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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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报告.docx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报告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自评表

 

学校名称: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填报时间:

2013年12月

第一部分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汇总表

主要评估指标

关键评估要素

自评结果

1.领导作用

1.1学院事业发展规划

合格

合格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合格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合格

1.4校园稳定

合格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合格

合格

2.2兼职教师

合格

3.课程建设

3.1课程内容*

合格

合格

3.2教学方法手段

合格

3.3主讲教师

合格

3.4教学资料

合格

4.实践教学

4.1顶岗实习*

合格

合格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合格

4.3教学管理*

合格

4.4实践教学条件*

合格

4.5双证书获取

合格

5.特色专业建设

5.1特色专业设置*

合格

合格

6.教学管理

6.1管理规范

合格

合格

6.2学生管理

合格

6.3质量监控*

合格

7.社会评价

7.1生源

合格

合格

7.2就业*

合格

合格

7.3社会服务

合格

合格

自评结果:

7项主要评估指标中,合格7项;22个关键评估要素中,合格22个;10个核心要素中(表中注*号),合格10个。

总体自评结果:

合格,通过。

院长签名:

第二部分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分项自评表

一、领导作用

主要评估指标

1.领导作用

数据库编号

7

自评结果

关键评估要素

1.1学院事业发展规划

合格

重点考察内容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的实施情况;专业结构

指标

内涵

1.院校事业发展规划符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凸显院校特色,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实施有效。

2.注重专业建设与改革,专业结构合理。

有院校建设的重点专业及以重点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在自治区有一定影响,就业竞争力强。

1.1学院事业发展规划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全区唯一一所部门管理的警察类院校,是西北地区唯一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院校。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带领全院师生不断探索警察类高职院校的发展道路。

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面向市场需求,突出警察特色,培养合格人才”的办学理念,确定了以“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创品牌”的发展思路。

1.1.1依据我区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十二五”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和学院实际,制定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

对学院未来五年的改革、建设和发展进行了科学谋划,找准了办学定位,理清了办学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

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发展目标、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统一了全院师生的思想,坚定了学院事业发展的信心,增强了全院师生的凝聚力,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1.2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学院综合实力居全国法律高等职业院校先进行列,部分优势及特色专业居全国法律高等职业院校领先水平,顺利通过新一轮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验收。

全面完成二期建设任务,以一流的办学条件和优美的办学环境赢得新的竞争优势。

建设成为自治区级示范院校和全国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示范性院校,建设成为西部培养、培训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人才和少数民族政法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办学规模:

学院的办学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及对高层次职业人才的需求密切相关,学院以适度的规模、特色的专业、高素质的毕业生来满足社会发展对不同人才结构的要求。

“十二五”末,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达到4500人,其中,全日制高职生3500人,中职在校生1000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每年在职干警和各类培训2000人次以上,驾培培训1500人次。

师资队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专业水平高、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培养若干名在同类院校中具有学术影响的教学名师,培养一批基础理论扎实、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

教师中正、副教授人数达到35%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数超过60%,其中博士2名以上,双师素质专任教师比例达到60%。

专业建设: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使专业设置培养的标准符合未来工作岗位的需要。

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学院的教育资源,调整结构建成院级重点专业10个、区级骨干专业5个,努力实现国家级重点专业建设的突破;形成4个特色专业的专业群,使专业总数保持在20个左右。

课程建设:

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核心,建成院级精品课程20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基本形成与岗位职业能力相衔接的课程体系。

实训基地:

为满足培养技能型、应用型技术人才和区域经济服务的需要,学院在原有基础上将建设成5-10个教学示范实训基地。

根据教学需求和专业开发的需要,不断更新和补充实习、实践、实训设备,到2015年,校内实训基地数量达18个以上,实训设备总值达到900万元以上。

基础设施:

学院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立足客观现实,兼顾长远发展,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进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达到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化目标。

到2013年上半年,学院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总面积已达到5.7万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投入8000万元。

到2015年学院建筑总面积达到6.5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投入累计达到1亿元。

科研规划:

继续大力支持院刊《警院论坛》发展,争取达到区级水平。

加强科研工作,培养科研骨干,建设科研团队,提高科研水平。

在科研氛围、质量和成果上实现新突破,形成一支学术水平较高,每个专业都有学术骨干,研究能力较强的科研队伍。

精神文明:

