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841549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33.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docx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模板

竞争性谈判文件

标书编号:

JAAS-ZHS-fqw********

项目名称:

科研仪器设备

 

江苏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2021年10月

 

总目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2

第二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13

第五章合同格式………………………………………21

第六章科研设备项目需求……….……….…………23

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25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江苏省农科院资环所就高速预刺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标书编号:

JAAS-ZHS-fqw********)。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高速预刺机1套,包括进料机系统,用于植物纤维针刺成型。

预算控制价1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谈判采购项目货物、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如为非生产厂家参与谈判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谈判供应商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

(3)本次谈判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网址:

【网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21年10月18日下午13:

30-14:

00,过时拒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市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科院资环所314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徐跃定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8日下午14:

00。

开标地点:

江苏省农科院资环所312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曲萍********徐跃定********

招标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科院资环所314室

邮政编码:

********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由江苏省农科院纪委监察室纪律监督,电话: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2021年10月13日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科研仪器

标书编号:

JAAS-ZHS-fqw********

2

招标人: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招标人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3

招标文件可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查看:

【网址】。

4

投标文件于采购谈判当天14:

00前递交至:

江苏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314室

投标接收时间: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文件接收人:

徐跃定联系电话:

025-********

5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2份

6

开标时间: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

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7

签订合同地点: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8

交货地点: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南京市)

第三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科研仪器项目。

参加谈判供应商可以选择本项目中分包参加谈判,但评定成交按照每个分包独立确定成交供应商。

2.合格的参加谈判供应商

2.1满足招谈判邀请函中谈判供应商的资质条款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2.3参加谈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江苏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参加谈判费用

3.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构成

  4.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第二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1)合同条款前附表

(2)合同条款

第五章合同格式

第六章科研设备项目需求

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

(1)供货一览表

(2)谈判响应报价表

(3)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

(4)附1服务承诺

(5)附2资格证明文件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苏省农科院联系解决。

  4.2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参加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5.谈判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均应在谈判开始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江苏省农科院(联系方式见“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江苏省农科院对谈判开始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收到的针对技术参数排他性澄清要求都将予以答复(或召开澄清会),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谈判文件的修改

6.1在谈判开始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江苏省农科院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参加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6.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公开公布,并对参加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3为使参加谈判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江苏省农科院有权推迟谈判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参加谈判供应商。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谈判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谈判供应商与江苏省农科院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8.1参加谈判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响应函:

按照第9条要求填写;

(2)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

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

(3)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

按照第四章“科研设备项目需求”要求填写;

(4)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5)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第11条要求提供,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6)货物及服务证明文件:

按照第11条要求提供,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相应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8.2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9.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

  9.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每项工程和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2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分包总报价:

包括项目相应分包货物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质量保证费用、系统集成及售后服务费用、货物本身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及完成本项目相应分包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分包总报价由设备报价、其他报价组成;

(2)设备报价:

包括本项目相应分包设备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费用等;

(3)其他报价:

为完成项目相应分包所需的其它所有设备、模块、附件、软件及本项目相应分包所需的售后服务、设备安装、调试、集成、验收、培训等的费用。

  9.3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说明所提供软、硬件设备在超出质保期后,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硬件损坏更换的费用,以及今后是否支持软件的免费升级,如非免费,请列出详细费用。

此费用另外报价,但不计入总报价清单,作为谈判参考;

9.4国产货物报价以人民币计算。

进口货物可以采用人民币报价,也可采用CIF南京港美元报价(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外贸代理公司由买方指定,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等工作均由指定外贸代理公司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实计算。

  10.证明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0.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参加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0.3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1.谈判有效期

    11.1在特殊情况下,买方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参加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

参加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将尽快退回。

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参加谈判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第12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2.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或扫描件电子版,并由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12.3除参加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密封。

  13.2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均应:

13.2.1按“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达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13.2.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3.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谈判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谈判响应文件时,能原封退回。

  13.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江苏省农科院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买方将予以拒绝,并退回参加谈判供应商。

