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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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
1、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1.1、运行考核的主要指标
为加强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必须对处理成本、处理总量、处理质量、设备(设施)完好率、设备运转率、能源(材料)消耗、安全生产等一系列指标进行考核,以便反映和掌握运行系统总体状况。
1.1.1、处理成本
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必须千方百计提高处理能力,降低处理成本,进行成本核算。
计算成本费用主要方法有,处理每立方米污水所需要的成本费或处理每千克BOD所需要的成本费。
1.1.2、处理总量和处理质量
(1)每日进入污水厂处理的总污水量,是考核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一个指标,也是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基础数据。
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的指标,是根据设计规模达产率来考核。
(2)处理质量可按设计的不同处理工艺应达到的出水水质进行考核。
1.1.3、能源消耗和安全生产
(1)能源消耗主要指电耗,是城市污水处理运行系统成本组成的重要部分。
(2)污水处理系统在运行管理中,必须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规章制度,保证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尽可能减少设备与人身伤亡事故。
1.2、记录与统计
(1)在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管理中,有系统的记录与统计分析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每年每月乃至每日都要进行及时记录,并注意检查原始记录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做好收集、保存、积累分析、整理与汇总等工作。
(2)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完整、清晰、实事求是地反映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系统各工作段、各泵站,都应按既定的运行记录格式逐项填写,不可遗漏,统计报表也同样如此。
统计报表最终须经技术人员校核和综合分析。
技术人员应及时把结果向领导和运行操作管理者汇报。
(3)原始记录的内容有很多,主要有:
值班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工作日记性的记录、统计与报表等。
1.3、管理制度
在污水处理运行系统的日常管理中,为了运行好各种设施设备,管理好各种运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稳定地发挥作用,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需要污水处理运行系统建立和执行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整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并通过奖励和批评,鼓励职工贯彻执行规章制度,使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积极、主动、熟练地投入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之中。
(1)管理一个污水处理厂,首先要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各管理部门都要有岗位责任制。
并根据工种需要,制定设施巡视制、安全操作制、交接班制、设备保养制等。
(2)岗位责任制中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和具体的岗位要求。
(3)对设施巡视中指定巡视路线、巡视周期和巡视的具体要求。
(4)在安全操作制度中明确本工种的具体安全要求,安全用具,防护用品,急救措施等。
(5)在交接班制度中,明确上下班之间应于交接的内容,在现场交接时应共同巡视,当面交接清楚等。
(6)在设备保养制中,规定每班人员对所管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的要求与具体做法等。
(7)污水处理运行系统职工在执行岗位责任制的同时,还应认真执行相关的制度、法规、标准等,这些都是管理污水处理运行系统所不可缺少的。
1.4、档案管理制度
1.4.1、档案室的工作职责
1、对本厂及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面领导。
2、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主持制定本厂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档案室制订工作计划,促进工作总结。
4、组织制定本厂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
5、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档案室,解决档案设备和必要的档案经费,配备适应工作的档案人员。
6、负责过期档案材料销毁的审批工作。
7、负责组织对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工作职责的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1.4.2、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本厂的档案工作制度。
2、制订本厂档案工作计划、措施、制度,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钻研档案专业知识和理论,积极写学术文章。
3、形成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4、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做好登记造册销毁工作。
5、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展利用工作,热情为各方面服务。
6、检查、指导厂各部门开展档案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干部业务素质。
7、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8、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星系资源。
积极为机关、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9、工作调离时,办理好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
10、接受自身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情况考核。
11、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1.4.3、档案接收制度
1、档案接受人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交过程负责。
2、接受零散档案材料进档案室,要认真审查、清点,做好登记,分类妥善保管,防止生虫,霉变或遗失。
3、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对已进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记录,一旦收集齐全,及时进行整理。
4、档案整理结束,应由档案审查人对案卷逐一审查签字,以示整理合格。
5、档案接收人要对案卷进行审查,与移交书、移交目录核实无误后在移交书上签字,并办理移交手续。
6、档案移交前,要填写移交书、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移交入库的档案必须使用本馆统一制作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
1.4.4、档案整理制度
1、档案整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软件操作技术。
2、档案整理须在档案室进行,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室外。