坚持不懈地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良好校风,实现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单位的目标。

职工待遇:

把教职工的利益、诉求作为发展的重点之一,不断改善提高工作和生活待遇,使广大教职员工切实分享到学院改革发展的成果。

1.1.1宁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1.2宁夏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1.1.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

1.1.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

1.1.5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二五”科研发展规划

1.1.6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四个系各1个专业)

1.1.7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践基地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1.1.8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1.1.9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园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1.1.10行业对学院支持情况

主要评估指标

1.领导作用

数据库编号

1.3

自评结果

关键评估要素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合格

重点考察内容

在校生结构

指标

内涵

1.根据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和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确定院校办学目标和定位。

办学目标明确,类型、层次、服务面向等定位符合院校实际,适应宁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办学规模适宜、稳定。

2.产学结合的理念、机制和途径在办学中得到体现。

3.建立与自身定位目标相吻合,具有时代和社会特征的质量观及质量标准,突出职业能力训练与考核(含职业资格鉴定),在办学行为和教学活动中体现就业导向。

4.短期培训种类、规模逐步增加;“3+2”招生、专升本学生、成人高职学历教育学生比例未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要求;未举办委托全日制或各类成人本科(含专升本)教育,未组织在校高职生参加各类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

1.2.1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

学院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创品牌”的发展思路,注重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创新办学模式,致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宁夏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目前,“学院有优势,专业有特色,学生有专长”的办学目标已经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1.2.1.1办学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服务社会和政法工作大局,以服务地域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高职学历教育为主体,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打牢基础,提升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以警察和职业法律人才培养为特色,具有较高水平的警察类高职学院。

1.2.1.2办学定位

办学宗旨:

政治建校、依法治校、从严治警

校训:

崇德明知尚法敦行

学院精神:

忠诚责任奋斗

目标定位:

理念先进,条件优良,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办学优秀。

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一套运行规范、协调有序的教学管理体系,建立既能适应社会需要又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院综合实力居全国法律高等职业院校先进行列,部分优势及特色专业居全国法律高等职业院校领先水平,顺利通过新一轮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验收。

全面完成二期建设任务,以一流的办学条件、优美的办学环境和优秀的特色文化赢得新的竞争优势。

建设成为自治区级示范院校和全国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示范性院校,建设成为西北培养、培训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人才和少数民族政法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类型定位:

高职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成人培训与函授教育为辅。

以就业为导向,依托行业,服务行业,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建设和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以高职学历教育为主体,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模式;实行普通高、中等教育与干部培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相结合相衔接的办学形式,推行实习就业一体化的办学模式。

层次定位:

高职教育为主,中高职教育衔接。

即实施大学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实现中高职教育衔接,为高职教育储备生源中职教育为辅。

专业定位:

以法为本,警显特色,多类拓展,优化结构,适应市场。

坚持发展法律事务类、刑事执行类、司法信息技术类专业,以法律教育为本,凸显“警”字特色,兼顾其他,形成结构优化和适应市场需要的特色专业群,为建设我区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办学形式:

依托行业,校企合作,形式多样。

根据我区经济建设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校内和校外两种资源,积极探索与实践行业、校企合作等形式多样的办学模式,通过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多种形式,将学院建设成为我区法律职业应用性人才的培养基地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服务面向:

服务地域,立足全区,面向全国。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我国法制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辅助型、实用型、技术型和复合型高素质的司法警察、法律职业人才和其他职业人才。

培养政治素质高,专业技能强,个个过硬、个个顶用的政法人才。

发展规模:

“十二五”末,全日制在校学生规模达到4500人,其中,全日制高职生3500人,中职在校生1000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每年在职干警和各类培训2000人次以上,驾培培训1500人次。

1.2.2产学研结合

学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渐形成和贯彻了“依托行业、服务行业、融入行业、引领行业”的产学研结合教育思想,架构了学院与行业间互动互利的机制,建立了以学促研,以研促产的运行机制,加强与行业合作的应用理论的研究与推广,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筑了平台。

学院教师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以紧贴实际和富有前瞻性的研究成果,成为行业的决策依据和智库支持。

1.2.3在校学生结构及人数

截止到2013年7月1日,在校生数4018人。

其中:

高职生:

2401人,中专生:

