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节能示范企业试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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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节能示范企业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5
“能效之星”产品(终端消费类)评价规范
5-1“能效之星”(终端消费类)产品评价规范-电动洗衣机
1.范围
本评价规范规定了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评价规范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以下简称洗衣机)。
本评价规范不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不适用于搅拌式洗衣机。
2.定义与术语
2.1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评价值
能效之星产品所达到的能效指标值,包括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和洗净比。
3.要求
3.1基本要求
申请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3)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4)申报企业产品质量应符合GB/T428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的要求;
5)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
6)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及采取了哪些生态设计说明;
-生命周期清单:
给出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排放等各种环境因素构成的生命周期清单表;
-生命周期评价分析:
重点评价资源能源消耗、全球增温潜势、臭氧消耗、人类健康等环境影响;
-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评价日期及数据来源(数据应确保真实、可追溯、或得到行业认可)。
3.2能效评价值
产品的实测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和洗净比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类型
单位功效耗电量
(Ee/[(kWh)/(cyclekg)]
单位功效用水量
We/[L/(cyclekg)]
洗净比Ce
波轮式洗衣机
≤0.011
≤14
≥0.9
滚筒式洗衣机
≤0.10
≤7
≥1.03
4.能效评价值检测方法
GB12021.4-2013标准的第5章。
5-2“能效之星”(终端消费类)产品评价规范-热水器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热水器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含冷凝式热水器,以下简称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以下简称采暖炉)以及储热水箱容积在0.6m3以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本规范所指燃气是GB/T13611《城市燃气分类》规定的燃气。
2.定义与术语
2.1热水器和采暖炉能效之星评价值
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试验条件,能效之星热水器和采暖炉在额定热负荷和50%额定热负荷下,应达到的最小热效率值,以百分数表示。
2.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之星评价值
在本规范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效之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所允许的最小能效系数。
3.要求
3.1基本要求
申请热水器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3)申报企业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质量应符合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要求;燃气热水器产品质量应符合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质量应符合GB/T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要求。
4)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
5)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及采取了哪些生态设计说明;
-生命周期清单:
给出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排放等各种环境因素构成的生命周期清单表;
-生命周期评价分析:
重点评价资源能源消耗、全球增温潜势、臭氧消耗、人类健康等环境影响;
-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评价日期及数据来源(数据应确保真实、可追溯、或得到行业认可)。
3.2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的实测热效率或能效系数应符合表1或表2的要求。
表1热水器/采暖炉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类型
热负荷
热效率值%
燃气快速热水器
额定热负荷
≥103
≤50%额定热负荷
≥100
燃气采暖热水炉(两用型)供暖
额定热负荷
≥96
≤50%额定热负荷
≥94
燃气采暖热水炉(两用型)热水
额定热负荷
≥96
≤50%额定热负荷
≥94
表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类型
能效系数CTP
紧凑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0.71
分离直接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0.58
分离间接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0.71
4.能效之星评价值检测方法
4.1热水器/采暖炉
GB20665-2006标准的第5章
4.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GB26969-2011标准的第6章
5-3“能效之星”(终端消费类)产品评价规范-液晶电视
1.范围
本评价规范规定了液晶电视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评价规范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液晶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显示设备。
2.定义与术语
2.1液晶电视能效之星评价值
在本规范规定的测量方法下,能效之星液晶电视所允许的最低能效指数和最大被动待机功率。
3.要求
3.1基本要求
申请液晶电视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3)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4)申报企业产品质量应符合SJ/T11343-2006要求;
5)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
6)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及采取了哪些生态设计说明;
-生命周期清单:
给出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排放等各种环境因素构成的生命周期清单表;
-生命周期评价分析:
重点评价资源能源消耗、全球增温潜势、臭氧消耗、人类健康等环境影响;
-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评价日期及数据来源(数据应确保真实、可追溯、或得到行业认可)。
3.2能效评价值
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数和被动待机功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液晶电视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类型
能效指数(EEI)
被动待机功率(W)
液晶电视
≥5.4
≤0.5
4.能效评价值检测方法
GB24850-2013标准的第7章
5-4“能效之星”(终端消费类)产品评价规范-房间空气调节器
1.范围
本评价规范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评价规范适用于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定速空调器;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和多联式空调机组。
注: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包括采用交流变频、直流调速以及其他改变压缩机转速的方式。
2.定义与术语
2.1定速空调器能效之星评价值
在额定工况条件下,空调器制冷运行时,能效之星空调器所允许的最低能效比。
2.2转速可控型空调器能效之星评价值
在规定工况条件下,能效之星空调器所允许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的最低值。
对于单冷式产品,只考核其制冷季节的能源消耗效率。
3.要求
3.1基本要求
申请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3)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4)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T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或GB/T17758-201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要求
5)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
6)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及采取了哪些生态设计说明;
-生命周期清单:
给出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排放等各种环境因素构成的生命周期清单表;
-生命周期评价分析:
重点评价资源能源消耗、全球增温潜势、臭氧消耗、人类健康等环境影响;
-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评价日期及数据来源(数据应确保真实、可追溯、或得到行业认可)。
3.2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的实测能效比或能源消耗效率应符合表1或表2的要求。
表1定速空调器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类型
能效比W/W
定速分体式(CC≤4500W)
≥4.0
定速分体式(4500W<CC≤7100W)
≥3.65
定速分体式(7100W<CC≤14000W)
≥3.53
表2转速可控型空调器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类型
全年能源消耗效率
[(W·h/W·h)]
热泵型转速可控型分体式(CC≤4500W)
≥5.55
热泵型转速可控型分体式(4500W<CC≤7100W)
≥4.30
热泵型转速可控型分体式(7100W<CC≤14000)
≥4.00
4.能效之星评价值检测方法
4.1定速空调器
GB12021.3-2010标准的第7章
4.2转速可控型空调器
GB21455-2013标准的第5章
5-5“能效之星”(终端消费类)产品评价规范-家用电冰箱
1.范围
本评价规范规定了家用电冰箱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评价规范适用于电机驱动压缩式、供家用的电冰箱(含500L以上的电冰箱)。
不适用于嵌入式、透明门展示用或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冰箱产品。
2.定义与术语
2.1家用电冰箱能效之星评价值
能效之星产品所允许的最高能效指数。
3.要求
3.1基本要求
申请家用电冰箱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应通过CCC认证(适用时);
3)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4)申报企业产品质量应符合《GB/T8059.1-1995家用制冷器具冷藏箱》或《GB/T8059.2-1995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或《GB/T8059.3-1995家用制冷器具冷冻箱》或《GB/T8059.4-1993家用制冷器具无霜冷藏箱、无霜冷藏冷冻箱、无霜冷冻食品储藏箱和无霜食品冷冻箱》的要求;
5)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
6)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及采取了哪些生态设计说明;
-生命周期清单:
给出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排放等各种环境因素构成的生命周期清单表;
-生命周期评价分析:
重点评价资源能源消耗、全球增温潜势、酸化、富营养化、臭氧消耗、人类健康等环境影响;
-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评价日期及数据来源(数据应确保真实、可追溯、或得到行业认可)。
3.2能效评价值
产品的实测能效指数符合于表1的要求。
表1家用电冰箱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类型
能效指数(η)
冷藏/冷冻箱
≤28.5
冷藏冷冻箱
≤21
无霜冷藏冷冻箱
≤27
4.能效评价值检测方法
GB12021.2-2008标准的第7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