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治安警种复习题题库主观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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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治安警种复习题题库主观题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治安警种复习题题库(主观题)
一、简答题(每题5分)
1、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几种?
答案要点: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外国人可以附加驱逐出境或者限期出境。
(每项1分,共5分)
2、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案要点: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
(2分)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分)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1分)
3、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予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要点:
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1分)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1分)
(3)煽动民族分裂的;(1分)
(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2分)
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具有什么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参考答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人具有什么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1分)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1分)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1分)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1分)
(5)有立功表现的。
(1分)
5、《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的概念。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6、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履行哪些职责。
参考答案:
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2分)
(2)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1、5分)
(3)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
(1、5分)
7、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8、《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的概念。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9、《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集会的概念。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游行的概念。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有关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
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12、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
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2)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3)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
13、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一)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在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15、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应负责哪些安全事项?
答: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16、调查治安案件收集证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17、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答: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18、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有哪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19、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20、公安机关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在语言适用上应注意什么?
答:
公安机关办理涉外行政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
(2分)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提供翻译;(1分)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1分)经公安机关批准,外国籍当事人可以自己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其个人承担。
(1分)
二、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
(一)某日,镇江市某展览馆经安全许可举办展销活动,制定了安全防范预案,预定展销十天,每天限额售票8000张。
由张某负责此次活动的总体承办和全面的安全工作,李某具体负责场所、入口等的安全保障。
由于每天排队在外等候买不到票的人数众多,展销进行到第五天时,张某决定将每天售票的数量增加到10000张。
由于进入展厅的人数增加,李某未按照预案中确保通道畅通的要求,将展厅楼梯口摆放了桌子,以控制人流。
下午4时许,群众将入口处摆放的桌子挤倒,导致部分群众被桌子绊倒,许多群众相继跌倒,发生严重踩踏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李某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群众,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由于安全防范预案中虽然有预防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但未组织过应急演练,现场人员混乱,造成7人因踩踏而不同程度受伤。
请依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分析此次展销活动中张某、李某的行为有哪些不妥之处。
(一)答案要点: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承办者擅自扩大活动的举办规模。
(2分)承办者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依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2分)该案例中,承办者张某擅自决定将每天售票的数量增加到10000张,扩大活动规模时,并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1分)
(2)张某、李某作为活动的承办者、具体负责人,未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落实应急疏散措施,组织应急演练。
(2分)
(3)李某未按照预案中确保通道畅通的要求,在展厅楼梯口摆放桌子用于控制人流,导致部分群众被桌子绊倒发生踩踏事故。
(3分)
(二)某日,郑某与卖淫女徐某(15岁)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郑某付给徐某200元,正欲离开时,在宾馆门口被查获。
民警小鲁和小孙经出示警官证,宣布对郑和徐口头传唤,郑某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小鲁和小孙分别用手铐将郑、徐铐起来,带至县公安局询问,并补办了传唤证。
根据郑和徐的交待,县公安局分别对两人决定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
郑不服,要求申请行政复议,并请其哥哥作担保,其治安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徐服从处罚,到拘留所执行拘留并缴纳了2000元罚款。
请问:
该县公安局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二)参考答案:
(1)徐某未拒绝传唤,不能对其强制传唤;(1分)
(2)不需要补办传唤证,只需在询问笔录中注明;(1分)
(3)没有现场证据,仅凭口供定案,证据不足;(2分)
(4)对郑某和徐某分别罚款2000元,均应当履行告知听证权利;(1分)
(5)让郑某暂缓缴纳罚款不当,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办理担保手续后,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罚款仍应当按时收缴;(1分)
