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规章制度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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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规章制度汇编doc
规章制度
河南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国际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点
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思想汇报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要求
国际教育学院优秀团支部考核试行办法
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提高到课率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制度及对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处理的补充规定
国际教育学院综合奖学金德育分评定细则(试行)
河南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我院党的建设,规范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按照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和党建工作的总要求,着眼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
要严格把好“入口关”,要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要着重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正确把握好培养与发展、数量与质量、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的辩证关系。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三早”,即:
“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和“重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要求。
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把具有远大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愿意为党的事业奉献智慧和才华的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中来,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五条坚持重心前移,要抓住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环节,为“早发展”和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期间的骨干作用打下基础。
党支部应通过个别谈心、党章学习小组和党课学习,激发广大学生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辅导有入党要求的学生写好入党申请书。
要及时转接由“高中升入大学”的学生在其高中阶段递交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以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六条凡申请入党的学生,应当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
(二)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三)本人今后努力方向;
(四)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主要经历等)。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对入党申请人应及时安排组织谈话,提出希望及要求,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七条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当经过所属团组织的推荐。
首先由团支部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按照入党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团支部再经过全体团员评议,汇总团员的意见,确定本团支部的推优名单递交学院团委,同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根据团支部推优结果,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和送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第八条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内培养联系人,如实填写《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第九条学院党委按照培养发展计划安排入党积极分子进党校参加集中培训。
党校培训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党的指导思想、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党校实行全程考勤制度,培训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未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党组织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高中阶段已经过党校培训的,仍须参加河南科技大学党校组织的培训。
第十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完成情况、入党动机和群众观念进行经常性的全面考察。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及时进行分析,明确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目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审核和培训
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不少于一年的培养、教育和组织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优先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十二条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章中关于党员条件的规定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必须在思想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诚信度和道德素质,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较好地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是否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一般应将其列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
学院党委根据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调控,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简称政审)。
政审的方式一般采取:
查阅档案;对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进行调查;党支部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第十五条发展对象通过政审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预审材料报送学院党委进行预审,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预审通过后发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预审材料必须包括:
(一)入党申请书。
(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政审证明材料。
(四)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五)党内外意见征集表;
(六)本人思想汇报;
(七)团支部推优意见。
(八)成绩单。
第十六条发展对象经过预审后由党支部进行公示。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第十七条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支部为其履行入党手续。
党支部在下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应找发展对象谈话,同时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作详细说明,进一步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
第十八条入党手续一般包括:
(一)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党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准备向党支部大会介绍情况。
(四)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保证出席会议的党员符合规定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
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因故不能出席党支部大会的党员,需事先提出书面表决意见,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
赞成票超过投票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做出同意接收培养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五)党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大会关于接纳新党员的决议意见,填写后报党委。
(六)上级党组织谈话。
学院党委指定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通过谈话进一步了解该同志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情况,进一步确认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发展条件。
由谈话人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谈话记录和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意见。
(七)接收预备党员应由学院党委审批,党委会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为一年,自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八)党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发展对象被批准入党后,党支部适时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使预备党员充分体验入党这一时刻的庄严和神圣。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九条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每位预备党员均应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对预备党员除应进一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外,还应着重开展党性分析,并对其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党风和党纪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党的先进性教育等。
第二十条对于高中入党的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入我校的,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按照第十八条的要求,加强教育和管理,定期进行考察。
第二十一条预备党员应结合自身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对当前重大问题的认识,入党后的心得体会等。
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全面考核一次,听取各方面意见,指出其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二十二条党组织要严把预备党员转正关。
当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简要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主动提出转正申请。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递交的转正申请后,在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做出是否同意其转正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如发现预备党员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
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只能做出一次,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通过延长预备期的考察,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党支部将预备党员情况报学院党委审核,并经党委批准通过。
对不同意按期转正的,党支部将意见和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一并上报学院党委,由党委讨论后做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毕业,党组织应负责对其做出组织鉴定,将鉴定随入党材料一并转交有关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六条对于在大学阶段尚未履行入党审批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毕业离校前,党委和党支部认真做好培养衔接工作。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七条学院党委切实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和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第二十八条发展学生党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禁止突击发展,严防发展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入党,对违反《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本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经查实后由学校党委履行否决权。
对党员和群众检举揭发的有关责任人,经查实后按党纪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学院党委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党委
2014年10月13日
国际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点
一、个人申请递交党支部
1.必须本人志愿
2.支部建立登记档案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递交申请至少三个月后
2.团组织推荐
3.党支部讨论确定并指定2名党员培养联系人
4.党支部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三、参加学校党校培训(有结业证书)
四、确定发展对象
1.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征求群众意见
2.查看有无不及格科目、英语四级是否通过、是否有违纪现象
3.发展对象政审
4.党支部讨论研究(公示)
5.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6.填写入党志愿书
五、向党支部提交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3.学习成绩
4.政审材料
5.党校结业证书
6.推优表
7.个人思想汇报
8.入党志愿书
六、党支部严格审查提交材料,尤其是入党志愿书内容。
七、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2.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3.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张榜公布
4.入党宣誓
八、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1.预备党员每季度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2.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4.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支委会审查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6.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7.材料存档
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思想汇报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要求
思想汇报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重要环节,能使党组织更好的了解自己,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同时,汇报也是自身的一次自我教育、反思和提高。
提倡写书面汇报,也可进行口头汇报。
目前,我院要求入党占学生总数2/3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个别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交过申请书之后,很少汇报、等待发展,对入党愿望不强烈、缺乏激情,模范作用、影响力、工作积极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