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889244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3.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docx

最新侦查讯问考试重点

 

侦查讯问考试重点

第一章

一、侦查讯问的概念

侦查讯问是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一项侦查措施。

是侦查破案的基本活动之一,也是刑事案件的必经法律程序。

二、侦查讯问的特点

侦查讯问作为法定的侦查措施之一,与其他侦查措施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一)强制性

(二)直接性

(三)冲突性

(四)时限性

(五)针对性

三、侦查讯问与司法讯问、治安讯问、盘问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不同的讯问或盘问所针对的案件性质也有所不同。

(二)主体不同

侦查讯问的主体是享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或部门,司法讯问的主体是享有讯问权力

的司法机关,盘问、治安讯问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三)对象不同

侦查讯问的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司法讯问的对象主要是被告人;治安讯问的对象是治安违法行为人;盘问的对象是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四)时限不同

侦查讯问在侦查期限内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对于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

司法讯问是司法机关在起诉和审判期间可以对被告人进行。

盘问应当在24小时以内,最长48小时,治安讯问一般为8小时。

(五)法律依据不同

侦查讯问和司法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盘问的法律依据是《人民警察法》,治安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侦查讯问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坚持真理,秉公执法

二重证据原则

(一)严格依法讯问

(二)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

(三)处理好口供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

三重调查研究原则

在讯问中严禁坐堂问供,侦查的线索和证据仅仅依靠口供是不符合认识事物规律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严禁逼供信原则

逼供信是侦查讯问人员以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并对其供述相信,作出错误处理的一种非法讯问方式。

非法手段包括:

肉刑、变相肉刑、体罚和变相体罚、引供、诱供、指供。

严禁逼供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依法办案

(二)不断学习业务,提高侦查讯问水平

(三)加强领导,严肃法纪

五、对讯问人员的要求

(一)身份要求

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其他人员没有讯问权利。

(二)数量要求

讯问人员不得少于2人。

六、对时限的要求

(一)对被传唤、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讯问时限的要求

(二)对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限要求

(三)对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讯问的时限要求

七、对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诉讼权利要求

(一)自我辩护权

(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权

(三)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四)控告权

(五)要求回避权

回避的法律依据: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六)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权和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权

(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八)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权

(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权

(十)核对讯问笔

八、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一)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二)对讯问人员的讯问应如实回答

(三)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四)签名盖章权

第二章

一、侦查讯问人员的概念

在国家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内部主持或直接参与侦查讯问的活动,并依法行使权利,具有相应法律责任的侦查人员。

二、侦查讯问人员的资格

(一)侦查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

(二)侦查讯问人员必须是符合法律回避规定的人员

(三)侦查讯问人员必须是具有能够胜任本案讯问工作的侦查人员

三、侦查讯问人员的职权

(一)讯问权

(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权

(三)询问权

(四)调查权

(五)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组织鉴定、组织辨认权

(六)搜查权

(七)对讯问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权

(八)使用警械与武器权

四、侦查讯问人员的职责

(一)对承办的案件事实负责

(二)对承办案件的证据负责

(三)对承办案件性质的认定负责

(四)对深挖犯罪线索、扩大战果负责

第三章

一、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心理障碍

在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多种多样,会考虑很多问题,表现出激烈复杂的发展变化过程,掌握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供述心理障碍,才能揭穿其狡辩和伪供,获取真实供词,推动讯问的进展。

(一)畏罪心理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惧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处罚的一种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受罪责感的压力和对刑法处罚的恐惧感。

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普遍的心理障碍,主要是害怕罪行被暴露后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使自己的利益、名誉、地位、前途不复存在,使家人、亲友受到牵连。

(二)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企图凭借偶然原因或玩弄欺骗手法蒙混过关、自以为可以逃避法律惩罚的一种自信心理。

(三)对抗心理

对抗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对侦查讯问人员和侦查机关不信任,抵触甚至敌视的一种心理活动。

产生对抗心理原因有:

1,思想反动这种嫌疑人有政治偏见,思想反动,在讯问中坚持反动立场,拒不交代罪行,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

2,强烈反社会心理主要是惯犯、累犯、严重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多次受到打击,不思悔改,犯罪意志坚决。

3,愚昧对抗心理存在这种心理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正确的对待自己的所犯罪行,缺乏法律常识,有罪不知罪,头脑简单。

4,讯问人员的讯问方法不当讯问人员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表现急噪,采取不当的方式和言词,甚至用刑讯逼供的方式,使犯罪嫌疑人产生抵触情绪,激化了对立的心理。

(四)戒备心理

戒备心理是犯罪嫌疑人为防备罪行被揭露的一种警觉的防备状态。

产生的原因有:

