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8773115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34.2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docx

全厂安保系统招标文件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2×300MW机组

 

全厂安保监控系统

 

招标文件

 

招标方: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投标方:

 

二〇一〇年一月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招标文件对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全厂安保监控系统及设备提出了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

否则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方所提供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1.5投标方应选用高质量的设备。

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已有成功运行的经验。

1.6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7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

1)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全厂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

2)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全厂安防监控系统所需全部软、硬件设备(包括安装所需的全部辅材);

3)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全厂安防监控系统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现场设备的安装、电缆敷设等);

4)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全厂安防监控系统正式投运后18个月内的维护工作;

5)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原采制样区域监控系统的主机移位工作(包括敷设电缆等工作)。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7.1按照本安防监控系统规范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时配置一套完整的安防监控系统和系统的功能设计,投标时至少包括提交以下内容:

1)摄像探头布置图;

2)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清册;

3)系统配置图;

8)系统设计说明;

中标后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系统内部接线图;

2)电缆敷设图;

3)电缆清单;

4)系统操作、维护说明书。

5)各系统、设备说明书、软件资料。

1.7.2中标后提供本监控系统所必需的全部软、硬件以及安装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

1.7.3中标后提供现场安装服务,包括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调试及维护等全部工作(包括电缆桥架的安装,盘、台、柜基础的制作,开挖电缆沟,开挖马路及恢复等工作);

1.7.4完善本公司采制样区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的主机移位工作(包括电缆敷设等工作);

1.7.5为达到本规范书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投标方应提供全部必需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投标方应列出在本项目中所采用的各种软件,并对它们进行详细说明。

1.7.6根据本规范文件中所描述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控系统的设计、供货(包括所有必要的安装附件)、设备的安装、所有电缆(包括通讯电缆、控制电缆、电力电缆及各种附件)的供货、电缆敷设以及系统和设备的调试,以达到本规范文件规定的全部功能要求。

1.7.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监控系统设备。

1.7.8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的图纸和说明书。

1.7.9通电启动和调试服务,直到所供监控系统能达到其全部功能要求,并保证系统可利用率达到99.9%。

1.7.10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人员能熟练地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闭路监控系统。

1.8招标方的工作范围

1.8.1按投标方要求提供监控系统安装所必需的场地。

1.8.2提供厂区布置图及其它投标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2设备运行与环境条件

2.1工程概况

本期工程为2X300MW新建燃煤机组,位于湖南省涟源市渡头塘乡印溪村,机组已于2009年10月正式投产。

2.2工程条件及设备运行环境

2.2.1气象条件

(1)气温

极端最高气温40.1℃

极端最低气温-12.1℃

年平均气温17.0℃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3℃

冬季采暖室外计算温度0℃

(2)风

全年主导风向SSE

夏季主导风向SSE

冬季主导风向SSE

基本风压0.35kN/m2

离地面10m处的10min平均最大风速为24.0m/s

(3)气压

年平均气压997.9hPa

极端最高气压1024.6hPa

极端最低气压976.0hPa

(4)相对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80%

最小相对湿度10%

(5)基本雪压0.35kN/m2

2.2.2本工程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场地土类别为Ⅰ类。

3技术要求

本监控系统要求按照数模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目前比较成熟的网络、通信、图像编解码等技术,实现快速获取全厂重点部位的多种图像信息,实现准确、直观、快捷的反映和记录现场有关部位的实时动态情况,并在监控中心(设置在消防车库一楼)建立一套完整的监控系统(并具有与主厂房等工业电视系统接口功能),对各前端监控图像进行实时监视、切换、控制和录像,并结合报警系统实现系统联动功能。

主要监控区域如下:

1、厂区周界:

包括围墙、入厂大门(包括正门和运煤大门);

2、厂前区办公楼、公寓楼;

3、厂区内主要道路

4、采制样区、材料库;

各区域摄像头具体分布点如下表:

序号

区域

位置

监控点数

1

厂区周界

正门

1

2

运煤大门

1

3

围墙周界

16

4

办公楼区域

楼前区域

1

5

一楼

2

6

公寓楼

一楼

2

7

厂区

各主要路口

(包括燃油罐区、运灰车装载区等区域)

