了解的现场情况审核图纸的正确性。

在此基础上考虑基础、杆塔种类及加工件的规格、长度等分类对材料加工、安装的方便性。

5.1.4对主要材料(铁塔、导地线、金具、绝缘子等)的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审查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许可证)及到达现场材料的检验。

对施工承包商报审的《主要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及《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签署监理审查意见。

5.1.5对水泥、砂石及基础钢材(包括接地装置)的质量,检查供货单位的资质、产品合格证、理化试验报告及施工承包商抽检复试报告。

5.1.6把好材料进场验收的质量和数量关,督促施工承包商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出厂合格证明等)并检查施工承包商的验收记录。

对检查出不符合设计图纸规格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求施工承包商填报《主要工程材料质量问题统计表》,监理对处理方法与结果表示认可或提出监理意见。

5.1.7对材料储存、保管与发放进行检查,确定是否造成质量下降或散失。

5.1.8对分包商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有关许可证、历年承担的主要工程情况)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会同在《分包商资质报审表》上审查后签署是否同意分包的意见。

5.1.9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其要点是质量保证体系,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工机具、质量标准等)后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上由总监理师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5.1.10对施工技术方案措施进行审查(包括对施工质量的保证、施工安全可靠及技术的先进性等)后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5.1.11对施工承包商上报的《特殊工种人员统计表》及《主要施工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结果统计表》进行审查认可。

5.1.12各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承包商及项目法人)如提出设计修改、变更、材料代用等都应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报审表》或《工程联系单》通过监理单位及设计承包商审查或签证同意。

重大的设计修改应经项目法人批准。

5.1.13审查施工承包商编报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分级项目表”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技术要求和《送变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质量检查验收分级项目表参考附表一。

5.1.14各分部工程施工监理时进行质量检查的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

5.1.15各分部工程施工监理时应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参考表见附表二

(1)-(5)。

5.1.16各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检查方法及评定标准,综合110-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投产达标有关施工质量考核要求见附表三

(1)-(14)。

5.1.17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发现的缺陷或质量问题在《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监理意见并附《监理验收缺陷汇总单》通知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

整改后,施工承包商填报《整改报验单》,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最后报请项目法人进行竣工验收。

5.1.18审查施工承包商的竣工资料内容一般可按附表四所列目录检查。

5.1.19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由施工承包商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经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分析研究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分别经设计承包商、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承包商进行处理。

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经监理单位查验认可。

5.1.2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经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承包商整改无效时,总监理师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5.1.20.1不按经审查的设计图纸施工。

5.1.20.2特殊工种无证操作。

5.1.20.3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或机具设备有问题。

5.1.20.4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签证。

5.1.20.5上道工序未经检验签证,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1.20.6发现不合格项及质量问题整改不力。

5.1.20.7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1.21对停工的工程需要复工时,施工承包商应填报《复工申请表》经监理检查认可后,方可复工。

5.1.22正式竣工验收:

5.1.22.1竣工验收报验条件:

a.施工承包商已进行了总体工程预验收;

b.施工承包商已按消缺方案对工程缺陷处理完毕并经复查合格;

c.竣工验收资料已全部整理准备齐全(签证齐全、编目齐全);

d.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通道障碍处理完毕。

如符合以上条件,施工承包商可填写《单位(标段)工程竣工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审核,然后报项目法人审批。

5.1.22.2验评办法:

a.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质监中心站、监理单位、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运行单位共同参加。

b.检查验收分内业资料检查和外业现场检查;

c.质量检验和评定按GBJ244—90《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原水电部82年(60)号文颁发《架空线路施工工程质量检验评级标准及检查方法》进行。

d.线路经竣工验收质量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规范、验评标准,质监中心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评定、项目法人、运行、监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应在竣工验收书上签字。

5.1.23工程试运行阶段

5.1.23.1督促施工承包商配合线路试验的进行,并及时处理本施工段内的各种突发事故。

5.1.23.2参与工程投产前的下列试验活动:

a.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b.核对线路相位;

c.测定线路参数和高频特性;

d.电压由零升至额定值;

e.以额定电压对线路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f.带负荷试运行。

5.1.23.3对投产前的各种试验进行签证。

5.1.24工程项目保修阶段监理

5.1.24.1审核施工承包商的《工程保修证书》;

5.1.24.2回访了解工程技运后保修阶段的质量状况;

5.1.24.3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方;

5.1.24.4督促施工承包商对施工保修期间内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5.1.24.5对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在经过项目法人与设计承包商的认可后,协助处理;

5.1.24.6对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及修复结果,提出监理意见并以书面资料报工程有关单位。

5.2进度控制

5.2.1对施工承包商填报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审查是否符合下列开工条件;

5.2.1.1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方案措施已审批;

5.2.1.2施工图纸已到并已会审;

5.2.1.3劳动力安排就绪并已进场;

5.2.1.4施工技术交底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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