1,犯罪嫌疑人受畏罪心理和侥幸心理的支配,产生一种防御的本能。

2,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的不信任。

3,犯罪嫌疑人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在讯问中保持警惕。

(五)悲观心理

悲观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感到罪行无法掩饰,必受法律制裁,对自己的处境和前途丧失信心,悲观绝望的一种消极心理。

产生的原因有:

1,自知罪行严重,害怕判处重刑。

2,认为犯了罪,自己的理想、前途、追求已化为泡影,对现实的一切感到麻木。

3,对家庭、亲人的自责。

4,拒捕前后的社会地位反差。

5,本身就具有反社会的心理,对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而失望。

6,有一些实际的困难。

二、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规律

(一)试探摸底

(二)对抗相持

(三)动摇反复

(四)供述认罪

三、同生理状况的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了解

(一)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1,认识能力低下肤浅

2,感情丰富,常感情用事,不考虑后果

3,自控能力和自主性差

(二)中老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1,对讯问环境很快适应

2,思想相对成熟

3,语言严谨

4,应变能力和意志力强

(三)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1,情感变化大,情绪起伏大

2,敏感多疑,意志力弱

3,直接判断力强,分析能力弱

4,思念牵挂多

四、

(一)胆汁质

特点:

1,易兴奋,防御性弱

2,自控力差

3,桀骜不训,争辩好胜

4,缺乏耐性

(二)多血质

特点:

1,反应敏锐,适应性强

2,理解力强,供述笼统

3,情感外露,随意性大

(三)粘液质

特点:

1,稳重冷静,反应迟缓

2,供述谨慎,防御严密

(四)抑郁质

特点:

1,戒备心强,怀疑心重

2,畏罪心理重,顾虑重重

3,孤僻冷漠,反应迟钝

五、不同犯罪经历的犯罪嫌疑人心理

(一)初犯心理特点:

1,心理怯弱,恐惧紧张

2,防御体系和意志力弱

3,心理压力大,悔恨心理重

4,多有侥幸心理

(二)惯犯、累犯心理特点:

1,对立心理、拒供心理、侥幸心理重

2,心理防御体系严密

3,情绪稳定,意志力强

4,对讯问的适应和反应能力快

第四章

一、律师在侦查讯问中介入的概念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法律救济的行为。

二、侦查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程序

(一)犯罪嫌疑人必须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了强制措施

(二)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代为提出聘请律师的请求

(三)由侦查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三、侦查讯问阶段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业务范围

(一)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

(二)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章

一、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组织讯问人员,研究案件材料,制定讯问计划

二、选择讯问的场所:

合法、安全、安静、实用、科技辅助设施

三、讯问计划的内容

1,案件的简要情况。

2,讯问阶段的领导人,讯问的时间、地点、参加讯问的人员及分工。

3,讯问的目的和要求。

4,讯问的步骤,所采取策略、方法、方式,讯问的要点。

5,讯问阶段需要采取哪些讯问的辅助方法。

6,侦查讯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预案。

7,讯问与调查取证的安排,调查取证的要求。

8,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9,讯问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10,如何保守侦查秘密和保护举报人。

第六章

一、初讯的概念及其特点

初讯,即初次讯问,是指侦查人员在法定的时限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第一次讯问活动。

初讯的特点:

(一)讯问对象的特定性

(二)讯问时间的法定性

(三)讯问程序的初试性

(四)讯问步骤的规范性

(五)讯问条件的有限性

(六)讯问过程的持续性

二、初讯的基本步骤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在初讯时,侦查人员必须首先问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曾用名、别名、化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住址、职业、职务、简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户籍所在地、是否人大代表、家庭通讯联络方式、收入情况等。

个人经历(学习、工作经历)、奖励情况、是否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等;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络方式等。

(二)告知侦查人员的身份和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侦查人员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之后,侦查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承办此案进行讯问的侦查人员、记录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在初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仍处在不确定的状态,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还需要经过进一步侦查才能证实。

(四)提出如实陈述的警告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后,紧接着要告诫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如实陈述,不得隐瞒和伪供,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如果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提出的犯罪指控愿意作有罪供述或者无罪辩解、侦查人员要认真听取。

(六)进行初步的有计划针对性的教育

对于在讯问开始阶段态度不端正的犯罪嫌疑人,除在少数情况下,按讯问计划展开策略性的讯问外,一般应根据其陈述中所暴露出的错误观点进行初步的有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提出讯问人员的观点,并进行论证,摆事实,讲道理,力争以理服人。

(七)向犯罪嫌疑人具体提问

《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待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是否有罪作出陈述或辩解之后,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八)适时结束讯问

在提出的具体问题责令犯罪嫌疑人作出回答,并且初讯的目标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