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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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大纲
《法理学》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
法理学
课程编号:
课程类别:
专业基础课/必修课
学时/学分:
60/4理论学时:
54课内实践学时:
6课外学时:
4
开设学期:
1
开设单位:
政法学院
适用专业:
法学思想政治
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说明
(一)课程性质
1.课程性质
本课程系法学本科专业基础课程,属于必修课。
2.课程说明
本课程对培养法学本科学生具备法学的基础知识和关于法治国家的核心理念具有其他学科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本课程与其他法学课程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关系。
法理学是法学本科学生的入门学科,是学习其他部门法学的知识前提和方法论基础。
二、教学目标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法学本科学生全面而系统地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进而为更好地学习和研究其他部门法学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还可以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理论素养和现代法的精神的法学应用人才和法学研究人才,使学生能够从生活中了解法学理论,用法学理论认知、分析生活。
从而为建设民主宪政中国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三学时分配表
章序
章题
讲授学时
实验学时
实践学时
上机学时
小计
1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1
2
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1
3
第三章法学的体系
1
4
第四章法学的研究方法
1
5
第五章法的概念
2
6
第六章法的形式与效力
2
7
第七章法的要素
2
8
第八章法律体系
2
9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2
10
第十章法律行为
2
11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2
12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2
13
第十三章法的起源
1
14
第十四章法的历史类型
1
15
第十五章法律发展
1
16
第十六章法制现代化
2
17
第十七章法治与法治国
2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四、教学教法建议
以课堂讲授为主,并辅之以讨论课、模拟法庭教学、观摩法庭审判、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的形式。
五、课程考核及要求
1.考核方式:
考试(√)
2.成绩评定:
计分制:
百分制(√)
成绩构成:
总成绩=平时考核(20)%+中期考核(20)%+期末考核(80)%
二、本文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教学目标:
了解法学的研究的基本对象与范围,初步进入法学领域基本常识学习;认识法学与其相邻学科的关系。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学研究的对象
一、“法学”的语源考察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法学与相邻学科
一、法学与哲学
二、法学与政治学
三、法学与经济学
四、法学与社会学
五、法学与历史学
六、法学与逻辑学
第三节法学教育
一、法学教育的性质和功能
二、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教法建议:
讲授为主,并辅之以讨论
考核要求:
识记法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区分法学与其他相邻学科的不同;了解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概况。
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教学要点:
西方法学的历史概况;中国法学的历史概况;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西方法学的历史
一、西方法学的起源
二、西方法学发展简况
第二节中国法学的历史
一、中国法学的发展阶段
二、中国法学发展的历史经验
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学思想的产生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
考核要求:
了解中西方法学发展的历史概况;领会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意义。
第三章法学的体系
教学要点:
法学体系和法学分科;法理学的地位;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色。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学的体系与分科
一、法学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法学体系的划分
第二节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一、法学的一般理论
二、法学的基础理论
第三节建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一、“中国特色”与“社会主义”
二、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与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
三、法学的实践性与科学性
四、法学的本土化与国际化
五、判断法学理论是非的实践标准与理论坐标
六、指导思想的一元性与学术流派的多样化
考核要求:
掌握法学的学科体系;领会和理解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时代特色。
第四章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要点:
法学的方法论;法学研究的一些基本方法。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学方法论
一、方法
二、法学方法论的含义和功能
第二节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一、阶级分析方法
二、价值分析方法
三、实践分析方法
考核要求:
熟练掌握并应用法学研究的几种基本方法。
第二编法的本体
第五章法的概念
教学要点:
法的定义;法的本质;法的分类。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定义
一、法、法律的词义
二、非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
三、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
第二节法的特征
一、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二、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三、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节机制
四、通过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
第三节法的本质
一、如何认识法的本质
二、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
三、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
四、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
第四节法的分类
一、法的分类概述
二、法的一般分类
三、法的特殊分类
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定义;理解法的特征;深入领会并掌握法的本质;区分法的不同种类。
第六章法的形式与效力
教学要点:
法的表现形式;法的效力。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形式
一、法的形式概述
二、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第二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概念
二、法的对象效力
三、法的空间效力
四、法的时间效力
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形式和法的效力的概念;区分法的不同形式;掌握法的效力的范围。
第七章法的要素
教学要点:
法的要素的概念和分类;法的要素的具体构成。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
一、法的要素的定义
二、法的要素的分类
第二节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释义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
第三节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释义
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三、法律原则的分类
第四节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释义
二、法律概念的功能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
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要素的概念和内涵;识记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法律概念的定义;区分法的不同构成要素。
第八章法律体系
教学要点:
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其分类。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二、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
第三节法律部门的划分
一、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二、我国法律的部门划分
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掌握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了解我国基本的部门法。
第九章权利和义务
教学要点: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权利和义务释义
一、权利的概念
