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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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
管网工程(洪濑段一期)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泉州长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02日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二.工程施工测量监理……………………………………………………
(一)开工前测量准备和控制测量监理
(二)管道(渠)工程测量监理
三.材料见证取样监理……………………………………………………
四.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三)监理工作要点
五.顶管施工质量监理……………………………………………………
六.拉管施工质量监理……………………………………………………
七.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八.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九.旁站监理方法和要求…………………………………………………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实现工程施工监理的控制目标,在本工程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更具实施性和操作性的监理工作细则,起到具体指导工程监理实务作业的目的。
本实施细则内容为主要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程序、监理要点和监理方法。
编制依据为:
1.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2.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3.本工程监理规划
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5.《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13-92-2007
6.《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
2004
7.《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二.工程施工测量监理
(一)开工前测量准备和控制测量监理
1.开工前监理工程师须检查承包人测量人员资质、岗位证书和数量;测量仪器型号、精度和检定情况。
2.检查承包人开工前布设的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点的成果与精度,并组织复核测量及签认。
3.承包人须校测原管道、构筑物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4.检查控制桩的埋设及保护情况。
5.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的规定,见下表:
项目
允许偏差
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
±20√L
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
±√N
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
1/3000
直接丈量测距两次较差
1/5000
注:
L–水准闭合路线长度km;N–测站数。
6.测量资料表式采用《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二)管道工程测量监理
1.沟槽开挖前,承包人进行管位轴线、井位中心桩和原地面高程以及基坑开挖放线测量,经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测量记录表和水准测量(纵断高程)记录表并附有关示意图等资料,由测量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核并签署意见。
2.沟槽开挖成型后,承包人进行基底位置、尺寸和高程检测,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复承包人沟槽测量检验报告,按要求组织部分或全部复核测量。
3.管基底换填层,施工前后承包人均应进行自检,并提交相应资料。
由测量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测量并签署意见。
4.管道安装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承包人对管基须进行自检,将其位置、平面尺寸、高程填报有关资料。
由测量监理工程师与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5.沟槽回填前,对安装完毕的管道的转折点和井位等,承包人须进行实地测量其位置与高程,由测量监理工程师按要求组织进行复核测量。
6.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和《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规定。
三、材料见证取样监理
项目监理部按见证取样计划书及相关规定,对钢筋、水泥、砂、碎石、管材、砌体材料、砼试件、砂浆试件、回填土及主要安装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其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1.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委托试验检测机构→审查见证取样协议书及计划书→按计划进行见证取样、封样、送检等工作→签认《见证取样送检表》,并填写见证取样台帐→在监理日记中做见证取样记录→对见证取样送检情况进行汇总。
2.见证取样要求
1)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项目试验检测见证取样频率为100%。
2)对委托试验检测的检测机构须保留其具备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
3)审查施工单位见证取样协议书及计划书,提出意见及批复;计划书应报送市质监站和监督检测机构。
4)施工单位取样员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见证检验计划书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和制备,见证员必须在旁见证。
做好样品的现场取样、封样、送检等见证工作,并做好见证取样记录,建立见证取样台帐。
5)施工单位取样员负责填写见证取样表,见证员审核签字认可,并共同对样品做出标识,并注明在取样记录表上。
见证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每次见证取样样品所代表材料的标识。
6)对见证取样不合格的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责令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
7)及时分期分批对见证取样情况汇总,随时掌握材料的质量动态,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见证取样汇总资料作为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本工程为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洪濑段一期)工程,整个管网分A1、A2、B、E四个标段,管道沿东溪两侧及油园溪边铺设,对沿线的排污口设截留口,分别将四个标段的污水管网汇入东翼污水处理厂,其主要内容包括:
1、A1段:
桩号KA0+000--KA1+185,管道铺设于规划路及现状河滩上,采用DN300~DN400HDPE缠绕增强管;
2、A2段:
东溪西岸至污水处理厂沿线截污干管洪濑大桥倒虹管下游污水干管,桩号KA1+185--KA3+893,管道铺设于现状河滩及规划路下直至污水厂,采用DN300~DN1200HDPE缠绕增强管和管径DN400~DN1000球墨铸铁管。
3、B段:
东溪东岸至新洪濑大桥截污干管,桩号KA1+185--KA3+893,管道铺设于东滨路防洪堤旁现状河滩上,采用DN300~DN1200HDPE缠绕增强管和管径DN400~DN1000球墨铸铁管,桩号KA1+185—KB1+373穿过东溪段采用拉管施工。
4、E段:
油园溪边沿线污水支管,管道铺设于油园溪旁现状河滩上,管道铺设前需对油园溪进行清淤,清淤长度为1500米,清淤深度为1.0米,宽度暂按8米,管采用DN300~DN400HDPE缠绕增强管、DN250X10(Q235-A)钢管焊接,以及DN400球墨铸铁管
本工程所用的HDPE管采用中粗砂基础、承插式电熔连接接口;球墨铸铁管采用混凝土满包基础,橡胶圈密封承插接口;过东溪段倒虹管采用PE加厚平壁管,具体规格尺寸见施工图,管道埋深≤2米的,管侧管腔回填密实度≥95%,管道埋深2米≥埋深H≤4米的,需采用钢板桩支护,采用钢板桩时,钢板桩按6米计(型号:
20乙#槽钢),特殊路段见施工图。
(二)监理工作流程
否定
同意
否定
同意
监理签证报验单
(三)监理工作要点
1.施工准备监理:
(1)审查承包商的资质、施工组织设计。
重点审查人员配备、机械配备、施工方案可行性、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主要为管材)的出厂合格证等的质保资料,并按要求频率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管材的外观质量及尺寸要求:
a、管材外观应颜色一致、内壁光滑平整。
管身不得有裂缝、凹陷及可见的缺损,管口不得有损坏、裂口、变形等缺陷。
b、管材的端面应平整且与管中心轴线垂直,管材水平自然放置时沿管长度方向不得有明显弯曲现象。
c、管材的有效长度L允许偏差:
±0.005L且不大于±40mm。
d、管材规格尺寸还应符合《技术规程》(DBJ/T15-33-2003)表3.2.5的规定。
2.基坑开挖与支护
(1)基坑支护施工须按设计要求及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重点检查其支护结构是否能确保坑壁土体稳定性、开挖降水是否对周围道路、管线及邻近建筑产生影响,必要时应要求承包商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测。
(3)开挖时不得扰动槽底土壤,发现超挖,必须进行处理,严禁用土回填。
槽底松散土、淤泥、大块石等杂物须清除并保持不浸水。
3.管道垫层与基础
(1)管道垫层与基础不得铺筑在淤泥或松填土上,槽底地基承载力应≥80kpa,未达到时应进行加固处理,槽底基础为淤泥时需采用600mm厚碎石灌砂处理,当管底标高高于实际地形标高时,基础采用C20块石混凝土垫高。
(2)HDPE管道基础采用砂基础,厚度为200mm,压实度≥90%。
(3)球墨管采用混凝土满包基础。
(4)管道基础应表面平整,两井之间应顺直。
(5)管道垫层及基础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顺序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点数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不低于设计规定
100m
1组
按GBJ-107-87
2
垫层
中线每侧宽度
不小于设计规定
10m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1点
高程
0-15mm
10m
1
用水准仪测量
3
基础
中线每侧宽度
+10mm
0mm
10m
2
挂中心线用尺量每侧计1点
厚度
+10mm
0mm
10mm
2
用尺量每侧计1点
高程
+0
-20mm
10mm
2
用水准仪测量
每侧计1点
4
蜂窝面积
1%
两井之间(最侧面)
用尺量蜂窝总面积
4.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作业中,必须保证沟槽排水畅通,严禁水泡沟槽。
雨季施工应采取防止管材漂浮措施。
管道安装结束尚未填土时,一旦遭到水淹,应进行管中心线和管底高程复测及外观检查,如发生位移、漂移和拔口现象,应返工处理。
(1)下管
①下管前,应按产品标准对管材逐节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标准者,应做好记号,单独放置,另作处理。
②人工下管时,可由地上人员将管材传递给沟槽施工人员:
严禁将管材由槽顶滚入槽内;起重机下管时,应用非金属绳索扣系住,严禁串心吊装。
③管材长短的调整,可用电锯切割,但端面必须垂直平整,不应有损坏。
(2)管道连接
①承插式电热熔连接:
a.焊接前将两根管子调整好高度后保持水平状;
b.清除干净管道接口处的泥土、水分等;
c.用专用工具拉管材插入接头承口内,承插到预定深度线;
d.用紧固带扣紧电热熔接头,使管材更加完全贴合;
e.检查电热熔机设定的加热电流和加热时间(设计有要求)是否符合要求,之后是否按规定的冷却时间静置。
②承插式橡胶圈连接:
预应力、自应力混凝土管及乙型钢筋混凝土管安装时,承口内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应清洗干净;套在插口上的橡胶圈应平直、无扭曲,安装时橡胶圈应均匀滚动到位,放松外力后回弹不得大与10mm,就位后应在承、插口工作面上。
安装的允许偏差(mm):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无压力管
压力管
轴线位置
15
30
管道内底高程
D≤1000
±10
±20
D>1000
±15
±30
刚性接口相临
管节内底错口
D≤1000
3
3
D>1000
5
5
③电热熔焊连接带连接:
a.连接前将两根管子调整好高度后保持水平状,并由人工用力顶住管子的两端,尽量使接口处接触严实。
b.清除干净管道接口外侧的泥土、水分等。
c.将电热熔焊连接带的中心放在连接部位后认真包紧。
d.用紧固带扣紧电热熔焊连接带,使之与管材更加完全粘合,并用100mm宽的胶条填实电热熔焊连接带连接处缝隙。
e.连接热熔机和电热熔焊接连接带两边的电源接头后,设定电热熔机的加热电流与加热时间后即可进行焊接。
f.到时间后,用板子拧紧螺丝(90度左右),检测电热熔焊连接带的熔融状态是否均匀,按照规定的冷却时间进行冷却后即可松掉紧固带。
5.闭水试验
污水管道与压力管道必须根据设计水头压力要求作闭水试验。
(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
(1)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②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③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④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并应做好水源外接及排水疏导路线的设计。
(2)闭水检验规定为向管道充水保持上游管顶以上2m水头的压力,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
对于直径大于800mm的管材,带检查井进行闭水试验时,若管内顶部与检查井顶部高度不足2m时,则水头高度应至检查井顶部高度。
(3)闭水检验测得管道的渗透水量应小于或等于由规范公式计算的允许渗透水量。
具体公式见规范(GB50268-97、CJJ3-90)。
6.管道回填
回填时沟槽内无积水,严禁回填淤泥或腐殖土,复土应分层夯实回填后无弹簧现象。
其压实度根据市政道路路基设计规范要求确定。
7.变形控制与检测
对安装完毕的HDPE管道要进行变形检测:
(1)管道安装覆土到设计标高后,即对管道变形进行检测。
(2)检测方法:
人不能进入管内的管道可采用圆度板管内拖拉法进行检测。
人能够进入的管道可直接进入管内检测其实际变形值。
(3)管道允许直径变形率不大于5%。
8.检查井
(1)检查井底板下土体应密实稳定,符合设计要求,砌井应使用标准砖或机制砖,黄砂应质地坚硬、清洁,不得含有其它杂物,含泥量不得大于1%;
(2)检查井应按规定砌成拱圈,内壁相互垂直,砌砖不得有通缝,灰缝砂浆饱满,粉刷平整,不空鼓、不裂缝、不渗漏;
(3)井内流槽应平顺、位置正确,井内不允许有建筑垃圾、剩余砂浆杂物;
(4)严禁残留施工时所做的临时措施;
(5)井框、井盖安装平稳,盖好后无渗漏;
(6)检查井允许偏差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井内尺寸
+20,不小于设计要求
每座
2
用尺量,长度各计一点