其整理质量由档案接受人负责。
3、对移送整理的档案要做好登记,做好标识,存放有序,妥善保管,防止错装或漏装。
对清理出的重复件不需归档的各类材料需在档案整理完毕时连同整理的档案交给委托人处理。
4、整理过程中,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借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在借出登记表上记录、签字。
5、整理档案做好分卷正确,卷内材料排列有序,编号清楚,案卷题名正确,卷内目录无误,装订整齐美观,装具整洁。
6、档案整理完毕,先自行校核,再交委托人核查无误后签字。
7、保持整理室清洁、整齐、干燥、室内禁止吸烟,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8、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下班要关好电器和门窗,发现不安全苗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1.4.5、档案保管制度
1、本厂形成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3、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和必要的设施。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一个忌妒(或半年)对档案数量,损坏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做好扦插登记工作。
5、发现破损、变质、字迹褪变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抢救复制。
6、档案室不得堆放易燃、带腐蚀性物品和其它各种杂物。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坚持3—5天进行一次温湿度观测记载,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降低库房温湿度,以延长档案寿命。
7、档案收进、移出要清点,严格交接手续,严防档案丢失。
1.4.6、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现行档案,主要供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对外提供利用,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2、查、借阅涉及机、绝密内容的案卷,需经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查阅一般档案由档案员处理,凡借阅档案都应进行登记。
3、查、借阅档案都应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损坏、取页、勾抹、画线,严防污染档案。
查、借阅档案时不得吸烟;借阅档案时不得将档案轻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4、借出、归还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等手续,如发现差错要及时追查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借出案卷一般不得超过七天。
如需延长时间,需要补办延期手续。
5、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内容,了解各方面需要,改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提供利用。
6、做好利用情况登记,收集典型事例,开展利用效果分析,提高利用效率。
1.4.7、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档案保密工作制度、规定和划分好档案密级。
2、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无论是单位的还是个人的都不得出卖。
3、保守机密慎之又慎,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得随意向亲友和无关人员提供档案。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出入档案室要注意关好门窗,上下班要检查档案室有无异常现象,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制度。
5、鉴定销毁档案时,应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至少二人一起进行销毁,不得随意当废纸出售。
1.4.8、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是科学管理档案的必要环节,是一项严肃、认真、经常性的工作,要认真做好。
2、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是对污水处理档案价值的鉴定分析工作和对污水处理档案质量的鉴别核查工作,必须做好准确、科学。
3、污水处理档案鉴定组织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个部分。
鉴定领导小组由厂主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主管技术业务工作领导和档案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鉴定工作小组采取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污水处理档案工作人员三结合的方式,具体承担鉴定工作。
4、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基本原则,凡是在工作查考、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等工作中形成的具体长远利用价值的污水处理档案为定期保管,定期中分为30年和10年管。
5、鉴定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档案鉴定书、写明鉴定小组的组成情况,鉴定的步骤与方法、鉴定书需有关人员签字。
6、对无保存价值或已过保管期限不需延期而剔除的污水处理档案,必须按档案资料销毁规定手续造册登记。
7、污水处理档案剔除销毁时,必须由档案部门指派专人销毁,销毁与销毁后需在清毁册上签字。
8、要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的管理工具应相应修改调整,将鉴定中形成的材料组成工作卷,妥善保存。
1.4.9、档案工作奖惩办法
为了使档案工作制度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根据《档案法》有关条款,特制定此办法。
1、如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予以表彰或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着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3)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4)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
(5)同违反《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根据情况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1)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国家及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
(2)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想档案室或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归档或者向档案馆移交;
(3)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
(4)涂改、仿造档案的;
(5)领导失职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1.5、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是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对设备异常状况要及时发现认真分析,并详细记录,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监督处理。
2、巡回检查时间规定如下:
