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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园林消耗工程量定额

总说明

《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安徽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的城市园林、市政绿化、小品设施、仿古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学校、厂矿、机关、宾馆、居民小区的小品设施和绿化工程等。

二、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作用

1.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和控制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建设部1988版);

3.《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版);

4.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外省有关资料等。

四、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

1.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多数施工企业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2.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贯彻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措施消耗相分离,以适应按单项工程成本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和价格的动态调整。

本消耗量定额只列出了园林和仿古特有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消耗,其他措施消耗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目。

3.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是依据现行的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编制的。

五、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

除定额中有规定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使"工、材、机"等消耗与定额有差别而改变定额用量。

六、本园林仿古消耗量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2.材料消耗量: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

难以计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并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形式表示。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定额中,设计图示的强度、配合比、水泥品种不同可以换算,但配合比用量不得调整。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集中加工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和垂直高度(或檐高)在20m以内的垂直运输。

执行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场内水平运输,如遇上山或过河等特殊情况运输费可以调整。

成品构件现场以外的水平运输应另计运费。

垂直运输高度(或檐高)超过20m时,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除部分机械台班消耗列出了机械选用型号和消耗量以外,其他均合并成"其它机械费",并以占人工费的百分比形式表示。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机械选型是综合考虑,实际使用机械不同,不得调整。

如发生大型机械进退场和组装、拆卸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

七、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未编列的,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定额。

八、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则不包括"×××"本身。

九、全省各市统一执行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后,如发生定额缺项须作补充的,由各市定额站做出补充,并报省定额总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

十一、著作权所有,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违者必究。

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其中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者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外边线,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有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

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两层及两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3.单层建筑中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面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两层及两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两层或多层建筑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水平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临水建筑或跨越水面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明台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突出墙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空心的砖、石塔。

4.构筑物:

如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5.碉台的平台。

 

第一章绿化及养护工程

说明

一、绿地整理

1.清理场地,或土厚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或绿地整理均套用整理绿地项目。

2.人工换土、地形改造等项目50cm以内的土方运距均己在定额中综合考虑,超过50cm的土方运距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3.人工挖槽按三类土考虑,如四类土挖槽,乘以系数1.43;一、二类土,乘以系数0.61。

4.本章定额中换土、土方造型等项目,"好土"按自备土编制,如采用购置土,则采用括号内的用量。

5.地型改造(土方造型)高差指原地面的平均高度到最高设计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地型改造高差超过5m,其超过部分的人工按5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30,超过10m,其超过部分人工按5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50,地型改造均按填方考虑。

如需挖方,则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6.乔木、灌木栽植人工换土,其换土量按附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有关规定执行。

当实际换土量与对照表不符,当差额超过10%时,每1m3换土,其材料:

土1,人工:

0.50工日。

7.采用不同配方的草坪基质允许调整。

如采用原土拌基质,消耗量定额中应扣除好土用量,每10增加人工0.3工日。

二、栽植花木

1.植物起挖、栽植

(1)起挖、栽植带土球乔木,土球直径超过280cm;起挖、栽植裸根乔木,胸径超过45cm时,均另行计算。

(2)起挖、栽植带土球灌木,土球直径超过140cm时,按带土球乔木定额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5;起挖、栽植裸根灌木,当灌高超过250cm时,另行计算。

(3)名贵树木的起挖、栽植,另行计算。

(4)带土球乔、灌木起挖、栽植土球的规格按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

常绿乔木按胸径8~10倍计算;落叶乔木按胸径8倍计算;灌木按地径的7倍,或按灌高的1/3~1/4计算。

(5)棕榈类植物起挖、栽植当设计无规定时,带土球起挖、栽植按地径的3~5倍计算,套用相应的乔木定额子目。

裸根起挖、栽植按其地径大小套用相应的乔木子目。

(6)起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

(7)栽植项目的挖塘尺寸按附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编制,当实际挖塘尺寸与"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相差超过10%时,每1挖塘人工调整,一、二类土0.31工日;三类土0.41工日,四类土0.54工日。

(8)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费用。

(9)花格镶草铺草皮按花格砖面积计算,项目内镶草面积按35%考虑。

实际铺草面积不符时,草皮用量可以调整,其他工料不变。

镶草项目不分铺种,均执行该项目。

散铺草皮,草皮用量按30%考虑。

实际铺草面积不符时,草皮用量可以调整,其他工料不变。

2.盆花摆放

(1)袋装苗以重量为标准与盆装苗等量换算计量。

(2)若需摆放大型植物,则按植物种类、规格另行计算。

三、日常(物业)绿化养护

1.本章定额包括乔木、灌木、绿篱、竹类、水生植物、球型(整形)植物、露地花卉、攀缘植物、地被植物、草坪等十大类园林植物的养护内容,同时参照有关园林植物养护标准,分为三个养护等级(参考附二: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2.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公园、游览区类:

