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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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规章制度
【篇一: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搞好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项目部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按照公司《组织管理手册》、《责权体系管理手册》、《岗位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应严格复核施工场地,建筑物的坐标、高程、轴线和建筑红线、室外道路轴线、各种管线、征地界线等,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同时将测绘单位引入现场的坐标、高程点会同施工单位妥为保护,作为施工所需要的基准控制点位。
第五条招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中标单位可按项目部划定的本项目施工场地范围,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现场划分应统筹安排,保证道路通畅、合理,同时尽量不以影响室外施工为原则。
第六条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会同监理、预决算人员共同对施工单位测绘的地形方格网图进行复核、签证。
施工单位放线过程中,项目部要认真按建审图和总平面图复核其尺寸、坐标,并积极联系前期人员,予以验线认证,未经验线确认不能开工。
第七条开工必须要有开工报告。
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开工报告,并在前期准备完成后,确定开工日期,下达开工令。
没有开工报告不允许开工,也不能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项目部应按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汇同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定
最优方案,作为指导施工、衡量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的依据。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抓好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落实工作,抓好月施工计划的按时编报和落实工作。
要随时掌握施工
单位各工种人员组成,材料进场,设备、构配件及外加工产品的到货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问题。
第十条项目部每周要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计划。
虚心听取质监站对工程分项分部质量的整改意见,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项目部对所管项目要做好每日详实的施工日志,整理和归纳会议文件,使施工全过程的重要状况有文可查、有据可考。
工程竣工后,汇同其他资料归入施工资料档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工
程计划表,核实签字后,于当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2天)前送成本部审核,以便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审批样板间(层),随时作好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抽查必备的质量
保证资料,参加观感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甲供材需求计划,及时审核上报;随时检查各种材料、构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单,配合物资部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提供书面的准确开、竣工日期、提前和拖延工期的时间,组织进行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
工程竣工后半月内,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单位撤离现场。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的职
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
第十七条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
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八条监理公司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必须保证5天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建设单位请假。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于一周内制作施工人员胸牌,佩带上岗。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技术部审批;该项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分包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二十一条每周定期由监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
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项目部的通知参加例会。
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
项目部和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叁佰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异议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的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做好场地硬化、物料堆放、围墙、加工场地、工作面及通道的维护、环卫工作。
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关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的指令拒不执行时,经指出未改正者,每发生一次,建设单位项目部将处罚施工单位壹仟元人民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线、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
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通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或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施工。
【篇二: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符合企业规定的要求。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2.2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程项目的费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财务、材料、分包、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要求和实施办法。
2.3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奖惩细则。
3、管理职责和内容
按照公司工程项目部岗位职责的规定,严格执行。
4、工程项目部的设置
4.1公司范围内所有承建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成立工程项目部,实施“项目法”管理。
4.2项目经理由公司任命和委派,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科学管理。
4.3工程项目部内的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名,由公司任命决定。
4.4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
工程项目承包管理责任协议书。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签订上述责任协议书的人员,不得享受工程项
目部的工资、奖金等一切待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偿。
4.5工程项目部的奖金提取额度为工程总造价的1%(以结算审计价
为准),纯劳务人工费的工程项目奖金提取额度为工程总造价的
(以结算审计价为准)。
施工阶段暂按工程合同总价计费,工程项
目部每月提取奖金额度为工
2.5%
期月份平均值的80%,每季末可调整提取奖金额度为三个月度平均值
的90%,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内外结算完成、竣工资料交清后可按
合
同总价提取100%奖金额度,工程结算审计后按实调整。
4.6工程项目部的奖金的发放,每月25日由项目经理造册报公司审核,下月5日为奖金发放日。
按照岗位重要性和责任大小确定奖金
享
受系数,项目经理享受人平均值的1.5倍系数;项目付经理、项目
工
程师享受人平均值的1.4倍系数;项目专业工程师享受人平均值的1.2倍系数;项目材料、机具、质量、安全、计划工程师享受人平均
值的
1.0倍系数;项目资料员享受人平均值的
0.8倍系数;若有兼
职
者可适当调高系数,若能力水平表现差者可适当降低系数,由项目经
理确定。
工程项目部如25日延误申报,視为自动放弃当月奖金发放,不予补偿。
4.7工程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坚决服从项目经理的命令和指挥。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经批评教育
无
悔改、无提高者,项目经理有权给予减发或停发该员工的奖金和工
资
的额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可清除出工程项目部(需申报公司
批