5

8

采制样区域

(门口及采制样间内、计量室)

4

9

煤化验间走道

1

10

材料库区域

材料库一楼走廊

2

11

材料库二楼走廊

1

12

仪表库

1

13

机电库

1

14

工具库

1

15

备品库

1

16

新建材料库

1

总计

41

注:

投标方要根据各监控点所在不同区域的光照条件以及实际使用需要,选取各种不同类型的摄像机(对于布置在氨区、燃油泵房、制氢站附近的摄像头还应选用具有防腐、防爆功能的摄像头),并按上表格式列出相应清单;

3.1监控系统实现包括图像的显示、控制、记录、回放等各种功能,配置各种类型的摄像头、电视墙、数字录像机和视频矩阵主机、控制主机等设备;

3.2投标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整个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和使用效果,对前端设备采用可靠、经济、合理的传输方式;

3.3系统的所有集中控制功能通过布置在监控中心的控制设备实现,主要硬件应包括:

视频矩阵主机、控制键盘、管理服务器、监控计算机及其他相关的设备;在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矩阵主机,操作人员可发出指令,对云台的上、下、左、右的动作进行控制及对镜头进行调焦变倍的操作,并可通过网络数字监控系统软件实现在多路摄像机及云台之间的切换;利用数字录像机将视频信号进行压缩处理,可对图像进行录像、回放、处理等操作,使录像效果达到最佳;

3.4系统可根据操作员级别分设密码、授权范围及权限,以便于管理。

系统与报警子系统设置接口,接收来自防盗报警系统的触发信号,完成联动控制,即当有报警发生时,系统将自动把该处或附近通道的图像切换到画面监视器上,监控中心同时启动硬盘录像机进行实时录像,动态显示报警位置,并驱动控制中心警铃鸣笛,使保安人员能够迅速、准确的对警情进行处理;

3.5可对系统进行预置编程,同时接收和处理图像、声音、报警、出入管理等信息,进行实时分析和处理,自动实现诸如自动跟踪、控制等功能,可直接在显示屏的电子地图上显示发生事件的地点及捕获现场图像等信息。

采用符合TCP/IP标准通信协议的网络接口实现网络传输;

3.6系统控制软件应具有以下功能:

3.6.1基于WINDOWS系统,用户界面友好,操作简便;

3.6.2电子地图:

显示摄像机、防盗报警点在电子地图上形象的图标示意,报警发生时界面相关图标闪烁或变色,并发出声音提示;

3.6.3云台、镜头、辅助开关控制;

3.6.4报警联动;

3.6.5可使用菜单和图标进行全方位操作;

3.7监控中心的显示与记录设备为监控中心提供摄像图像的实时监视、处理、存储及回放等功能,其主要硬件应包括监视器屏幕墙、数字硬盘录像机、打印机等;

3.8系统摄像机的图像均可叠加时间(年、月、日、时、分)、编号、区域及楼层显示。

在监控中心通过画面分割器,完成多视频画面的同时显示,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全屏、4、8、16等画面的显示调整;

3.9系统具有信息记录存储功能,在系统启动、运行或任何系统出错、操作错误、警告及硬件故障时,都会在磁盘上进行记录。

记录的信息包括时间、状态、原因以及相应的硬件编号等。

同时也可对操作人员的登陆、操作以及报警的产生和处理过程进行记录;

3.10在监控中心设置一电视墙,布置4台32″彩色液晶监视器用于对全厂各个区域的监控,配置一操作台,用于放置管理计算机等系统设备;

3.11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对前端摄像机信号进行24小时实时录像,实现对多个视频输入的同时记录,根据保存时间的要求配置若干块500G的硬盘,以保证录像资源的保存时间要求(至少保存1个月),并能够方便的进行刻录、备份;

3.12在厂区周界围墙等区域安装红外对射探测器(初步估计30对,具体数量投标方可根据探测器的具体选型确定),报警信号经过报警系统处理后与监控系统进行接口,当有报警信息时,通过预设定位实现摄像机的联动效应,前端报警信号通过处理联动反应模块触发其它相关联的设备,完成开灯、摄像、录像指令,报警系统要有可靠的防止误报、漏报措施;

