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第一中学智慧课堂学生学习资源平台软件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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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第一中学智慧课堂学生学习资源平台软件采购项目

 

秦安县第一中学智慧课堂学生学习资源平台软件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

ZXZB-2018048

 

采购人:

秦安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第一章询价公告

甘肃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秦安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秦安县第一中学智慧课堂学生学习资源平台软件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文件编号:

ZXZB-2018048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

智慧课堂学生学习资源平台软件购置及安装。

预算总金额:

万元(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询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

30: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北京时间),在甘肃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罗玉小区宏安英郡2幢)报名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人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2018年9月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

甘肃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罗玉小区宏安英郡2幢)

七、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

秦安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

周富宏联系电话:

地址:

秦安县兴国镇邢泉村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安红梅联系电话:

地址:

天水市秦州区罗玉小区宏安英郡2幢

甘肃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第二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采购内容

名称

单位

数量

学生学习资源平台软件

120

2、参数及要求

名称

功能参数

学生学习资源平台软件

(1)预习课程,帮助学生学会预习,提前了解课堂重点难点,有助于明确听讲目的,提高听课效率。

内容以周总结的形式,每科每周一讲,包含名师面授+学案+配套练习等,每周更新。

(2)同步课程:

课程包括: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政治、生物、作文十门课程。

同步课程与学校教学进度同步,以周总结的讲课方式,每科每周一讲,采用文字加声音板书的授课方式,每科每周一讲,包含名师面授+学案+配套练习等,每周更新。

★(3)状元课程:

特聘全国特高级老师专家亲历打造,为尖子生量身定制冲刺名校的学习方案。

课程包括专题精讲、点播重点难点及考点、全真试题实践演练及状元学法总结等内容,目标直指重点高中和重点大学。

每周每科一讲,名师面授+学案+练习,每周更新。

★(4)高清精品培优课程:

专为考重点大学冲击高分的考试设置,由经常参与高考命题的专家老师主讲,真正名校名师课堂实录,以专题和微课的形式进行讲解,课程不得少于1200节。

(5)综合课程:

按课本每个章节进行讲解,内容包括:

视频课件、学案、练习。

★(6)寒暑假期补习课程:

将上学期学过的所有课程进行系统的回顾复习,内容包括:

视频课件、学案、练习。

★(7)理、化、生实验课程:

高中理、化、生所有实验课程,内容包括:

实验演示、实验结论、实验考点、经典考题、科学世界、讨论探究等。

(8)名校试卷:

内容包括:

全国重点学校重点地区的月考试卷、期中、期末试卷,高考模拟试题,要求实时上传。

(9)在线测试:

以练习、学习、测试三个重要学习环节为基础,让学生通过练习发现自己的知识弱项,并针对知识弱项进行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10)学习报告:

1、学习统计。

2、进步趋势。

3、学科知识掌握程度以上三部分内容全部实时智能统计。

(11)错题本:

保存每次考试中出现的错题,便于查漏补缺,复习巩固。

★(12)课外阅读:

语文写作、阅读、月刊。

英语写作、阅读、月刊、口语、听力、语法。

★(13)专项课程:

包含新概念英语课程、高中语法一遍通、高考满分作文等内容

提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中高考真题库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小学学生学习辅助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厂家公章

三、商务要求

1、验收标准:

(1)依据本项目特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有执行标准进行验收。

(2)产品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产品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质量及性能,不低于采购项目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如发现货物有碰撞变形等质量问题,进行无条件更换,提供货物与采购文件要求参数不符的,视为虚假供货,成交人必须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项目最终实现的功能必须达到采购文件所描述的功能,同时不能低于询价响应文件技术方案所承诺的功能,否则,视为虚假骗取中标,成交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验收方法:

1、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

2、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参加人员填写验收合格

书。

3、质保期

(1)自供货之日算起货物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依照质保情况支付)。

(2)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方式及响应时间

1、上门服务保修,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响应时间:

接到故障通知,供应商应2小时之内做出电话响应,24小时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并随时接受使用人员的咨询。

5、交付方式、交付完工期限及交付地点: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调试安装并培训操作人员。

6、付款办法

货物运送到采购人规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7、售后服务的要求

成交人在质保期内对该项目设备进行不定期回访,如出现设备损坏、故障问题,应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由成交人免费维修。

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询价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以上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询价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如发现所供的货物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收所供全部货物,并终止采购合同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三章报价须知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要求(所有资质证明、证件等一切资料均在有效期内,否则无效)。

1.3.供应商参加报价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报价。

1.4.供应商购买了本询价采购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一切均以采购小组审核的结果为准。

2.费用承担

2.1.供应商应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自理。

3.询价采购文件组成

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报价须知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中小企业声明函

3.1.对询价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4.1.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响应文件编制及装订要求

5.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2.询价响应文件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5.3.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报价无效。

5.4.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

5.5.询价响应文件在加盖供应商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专用章等代替;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6.询价响应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5.7.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否则,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报价

6.1.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6.2.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6.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7.报价有效期

7.1.报价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询价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

报价有效期从规定的报价之日起计算。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报价。

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

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回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供应商拒绝

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

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8.报价保证金

8.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000元整。

8.2.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形式为现金(开标当日递交)。

8.3.供应商在办理报价保证金手续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8.4.报价保证金迟到或不足的,保证金原额退回,其报价将被拒绝。

9.询价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9.1.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四份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每份询价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2.供应商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报价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9.3.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签字、盖章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9.4.询价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0.询价响应文件的标记及密封

10.1.供应商应必须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询价响应文件(U盘)、报价一览表分别封包。

(注:

所有副本整体封装,响应文件资料共计4个封包)

10.2.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一览表”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1)供应商(盖公章)的全称;

(2)询价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

(3)正本、副本或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响应文件;

(4)“请勿在(询价时间)之前启封”字样,用密封条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标记、包装、密封则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1.询价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判定)

11.1.响应文件在询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1.2.未提交“报价一览表”的;

11.3.未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的;

11.4.未参加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

11.5.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询价保证金(担保)的;

11.6.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11.7.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有效证明资质证件原件的,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

11.8.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有效证明资质证件原件的,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询价响应文件的无效情形(由采购小组负责判定)

12.1.不具备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12.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12.3.未按规定缴纳询价保证金的;

12.4.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签署、盖章的;

12.5.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的

12.6.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12.7.有效期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

12.8.采购小组中有2/3认定供应商有恶意报价行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12.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10.供应商的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2.11.响应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响应文件份数不够的;

12.12.响应文件出现重大负偏离的;

12.13.电子版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

12.14.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2.15.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如果要)。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其询价无效(由采购小组负责判定)

1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的;

1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3.6.不同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的;

14.询价

14.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有关监督部门视情况到现场监督询价活动。

14.2.询价时,公布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

14.3.供应商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询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15.评审

15.1.采购小组按照“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6.成交

16.1.询价小组根据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16.2.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

17.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由成交人支付。

18.成交通知书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签订合同

1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合同标的的追加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1.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报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22.质疑

22.1.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在下列规定的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二次质疑: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2.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

22.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2.4.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进行质疑和投诉。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

2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信息同招标公告信息一致。

22.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2.8.《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其它内容。

23.其他

.本询价采购文件如于网上发布的询价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

布的为准。

 

第四章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1.评审

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负责。

2.成交办法

2.1.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供货数量相同时,确认投标单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货数量不同时,确认供货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询价响应文件初审

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比较与评价

4.1.采购小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

4.2.供应商是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

5.澄清有关问题

5.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3.采购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4.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如果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或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询价无效。

5.5.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5.6.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如果有)。

6.2.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注:

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

6.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投标人(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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