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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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现将《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卫妇幼〔2016〕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积极筹建
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是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的实际行动,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实力和实际情况,3月底之前,每个县均要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红头文件上报至妇幼科备案)。
二、对照标准,努力提升
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挽救高危孕产妇和重症新生儿生命的“堡垒”和“屏障”,生命所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已经建成的各级“救治中心”要对照相应的标准,逐条完善,逐项提升,确保硬件过硬,技术设备达标,功能完善,运行通畅,真正担负起“救死扶伤、力挽狂澜”的重任。
正在筹建的县级中心,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起点运行,确保救治中心全面达标。
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两个标准进行自我提升,3月底将提升整改报告上报妇幼科。
各县建立的中心,也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提升任务,县卫生计生委要适时进行达标验收,并把结果报市卫计委妇幼科。
三、完善救治网络,畅通绿色通道
发挥救治中心的最大效能,重在完善救治网络,畅通救治绿色通道。
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要依据医疗救治的相关规定,结合分级诊疗和转诊制度,制定市级转诊救治网络和流程,市卫计委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形成市级救治网络体系。
各县区要根据本县区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的转诊救治网络体系。
确保在2018年前,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救治有力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2017年2月23日
关于成立武陟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试行)的通知》 (豫卫妇幼〔2016〕14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我院危重新生儿救治质量,全面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提高诊疗效果,保障医疗安全,经医院研究成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现制定《医疗管理手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指南》并下发,要求相关科室认真学习、通力协作、贯彻执行。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1)、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起草/修订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制度、人员工作职责,书写全年工作计划总结,拟定中心未来发展规划等工作;
2)、负责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院内就诊、治疗工作流程的调整、优化、组合;
3)、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数据管理系统的引进与维护;
4)、负责协调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多学科联合诊疗、远程医疗及本院与上、下级医疗机构的协作等工作;
5)、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相关临床诊疗技术的上报、审批、备案、授权工作;
6)、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家组和质量控制小组,根据县市卫计委相关指导意见,共同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相关病种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7)、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家组和质量控制小组共同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质控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院内就诊、治疗工作流程的执行、信息收集工作;
2)、负责将就诊疗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向管理领导小组提出优化、整改、再造建议;
3)、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数据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4)、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多学科联合诊疗、远程医疗工作;
5)、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质控管理工作;
6)、配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解决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宣教与培训管理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宣教与培训管理组职责:
1)、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领导小组共同负责设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全流程导诊标识;
2)、负责对高危新生儿的门诊、病区内实时开展系统性、规范性和针对性的多学科联合宣教工作;
3)、负责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传媒和医院宣传栏、网站、LED屏幕、宣传手册,进行危重新生儿防治知识的宣传;
4)、负责组织院内危重新生儿防治相关专业医务人员深入当地社区、基层医院及广大乡镇,开展针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危重新生儿防治相关诊疗操作技术的专题培训,开展基层医疗义诊咨询和健康教育活动。
(四)、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医疗组成员名单:
1、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救治专家组职责:
1)、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危重新生儿临床救治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危重新生儿疑难病例讨论、多学科联合会诊、远程会诊工作;
3)、参与危重新生儿的临床救治工作;
4)、负责组织死亡病例讨论工作;
5)、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质控管理工作;