准)。
5、工程项目部管理要求
5.1工程项目开工前准备阶段
5.1.1项目经理应全力支持和协助公司尽早签订好工程总合同;按规定合理选用分包队伍,并代表公司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必要文件,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未签订分包合同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如发生未签分包合同而进入
现场施工,对:
项目经理罚款300元/次、项目付经理(施工)罚款
200元/次、计划员罚款100元/次。
5.1.2
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办理好报监手续和开工报告,因项目部原因
未能及时办理好,则对:
项目经理罚款
300元/次、项目部计划员罚
款200
元/次、专业施工员罚款200
元/次。
5.1.3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等施工文件,报监理审批。
如发生以下缺项:
5.1.3.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
项目经理罚款100元、项
目工程师罚款200元、专业施工员罚款200元;
5.1.3.2质量计划,对:
项目经理罚款100元、项目工程师罚款200
元、专职质量员罚款200元;
1.3.3安全计划,对:
项目经理罚款100元、项目付经理(安全)罚
款200元、专业安全员罚款200元;
5.1.3.4进度计划,对:
项目经理罚款100元、项目付经理(施工)
罚款200元、专业计划员罚款200元;
5.1.4项目开工前应及时进行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认真编制
好施工预算。
施工预算应在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计算出每个分部分
项工程实物量、人工数、主辅材料、机具需用计划等施工预算,并
与经营预算进行二算对比。
施工预算由项目部各专业施工员编制
(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确认签证后一份报送公司审核备案。
如
发生延误,施工预算每份每天对:
项目经理罚款50元、项目付经理
(施工)罚款50元、计划员罚款50元、专业施工员罚款100元。
5.1.5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编制材料、机具需用计划,该计划应由项目部材料机具员,按照施工预算进行汇总编制(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确认签证后,一份报送公司审核备案,施工按计划执行。
该材料机具计划应在收到施工预算后二日内编制完毕。
如发生延误,应
对项目经理罚款50元/天、项目付经理(施工)罚款50元/天、计划员罚款50元/天、材料机具员罚款100元/天,累计执行。
5.1.6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要求及时搭设好现场临时设施。
既要以节
约降本为原则,又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标准进行实施,为确保工程的
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工程总合同签订后10天内应搭设完毕。
如发生
延误,对:
项目经理罚款50元/天、项目付经理(安全)罚款50元/
天、安全员罚款100元/天、材料机具员罚款100元/天、累计执行。
5.1.7项目开工前应对工程项目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教育,办理必要
的手续和证件。
如发生遗漏,对:
项目经理罚款50元/人、项目付经
理(安全)罚款50元/人、安全员罚款100元/人。
5.1.8工程总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收取工程预付款。
如发生遗误,对:
项目经理罚款500元/天、项目计划员罚款300元/天。
5.1.9工程总合同签订后应及时领取施工图纸。
如发生遗误,对:
项
目经理罚款50元/天、项目工程师罚款100元/天、项目计划员罚款
100元/天、资料员罚款200元/天。
5.2工程项目施工阶段
5.2.1工程项目部每周一上午举行周办公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应准时出席。
会议内容为检查、汇报、总结上
周的工作,布置、协调本周的工作任务,由项目部资料员做好会议
记录,并于周二前报送公司。
如发生延误,对:
项目经理罚款
50元/
天、项目部资料员罚款100元/天。
5.2.2工程项目部应以“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5.2.2.1每周一上午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安全活动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项目部应每月检查记录一次,专职安全员应在班组记录本
上签字确认,如发现漏检漏签,对:
项目经理罚款50元/次,、项目付经理(安全)罚款100元/次、对专职安全员罚款100元/次。
5.2.2.2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应有针对性,
并做好交底记录。
如发生遗漏,对:
项目付经理(安全)罚款
50元/
次、专职安全员罚款100元/次,专业施工员罚款100元/次。
5.2.2.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凡是收到上级单位或监督机构的罚款整改单,除按罚单罚款外,还应对:
项目经
理罚款100元/次,、项目付经理(安全)罚款100元/次、专职安全员罚款300元/次。
【篇三:
工程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工人
的责任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体职工。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2.1.1公司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a.认真贯彻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对组织和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主持每季召开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听取汇报、分析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措施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c.批准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总督促实施。
d.定期向公司职代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e.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批准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涉及法律现任者除外)。
2.1.2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a.在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对安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总的责任。
b.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有关安全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安全技术范围内对公司经理负责。
c.领导制定企业工艺、技术标准,负责批准高、大、难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d.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主持制定并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e.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不安全因素的对策,听取质量安全科的汇报,指导和支持质量安全科行使唤安全否决权。
f.负责审核、批准各专项作业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g.参加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发生的有关问题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应采取的对策。
2.1.3分公司经理(主任)安全管理责任。
a.贯彻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方针、组织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标准、规定,领导全体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对组织和领导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对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c.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公司提出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措施计划。
d.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e.每月亲自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召开一次安全动态分析会,支持质安科开展工作和行使唤安全否决权。
f.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应及时予以表彰或奖励。
2.1.4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
a.组织工种技术人员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规范、标准,对本单位安
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负全面责任。
b.主持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的修订、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参与高、大、难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