(6)对徐某处罚过重,徐系未成年人,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对象。
(2分)
(7)对徐某执行行政拘留不当,徐未满16周岁,可依法决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分)
(三)2006年9月25日,有人提供线索,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某市某旅馆出现,某市公安局立即指派民警强某、董某和赵某等四人前往抓捕。
在夜间10时左右,孙某回旅馆休息,民警强某、赵某等人见抓捕时机成熟,扑向犯罪嫌疑人孙某,不料孙某身手十分敏捷,从民警手中挣脱,逃往房间。
民警强某一边追赶一边拔出手枪,见孙某也已拔出手枪,情况十分紧急,直接向孙某开枪射击,击中孙某腿部。
孙某一边瘸腿逃跑,一边开枪还击。
此时,另外三位民警也都已拔出手枪进行追赶。
孙某流血过多已无体力逃跑,被民警围住,但仍然不听从民警命其扔掉手枪的指令,继续负偶顽抗。
强某又开了一枪,击中孙某胸部,孙某当场死亡。
问:
(1)民警强某直接开枪射击孙某并击中孙某腿部的行为是否合法,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2)在孙某已经无力逃跑,被民警围困,但不扔下手枪继续负偶顽抗时,民警是否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开枪,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案要点:
(1)民警强某直接开枪射击孙某并击中孙某腿部的行为合法。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产安全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依照上述规定,对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5分)
(2)在孙某已经无力逃跑,被民警围困,但不扔下手枪继续负偶顽抗时,民警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以及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人民警察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本案中,尽管孙某已经无力逃跑,被民警围困,但是孙某尚未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仍然不听从民警命其扔掉手枪的指令,继续负偶顽抗,因此,民警强某开枪击毙孙某的行为符合规定。
(5分)
(四)某市一公园准备在中秋节举办大型赏月游园会,预定门票很快售完,公园见市场前景看好,便在公园能容纳的客流量之外又加售了大量门票。
中秋之夜,大量游客拥进公园,再加上公园的引导、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公园内的隧道、桥梁多处拥堵,有些游客已被挤伤,而公园门外还聚集着大量游客要入园赏月。
请问:
对这些情况公安机关应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应对此事件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
(1)公园作为本次中秋赏月游园会的组织者,明知所售门票大大超过了公园能够承受的客流量,但由于利益驱动仍加售门票,且园内缺乏疏导和管理,造成游客大量拥堵,情况十分危险。
公园的行为已违反了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结束游园会,并采取措施帮助疏导客流,保证游客安全。
(5分)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游园会的组织者是公园,即单位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因此,公安机关应对公园直接负责这项活动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分)
(五)2004年3月8日,公安民警董洁与联防队员席荣在巡逻时当场抓获正在盗窃“桑塔纳”轿车的张强,便将张强带回附近的治安办公室讯问,张强交代曾先后盗窃摩托车、彩电等财物的犯罪事实,董洁、席荣二人在张强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将张强存放家中的摩托车、彩电等赃物扣押。
后董洁将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使用。
问:
董洁、席荣有哪些行为违反法律程序规定?
参考答案:
1、联防队员席荣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1分)
2、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执行搜查时侦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1分)
3、对张强住处的搜查,应当开具并出示《搜查证》;(1分)
4、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2分)
5、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2分)
6、对于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见证人、持有人的家属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及持有人签名或盖章;(2分)
7、对扣押的财物,应妥善保管或封存,不能使用。
(1分)
(六)某甲,男,20岁,居住于北京市,因对社会现状不满,联合数十人携带管制刀具到国务院所在地进行示威。
请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规定分析:
(1)某甲违反了何种规定?
(2)某甲携带管制刀具行为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3条之规定,在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
(2)国宾下榻处;(3)重要军事设施;(4)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
因此,某甲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示威;(5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9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时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分)
(七)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张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派民警到张某家中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麻将两副,用做输赢的字画两幅,以及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
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些物品。
张某要求在场的民警赵某给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而赵某认为张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张某的要求。
后经调查两副字画是本市刘某寄存在张某家中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朋友钱某所有,而刘某、钱某并未参与赌博。
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
问:
(1)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警察赵某不予开具清单的行为是否合法?
(3)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
参考答案:
1、张某开设赌场,为收取场地费而向赌博的人提供赌具、赌博场所等条件,已经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3分)
2、本案中警察赵某拒绝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因此,在本案中承办案件的警察赵某不仅应当给张某开具一份扣押物品清单,而且应当与张某、在场见证人一起查点物品,且应让张某在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合法性不仅体现在当事人确实存在着违法行为,需要予以处罚,也表现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每一个程序环节上是否合法。
无论张某被扣押的物品将被怎样处理,在扣押时开列清单是扣押这一行政行为合法的必经程序。
像赵某那样执法,可能会导致行政行为因为违反法定程序而被撤销。
(3分)
3、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
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
本案中经查,这两幅字画不属于违法嫌疑人张某,现已确定其合法所有者是刘某,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把字画退还给刘某。
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禁品,是指国家明令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罂粟、鸦片等。
对于违禁品,无论是属于违法嫌疑人所有还是违法嫌疑人以外的人所有,公安机关都应收缴,按照规定处理不能退回原主。
本案中,钱某虽未参与赌博,但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违禁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
因此,钱某的返还请求是不合法的。
③根据以上分析,这批被扣押的物品中,赌资、赌具、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应当由公安机关收缴按照规定处理,两幅字画应退还给其合法所有人刘某。
(4分)
(八)张亮为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配备有公务用枪。
张亮借用了杨明的3万元现金。
杨明多次讨债,张亮无力偿还,于是张亮将公务用枪(无子弹)用作借债质押物交给杨明,约定张亮还款时,杨明将枪支归还张亮。
3个月后张亮仍然未能归还借款,这期间杨明曾用此枪支抢劫某银行储蓄所现金20余万元。
问:
如何认定张亮的行为?