二、义务的概念
第二节法与权利和义务
一、法与权利
二、法与义务
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结构上的对称关系
二、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第四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一、依存在形态的划分
二、依其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的划分
三、根据效力范围的划分
四、依因果关系的划分
五、其他划分
第五节权利界限与权利滥用
一、权利的界限
二、权利的滥用
第六节人权
一、人权的概念
二、人权的价值体现
考核要求:
识记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区分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分类;掌握权利和义务的内在关系;了解人权的基本内涵。
第十章法律行为
教学要点:
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的结构;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
一、法律行为界定
二、法律行为的特征
三、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
一、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
二、法律行为构成的主观要件
三、法律行为的确认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一、根据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所作的分类
二、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所作的分类
三、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与相互关系所作的分类
四、根据行为构成要件所作的分类
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行为的概念;准确掌握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掌握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教学要点:
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分类;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事实。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关系释义
一、法律关系概念和理论的发展
二、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二、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
三、单向(单边、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
四、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
第三节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与种类
二、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
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四节法律关系客体
一、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第五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关系的概念;掌握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识记并区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掌握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其分类。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教学要点: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构成。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
一、责任的词义
二、法律责任的定义
三、法律责任的本质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构成
一、责任主体
二、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三、损害结果
四、因果关系
五、主观过错
第三节法律责任的类型与实现方式
一、法律责任的分类
二、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第四节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一、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涵义
二、归责
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责任的概念;掌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掌握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十三章法的起源
教学要点:
法的起源的基本历史规律。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起源
一、“法”的语境
二、原始社会中的“法”
第二节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
一、社会调控的基本形式
二、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控机制的特点
第三节法的产生
一、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二、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及其与氏族习惯的区别
三、法产生的一般过程和基本规律
考核要求:
了解法的起源的一般过程;识记并理解法的起源的基本规律。
第十四章法的历史类型
教学要点:
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法的历史发展的基本概况。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历史类型释义
一、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二、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古代法律制度
一、奴隶制的法律制度
二、封建制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近现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一、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
第四节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一、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二、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本质
三、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
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了解法的历史发展的概况及基本历史类型;区分资本主义的两大法系;掌握并领会当代中国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第十五章法律发展
教学要点:
法律发展的概念;法的继承;法的移植;法的继承和法的移植与法制改革的内在关系。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发展释义
一、“法律发展”的概念
二、法律发展的基本模式
第二节法的继承
一、法的继承的含义
二、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三、法的继承的内容
第三节法的移植
一、法的移植的含义
二、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第四节法制改革
一、法制改革与法律发展
二、法制改革的原由
三、法制改革的内容
考核要求:
识记法律发展、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的概念;掌握并领会法的继承、法的移植和法制改革之间的关系。
第十六章法制现代化
教学要点:
法制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道路。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制现代化释义
一、现代化的概念
二、法制现代化的概念与特征
三、研究法制现代化问题的时代意义
第二节世界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
一、内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二、外发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三、混合型法制现代化模式
四、法制现代化模式的多样性统一
第三节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道路
一、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起点
二、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主要阶段
三、中国法制现代化道路的主要特征
考核要求:
识记法制现代化的概念;了解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理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道路和现实选择。
第十七章法治与法治国家
教学要点: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概念;法治的构成要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路径。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治与法治国家释义
一、法治的概念
二、法治国家的概念
三、法治的主体、客体和标准
第二节法治的精神要件
一、善法、恶法价值标准的确立
二、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
三、法的统治
第三节法治的实体要件
一、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
二、国家责任的无可逃避和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制度的建立
三、权利受到制度保障和社会自由原则的确立
四、公民义务的法律化和相对化
