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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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编号:

SDG-C-2014-GMCS-06

编制部门:

甘肃中煤三道沟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4年09月1日

三道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施焊地点

35106工作面胶带运输顺槽

作业内容

焊接掘进机回转轴承

施焊类型

电焊

计划作业时间

2014年9月2日9时30分—2014年9月2日16时00分

编制人

董永宏

安监员

秦大平

现场负责人

赵玉军

瓦检员

陈长林

电气焊作业人员

邵厚岗

跟班矿领导

审批部门/领导

审批人签字

审批意见

施工单位

机电办

通风组

生产指挥中心

安全办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布尔台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指定为现场电气焊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开始及结束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作业过程中现场电气焊作业负责人负责全程监督、检查、验收。

进行气焊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在乙炔气瓶入井前、施焊前及施焊过程中检查乙炔气瓶、焊枪及连接管路的气密性,防止发生乙炔气体泄漏伤人事故及一氧化碳传感器误报警事故。

2、瓦检员,主要负责作业现场气体检查工作,在作业地点悬挂电气焊专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点0.5%),全程监测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钢带缝隙、钻孔内等任何地点和局部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电气焊作业,监测检查气体浓度应每10min一次,并在电气焊瓦斯检查手册、电气焊瓦斯检查牌板和本措施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表中做好记录。

进行气焊作业前及作业中,瓦检员需对乙炔气瓶、焊枪及连接管路的气密性进行检查,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允许进行气焊作业,防止发生乙炔气体泄漏伤人事故及一氧化碳传感器误报警事故。

3、安监员(携带火种人),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携带火种,并接受检查,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要按照“四人联锁”制度使用火柴。

进行气焊作业前及作业中,安监员需对乙炔气瓶、焊枪及连接管路的气密性进行检查,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允许进行气焊作业,防止发生乙炔气体泄漏伤人事故及一氧化碳传感器误报警事故。

4、施焊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带完好的便携式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检测仪,在作业前配合瓦检员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

进行气焊作业时,施焊人员在设备入井前、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读所使用的气焊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发生乙炔气体泄漏伤人事故及一氧化碳传感器误报警事故。

5、参与电气焊作业的其他人员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配合电气焊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6、洒水人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在电气焊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气焊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

7、焊后留守人员(可由施焊人员兼),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8、跟班领导,在作业开始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安全后现场签字,方可开始作业。

二、电气焊作业“四人联锁”制度

焊割前,施焊工持“焊割申请牌”,跟班队干持“瓦斯检查牌”,瓦检员持“现场监督检查牌”,安监员持“焊割许可牌”,焊割开始、结束跟班队干汇报调度室。

“四人联锁”流程如下:

1、施焊工: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将“焊割申请牌”交给跟班队干。

2、跟班队干:

接到“焊割申请牌”后,检查作业地点现场无易燃物、现场灭火器、沙箱、水管(有水)等准备齐全,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是否符合标准后,将“瓦斯检查牌”交给瓦检员。

3、瓦检员:

接到“瓦斯检查牌”后,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0.5%且无局部积聚后,将“现场监督检查牌”交给安监员;然后将专用便携仪悬挂在作业地点正上方,每10min检查一次瓦斯。

4、安监员:

接到“现场监督检查牌”,立即按照措施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都符合要求时,将“焊割许可证”和火柴(气割时使用)交给施焊工。

5、施焊工:

接到“施焊许可牌”后,再次确认专用便携仪显示瓦斯浓度允许焊割后,开始焊割。

焊割完毕,施焊工对焊割点20米范围内洒水冷却,并观察一小时无异常后逆序交换回各自的牌,方可恢复生产。

三、电气焊作业前准备工作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本班电气焊作业,严禁用于其它电气焊作业,跨班作业,参加人员出现变更时,必须重新审批安全技术措施。

2、严禁在回风巷、密闭前、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的地点、综采工作面由机尾开始向机头方向30架范围内、油脂等易燃易爆品存放的地点、有可能瓦斯积聚或突然涌出的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严禁在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油箱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

