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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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六次村民委员会于2001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决定从2010年10月中旬至2011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村“两委”班子是农村工作最基层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们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基础。

民主选举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严泛的实践形式,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如今,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主要是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选举过程透明度明显增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这些新情况为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带来了机遇,也对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了挑战。

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提高村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切实保障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当家作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这一关系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通过换届选举,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严格推行“两推一选”,探索开展“公推直选”村党组织班子试点工作。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党员和选民的权利,选准配强村级班子,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村“两委”班子换届的总体要求是“抓班子、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要紧紧围绕选好配强班子、提高领导能力、促进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真正把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推选到村“两委”班子中来,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抓班子。

通过换届,激发党员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引导选出素质优良、有奉献精神、能创业致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村两委干部,组成结构合理、创业有为、团结和谐、运转规范的村“两委”班子。

树正气。

通过换届,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拓宽民主渠道,完善选举方式,形成公开、公平的选举氛围;教育党员群众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抵制、反对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树立依法选举的正气。

促和谐。

通过严肃纪律、依法依章换届,实现程序规范、操作合法;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实现秩序井然、有序参与;通过换届,引导竞争对象之间、新老班子之间互相尊重、支持帮助,形成文明乡村风民风和心齐气顺的和谐氛围。

求发展。

坚持把发展作为本次换届的主题贯穿整个换届选举始终,通过集思广益,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在农村形成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村级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换届选举,是确保换届选举合法有效的关键。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选人标准。

要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各个阶段,引导村民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标准,把那些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群众公认、组织协调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人提名为候选人,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要选准配强,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服务群众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愿望和能力,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和民主作风,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村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转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参与竞选。

民族地区要把对党忠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群众公认作为能否担任村干部的首要标准。

(二)严格控制职数。

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干部职数。

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配3名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配备一名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文书);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配4名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文书)。

村党支部委员一般3至7名。

党员不足7名的,可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党员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一般设委员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

同时,按规定设立纪检小组。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

提倡村党支部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

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是党员且具备条件的,要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充实进党支部班子。

提倡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交叉兼职,适度提高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

(三)把握关键环节。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民主测评推荐、群众民主测评推荐、党内民主选举的“两推一选”程序进行。

要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积极探索开展“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试点,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本次换届,安排部分村先行试点开展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具体见《**县“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任务分解表》),各乡镇试点村名单于11月1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序上,既可以先选村党组织、后选村民委员会,也可以先选村民委员会、后选村党组织。

先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提倡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先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提倡把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组织成员。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因人口流动、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和劳务输出等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联络沟通,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的发生。

要切实保障选民的直接提名权,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

要召开选举大会,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全面设立秘密划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划票制度,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四)规范竞争行为。

乡镇党委、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候选人同党员、群众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党员和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候选人或者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

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不得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

要引导候选人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级公益事业比拼加码的现象。

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内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而应提交选举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召本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五)注重班子结构。

村干部配备必须按照全市统一核定的职数,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村党组织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应高于上次换届的比例。

在村干部规定职数内要设置妇女委员职位,积极推荐优秀妇女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根据村情推行村民委员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级组织班子中还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村干部。

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非常强的工作,本次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0年10月15日开始,2011年3月31日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宣传准备阶段(2010年10月20日—12月1日)

(一)成立选举换届选举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各乡镇也要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人员组成,并抽调干部成立专门办公室,负责选举的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一法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指导、监督和检查村“两委”选举工作;(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受理选民在选举中违法行为的检举投诉;(6)印制选票、选民证委托书;(7)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组织检查验收;(8)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必须始终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各乡(镇)、村都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形式,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宣传教育中,要向村民讲清村“两委”的性质、任务和产生办法,讲清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原则和工作程序,讲清什么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两委”干部应具备哪些条件以及换届选举的时间要求,从而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工作。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指导好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真正能够为人民谋福利的人选进村“两委”领导班子。

(三)开展摸底调查。

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各村的人口、户数、村民小组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了解各村“两委”工作情况,掌握村民对村级组织成员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村干部的选举思想动态等社情民意,以及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等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村级组织选举的情况。

重点摸排出村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以及以往选举审问题较多的“难点村”名单,逐个分析村情选,找出问题根源,增强对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四)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要根据开展摸底调查所掌握的现任村“两委”班子、党员队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情况和运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

(五)进行换届选举培训。

各乡镇要在10月31日前开完培训会议。

村“两委”换届选举培训对象主要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民登记员、选票代写员、流动票箱的票箱员、计票、监票工作人员及选举观察员。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一法两办法”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知识手册;学习有关选举工作文件和县、乡选举工作方案。

通过培训,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精心准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六)清理村级财务。

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组织农经管理部门对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进行认真清理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审计结束后,要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同时,要结合审计结果组织开展对村级组织班子的全面考核和民主评议。

(七)开展村“两委”选举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一项法律性很强而又十分细致的工作。

必须明确登记对象,造册登记。

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前20天,按村民小组顺序在本村的显要位置予以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选民登记时要保证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针对当前农村流动人员多、居住分散、结构复杂的实际情况,选民登记人员要认真负责地逐户进行登记、审核。

在登记和审核过程中,主要搞好五个环节的工作:

(1)凡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族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依据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应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选民登记;(3)凡具有选民资格,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超过半年、承担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出的,不予登记;(4)计算选民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

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5)不能表达自己意愿的精神病患者和痴、呆、傻人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予登记。

选民经登记确认后,村委会颁发选民证,即获得选民资格,选民在选举日凭选民证参加选举。

第二阶段:

选举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

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序上,既可以先选村党组织、后选村民委员会,也可以先选村民委员会、后选村党组织。

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换届选举时,原则上按照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序进行。

村党组织选举。

村党组织选举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述职评议与民主推荐。

召开各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一是听取党支部、村委会三年来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委会正、副主任的述职报告,二是对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敬业精神及带头致富方面进行评议,同时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和上一届支部委员会的提名意见,按照候选人的入选条件分别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出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

  

(二)考察把关。

由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推荐、座谈了解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初步确定的支部委员候选人进行考察把关,凡政治素质表现不好的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凡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凡自己不能致富,无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和不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凡受党纪处分(包括正在受组织审查的)的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凡是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条规的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凡参与邪教活动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各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党员大会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候选人公示。

确定的正式候选人要通过张榜公示,会议公示等形式,对其基本情况向党内外公开,公示时间3天左右。

公示期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四)组织选举。

在乡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参照上届委员会提出的支部书记候选人的意见,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在选举支部委员时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召开选举大会时,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委员的得票必须达到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过半数。

选举结果应及时上报镇党委审批。

   村党组织选举必须采取“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开展村党组织“公推直选”试点(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按照《**县“公推直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任务分解表》的安排,各乡镇精选条件相对较好,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明显、党员群众参与热情较高的村先行开展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实行“公推直选”试点的村,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

试点结束后,乡镇党委对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总结,用于指导非试点村党组织选举,试点工作总结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二是非试点村党组织选举(2011年1月1日至1月20日)。

乡镇党委在总结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非试点村开展村党组织选举。

换届选举完成后,实行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的村数不少于建制村总数的50%。

不具备开展“公推直选”的村必须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村党组织选举结果及《全县村“两委”换届有关情况统计表(党组织书记情况)》于1月25日前报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村民委员会选举(2010年12月1日-2011年3月15日)。

村民委员会选举履行以下程序

(一)成立选举委员会。

各村要成立5—7人的选举委员会,领导和组织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推选出一名主任主持选举工作(主任一般由新一届支部书记担任)。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本村新一届党支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

(1)制定本村选举工作方案,组织村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

(2)确定选举工作人员;(3)审查选民资格、登记选民、公布选民名单;(4)组织选民提名、推荐候选人,确定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5)确定选举日、地点和投票方式;(6)解答选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7)组织选举投票,公布选举结果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8)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等工作。

   

(二)提名确定候选人。

根据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条件,由选民直接提名,并召开有选举权的村民会议投票预选,以得票多少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搞指选、派选。

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各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应比应选名额多1-2名。

选人名单要在本村张榜公布。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介绍候选人。

   (三)投票选举。

正式投票选举必须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

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公民,可设流动票箱或投票站;对外出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要提前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无论何种方式投票,必须设立秘密划票处,保证选民独立自主、不受干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利。

设立流动票箱或投票站的,要由选民推举的监票人监督投票。

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候选人获得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向全体村民公布选举结果,宣布当选名单。

(四)确认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经过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在当日或第二日正式公布,并上报乡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由民政局颁发省上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同时选委会要帮助和指导新一届村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成员分工、移交手续。

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自行终止职责。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县民政局具体安排。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一)推选村民小组长。

推选村民小组长由新当选的村委会派人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推举,采用大家举手表决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表决。

村民小组长产生后,村选举委员会应张榜公布,造册登记并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选举推荐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推荐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荐一人,可以自愿联户推选,也可以按居住地划分户数推选,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荐若干人,村民代表总人数一般不少于21人,在村民代表中应有适当的妇女代表。

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不得兼任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

(三)工作交接。

新一届村党支部、村委会产生后,在镇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新老班子做好财务账务、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的移交工作。

(四)档案整理。

各乡镇党委在换届选举期间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封存、归档和管理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离任时,其任职期间所形成管理档案,应在新一届党支部,村委会产生之日起7日内,与现任书记、主任办理移交,档案的移交应与公章、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等移交工作同步进行。

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组织力量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规范整理,乡镇要加强对规范档案整理的业务指导工作,保证足够的专用档案用品装具,以确保档案的及时完整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

选举工作结束时,由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全面清查。

文件材料应一式两份,按照立卷归档要求,分门别类整理,并划分保管期限,编写目录。

选票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封存,由乡镇党政办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保管期限三年,待下一届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登记造册并履行必要的销毁审批手续后,统一销毁。

(五)整章建制。

乡镇党委要指导新一届班子制订任期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村两委会工作职责和运行程序,制定三年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依法建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并规范开展工作。

五、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党委、政府,要把做好村级组

织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

指导,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各乡镇指导组织要深入乡镇和试点村指导换届选举,并参与重点环节的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能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县委组织部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牵头抓总,精心组织,在全面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村委会选举工作;各级人大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经费,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政法部门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协调公检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等违法行为;信访部门要认真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新闻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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