c.在使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引进设备时,负责主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d.组织编制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的项目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批准并负责实施。
e.参加分公司安全大检查,指导质安科工作。
f.发生死亡、重伤、多人事故(三人或三人以上),应亲临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2.2工会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2.2.1工会安全管理责任
a.宣传贯彻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方针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规定,
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b.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搞好总结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或俱有权建议经理给予重奖。
c.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隐患的整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d.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部门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设施和对尘毒进行综合治理,搞好劳动卫生,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e.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做好因工伤亡的职工和家属的慰问后善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2.2党委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中,把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b.抓好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宣传骨干,研究安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c.对安全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建议行政给予严肃处理,把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和配备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条件。
d.组织开展好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协助工会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2.2.3材料供应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采购供应给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配件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质保书,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b.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无原则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c.对钢丝绳、桅杆、脚手架材料及登高器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收回,报废更新。
d.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
2.2.4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教育计划,负责组织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培
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b.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做好新招收工人的年龄审查,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新工
人的体检,不得将有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所禁忌的岗位工作。
c.严格控制加班和保健费的审批,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健康,切实做好女工保护工作对在工伤残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时安排适当工作。
d.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办法。
e.对违反劳动纪委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者,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严肃处理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者,按领导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2.2.5机械动力部门安全管理
a.负责制定施工机械、车辆运输、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b.各种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设置,应齐全、灵敏、有效,并负责对新设备、自制机械设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和验收。
c.会同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2.6质量安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a.组织贯彻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方针和企业有关安全标准、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b.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办法,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竞赛,对专(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分期轮训,提高业务水平。
c.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分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d.参加定期大检查(不定期检查自行组织随时进行),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e.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操作
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f.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g.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h.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以及事故的建档立卷工作。
i.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和越级上告。
j.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质量、发放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k.经常深入职工居住点、监督检查食堂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职工宿舍的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以及暑期清凉的供应和卫生状况。
l.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现场卫生,监测有害、有毒作业场所尖毒浓度、防止职业中毒。
指导和检查现场材料的堆放,保养是否合理和落手清工作。
2.3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2.3.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a.按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做好本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侨务有权拒绝施工。
b.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c.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本队无力解决的重大事件,在向分公司经理(主任)报告的同时,要负责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
d.负责检查班组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搞好总结评比,健全和完善班组安全网络,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e.负责具体落实上级编制或自行编制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单位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要求和施工程序领导施工。
f.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对轻伤要负责查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