杨明持枪进行抢劫犯罪,张亮是否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参考答案:
张亮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张亮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配备有公务用枪。
其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交给非依法持枪人杨明的控制、使用之下,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及客观方面都符合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因而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需要注意的是,张亮在借枪给杨明时,并不能预知杨明要用此枪进行抢劫犯罪,因而虽然客观上杨明使用了张亮借给他的枪支,张亮也不构成抢劫罪的共犯,而应由杨明单独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只不过,由于张亮的借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即属于构成此罪“情节严重”行为,量刑时要有所考虑。
(九)甲非法出版乙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司法考试辅导用书20余万册,非法经营额共计160余万元。
由于甲所销售的非法出版图书存在质量问题,流入市场后,严重损害了乙出版社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问:
对甲的行为如何认定,为什么?
答案要点:
甲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因为甲在客观方面有伙同他人非法出版乙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实属严重,因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十)甲为了报复同村有矛盾的乙,晚上向乙家养鱼的鱼塘内投放了毒药,致使鱼全部死亡,直接损失近3万元。
问: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为什么?
答案要点:
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因为甲在客观方面把乙家鱼塘的鱼全部毒死,直接影响了乙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有泄愤报复的目的,造成了较大财物损失,因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十一)王某系某公安局警察,一日,王某下班回家后,将自己的配枪放在自家抽屉,并且上了锁。
然后陪其妻子上街买东西。
在街上,王某遇到一个以前的同学,两人聊了起来。
直到晚上,王某和妻子回家,发现家里被盗。
同时,王某发现自己放置配枪的抽屉也被撬,公安局配给他的“五四”式手枪也不见了。
王某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
现场留有一定的犯罪痕迹,作案分子携带的作案工具和一顶帽子遗留在现场。
由于害怕受纪律处分,同时怀着一种侥幸心理,王某暂时没有报告枪支丢失,想自己侦查。
后盗窃王某枪支的犯罪分子在与他人争执过程中掏枪射死了对方,闹了人命。
问:
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答案要点:
王某的行为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本案中,王某是警察,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客观上枪支被盗以后就没有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后果上造成了人命。
因此,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丢失枪支不报罪。
(十二)汤姆自2004年10月来到中国至今一直居住在A省,其在英国出生,于2003年时取得美国国籍。
2005年5月10日汤姆因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被A省B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次日,B市公安机关将汤姆的有关情况报告A省公安机关,A省公安机关又将有关情况通知美国驻华使馆,并通报外事部门。
在拘留期间,汤姆因突发心脏病死亡。
问:
(1)在汤姆拘留期间,若驻华外交、领事官员要求探视,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2)针对汤姆在拘留期间死亡这一情况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答案要点:
(1)驻华外交、领事官员要求探视的,应当及时为其安排。
当事人拒绝探视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安排,但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2)应当由A省级公安机关通知美国驻华使馆,同时报告公安部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十三)2007年5月4日,M国公民汤姆在我国某县违反治安管理,该县公安局民警将汤姆传唤至县局进行询问,虽然汤姆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且一再要求聘请翻译,但因办案民警精通英语,没有为其聘请翻译,而是由民警直接用英语询问,用汉语制作笔录。
并没有核实汤姆是否具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5月7日,对汤姆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并限期出境的处罚决定,并立即予以了执行,且没有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M国使馆官员得知后,要求探视汤姆,该县公安局以保密为由予以了拒绝。
问:
该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有哪些违法的地方?
答案要点:
(1)未核实汤姆是否具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2)应当为其聘请翻译。
(3)县公安局无权决定限期出境。
(4)做出行政拘留决定后未按照规定上报。
(5)M国使馆官员要求会见,不应予以拒绝。
(十四)2008年10月15日,某阿拉伯国家驻我国使馆二秘穆罕默德驾车返回位于东交民巷的使馆时,不慎撞伤来华留学的菲裔美国人约翰,二人因此发生争执,继而互相殴打,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辖区公安机关接警后,当场口头传唤二人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同时扣押穆罕默德驾驶的车辆。
因二人略通汉语,公安机关遂直接使用汉语对二人进行询问后,依法对二人作出治安拘留五日之行政处罚并送达拘留所执行。
2008年10月20日,该公安机关在向市级公安机关报告了对穆罕默德、约翰治安拘留情况的同时,将该情况通知了二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
问:
指出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中有何违法之处并讲述理由。
答案要点:
1、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穆罕默德治安拘留五日违法。
(1分)理由:
违法行为人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