第四节法治的形式要件
一、法制的统一性
二、法律一般性
三、规范的有效性
四、司法的中立性
五、法律工作的职业性
考核要求:
识记法治和法治国家的概念;掌握法治的构成要件及其内在关联。
第十八章宪政中国初论
教学要点:
民主和法治的实现形式及其各自的缺陷;宪政的内涵;中国宪政模式的选择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主的实现形式及其缺陷
一、民主的实现形式
二、民主的缺陷
第二节法治的实现形式及其缺陷
一、法治的实现形式
二、法治的缺陷
第三节民主与法治:
宪政的二维结构
一、宪政的内涵
二、寻求民主与法治之间的均衡点
第四节中国宪政之路
一、中国宪政进程的深度困境
二、中国宪政模式的选择
考核要求:
理解并领会法治和民主的实现形式及其各自的缺陷;掌握宪政的深刻内涵;了解中国宪政之路的实现障碍。
第四编法的作用和价值
第十九章法的作用
教学要点:
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的表现;法的局限性。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作用释义
一、法的作用的概念和实质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第二节法的规范作用
一、告示作用
二、指引作用
三、评价作用
四、预测作用
五、教育作用
六、强制作用
第三节法的社会作用
一、阶级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
二、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
第四节法的局限性
一、法律万能论
二、法律虚无论
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作用的概念;识记并区分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掌握法的规范作用的具体表现;了解法的局限性所在。
第二十章法的价值
教学要点:
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体系。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
一、价值的一般涵义
二、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法的价值体系
一、法的价值体系的概念
二、法的目的价值系统
三、法的评价标准系统
四、法的形式价值系统
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价值的含义;掌握法的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掌握并领会法的评价标准系统。
第二十一章法与利益
教学要点:
利益对法律的影响及作用;法对利益的调整作用;法律调整利益的基本原则。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利益的释义
一、利益的概念
二、市场经济中的利益问题
三、利益的分类
四、利益对法律的影响及作用
第二节法对利益的调整作用
一、法律调整利益的方式方法
二、法律调整利益的基本机制
三、法律调整利益的基本途径
四、法律调整利益的基本原则
考核要求:
掌握法律与利益的相互关系;识记并领会法律调整利益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二章法与秩序
教学要点:
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秩序的释义
一、秩序
二、法律秩序
第二节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一、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二、维护权力运行秩序
三、维护经济秩序
四、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考核要求:
理解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第二十三章法与自由
教学要点:
政治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两种自由的概念;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教学时数:
1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自由的释义
一、作为哲学的自由概念
二、作为政治学和社会学的自由概念
三、作为法学和法律的自由概念
四、自由之于人的价值
第二节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一、法以自由为目的
二、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
三、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
四、法律保证自由的实现
考核要求:
区分政治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两种自由的概念;识记法学上自由的概念;理解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第二十四章法与效率
教学要点:
效率的概念;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效率的释义
一、效率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二、效率与公平
第二节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一、法律通过分配权利和义务来促进效率
二、制度创新与“交易费用”(transactioncosts)
考核要求
识记效率的概念;了解效率的适用范围;掌握并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领会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第二十五章法与正义
教学要点:
正义的含义和种类;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正义的释义
一、正义的概念
二、正义的种类
三、正义在法律生活的作用
第二节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一、促进和保障分配的正义
二、促进和保障诉讼的正义
考核要求:
识记并领会正义的含义;区分正义的不同种类;理解并领会法对正义的实现作用。
第五编法的运行
第二十六章法的运行释义
教学要点:
法的生成的概念与特征;法的实效的概念及产生条件;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生成
一、法的生成概念
二、法的生成的特征
第二节法的实效
一、法的实效的概念
二、法的实效的产生条件
第三节法的实现
一、法的实现的概念
二、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
考核要求:
识记法的生成、法的实效与法的实现的概念;区分法的生成、法的实效与法的实现的不同;掌握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
第二十七章立法
教学要点:
立法的概念;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立法体制。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立法的概念
一、立法的外延
二、立法的内涵
三、立法概念的定义
第二节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概述
二、中国立法指导思想
三、中国立法基本原则
第三节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一、立法体制的含义和构成
二、当今中国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第四节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一、立法过程
二、立法程序
考核要求:
识记立法和立法体制的概念;掌握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了解立法体系的基本构架;了解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的基本步骤。
第二十八章守法
教学要点:
守法的含义和构成要素;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守法的概念
一、守法的含义
二、守法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一、良法与守法
二、哈特对守法动机的分析
第三节守法的主客观条件
一、守法的主观条件
二、守法的客观条件
第四节普法教育与法治
一、普法教育是法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二、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养成守法的品质
三、普法教育的途径
考核要求:
识记守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理解守法的根据和理由;掌握并理解守法的主客观条件;了解普法与守法的互动关系。
第二十九章执法
教学要点:
执法的概念和特征;执法的种类;执法体系;执法的原则。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执法的概念
一、执法的概念
二、执法的特征
第二节执法的种类
一、根据行为的内容、性质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
二、根据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
三、根据执法机关的不同而进行的划分
第三节执法体系
一、执法体系的概念
二、政府的执法
三、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
四、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
第四节执法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合理性原则
三、效率原则
考核要求:
识记执法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执法的种类;掌握执法体系和执法的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十章司法
教学要点:
司法的概念;司法体系;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司法的概念
一、司法的含义
二、司法的特点
第二节司法体系
一、司法主体
二、司法体系
三、司法职权
第三节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司法的基本要求
二、司法的原则
考核要求:
识记司法的概念;了解司法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内容;理解并掌握司法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第三十一章法制监督
教学要点:
法制监督的概念;法制监督的功能;我国的法制监督体系;法制监督的基本原则。
教学时数: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制监督的概念
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