(1)交接班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共同巡视,其余时间由在班人员巡视。
(2)主要负责人每天检查一次,每月闭灯检查一次。
3、遇到下列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
(1)设备超负荷运行时每半小时检查一次;
(2)法定节日和保证用电时。
(3)设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新设备投产时。
(4)设备缺陷有发展时。
(5)天气突变,事故跳闸,运行中有可凝现象时。
4、单人巡视不得移开和越过遮栏。
5、雷雨时不去室外巡视高压设备,若需巡视,须穿绝缘鞋,不得接触地线和避雷器,以防雷击伤人。
6、若发生单相接地时,在室内不许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
室外不许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必须接近时,需穿绝缘鞋,以跨步电压伤人。
1.6、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
交班做到安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2、值班人员须遵守规定的值班方式,按时交接班。
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准擅自调班。
3、在事故处理或重大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和倒闸振作,待事故处理和倒闸 操作结束后再行交接班。
4、交班前值班人员应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整理好工具仪表及有关记录。
5、接班须提前10~20分钟到达现场。
接班前检查重点为:
(1)各种仪表指示及报警信号是否正常。
(2)核对机场设备及实际运行情况与模拟图是否完全一致。
发现处理设备缺陷。
(3)清点常用的安全工具,工具仪器和钥匙是否完全一致。
(4)检阅并核对有关记录,接班人员认为无问题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分别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交班即告完毕。
2、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
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
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
各级水质管理机构责任制度,“三级”检验制度,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
2.1、水质检测化验室岗位责任制度与操作规程
2.1.1、化验员职责
1、坚守岗位,服从厂长的工作安排;
2、每天采取化验水样;
3、每天完成各项项目的化验分析工作;
4、按要求认真做好日、月、年分析记录表和原始记录表;
5、把各自负责的化验项目所缺的试剂提前配好,不影响明天的化验;
6、使用过的容器、药品及时清洗干净并放回原来的位置;
7、交换化验项目时,交接双方要把自己原来负责的化验项目的药品、容器、仪器的使用情况交接清楚;
8、把当天的记录表交于化验组长审查;
9、认真保养仪器设备;
10、负责化验室环境卫生及室内化验仪器卫生的清扫和洗涤工作。
2.1.2、化验室安全技术规范
2.1.2.1、一般安全操作
1、防止中毒
部分化学药品误入口腔或吸入呼吸道,易引起药物中毒,操作时应特别注意。
我厂易引起中毒的剧毒药品有:
重铬酸钾(K2Cr207)。
常见的有毒气体有:
硫酸烟、盐酸蒸汽、氨、硝酸和氮的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汞的蒸汽等。
有些易挥发的液体,如乙醚,其蒸汽若吸入过多,会使人头疼昏迷,甚至失去知觉。
因此,为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试剂、药品瓶要有标签。
剧毒药品必须制订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并认真遵守。
此类药品应设专柜存放并加锁,由专人负责保管。
毒性药品撒落时,应立即全部收拾起来,并把撒落过毒物的桌子或地板洗净。
(2)严禁试剂入口。
使用移液管时应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
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或反应放出的气味时,应将容器离开面部适当距离,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其味即可。
(3)所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凡有必要使用防毒面具的工作地点,应悬挂一个防毒面罩,以备分析人员急需时戴用。
(4)严禁食具和仪器互相代用。
凡使用有毒药品工作后要仔细洗手和漱口。
(5)有毒的废液应尽量作无毒处理后,再排入地下深处或倒入下水道,盛皿要洗干净,并立即洗手。
(6)水银洒落在地下时,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处撒上硫黄粉,以消除汞滴。
(7)取有毒试样时应站在上风处,利用球胆取气分析时,要保证球胆不漏气,用完后要放在室外排空。
(8)发生中毒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如果是由于吸入煤(或其他毒性气体、蒸汽,应立即把中毒迁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中毒是由于吞入毒物,最有效的办法是借呕吐排除胃中的毒物,同时立即将中毒事故情况通知医务所,救护得愈早愈快,危险性也愈小。
2、防止燃烧和爆炸
(1)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或冰箱中,易燃药品不可放在酒精灯、电炉或其他火源的附近。
室温过高时,启用易挥发物时应首先冷却,并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
(2)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有机溶剂,如必须用加热方式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直接用火焰或电炉加热。
(3)在蒸馏可燃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流水已固定时,再旋开开关加热(不能直接用明火加热)。
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
在蒸馏过程中人员不能离开。
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器的工作情况,即使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之不顾。
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熄火。
冷却后再进行。
(4)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不得靠近火源,应立即清洗干净。
落有氧化剂溶液滴的衣服。
稍微加热即可着火。
应注意及时清除。
(5)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埚、瓷盘或燃烧管等,要放在不会引发火灾的安全地方。
(6)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同研磨。
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
在工作中不要使用成分不明的物质,防止反应时产生危险的产物。
(7)爆炸类药品应放在低温处保管,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剧烈振动。
易发生爆炸的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在室内,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
(8)装有挥发性物质或受热分解会放出气体的药品(如PC15)的瓶子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如瓶口因用蜡封住而打不开时,不能把瓶子放在火上烘烤。
(9)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庄隔绝CO2的青况下冷却,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可以在塞子上装有碱石灰管。
(10)化验室应备有沙箱及灭火器,分析室内严禁吸烟。
3、防止化学药品的腐蚀、灼烧、烫伤
(1)取用腐蚀类、刺激性药品时,最好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
