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759498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0.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探矿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探矿权转让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填入探矿权工作区域名称)探矿权一事签订本合同。

一、目标矿权及转让方式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本合同项下的探矿权(以下简称目标矿权),其勘查许可证编号为:

            (填入编号),审批发证机关为(填入审批发证机关的名称)(以下简称发证机关)。

勘查许可证的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      。

2、目标矿权系发证机关以      (招标/拍卖/挂牌/合同/申请在先)的方式,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授予的,甲方      未/已)缴纳探矿权价款。

3、目标矿权的地理位置为:

            ;勘查区块面积为:

      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

            。

勘查区块范围坐标为:

            (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4、目标矿权的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在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矿种的勘查程度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

本合同项下的目标矿权自获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已满2年,或已取得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6、目标矿权将采用以下第      种转让方式:

(1)甲方将目标矿权转移至乙方名下,由乙方在领取勘查许可证后继续进行勘查;

(2)甲方将目标矿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申请目标矿权勘查范围内的采矿权,由乙方直接领取采矿许可证。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条件

1、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本合同项下目标矿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甲方的开戶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

            ;单位:

            ;账号:

            。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签署后      曰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目标矿权的勘查许可证正本原件,并立即停止勘查活动。

乙方在收到目标矿权勘查许可证原件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收据,并于当曰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      %,即人民币(大写)           (¥    元)的预付款。

3、在采取第1条第6款项下第

(1)种转让方式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日内,再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      %的转让价款:

(1)目标矿权的转让获得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的同意或批准;

(2)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出具了矿业权交易鉴证文件;

(3)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第3条第3款约定的全部义务。

4、在采取第1条第6款项下第

(2)种转让方式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的      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1)目标矿权的转让获得审批机关的同意或批准;

(2)登记机关向乙方下达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3)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第3条第3款约定的全部义务。

5、在采取第1条第6款项下第

(1)种转让方式的情况下,乙方应在获得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勘查许可证之日或在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目标矿权转让后      曰内(以先到者为准)向甲方付清其余的全部转让价款。

6、甲方在收取乙方款项当日,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在收到探矿权转让全部款项当日,向乙方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三、目标矿权的转让审批及登记

1、在采用本合同第1条第6款项下第

(1)种转让方式的情况下,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后      日内,向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办理目标矿权转让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

对于其中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提交给甲方。

对于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供。

2、在采用本合同第1条第6款项下第

(2)种转让方式的情况下,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后      日内,向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办理目标矿权转让审批所需的全部材料。

对于其中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提交给甲方。

对于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甲乙双方应按照要求及时提供。

3、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甲方向乙方转让探矿权的,在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出具矿业权交易鉴证文件后,如甲方需按评估备案结果补交探矿权价款(不同于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应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补交探矿权价款。

同时,甲方应向矿业权交易机构缴纳规定的费用,并将缴费发票复印件交付给乙方。

甲方还应当在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目标矿权的转让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该目标矿权勘查区块范围内的全部地质资料。

4、在采用本合同第1条第6款项下第

(1)种转让方式的情况下,在甲方履行了本条第3款项下约定的义务,且乙方又向甲方支付了转让价格      %的转让价款后      日内,乙方应向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探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逾期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乙方申请办理目标矿权变更登记的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5、在采用本合同第1条第6款项下第

(2)种转让方式的情况下,乙方应在矿区预留期限(包括矿区预留期限届满后乙方申请延长的期间)内完成办理采矿权登记所需的各项前期工作,并申请采矿权登记。

逾期未能完成的,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同时,在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向乙方下达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后,对于乙方能否获得采矿权登记,并获得采矿许可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能获得采矿许可证的,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支付的探矿权转让价款。

四、目标矿权的转让未能获得批准时的处理

1、非因可归责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转让申请向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未能得到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或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受理,或未能得到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的批准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      日内,向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的利息。

2、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转让申请向矿业权登记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的      曰内,未能得到矿业权登记机关或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受理,或未能获得矿业权登记机关的批准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      日内,向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并按照目标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目标矿权的转让申请向矿业权登记机关提交后,在本合同签署后的      日内,未能得到矿业权登记机关或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受理,或未能获得矿业权登记机关的批准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履行后      日内,按照目标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五、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陈述、保证和承诺