3.13为保证监控系统正常稳定工作,监控系统采用在线式UPS集中供电,主干采用AC220V供电,摄像机等前端设备所需其它等级电源采用就地转换方式(安装于现场和室外的解码器、控制箱等的防护等级均应≧IP65);

3.14安装在户外的摄像机等前端设备、监控中心的系统设备均要考虑并采取可靠的防雷措施;

3.15系统应具有扩展能力,应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监控点数;

3.16所有监视器均可按预先编制的流程成组和单独自动巡视各监控区域,也可手动定点监视重要区域。

3.17系统要安装容易、操作简单、系统稳定、维护量少;

3.18系统图像质量随机信噪比不应低于37dB,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级;

3.19系统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BFT应不少于10万小时;

3.20标准和规范

3.20.1本招标书中包括的所有设备应遵照以下适用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包括附件)应为合同期间的最新有效版本,即以投标方发出全厂安防监控系统订单之日作为采用最新版本的截止日期。

3.20.2投标方可根据自身的经验,超越标准和规范中规定的最低限度要求,对其所供设备采用更好的或更经济的设计。

3.20.3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应保证遵循所在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适用的标准和规范。

3.20.4当遵照的标准和规范与本规范书存在明显冲突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指出冲突之处并取得书面意见。

3.20.5投标方可提出其它相当的替代标准和规范,但需经过招标方确认。

3.20.6应用的标准和规范

DB32/181-1998建筑多媒体化工程设计标准

GB-50198-94建筑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16-92建筑电器设计规范

GB7401-87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BJ79-85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

GBJ42-81工业企业通讯技术规定

GBJ115-87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NEMA-ICS4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NEMA-ICS6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

GBJ93-86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3730-92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22920-89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409-94电业安全工作规范

GB50200-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Y/T121-95CATV行业标准

GB/T16677-1996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IEX255/22-1高频干扰试验

IEX255/22-3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IEX255/22-3静电放电干扰试验

4设备基本规范

4.1系统设备

4.1.1摄像探头

4.1.1.1投标方应根据本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特点,提供适合于本安防监控系统的摄像探头。

每个摄像探头都必须单独监视指定的区域。

4.1.1.2每个变焦距型摄像探头应由一体化彩色摄像机、云台、解码器等组成,室外型摄探头应能户外安装并包括全天候室外防护罩(可在环境温度为-7.3℃~65℃,湿度为0~95%的环境工作,达到IP66的标准),并能满足全天候条件下的监控要求。

4.1.1.3彩色CCD摄像机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

制式:

PAL

1/4型彩色CCD摄像器件

像素值:

752(H)582(V)

扫描面积:

4.8(H)3.6(V)mm

扫描模式:

625行/50场/25帧水平15625Hz垂直50Hz

水平清晰度:

不低于480线

最低照度:

低于0.4Lux(光圈F1.2)

信噪比:

50dB(AGCOFF)

动作电压:

220VAC,50Hz

具有自动增益控制(AGC)功能。

4.1.1.4镜头:

镜头采用自动光圈,电动变焦镜头。

电动变焦镜头性能指标不低于下列要求:

焦距:

满监视区域要求

相对孔径:

F1.6-16C

自动光圈

镜头的接口是CS等标准型式,电动变焦镜头与摄像机为一体化产品。

4.1.1.5电动云台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

旋转角度:

水平350垂直60

旋转速度:

水平6/s垂直3/s

工作电源:

24V/220VAC

具有带动摄像探头上、下、左、右转动的功能。

采用名牌产品,有较成熟的类似工程运行业绩,最终品牌由买方确认。

4.1.1.6解码器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能靠近摄像探头布置,能控制云台、摄像机和镜头等前端设备产生相应动作。

通讯方式:

RS485串行通讯

云台驱动:

24V/220VAC

镜头驱动:

8VDC(变焦距、变倍、变光圈)

摄像机:

24V/220VAC

通讯距离:

1~2km

4.1.1.7全天候室外铝合金防护罩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

与摄像机安装在一起,以保证摄像机能在各种恶劣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防护罩室外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护罩盖采用铰接式易启闭,并设有太阳罩。

4.1.2彩色显示器

4.1.2.1专用液晶显示器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

屏幕尺寸:

32寸显示器

分辨率:

辨率1920*1080(1080P)

峰值亮度1100CD/㎡

信噪比:

大于45db

输入电源:

220VAC50Hz

工作环境温度:

-10℃~+40℃

以上性能参数应以当前国内和国外主流产品为准,最终品牌规格由买方决定。

4.1.2.2计算机显示器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

屏幕尺寸:

21寸液晶纯平显示器

分辨率:

不小于1024X768

信噪比:

大于45db

输入电源:

220VAC50Hz

工作环境温度:

-10℃~+40℃

4.1.3数字控制主机

4.1.3.1主机应能通过100M/1000M网络传送图像至全厂区域数字化监视系统。

4.1.3.2硬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中央处理器(CPU):

Intel服务器专用处理器,主频至少为3.2GHz;

•硬盘:

硬盘容量应根据至少存储7天视频图像量选取,但不得小于500G;

•内存:

不小于4GB;

•主板:

工控主板或镶嵌式主机;

•其它硬件:

由投标方列出。

4.1.4机柜和就地控制箱

4.1.4.1根据总平面布置情况,按相对集中的原则就地供电,投标方提供就地配电箱/控制箱。

4.1.4.2投标方提供的机柜和就地控制箱,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

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又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控制柜(箱)防护等级应符合室内IP54、室外IP65或相应的标准。

4.1.4.3机柜和就地控制箱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

4.1.4.4机柜和就地控制箱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4.1.4.5所有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地接到结构内指定的接地母线上。

4.1.4.6机柜和就地控制箱的端子排和端子都应有清晰标志,并与机柜和就地控制箱的内部布置图相一致。

4.1.4.7端子排安装位置应便于接线,距柜底不应小于300mm,距离柜顶150mm以下,端子排与端子排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1.4.8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及接线槽均应由阻燃型材料制造。

4.1.4.9机柜和就地控制箱内应预留足够的空间,以便于接线、汇线和布线。

4.1.4.10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带接插件的预制电缆应符合IEEE防火标准。

4.1.4.11机柜和就地控制箱应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

如柜、箱内仅靠自然通风会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应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装有风扇的机柜均应提供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

4.1.4.12墙挂式控制箱高度不应超过1200mm。

4.1.4.13对于机柜和就地控制箱,内部应提供有220VAC照明灯。

在门内侧有电源开关,可使所有铭牌容易看清楚。

4.1.4.14机柜门应采用导电式门封垫条,以提高抗干扰(RFT)能力。

要求在机柜内的门上设一个资料箱。

4.1.4.15盘、台、柜的颜色待投标方中标后由招标方提供,以便与其它设备协调一致。

4.1.4.16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品牌及型号均应得到招标方的认可。

4.2系统联接

投标方所提供的系统应通过网络组成一套全厂数字化闭路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并负责与其他监控系统(主厂房监控系统)联接的接口,并留有一定的扩展接口,所有监视点监视图像应可进入电厂的MIS系统。

4.2.1投标方应根据现场镜头安装位置确定每个镜头的焦距,如现场调试时发现镜头焦距或变焦范围不合适应免费改换。

4.2.2传输方式采用同轴线传输及光纤传输相结合的方式。

4.2.3投标方所供安防监控系统的所有硬件、软件、各种连接电缆应配置完整。

4.2.4通讯协议采用TCP/IP、速率10/100/1000M,数据控制协议采用RS485、速率1200~9600Kbps。

4.2.5系统摄像探头应能自动适应光照变化,使图象始终保持清晰。

4.2.6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软、硬件产品均应是该品牌在供货时的主流配置。

4.2.11安防监控系统还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Ø全中文图形化界面;

Ø实时图像监控;

Ø图像缩放功能;

Ø画面分割和视频自动循环功能;

Ø具有数字硬盘录像及其回放功能和自维护功能;