2
井盖
高程
路面及人行道非路面
标高应一致
每座
1
用尺量
+10,不低于地面
每座
1
用尺量
3
井底
高程
管径〈=1000
+10
每座
1
用水准测量
管径〉=1000
+-15
每座
1
用水准测量
注:
1.设计的检查井内壁尺寸是指井内净距,包括粉刷层厚度;
2.砖墙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标准
六.拉管施工质量监理
(一)、施工的监控要点
1、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的控制
⑴承包商的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构件进场前按施工规范和市政质监站规定的要求项目和频率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进行材料的送样试验。
首批进场材料的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工程审批申请开工报告的依据之一。
⑵承包商所进原材料(如水泥、标准砖等)以及半成品、成品(钢管等),需提供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以及各种试验资料;材料到现场后,监理将检查其质量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不允许使用,并清理出场。
⑶承包商依照工程进度安排材料进场数量和规格;同时应按规范要求搬运及储存材料,注意水泥防潮等,各类材料应设标签;成品构件运输及堆放应符合施工规范的受力要求,避免产生不合理的附加应力,使材料变形、受损、开裂等。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⑴熟悉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熟悉所穿越运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⑵审查专业施工单位资质。
⑶审查施工方案,重点审查定向钻孔轨迹线设计,审查应急预案,施工方案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入土造斜段与管道直线段之间及管道直线段与出土造斜段之间,至少应有一根钻杆长度达到管道直线段坡度要求。
(2)拉管钢管曲率控制在4.7°左右。
(3)相邻两节钻杆允许转向角根据土质条件,钻杆长度、材料等因素确定,土质越软弱,α角越小。
⑷交桩和定线检查。
在业主的主持下,设计单位在现场逐点向监理、业主代表交桩,并转交各桩点的坐标、标高等技术数据资料;
⑸审核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准备好满足工程需要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并在拉管施工前3天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和各项送审材料。
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应着手对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做调查,必须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以前审查完毕,提出审批意见。
(1)审查承包人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包括二方面:
一是各级质检人员的名单,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二是承包人质量自检制度是否完善,要建立完善的分级负责质量自检的制度和规程,便于监理在日后检查和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各级质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3)审查承包人进驻工地的人员以及随施工进度安排的人员进场计划;
(4)审查承包人已进场的设备及进场计划。
要登记各类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
⑹审查现场开工条件。
开工前除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之外,也要检查业主提供的场地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如用地手续等是否会影响施工,开工后是否会因外部干扰影响施工,引起赔偿等。
协助业主及时排除干扰,保证开工后施工顺利进行。
二、拉管施工总流程图
七.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相关法规: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施工组织设计
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基础施工《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现场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相关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重大危险源施工旁站监理。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业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安全文明管理: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②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设施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防护材料、施工机具时;
6.有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区域作业,且无安全管理协议时;
8.出现安全事故时。
八.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旁站监督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如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预应力张拉、混凝土浇筑等,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旁站监督。
2.见证
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3.平行检验
有必要时,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验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结构受业主委托,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4.巡视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5.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合同赋于指令控制权对施工提出书面的指示和要求。
6.支付控制手段
质量监理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
7.监理通知
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①口头通知:
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或执行,必要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②监理工作联系单:
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施工单位注意的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③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