6)、组织对参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人员的临床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解决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8)负责指导抢救小组做好家属沟通;
9)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特殊检查、治疗等重大医疗决策制定。
听取一线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抢救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抢救组职责:
1)、负责做好院内危重新生儿临床抢救工作;
2)、负责配合完成危重新生儿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远程会诊工作;
3)、负责协助开展危重新生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工作;
4)、负责协助开展死亡病例讨论工作;
5)、负责协助开展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质控管理工作;
6)、负责协助对参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人员的临床培训工作;
7)、负责协助解决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8)及时上报、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优化抢救诊疗流程。
(五)、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质量控制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质量控制组职责:
1)、负责危重新生儿临床救治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
2)、定期对危重新生儿临床救治工作进行医疗与护理质量的分析,并及时将分析结果与相关专业人员对接;
3)、对危重新生儿临床救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保证本中心医疗与护理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4)、做好医疗与护理质量分析资料的记录、整理、汇报工作。
(六)、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感染控制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感染控制组职责:
1)、根据我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分册》及操作规范制定符合新生儿特点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
2)、组织中心人员参加科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注重培训效果,注重将相关知识运用于日常工作中;
3)、督促本中心临床医生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报告,指导标本正确采集运送。
对疑似或确诊的医院感染病例留取标本进行微生物学检测和试验。
可疑院感爆发时按《医院感染爆发报告流程与应急预案》及时报告;
4)、督查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人的隔离措施落实并记录;
5)、督导中心人员落实医院《重点环节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
6)、严格监督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消毒隔离技术,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处置管理;
7)、推进中心手卫生工作,手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100%,手卫生依从性逐步提高,洗手正确率100%;
8)、做好本中心护理员、陪护、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9)、加强和感染管理科的沟通,对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定期召开例会,监督检查本中心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对院感管理的环节质量、各项记录进行督导,对存在的缺陷有措施,每季度有分析评价,体现PDCA循环。
(七)、后勤保障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为院内危重新生儿患者提供多学科联合诊疗保障工作;
2)、负责为危重新生儿患者的诊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3)、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领导小组配合,共同负责建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数据系统,并负责数据信息的登记、上报工作;
4)、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领导小组配合,共同负责建立院内专人专业的危重新生儿患者随访管理和信息上传;
5)、与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领导小组配合,共同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救治防治。
各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危重新生儿救治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院内危重新生儿的治疗、会诊、转诊及监护等医疗活动的领导决策。
发生重大抢救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院内急救小组按预定的抢救流程(如新生儿窒息复苏流程等)进行规范有序的抢救工作。
二、医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工作制度:
基于生命健康科学和创新的生物技术所取得的快速发展,面对医疗、科学技术、卫生政策迅速发展所带来一系列生命伦理问题,医院伦理委员会在提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和在涉及人体生命的道德与伦理问题的实践中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加强医学伦理道德建设,促进生命伦理学原则与现代生物医学实践紧密结合,是医院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为发展在本医院内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的咨询机构。
第二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由一定数量(7-11人)的医、护、药、医技科技人员、医院管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医学心理工作者及社会工作者(必要时可聘请社会及宗教工作者)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委员若干人。
第五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
可以连任。
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
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
第六条伦理委员会成员应接受有关生命伦理学和卫生法的教育和培训,委员会应制定培训计划,以不断提升委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伦理委员会设秘书1-2名,负责受理伦理审查项目、安排会议日程、会议记录、决议通告、档案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第三章 任务