以防药品洒出或沾到身上,用移液管吸液时必须用橡皮球操作。
(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以免骤然发热使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或衣服。
(3)用浓硫酸做加热浴的操作(如测定熔点),眼睛要离开一定距离,火焰不得超过石棉网的石棉芯,搅拌时要小心均匀。
(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5)使用酒精灯或喷灯时如有酒精洒出,应先将洒出的酒精擦干净,然后再用火柴点燃,不能把灯拿到别的火源上去引火。
(6)开启氨水、盐酸、硝酸等药瓶封口时,应先盖上湿布,用水浸湿后,再开动瓶塞,以防溅出。
(7)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和其他危险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片溅散,以免烧伤眼睛、皮肤等。
(8)在使用强碱熔样时,应防止坩埚沾水,以免发生爆炸。
若不慎烧伤、灼伤时,应按下列方法临时处理:
①火烫伤使皮肤发红时,可用酒精棉花涂擦或浸在冷水里。
至不觉疼痛为止。
起泡时应用红汞或高锰酸钾溶液(4%)涂沫,不要弄破水泡。
②眼睛或皮肤被酸灼伤时,应立即用干净纱布把皮肤上的酸抹去后用水洗净,再用2%的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若被碱烧伤时,用水冲洗后再用2%的醋酸或硼酸溶液冲洗。
③氢氟酸对皮肤、指甲的伤害力很强:
若沾在手上则应立即用水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甘油和氧化镁混合药剂(2:
1)涂沫后包扎好。
④被溴烧伤处用氨水酒精混合液(1:
10)涂抹。
应当注意的是,不同的化学物质溅到皮肤上后呈现的颜色和情况也不一样,一般规律是:
硝酸呈褐黄色;硫酸呈棕褐色或黑色;强碱呈白色;氢氟酸开始不明显,也无不适之感,当稍有疼痛时,说明已到严重程度,不但能腐蚀皮肤、组织和器宫,还可腐蚀至骨骼。
酸性物质烧伤具有自限性,腐蚀作用只在当时,经冲洗等处理后,一般不再加重。
而碱性化学物质则不同,初期可能不严重,但会逐渐发展,损害渐渐向周围和组织深部蔓延。
4、防止玻璃器皿割伤
(1)使用玻璃仪器前应认真检查,不要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2)装配或拆卸仪器时,要防备玻璃管和其他部分的损坏,以避免受到严重的割伤。
(3)切割玻璃管(棒)及塞子钻孔时,要用布包住或戴上手套,以防玻璃管破碎后割伤手部。
(4)用酒精灯或喷灯加热烧杯和烧瓶时,下部应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均匀,发生炸裂。
也不能使其过热。
(5)细囗瓶或容量瓶受热易炸裂,不能直接在火焰上加热,也不可装入过热溶液。
2.1.2.2、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首先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妥当。
2、注意电线的干燥度。
遵守使用电器仪器的规程。
离开房间,要切断电器加温仪器的电流。
3、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量选用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4、实验室内不准有裸露的电源线头,并不得用其接通电灯、仪器或电动机,以防止火灾。
5、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6、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7、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8、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9、使用高压电流的电器设备工作时,要穿绝缘鞋和戴橡皮手套,并站在橡皮板上,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0、实验室所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修理
11、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用不导电的物体把触电者从电线上挪开,同时采取措施切断电源,把触电者转移到新鲜空气处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通知医务部门。
2.1.2.3、防火与灭火
1、化验室内应备有适用于各种情况的灭火器材,如灭火砂、石棉布、各类灭火器等。
灭火砂要经常保持干净,且不可有水浸入。
2、如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起火时,应立即先师湿抹布或石棉布熄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煤气阀,总开关。
易燃液体和固体(有机物)着火时不能用水去浇,除小范围可用湿抹布覆盖外,要立即用灭火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精密仪器则应用四氯化碳灭火。
3、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总开关,切断电源后再用四氯化碳(CC14)灭火器熄灭着火的电线,并及时通知值班电工。
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灭燃烧的电线。
2.2、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硫酸、盐酸等易制毒化学药品与剧毒化学药品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为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2.1、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存放与保管
1、易制毒化学品与剧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与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2、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或贮存室内,实行专人负责、双人双锁集中管理,确保帐目与实物数目相符。
3、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4、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5、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7、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8、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物品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2.2.2、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领用
实验员根据实际需要数量,提前一天申请领用相关药品;需由领用人、保管人同时签字方可领用,领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领用后即刻锁在药品柜里,随用随取,用后及时锁好。
2.2.3、易制毒与剧毒化学品使用
1、使用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与相关管理制度。
2、性质相抵触的药品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痦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5、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
6、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挨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7、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达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8、实验室配备医药箱,发生意外时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若眼部受伤要及时用413和511的洗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