Ø历史图像储存与查询;

Ø远程控制监控设备(包括云台、镜头和灯光等);

Ø系统能进行现场照明控制;

Ø系统能和综合自动化系统、消防自动化系统等有效联动;

Ø远程视频传输(适用于多种通信通道);

Ø防火、防盗等报警功能(包括烟感、温度、红外线、门禁等开关量和模拟量的输入输出接口);

Ø报警时具有警视联动功能和自动启动录像功能;

Ø一旦有报警信号发生,系统可以立即将相应的一组图像切换到显示画面上。

Ø自动生成系统运行日志;

Ø数据记录查询及打印报表输出;

Ø系统自诊断和管理;

Ø实现与MIS系统或其它网络接口及资源共享;

Ø系统可使用网上办公电脑作为分控工作站;

Ø局域网上采用专业客户端软件或者WEB浏览方式;

Ø实行操作权限管理和网络安全保护;

Ø具有标准的视频信号保存和处理功能;

Ø支持基于TCP/IP的网络互连,可扩展性、可扩充性能力强;

Ø人性化的交互界面,操作简便,具有完备的在线帮助提供能力;

Ø组态化地配置系统的硬件,并纳入统一的控制处理框架之下,通过友好的软件界面,即可实现对摄像机、外部设备的控制能力;

Ø具有可配置的监控输入、输出能力,通过对所监控环境参数的数据测量,可提供组合的报警设定能力,在监视目标出现报警时,可配置触发对视频信号记录保存,以备事后分析处理;还可以设定在出现报警时,实施多媒体报警,并进行自动控制。

4.4主要技术参数

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Ø系统可用率>99%

Ø视频采用标准的PAL制式

Ø视频压缩采用先进的MPEG4视频压缩方式

Ø图像质量达到CCIR601(720×576)

Ø图像传输帧速率≥25帧/秒

Ø控制接口采用RS485/RS232方式

Ø系统传输延迟<0.5秒

Ø计算机显示分辨率>800×600

Ø系统时钟精度<1秒

Ø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0000小时

Ø系统硬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00000小时

Ø系统平均维护时间MTTR<0.5小时

Ø计算机CPU负荷率平均<30%

Ø系统响应时间:

监控画面显示与实际事件发生时间差<0.5秒

事件报警到系统自动记录相应画面时间差<1秒

各报警探头报警到后台信息显示时间差<1秒

4.5系统可靠性

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系统设备应具备如下可靠性:

Ø系统的使用不影响被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Ø系统主要设备采用结构、功能冗余设计,系统不会存在瓶颈问题;

Ø系统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便于故障排除和替换;

Ø系统具有自诊断功能,对各种程序出错、通道干扰等可自动恢复,对通信终端、软硬件故障等能够诊断出故障并及时告警;

Ø系统具备处理同时发生的多事件的能力;

4.6系统兼容性

系统具有良好兼容能力,能与现有的其它监控系统实现相互兼容。

4.7系统可扩展性

Ø系统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

Ø系统加入新的监控设备时,监控中心无需做大的改变;

Ø系统各项功能和运行状态不受扩建影响;

Ø系统具备多级组网能力以便组建更大的监控网络;

Ø系统软件能在线升级。

4.8系统结构特点

系统采用标准化、网络化、免维护式的系统结构,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符合ISO/OSI开放系统互联标准。

Ø系统具备软硬件的扩充能力,支持结构的扩展和功能升级;

Ø系统提供的支撑软件支持用户进一步开发应用软件;

Ø系统的软硬件接口采用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支持与其它标准硬件、其它网络及不同生产商的设备互联,从而达到信息资源共享;

Ø系统所选用的硬件平台符合现代工业标准;

Ø适应系统的多级监控要求,系统具有灵活的多级组网能力;

Ø系统具备开放的二次接口,可为第三方提便的二次开发。

4.10特别说明

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方的基本要求,进行系统优化设计,并在投标书内提供详细的安防监控系统方案、系统图、硬件配置图以及各主要设备的品牌和技术参数。

5质量保证及试验

5.1质量保证和试验

5.1.1投标方应保证所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