第八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九条 评价、论证本院开展的涉及人体试验的科学研究课题的伦理依据,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审查知情同意文件,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
第十条 讨论、论证本院临床实践中遇到的生命伦理难题,提出伦理咨询意见。
第十一条 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对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对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括病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进行生命伦理的讨论、论证。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接受委托人咨询论证的文件必须由委托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委托目的。
第十三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
第十四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例会程序为:
(1)介绍被论证事件的原本
(2)查验有关论据(3)提问(4)论证(5)表决。
第十五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根据所论证项目或事件的情况,可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讨论,论证。
第十六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论证的事件如与委员会委员有关时,该委员应回避。
第十七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接受院长提出的咨询,需将所论证的结果以记要的形式,由参会委员签名,向院长提出咨询报告,供院长决策参考。
第十八条 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于论证事件中的医学伦理咨询意见,只作为讨论意见记录在案,供决策参考,不具有直接行政效力。
第五章 跟踪审查
第十九条 伦理委员会对所有批准的研究进展进行跟踪审查,从作出决定开始直到研究终止。
第二十条 跟踪审查的形式:
1、现场督察。
到达研究专业科室,访视研究者和受试者,检查知情同意过程和知情同意书签署情况,检查研究是否遵循试验方案、GCP规范和伦理委员会批件的要求;
2、听取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和临床研究进展报告;
3、根据研究方案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在批准研究时确定的跟踪审查计划;
4、以下情况和事件要求研究者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重新审查:
(1)对方案的任何修改,其可能影响受试者权利、安全和(或)福利或福利,或影响研究的实施;
(2)与研究实施和研究产品有关的、严重的和意外的不良事件,以及研究者、申办者和管理机构所采取的措施;
(3)可能影响研究受益/风险比的任何事件或新信息。
第二十一条 跟踪审查的要求:
1、需做出跟踪审查决定时,法定到会人数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跟踪审查的决定应公布并传达给申请者;
3、凡研究暂停、提前终止,申请者应及时书面通知伦理委员会暂停、终止的原因,暂停、提前终止的研究所取得的结果的总结应递交伦理委员会;
4、研究的最后总结报告副本应递交伦理委员会。
第六章 伦理审查原则、职权范围及审查程序
第二十二条 伦理审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受试者的危险最小; 2、试验危险性/受益比合适; 3、对受试者的选择无偏向; 4、试验前需取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5、保证不公开受试者的资料; 6、受试者参加试验不受压力; 7、保证研究者及研究条件合格
第二十三条 伦理审查职权范围
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医院任何涉及人或人体标本的研究项目,包括:
1、审查所有涉及人或人体标本、组织的研究项目是否符合伦理要求; 2、有权要求研究人员提供或修订研究方案和知情同意文件; 3、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
4、审查执行中的研究项目方案及知情同意书的修订; 5、监测已审批项目的实施;
6、审查上报的已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研究有关及无关的不良事件。
第二十四条 伦理审查程序
1、医学伦理委员会对项目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只有参与审查的伦理委员会成员才有表决权;
2、参加该项目的委员在审查和表决时应回避,不参与投票;
3、会议有2/3以上(含2/3)委员参加才可开会,同意票应超过法定到会人数的半数;
4、审查的结果可以是:
1.同意 2.作必要的修改后同意 3.修改后再议4.不同意; 5、非正式的建议可作为决定的附件;
6、对否决项目及修改后再议项目应详细说明其理由。
第七章 文件及档案
第二十五条 建档内容
1、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审查程序,伦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职责; 2、伦理委员会成员任命文件,伦理委员会委员声明,保密承诺,利益冲突声明,伦理委员会成员专业履历,独立顾问聘请书,伦理委员会成员通讯录;
3、申请者提交的伦理审查申请表,以及所有申请材料的一份副本;
4、伦理委员会审查受理通知书,会议日程,伦理委员会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的副本;
5、伦理委员会成员与申请者或有关人员就申请、决定和跟踪审查问题的往来信件。
跟踪审查期间收到的所有书面材料。
研究暂停或提前终止的通知。
研究的最后总结或报告;
6、伦理委员会成员培训计划,培训资料。
7、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第二十六条 档案管理
秘书负责文档存取,办理借阅和返还手续。
文件存档至少到研究结束后5年。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为新生儿病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保障新生儿住院期间的安全而应遵循的制度。
一、目的 为新生儿提供安静、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保证新生儿的健康需求。
二、标准
1、人员管理
⑴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病室负责人由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护理组长由具备护师及3年以上护士担任。
在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积极协助下对病房进行管理。
⑵根据床位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知识的培训。
⑶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
1,应当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有一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置常见新生儿疾病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
⑷护士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
1,护士要相对固定,并经新生儿专业培训合格,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熟悉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⑸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他辅助人员。
2、科室管理
