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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修改版.docx

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

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安全设施有效,能正常使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和部门安全设施日常管理。

三、内容

1、本制度所指安全设施设备是指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相应的检测、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起隔离操作的种类设备设施等。

2、安全设施建设

A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B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了本公司相适应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

C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D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他用。

E根据岗位中毒的危险性,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器材如防毒面具、防毒口罩、防尘口罩、空气呼吸器、乳胶手套。

防护器材应放置在事故柜内。

3、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

A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台帐,并把安全设施的维修列入年度维修计划。

B各部门必须将本部门安全设施列入日常检查表内,由巡检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C安环办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周期性检查和校验。

D安全设施如有损坏,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更换。

E安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

因施工需要须将安全设施暂时拆除的,应征得安环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拆除后应设明显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4、安全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或经检查、校验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并及时补充。

5、安环办负责各生产部门安全设施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篇: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是现代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工作状况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防灾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整理和保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提供消防工作方面的资料,对于“系统”本身的管理和维修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用户应将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系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中的技术记录、系统各部分的测试记录、调试开通报告、竣工验收情况报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还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值班记录、显示系统在所保护建筑物内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系统运行登记表、设备维修记录等,以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报警装置的检查。

1、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在进行检查时对某一火灾探测器用专用加烟工具进行实际操作检查。

当火灾探测器在接收到烟雾后,报警确认灯亮,表明该探测器工作正常,与此同时向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信号。

还要检查时钟是否走动,有无发生火警的时间记录。

检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消音、复位,以防时间过长而使设备元件被破坏。

2、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应试验一次。

3、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二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4、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应用历史最久、范围最广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工作性能稳定、维护简便、不污染环境等优点,可用于各种建筑物中充许灭火的场合,可以自动扑救初期火灾或为消防人员灭火提供技术手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便能及时启动喷水灭火。

为此,平时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维护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被保护场所的消防安全。

其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1、日常维护检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坚持经常对其进行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消防水源的供水能力和取水设施。

(2)消防水泵及其动力。

(3)各种阀门的工作状态,如总控制阀应常开。

(4)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

2、定期维护检查

在日常维护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喷头无有损坏、锈蚀、漏水现象,使用年限较长的喷头还应进行抽样检查,应保证喷头外表清洁,特别是感温元件应无污垢,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

(2)对报警阀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和性能;

(3)检查有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内有无堵塞;

(4)检查使用设备是否与原设计相符,有无不恰当的人为改变。

货物堆放如果增加,则会影响喷头的喷洒范围,进而影响灭火;

(5)模拟火灾状态,检查系统的各功能是否能正常显示。

三、火灾自动灭火联动控制系统

联动控制系统对保护建筑物内安全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等的控制设备动作进行检查,要保证运行正常,在检查时如果联动系统动作正常,信号就会反馈至消防控制室,若是没有信息反馈,说明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对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则可通过模拟试验进行检查。

还应检查控制中心能否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

在试验火灾事故广播时,不论扬声器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将其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通道上。

对所有的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要试验消防控制设备能否将其接通,并能否正常动作。

检查所有切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动作。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整个系统处于完好的状态。

四、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要对灭火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

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

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第三篇:

设备检修车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检修安全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

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

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

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二、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的管理规定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

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防护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

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

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

1、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转。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是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的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的维护好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3、操作维修人员要不断学习钻研各岗位业务技术。

要定期进行多岗位培训,使操作和维修人员能做到一专多能,做到“四懂三会”:

四懂: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三会:

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4、特种设备操作维修保养人员须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书,才能持证上岗操作和维修。

从事电气(具)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是有证电工、电焊工,无证者不得上岗。

5、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机。

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应定时定点上岗检查,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和隐患要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设备设施管理者汇报并作好记录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确保正常运转。

7、操作和维修人员应该为设备创造良好的运作环境,搞好设备环境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等要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8、重要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对在用、备用、封存和闲置的设备,都要定期进行除尘、防潮、防腐蚀等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清洁、润滑和紧固工作,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9、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二、设备设施例行保养制度

1、各种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设备,应每天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2、在巡回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领班汇报,并及时处理,同时领班应向部门主管汇报。

3、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所做日常保养项目的记录。

4、操作人员应通过眼看、手摸、耳听、鼻嗅、身体感觉等不同手段对本岗位的设备,按点检项目的要求认真点检,每天不少于2次。

5、每台设备的点检记录、维修记录应由责任人每月汇总一次,上报部门主管。

6、设备设施技术管理者按各种点检和维修记录汇总情况,安排对部分运行不良的设备复查维修,凡须停机检修的设备,应列入维修计划,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后,再安排停机修理。

三、设备

一、二级保养制度

1、设备

一、二级保养均有工程部根据设备的保养项目及周期提出计划,由工程部负责人按

一、二级保养的设备计划组织安排如期实施。

2、凡属一级保养的设备,均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为辅,对设备外表面和有关部件检查清洗、润滑、紧固、调整,查明和消除不正常运转因素,并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好一级保养单。

3、凡属二级保养的设备,均以专项维修人员为主,由操作人员参加擦洗,负责拆检、修复、更换部分零件、调整定位和间隙、紧固机件等。

并认真做好修理记录,验收合格后,由专项维修人员填写好二级保养单。

一、二级保养要按期完成,不得遗漏。

保养后要有主管和工程技术主任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不得使各种设备带故障运行。

4、

一、二级保养和修理的项目记录认真填写好后,应及时送交给部门主管。

5、

一、二级保养工作要列入岗位考核,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考核。

四、设备设施报修、急修制度

1、工程部对设备、设施除按规定实行定期维修、保养外,还应建立报修、紧急修理制度。

2、凡是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发现设备、设施有损坏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暂停使用,由使用部门填写好报修单送工程部。

紧急情况或突发设备事故,可用电话直接通知工程部报修。

3、工程部设立急修值班员,当接到急修任务时,值班员应立即按报修内容指派专项维修工在规定时间内维修。

4、维修工对设备、设施维修后,应清除掉设备、设施上的油污、灰尘等,对散落在地的垃圾要清除干净,维修工具和备品备件要带走,不得有遗漏;如将设备、设施作过移动,维修工应恢复原状。

5、工程部夜间设立设备、设施应急修理,此项工作由技术较全面、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担任。

6、所人维修人员应按所维修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转。

五、设备大修制度

1、为了保证主要设备能长期安全运行,使设备运行达到园区可正常运转的要求,对大型设备一般隔3-5年或根据设备维护手册规定年限进行大修。

2、大修是工作量最大的一种计划维修,但设备两次大修间隔应在1年以上。

3、设备大修方案由工程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实施。

4、设备大修方案内容包括:

维修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具需要量、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

5、主要设备及其主要附属设备在决定大修前,应分别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和技术分析,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及有关部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设备大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

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对主要承压载部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均应有鉴定合格证,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进行验收外,还必须执行专项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6、设备大修后,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转,经过按大修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大修验收报告。

7、设备大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结束后要有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归入设备档案。

第五篇:

10、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管理职责

3.1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4.4设备的保养

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

注塑机、铣床、电火花、车床、线切割、冲压机、喷油线等。

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

4.4.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4.4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日常点检表》,即制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等(允许值)。

4.4.5操作人员根据《日常点检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

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清洁。

4.4.7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订《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交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4.4.8班组长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管理部设备科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4.10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4.4.11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

4.4.12管理部设备科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如电动葫芦等),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安全主任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名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

4.5设备的淘汰

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

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5、附则

5.1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者,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罚。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6.相关记录

6.1《设备日常点检表》

6.2《设备维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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