(1)自本合同签署之日之目标矿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或登记管理机关向乙方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之前),目标矿权的勘查许可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甲方对于目标矿权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目标矿权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与其他矿权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矿界争议;目标矿权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或被司法、行政程序查封、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况;

(2)甲方已依法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如需缴纳的话);

(3)甲方领取勘查许可证已满2年或已经取得了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

(4)甲方已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组织施工,勘查施工作业符合国家的勘查标准和规范,各类实物工作量已完成_%以上并提交了真实、完整的勘查报告;

(5)甲方已完成了法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6)甲方不存在无故停工6个月以上的情况;不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非法承包、出租、转让、与他人合作开采等违法行为;

(7)甲方已按照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不存在伪造地质资料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在合同签订后,经过      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移交该矿区范围内的全部地质资料;

(8)甲方已依法办理了勘查用地审批手续;甲方与土地所有人签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实、合法、有效;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目标矿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前(或登记管理机关向乙方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之前),甲方没有违反,也不会违反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土地使用合同没有,也不会被土地所有人依法终止或解除;

(9)目标矿权的转让不存在可能无法获得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情形;目标矿权转让完成后,不存在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可能基于目标矿权转让前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或行为而吊销目标矿权的情形;

(10)甲方已完成了转让目标矿权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矿业权审批机关的批准外)、备案等程序;甲方转让目标矿权,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所签署的合同;

(11)探矿权变更前甲方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而未承担的法律责任仍由甲方依法承担;

(12)甲方承诺: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目标矿权变更登记完成(或登记管理机关向乙方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之前),甲方仍将依法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义务,以确保目标矿权的合法、有效续存,并确保目标矿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转让条件。

2、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乙方为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受让目标矿权的资格条件;

(2)乙方已完成了受让目标矿权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的批准外)、备案等程序;乙方受让目标矿权,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所签署的合同;

(3)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义务;

(4)乙方声明:

合同签订前,已详细阅读了该探矿权的所有技术资料,并经过实地踏勘考察,同时也对该矿权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条件做了充分的调查和论证。

乙方承诺受让该矿权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六、交易税费的承担

1、因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本合同项下目标矿权转让交易而应当缴纳的交易手续费,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2、除本条所述交易手续费以外的其他因目标矿权的转让而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分别予以承担和缴纳。

3、截至本合同签订之前,依照法律规定及政府规章应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缴纳。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目标矿权的年检和延续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仍然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但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办理年检和延续登记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依法办理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并致使目标矿权灭失或无法办理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违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则该方应承担另一方由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2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预付款,且逾期超过      曰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乙方返还目标矿权勘查许可证原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目标矿权转让价款总额      %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且目标矿权尚未完成变更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2款约定向乙方交付目标矿权勘查许可证原件,且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担目标矿权转让价款总额      %的赔偿责任。

5、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该矿区范围内的全部地质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探矿权的全部资料而致使乙方办理延期的,每日以已支付转让价款的      %。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导致乙方延期交付上述资料超过      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转让价款总额      %的赔偿责任。

6、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向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目标矿权的转让审批及登记手续的,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款,并要求甲方承袒转让价款总额      %的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依法办理目标矿权的年检手续和延续登记手续,并致使目标矿权灭失或无法办理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转让价款总额      %的赔偿责任。

8、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履行矿业权人的各项法定义务,致使目标矿权灭失、被吊销,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转让条件,从而使得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要求甲方返还预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承担转让价款总额的      %的赔偿责任。

九、保密和信息披露

1、合同双方保证对在谈判、磋商、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

2、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要求外,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披露或者泄露本合同所包含的任何内容以及所涉及的任何交易,但向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披露的除外。

任何一方应尽力促使各自的工作人员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严格的保密。

3、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且无论本合同无效、解除、终止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无论本合同的任一方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权利是否终止,本合同的任一合同当事人均应遵守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

十、合同的彻底性和完整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缔约双方对合作的最后谅解和一致,其效力高于所有缔约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代表在签署日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所达成的合同、承诺、安排、谅解、陈述和保证等。

十一、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

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曰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十二、局部无效

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均为可独立履行的。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项条款因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并拟订新的条款来取代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

尽管如此,除该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外,本合同的其他各款仍将继续全面有效,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需要审批的合同内容自目标矿权的转让获得矿业权登记机关批准后生效,无赖于审批的内容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其佘      份仅限于办理过户手续之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