各综合性公园、专题类公园、纪念性公园、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等园林植物养护工程。

(2)交通、干道类:

各类交通道路、城市环线绿带、机场、车站、港口、宾馆、高级别墅以及沿交通干道两侧的街头绿化等的园林植物养护工程。

(3)社区、单位类:

居民生活区内绿化(含庭院绿化),以及企业、部队、机关、医院、学校、旅馆等单位性质的绿化园林植物的养护工程。

3.本章定额考虑的时间单位为年,即连续累计12个月为一年,若分月承包则按以下系数执行。

时间

1个月

2个月

3个月

4个月

5个月

6个月

7个月

8个月

9个月

10个月

11个月

12个月

系数

0.19

0.27

0.34

0.41

0.49

0.56

0.63

0.71

0.78

0.85

0.93

1.00

4.本章定额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成活期养护与绿化日常(物业)管理养护,不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栽植期养护,栽植期养护已在原绿化种植工程定额中包括,不得重复计算。

本章定额按绿化日常(物业)管理养护编制:

成活期养护,按相应定额乘以1.20系数;采用自动喷淋系统的绿化养护,人工工日乘以0.7系数。

5.本章定额包括了绿化养护工作中,必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未包括的内容如下:

(1)苗木因大幅度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

(2)绿化围栏、花坛等设施因维护而发生建筑工程的材料消耗。

(3)因养护标准、要求而发生的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

(4)高架绿化、水生植物等特殊养护要求而发生的用水增加量。

(5)因抗旱、排涝所发生的工程内容的增加。

若发生以上情况,双方协商按实计算。

6.因疏植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甲方(业主)所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绿地整理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2.地形改造(土方改造)均按所需造型土方量以""计算。

3.乔、灌木栽植人工换土不论树木大小以"株"计算。

4.伐树、挖树根以"株"计算。

5.砍、挖灌木丛,割、挖草皮以"m2"计算。

6.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做法分别以"m"、"m2"、""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以"m"计算。

二、栽植花木

1.植物起挖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

(2)绿篱起挖按"延长米"计算。

(3)丛生竹起挖按根盘大小以"丛"计算

(4)色带植物起挖,按实际起挖面积以"m2"计算。

2.植物栽植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

(2)绿篱栽植按"延长米"计算。

(3)丛生竹栽植按根盘大小以"丛"计算或按"每丛支数"计算。

(4)色带植物栽植按实际栽植面积以"m2"计算。

(5)地被植物(非草坪类)栽植按"m2"计算。

(6)水生植物栽植以"丛"计算。

(7)铺设、起挖草坪均按实际面积以"m2"计算。

(8)喷播植草按不同的坡度比、坡长比以"m2"计算。

三、盆花摆放

摆设盆花按数量以"盆"计算。

四、园林绿化养护工程

1.乔木:

分常绿与落叶两类。

不论单排、双排、林带(三排及三排以上),均按胸径以"株"计算。

2.灌木:

分常绿与落叶两类。

均按篷径高度以"株"计算。

3.绿篱:

分单排、双排、片植三类。

单排、双排绿篱均按修剪后净高以"延长米"计算;片植绿篱按修剪后净高以"m2"计算。

4.竹类:

均按高度以"m2"计算。

5.水生植物:

分塘植、盆植两类。

塘植按"丛"计算,盆植按"盆(缸)"计算。

塘植一丛按2.75m2折算。

6.球形(整形)植物:

均按篷径以"株"计算。

7.露地花卉:

分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球、块根植物,一般图案花坛,彩色图案花坛五类。

均以"m2"计算。

8.攀缘植物:

均按地径以"株"计算。

9.地被植物:

分单排、双排、片植三类。

单排、双排均按"延长米"计算;片植以"m2"计算。

10.草坪:

分暖地型、冷地型、混合型三类。

其中散铺、满铺、播种按实际养护面积以"m2"计算;直生带以"延长米"计算,直生带按0.6m宽考虑。

附一: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

表1  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带土球乔、灌木) 

单位:

cm 

附二: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本质量要求依据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供参考使用。

一、树木管理

一级:

新栽树木成活率99%,原有树木保存率100%。

树形美观,长势茂盛,无歪斜,适时整形修剪,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造型植物按设计要求修剪,达到预期效果。

树上无牵绳挂物,无依树搭盖。

适时水肥管理,松土,除杂草,开花植物能按时开花。

二级:

新栽树木成活率98%,原有树木保存率99%。

树木生长良好,保持树木自然特征,无明显歪斜(造型植物除外),无牵绳挂物。

整形修剪,保持树木整齐美观。

三级:

新栽树木成活率97%,原有树木保存率98%。

树木生长正常,树形比较完整,重点植物要修剪,无明显枯枝败叶、病虫害。

二、绿地管理

一级:

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整齐美观,无缺株。

土壤疏松、平整、无杂草、无建筑、生活等废弃物,无渍水及旱象。

二级:

植物生长茂盛,土壤平整,基本无杂草,无积成垃圾,无明显缺株,无渍水及旱象。

三级:

植物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杂草、缺株,废弃物及时清除。

三、草坪管理

一级:

达到设计要求,草种纯、生长旺盛,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高度符合规定标准,整齐美观,随时清除杂草,其杂草率不超过1%,裸露地面不超过2%,无渍水,无垃圾及废弃物,无病虫危害。

二级:

草坪生长正常,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整齐美观,杂草率不超过2%,裸露地面不超过3%,无废弃物,无渍水,无明显的病虫害。

三级:

草坪基本生长正常,经常修剪,无明显的裸露地面、杂草、垃圾。

四、草花管理

一级:

草花质量符合一级标准,地栽草花者摆花图案新颖,花色鲜艳,观赏效果好,花期长、无因管理不善提前倒伏、枯萎现象。

二级:

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其花色有变化,整体效果好,花期达到预期效果。

三级:

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整齐美观,管理好。

五、园林设施管理

一级:

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损坏及时维修,定期表面刷新。

二级:

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基本完好,损坏定期维修,无明显的污物。

三级:

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较好,损坏要修复。

六、病虫害防治

一级:

植物病害基本无危害现象,食叶性害虫不超过5%,蛀干性害虫不超过3%。

二级:

植物病害无明显危害迹象,食叶性害虫不超过10%,蛀干性害虫不超过5%。

三级:

植物病害不明显,食叶性害虫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不超过10%

 

第二章园路、园桥、假山工程

说明

一、园路、园桥

1.园路包括垫层、面层,垫层如遇缺项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0。

块料面层中包括的砂浆结合层或铺筑用砂的数量不得调整。

2.如用路面同样的材料铺的路沿或路牙,其工料、机械台班已包括在定额内,如用其他材料或预制块铺的,按相应项目定额另行计算。

3.园桥:

基础、桥台、桥墩、护坡、石桥面等项目,如遇缺项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其合计工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4.园桥挖土:

垫层、勾缝及其他有关配件制作、安装,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石桥面砂浆嵌缝已包括在定额内。

二、堆塑假山

1.堆砌假山包括湖石假山、黄石假山、塑假石山等,假山基础除注明者外,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定额。

2.砖骨架的塑假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

钢骨架的塑假石山未包括基础、脚手架、主骨架的工料,其工料套用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3.假山定额项目均是按露天、地坪上情况考虑的,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的相石、叠山、支撑、勾缝、养护等全部操作过程。

但不包括采购山石前的选石工作。

4.如在室内叠山或做盆景式假山,仍执行本定额的相应子目,不予换算。

第二章 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

两边各放宽5cm乘以厚度以""计算。

二、各种园路路面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宽按""计算。

三、园桥:

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石桥面按""计算。

四、假山工程按实际堆砌的石料以"t"计算,计算公式:

堆砌假山工程量=进料验收的质量-进料剩余的质量

如无石料进场验收量时,可按叠成后的假山计算体积和石料比重换算,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1.假山体积计算公式:

V计=A矩×H大(单位:

2.假山体积换算质量的计算公式:

W重=2.6×V计×Kn(单位:

t)

3.各种单体孤峰及散点石,按其单体石料体积(取单体长、宽、高各自的平均值乘积)乘以石料比重(2.6)计算。

以上公式:

A矩-假山不规则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

(单位:

H大-假山石着地点至最高顶点的垂直距离(m);

V计-叠成后的假山计算体积();

W质-假山石质量(t);

2.6-石料比重(t/);

Kn-折算系数(见下表)。

假山的高度H

1m以内

1-2m

2-3m

3-4m

折算系数Kn

0.770

0.720

0.653

0.600

五、假山的基础和自然式驳岸下部的挡土墙,执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六、塑假山按外形表面展开面积以""计算。

第三章 园林景观工程-说明

1.园林景观是指园林建设中的工艺点缀品,艺术性强,它包括堆塑装饰、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等小型设施。