(1)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2)普通新生儿病室患儿如出现生病体征不稳定、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者,应进行必要的抢救后,及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
(3)应积极采取措施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避免造成院内感染。
(4)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5)应当严格执行身份确认制度、查对制度,确保诊疗、护理和患儿的正确。
(6)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医疗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
(7)病室设备应当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设备、设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9)制定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快速有效应对意外事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医疗安全。
(10)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有关医疗文书。
(11)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⑴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危险。
⑵通过有效的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等措施,减少发生感染的危险。
⑶病室空气要清新,每季度做空气培养
⑷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统一服装、洗手,进行各项操作时一律要求洗手、戴口罩、戴帽子,必要时戴护目镜、手套。
未穿规定工作服或入室衣者不能随意在病房走动。
⑸按照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定期对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细菌学监测。
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⑹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体温表、听诊器、呼吸机湿化瓶等。
雾化吸入器、吸氧装置一人一用;吸痰管一用一更换。
②患儿使用后的奶头、奶瓶应统一一人一用一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早产儿暖箱、蓝光箱的湿化液每日更换,使用中的暖箱、蓝光箱、蓝光毯,辐射台每天清洁,每周更换一次做终末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暖箱、蓝光箱、蓝光毯,辐射台清洁、消毒有记录。
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④患儿使用的包单、衣物等应保持清洁,污染后及时更换。
患儿出院后床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⑺病室每日清洁擦地不少于2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病室窗台、床头桌各种仪器表面、门把手、洗手池等物体表面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一桌一布。
⑻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
患有感染性疾病工作人员应调离新生儿病室,防止交叉感染。
⑼发现特殊感染(如气性坏疽、阮病毒、多重耐药菌株等)或传染病患者,要按传染病的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同类病人可相对集中。
所用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⑽任何人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认真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
每日各项操作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治疗。
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应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⑾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4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的安全管理及应用。
⑴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应由注册护士或在注册护士的监督下使用。
使用前应了解暖箱的作用、适应症、方法和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可参考“仪器操作指南”,如有疑问,应向资深护士、医生或设备科咨询确认。
⑵使用前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应做好准备,包括按需加无菌蒸馏水、监测各项显示指标、选择箱温/肤温控制模式,并预热。
⑶使用中的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应每天检查蒸馏水是否足够,及时添加。
同时,每天用84消毒液擦拭箱体外,并记录。
每周更换暖箱,总消毒一次,并记录。
⑷患儿置于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后,放置合适体位,同时常规每小时巡视,观察患儿、暖箱温湿度、探头位置。
⑸辐射台探头固定牢固,谨防脱落,避免温度无限制加热(如选肤温监测:
探头置于新生儿的腹部,避开肝脏,紧贴皮肤。
)。
每班更换探头部位。
⑹每班记录实际的箱温记于体温单及重症记录单上,签名并做好交接班。
⑺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使用后应终末消毒,未使用的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应每周维护,保证其呈备用状态,并记录。
⑻暖箱、蓝光箱,白光灯、辐射台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护士长或相关人员,及时送设备科修理,并记录。
5新生儿外出检查、治疗、转科和出院安全流程
⑴对外出检查、转科、治疗和出院的患儿,应有护士双人核对患儿手圈识别带和床头卡,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
⑵患儿需外出检查时,责任护士应明确患儿检查的项目及时间,根据医嘱使用患儿检查所需的药物。
通知检查护送人员并与其核对,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和床头卡,核对患儿检查的项目名称及检查所需携带的药物。
核对后将患儿抱处病室检查,患儿检查完回室后,再次由护送人员和护士双人核对,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无误后,将患儿放至其床位上,继续治疗。
⑶患儿转入时,责任护士应转入科室的责任护士双向核对,检查患儿的全身皮肤及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并核对患儿所需携带 的各类物品:
包括胸片、CT片、门诊卡和患儿的药物,核对正确后,责任护士接受患儿。
⑷患儿出院时,责任护士接到出院医嘱后,与另一护士双人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和床头卡,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核对正确后在护理记录单上签名,并剪下身份识别腕带放患儿胸前。
抱给家长时,护理人员做好探视接婴卡的核对,并做开放式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