1223人。

学院始终把发展高职教育放在首位,促成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衔接发展,使高职生和中专生的比例相对合理。

表1-1近3年在校生结构

学年

在校生总数

三年制高职

五年制高职

中职

2010-2011

3800

2405

49

1346

2011-2012

4018

2528

84

1406

2012-2013

4100

2975

100

1115

1.2.4短期培训、专升本、成人学历教育情况

2010年以来,共有两届学生参加了专升本,由于专升本的招录学校仅限于区内三本院校,学生报考积极性不高。

学院重视学生学历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广泛宣传律师本科自考教育,自考累计报名科次同比增长70%,被评为“全国自学考试优秀辅导站”,成为了全区二十家自学考试助学单位中唯一一家获得全国优秀的集体,我院被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为全区唯一家“自学考试学习辅导中心”。

学院与宁夏区委党校积极协商,联合举办了2011、2012级司法行政系统党校函授研究生班,招收学员81人。

党校研究生班的开班为成人教育培训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既巩固了生源,也进一步提高了学院办学层次。

学院在保障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价值,积极举办面向社会和面向行业的短期培训班。

驾培中心2012年共培训68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近三年,学院吸收和借鉴外省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培训方法、优化课程结构、更新培训理念,拓宽学习渠道。

三年来,共举办警衔晋升培训、政法干警各类业务培训等各类短期业务培训班29期,培训学员2000余人次。

1.2.1学院近三年年度工作要点

1.2.2学院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

1.2.3学院近三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

1.2.4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

1.2.5学院近三年全日制在校生结构分析

1.2.6近三年各级各类短期培训安排文件,培训人员情况统计表

1.2.7学院现有各专业培养方案汇编

1.2.8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方面的研究论文、课题、报告等统计表

主要评估指标

1.领导作用

数据库编号

5.15.22.2

6.17.58.8

自评结果

关键评估要素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合格

重点考察内容

经费收入;经费支出;领导关注教学及学生情况;教师培训进修;校企合作;奖学金

指标

内涵

1.重视对人才培养的投入,教学经费有保障。

2.院校采取措施,自筹资金支持教学建设。

3.领导经常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及时解决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教师培训规划合理,实施情况良好。

5.建立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制度,实践条件逐步改善,学生实践能力逐步提高。

6.建立人才培养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院校无学生因家庭贫困退学情况。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学院领导班子团结敬业,求真务实,办学治校严谨,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

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向教学一线倾斜,形成了领导重视教学、政策倾向教学、师资经费保障教学,管理服务教学、人人关心教学的良好氛围,教学中心地位得到了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3.1加大教育教学经费投入,改善基础办学条件

学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学院的发展,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以科学规划为基础,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为目标,着重加大基础办学条件的投入,全面改善和提高基本办学条件。

2010年支出总计4584万元,其中用于教学655万元,学生管理837万元,行政支出405万元,基本设施建设1758万元,人员支出及离退休支出926万元。

其中事业收入用于教学支出333万元,占30%。

2011年支出总计10171.1万元,其中用于教学685万元,学生管理511万元,行政支出489万元,基本设施建设7483万元,人员支出及离退休支出999万元。

其中事业收入用于教学支出196万元,占33%。

2012年支出总计3786.9万元,其中用于教学859万元,学生管理868万元,行政支出448万元,基本设施建设130万元,人员支出及离退休支出1470万元。

其中事业收入用于教学支出407万元,占41%。

自学院搬迁新校区后,学院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三年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占学院资金投入的51%,新增实训楼、警体馆建设资金投入3100万元,教学及学生管理资金投入占资金总投入的24%,其中新增教学设备投入770万元,购置图书投入41.8万元,为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和教学改革良性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合理利用教学经费,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学院领导班子科学谋划,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低成本扩张形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

多次向司法厅、司法部报告,递交规划方案,寻求办学支持。

1.3.2突出教学中心地位

1.3.2.1党政领导重视教学

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始终把突出教学中心工作的地位、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学院工作的重点。

教学工作坚持突出五个重点:

保证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保证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保证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保证一线教学的中心地位;保证教学资源配置的优先地位。

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学院党政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讨论教学工作,始终把“是否有利于教学工作”、“是否有利于人才培养”、“是否有利于教师发展”作为重大决策的依据。