2.子目内的钢筋用量已综合考虑制作安装中的损耗,与实际不同时,一般不得调整。

3.柱面塑松皮、塑杉木皮、塑竹节、竹片、塑木纹等子目,仅考虑表面层的装饰和底层抹灰、基层材料均未考虑在内。

4.塑松棍、柱面塑松皮是按一般造型考虑,若艺术造型(如树枝老松皮寄生等)另行计算。

5.水磨石景窗如有装饰线或圆弧形,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3,其他不变。

6.预制构件(除原木纹板外)按白水泥考虑,如需加色,颜料用量按白水泥用量的8%计算。

7.混凝土花架制作安装项目适用梁、檩断面220c以内,高度6m以内的轻型花架。

8.亭屋面:

树皮、麦草、山草、丝毛草子目中包括檩椽。

9.涉及油漆工程执行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

10.亭屋面等工程涉及土方挖运、模板、钢筋、垂直运输等费用,参照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子目执行。

11.本章定额中的摷屏康ノ粩与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摷屏康ノ粩保持一致,如计量单位有不同时,应作换算。

第三章 园林景观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1.亭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斜面积,以""计算。

2.混凝土花架基础、梁、柱、檩及构件小品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3.木制花架、梁、柱、檩的制作、安装,按设计尺寸以""计算。

4.钢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5.塑树皮、塑竹、竹片、壁画,以""计算。

6.预制塑松根、松树皮、塑黄竹、金丝,以"m"计算。

7.白色水磨石平板凳、飞来椅制作,以"m"计算。

8.水磨石桌、凳安装,以"只"计算。

9.白色水磨石原色木纹板制作、安装,以""计算。

10.塑木纹墙柱面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11.塑树皮垃圾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只"计算。

12.木制飞来椅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3.石凳、石桌按设计图示尺寸及工艺要求,以""计算。

14.白色水磨石景窗、花檐、博古架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5.木质博古架、水磨石木纹板,以""计算。

16.预制混凝土门窗框、花池、砖砌园林小摆设、水泥假树、树根树墩形棲台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砖砌园林小摆设抹灰,以""计算。

17.预制混凝土花色栏杆、金属花色栏杆制作、安装,以"m"计算。

18.采光花廊天棚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及材质,以""计算。

第四章 砖细工程-说明

一、砖细制作按现场手工制作考虑。

二、望砖刨平面、弧面均包括两侧刨缝、补磨,工程量按成品计算,砖的损耗包括在定额内。

三、砖细制作,包括刨面、刨缝、起线、做榫槽、雕刻、补磨在内。

四、砖细工程,除望砖外均按制作、安装计算,工程量按成品计算,砖的损耗包括在定额内。

五、设计图示砖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砖细加工相应定额项目进行换算,人工按比例换算。

六、其他说明:

1.砖细加工:

(1)砖细加工作为一道施工工序,不计算原材料,仅计算人工及辅助材料费。

(2)方砖刨边厚度以4.5cm以内为准,厚度在4.5cm以上者,人工可进行换算。

2.砖浮雕:

(1)砖雕作为一道施工工序,不计算原材料,仅计算人工及辅助材料。

(2)凡是做砖雕工序者,方砖预先按砖细加工相应定额进行加工。

(3)砖透雕不在定额范围内,如发生可按实计算。

3.做细望砖:

(1)望砖规格21cm×10.5cm×1.7cm,规格不同时人工按比例换算。

4.砖细铺地:

八角砖规格为31cm×31cm×3.5cm,如设计规格大于此规格时,人工乘以系数1.05,方砖用量可按实换算,其它材料不变。

5.砖细抛方台口:

(1)平面带枭混线脚抛方以一道线为准,如设计超过一道线脚者,按砖细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2)铁件用量不同时应调整。

6.挂落三飞砖,砖细墙门:

(1)兜肚以起线不雕刻为准,如设计需雕花卉图案者,按相应的雕刻定额另行计算。

(2)字碑镌字按相应的镌字定额另行计算。

(3)上枋、下枋定额中已包括两头的线脚在内,其中上枋定额包括安装挂落的燕尾槽在内。

7.砖细漏窗:

(1)漏窗边框如为曲弧形者,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

(2)漏窗芯子如为异形弧者,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05系数。

(3)普通窗芯子为六角景、宫万式。

(4)复杂窗芯子为六角菱、乱纹式。

8.一般漏窗:

(1)漏窗以矩形为准,如异形者人工乘以系数1.15。

(2)软景式平直式混合砌筑者,每樘软景工程在20%者,套用平直条式,在80%以上者用软景条式定额,在20%以上80%以下者,按工程量分别计算。

(3)预制混凝土漏窗见相应定额。

9.砖细镶边、月洞、地穴及门窗樘套:

(1)洞、地穴、门窗樘套,宽超过35cm以上者,人工材料可进行换算。

(2)地穴门樘如用门景或纹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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