3、电气焊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跟班领导、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

4、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气瓶上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安全帽必须拧紧。

5、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进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6、气瓶必须装置安全帽、减压器、止回阀。

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

使用的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焊枪和气管必须完好,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7、气割用具必需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8、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

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10、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

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11、电气焊作业前,应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洒水等防火措施,且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2、电气焊作业地点上风侧5m范围内人员容易到达的地点必须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0.2m3灭火砂,有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将水管引至作业地点,并保证有水,无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准备不少于50升的灭火水。

由负责洒水灭火。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接地,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到位。

1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和施焊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便携仪报警点为0.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15、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并由瓦检员负责在作业地点悬挂电气焊专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点0.5%)。

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架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6、现场经安监员、瓦检员、现场负责人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17、施焊地附近不得有其他人员,矿回风系统不得有人工作。

四、电气焊作业过程中注意事项

1、作业时,专职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浓度。

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巷道煤尘飞扬或停风时,立即停止作业。

专职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电气焊作业时,洒水人员要及时扑灭明火,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灭火器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上风侧5m范围内人员容易到达的地点,需要时,洒水人员和施焊人员可立即拿到。

3、施焊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4、作业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

五、后期处理

1、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留守人员在现场监护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汇报作业负责人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必须将电气焊设备、工具等全部回收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3、带火人员入井前和升井后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

六、防止乙炔气体泄漏安全技术措施

(一)乙炔气体危险源辨识

1、乙炔是无色、无味、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人接触10%-20%乙炔时,对人体中枢神经造成危害、缺氧窒息.

2、乙炔还具有 高度易燃性,有严重火灾危险,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质。

在室温下蒸气与空气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因此,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3、现用一氧化碳传感器为定电位电解工作原理,对乙炔气体反应敏感,因此,乙炔气体泄漏会导致一氧化碳传感器及便携仪误报警。

(二)防止乙炔气体泄漏安全技术措施

1、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电气焊作业负责人组织施焊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设备入井前,电气焊作业负责人及施焊工必须首先确认设备的完好性及气密性,方可入井。

3、开启氧气、乙炔瓶阀门时,必须由小到大渐次将阀门打开,并及时观察气带、焊枪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关闭阀门进行处理。

4、点火前要检查焊、割炬是否有吸力。

若有吸力,则表明焊、割炬的射吸能力是正常的,可以点火使用;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进气管接头处倒漏出来,则说明射吸能力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点火使用,会引起回火而造成乙炔发生器的爆炸。

5、在进行气焊、气割作业时,乙炔气瓶、氧气瓶等钢瓶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必须留有余气;氧气用完后要关紧阀门,拆下氧气减压表,严防氧气用完后乙炔倒灌进氧气瓶内。

6、停止使用焊炬与割炬时。

应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以防止火焰倒袭或焊、割炬内产生烟灰。

当发生回火时,则应迅速先关氧气阀,然后封闭乙炔阀,等回火熄灭时,若焊、割炬热量很高,应将焊、割炬放在水中冷却后,打开氧气阀,吹掉焊、割炬的烟灰,再点火使用。

操纵完毕后,应将焊、割炬挂在安全的地方。

并把所有的阀门封闭紧,严防漏气。

7、负责现场监护的安监员、瓦检员、现场负责人及带班领导必须认真负责,对电气焊的每个环节进行把关,防止发生乙炔气体泄漏伤人事故及一氧化碳传感器误报警事故。

(三)乙炔气体泄漏应急措施

乙炔气瓶一旦在井下发生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毒、乙炔气体燃烧爆炸事故:

1、首先现场负责人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下风侧人员至上风侧(泄漏处理人员除外),并对泄漏区域进行隔离,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2、切断泄漏区域内及其下风侧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停止泄漏区域内及其下风侧所有可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作业。

3、根据漏气点不同采取措施切断泄漏源。

4、若乙炔气瓶发生火灾,则应先切断泄漏源再灭火,严禁先灭火,以免火灭后可燃气体乙炔和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引起新的爆炸造成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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