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教学的中心地位。

二是明确了党委书记和院长作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教学管理体制。

三是学院党政领导坚持值周(班)制度,不定期抽查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和支持各种教研教改活动,及时了解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及专任教师的工作、生活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四是带头执行听课制度。

学院领导帮助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教学。

五是学院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听取系(部)工作汇报,和系(部)教师沟通交流,指导系(部)建设和发展。

六是学院领导亲自抓教学质量建设,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1.3.2.2经费投入保障教学

学院办学经费主要是由司法厅拨付专项资金和学费收入,在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办学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学院领导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任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在经费使用上优先保证教学工作。

在2010-2012年学院学费收入分别为:

1115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学院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经费支出的比例分别为65.9%、124%、94.4%,2012年生均日常教学经费为3173元。

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与关怀下,学院党政领导带领全院教职员工艰苦创业,积极筹措资金,使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教学投入的逐年不仅满足了教学所需,优化了育人环境,而且为“十二五”期间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表1-2近3年三项教学经费投入(单位:

万元)

年份

学费

收入

(财政拨付)

日常教学经费

教学改革与

研究经费

师资

建设

经费

三项经费合计

三项经费占学费收入比例

2010

1115

655

20

40

735

65.9%

2011

600

685

20

40

745

124%

2012

1000

859

20

160

944

94.4%

1.3.2.3制度政策推动教学

为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制订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制订了《十二五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

在制订这些政策和制度的过程中,院领导亲自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师和各教学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确保政策制度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为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提供了有效保障。

学院在津贴分配、职称评审、学历进修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向教师倾斜的政策制度。

在职称评审方面,学院采取评聘分离制度,打破论资排辈的旧观念,重视德能,使符合条件的教师都能按期晋升,坚持教学岗位优先、教师优先;学院颁发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鼓励中青年教师提高学历,进一步优化教师的学历结构。

1.3.2.4师资队伍保障教学

重视教师培训进修,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坚持“内培外引”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

学院先后制订了一系列引进优秀教师、培训青年教师的政策和制度。

加大师资引进、培训力度,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使教师具有高尚师德、优良师风和敬业精神。

近三年共引进教师72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57名,聘请20余名行业、企业专家为学院兼职教师。

每年分期分批外送教师参加学习培训,三年来,有1人考取博士研究生,有6人考取在职硕士研究生。

开展优秀教师观摩示范课和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等一系列活动,优化教学队伍结构、使教师素质得到了整体提高。

1.3.2.5舆论宣传促进教学

学院充分利用会议广播、院报、板报、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思想、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宣传教学工作在学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学院坚持每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并进行奖励;坚持教师节评选和奖励优秀教师活动,并在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通过舆论导向作用,突出了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彰显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业激情。

1.3.2.6各项管理服务教学

学院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配备优秀的教学管理人员,形成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教学管理团队。

设立了教学督小组,配备了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人员担任负责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研究。

学院各管理部门、后勤部门,积极主动为教学、教师、学生服务,围绕教学工作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后勤部门在办公用品配备、教师用餐、教学用品的购置等方面,服务及时,保障到位。

学院车队在接送教师上下班、教学实习用车、教学用车等方面优先安排。

图书馆在图书、资料的采购中,主动征求各系部、专业教师的意见,或选调教师直接参与选购,通过各种渠道向教学部门通报图书资料的最新信息。

采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技术,配备专业化的管理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内容,为师生查找信息提供便利

1.3.4深入一线,以人为本,关心师生生活

学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学生是学院生存的基础,教师是学院发展的动力。

在学院推行重大事项公开决议制度,激发了教职工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收到良好效果,有效推进了民主建设。

学院领导深入一线,通过听课、评课,走访、座谈,参加教学和学生会议了解师生的状况,听取师生的建议,加强学院各方面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010年以来,学院领导班子参与教学工作会议12次,与教师座谈16次,走访实习点30次,兼课100学时,听课120次,走访学生寝室50次,参与学生社团活动80次。

为改善师生的生活环境,学院对学生寝室、教室进行了粉刷,更新了寝具、桌椅等设施。

实施美化、亮化校园工程,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良好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

为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努力成材,学院制定了奖助学金制度,2010年发放国家奖学金3.2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62.5万元,国家助学金410.4万元;为家庭困难学生发放临时伙食补贴50万元。

为鼓励教师的工作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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