  13.5江苏省农科院对谈判响应文件在邮递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4.谈判开始时间

  14.1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

  14.2买方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谈判开始时间,在此情况下,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谈判开始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谈判开始时间为准。

  15.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5.1买方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

  16.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参加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前(详见“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2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16.3在谈判开始时间之后,参加谈判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任何实质性修改。

  16.4在谈判开始时间至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参加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谈判与确定成交

17、谈判简述:

 17.1为了维护采购的严肃性,本次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来进行;

 17.2江苏省农科院将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谈判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出示证件表明其身份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8、谈判小组成员:

 18.1谈判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19、谈判程序:

  19.1在“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农科院组织谈判,参加谈判的代表须出示证件表明其身份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谈判开始前将由使用方纪检人员或公证人员当众检验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谈判。

由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参加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9.2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如果参加谈判供应商试图向农科院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19.3谈判报价按如下形式进行,即谈判开始前报价(按本采购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投报并加盖公章)及谈判结束后最终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定的依据)。

谈判开始前报价将不向参加谈判供应商公开。

  19.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并且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江苏省农科院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20、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0.2在详细评标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要求和第六章项目需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谈判小组决定谈判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0.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

20.4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文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

只有在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0.5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谈判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如果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20.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谈判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1、谈判过程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1.1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与认为需要澄清的谈判供应商进行澄清,然后与通过初审的参加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相应分包需求的价格、服务、质量、性能等与谈判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谈判中,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谈判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后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

       

  21.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

  21.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如未按第23.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22、谈判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2.1谈判小组将按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进行评价和比较。

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报价最低原则。

  22.2谈判小组在评定时,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谈判货物的谈判最终报价;

2、货物的质量、性能、技术参数响应

3、参加谈判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的业绩、信誉、财务状况、标书制作等;

22.3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最后价格及服务等仍不能满足买方的要求,江苏省农科院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

六、授予合同

  2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响应的权力

  23.1买方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拒绝任何谈判响应或终止谈判过程的权力,对受影响的参加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授予合同时变更设备及配置的权利

  24.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设备及配置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调整。

  25.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买方具体商谈签订合同。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履约保证金

  26.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6.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26.1条的规定去做,将取消其成交决定。

在此情况下,项目领导小组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付款及履约保证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70%货款,设备交货安装完成经买方对整个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买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2)中标单位交纳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无履约保证金)

户名: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紫金山支行

账号:

********

2

由买方负责办理合同的支付手续。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为完成科研设备项目相应分包所需提供的一切软、硬件设备、模块、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集成、维修、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本项目相应分包货物的各采购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技术性能

  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格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及版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5.装运条件

  5.1所有货物以交到买方指定地点为准,在此之前的一切运输、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6.付款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及安装、调试、集成、验收,买方验收通过后按合同规定审核有关单据无误后,由买方办理支付合同货款:

(1)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装箱单等;

(2)买方根据第8条和第9条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如合格则对上述证明文件或材料加盖公章或签字,并出具项目验收合格报告;

  7.伴随服务

  7.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调试、集成和维护所需的工具;

(3)针对本项目相应分包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软件售后服务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自项目验收通过后双方代表在最终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设备的质量保证、维护、技术服务等费用计入分包总报价;

(4)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5)在货物交货现场就设备的安装、调试、启用、运行、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7.4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

  8.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遵守国家、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

  8.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原厂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8.3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经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卖方应保证项目整体能正常运行,达到买方要求。

项目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4在交货之前,制造厂应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与谈判响应文件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谈判响应文件所规定的品牌型号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要求证明替代品更优更好且价格不得变动。

  8.5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设备损坏或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设备损坏或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买方同意修理外,应退换新品。

  8.6根据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7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主动协助买方对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8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9.2买方将在买方指定的交货现场组织验收,确定软硬件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和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设备功能能够满足设计的要求,项目整体达到买方要求。

买方应及时填写交货验收报告。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卖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

买方可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