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府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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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府信息公开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培训会讲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什么时间实施?
答:
2007年4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92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五章38条。
2、为什么制定《条例》?
答:
根据《条例》第1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3、什么是政府信息?
答:
根据《条例》第2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4、《条例》确立的主要制度有哪几项?
答:
《条例》主要确立了以下三项制度:
一、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
5、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哪些?
答: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包括三类:
一是行政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6、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7、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公开政府信息?
答: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8、行政机关对哪些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答:
根据《条例》第9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9、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如何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公开哪些政府信息?
答:
根据《条例》第12条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10、凡是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征求权利人的同意,当权利人不同意的时候,行政机关将会怎么处理?
答: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并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行政机关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前,应当征得第三方的同意。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但是,如果政府信息与公共利益相关,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即使第三方不同意,行政机关也可以公开。
11、政府信息由哪些机关负责公开?
答:
根据《条例》第17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什么期限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答:
根据《条例》第3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3、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能否发布?
答:
根据《条例》第7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14、《条例》和《国家保守秘密法》有没有什么冲突?
如果有,如何处理?
答:
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政府信息的保密是一对矛盾,对于政府信息的保密,按照《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来进行审查。
政府信息的公开要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公开。
1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哪些内容?
答:
根据《条例》第19条第3款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
国家秘密包括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不属于国家秘密。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几个具体问题
依据《条例》规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8号),要求全省各地必须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为此,2007年12月7-8日省政务公开办在南京办了一期培训班,具体培训指导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以及工作年度报告等项工作。
下面根据省统一编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项工作,向大家逐一介绍:
第一个问题: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
一、关于目录的分类
参照省统一编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将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市政府本级以及市(区)人民政府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二类是政府各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本级以及市(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
我们将市政府本级以及市(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分为十二个类别:
1、政府工作机构的设置、职能、领导名单、工作规则
(1)政府组成部门
(2)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特指国资委)
(3)政府直属部门
(4)双重领导单位
2、政府规章(特指有规章制定权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政府文件
4、政府办公室文件
5、政府重要会议
6、政府重点工作
7、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8、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1)政府工作报告;
(2)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其他专题报告。
9、政府人事任免
10、政府应急预案
1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参照上述
(一)执行
(三)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
我们将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五个类别:
1、机构概况
(1)机构主要职能
(2)机构领导及分工
(3)内设机构职能
(4)直属单位
2、政策法规
(1)法律
(2)法规
①行政法规
②地方性法规
(3)规章
①国务院部门规章
②省政府规章
③较大市政府规章
(4)规范性文件
①政府规范性文件
②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
(1)中、长期规划
(2)阶段性规划、计划
(3)年度工作计划
4、业务工作
(1)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3)工作总结
5、其他
二、关于目录的编制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就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索、查找有关政府信息的工具。
《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目前,我市各地各部门都设立了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条例》要求和我市特点,政府门户网站要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
因此,这里重点说明电子目录的编制。
政府信息电子目录由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项两部分组成。
(一)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
编制说明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使用政府公开信息目录进行信息检索的指引,包括编制目的、入编范围、数据项释义,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编制目的(详见附件1)
2、入编范围(详见附件1)
说明入编信息发布的时间范围;
说明本机关所属二级局或事业单位入编信息情况。
3、数据项释义(详见附件1)
将目录上显示的数据项一一作简明扼要的解释,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政府信息进行查询。
4、其他说明事项
(二)目录数据项及编写要求
目录数据项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项。
其中,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为必选项;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为可选项。
1、索引号的编制
索引号是赋予公开信息的一组编号。
编制索引号:
一是为了方便群众检索查找政府公开信息,二是为了建立全省政府公开信息数据库的需要。
(1)索引号的结构
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四个部分构成。
每个部分之间用“—”隔开。
×
××××—×××××—××××—×××
流水号
年度号
类别号
地区及部门编号
(2)索引号的编制方法
①地区及部门编号:
它是由5位字符组成。
前两位为地区编号,其中第一位为省辖市别编号,泰州市的市别编号为M(全省统一编号),第二位为县市别编号,我市的市别编号为F。
后三位为部门编号,一般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从“001”起依次编写。
省辖市市别编号(见附件2)由省统一编定,泰州市(区)别编号(见附件3)、市级机关部门及各镇编号(见附件4)由市里统一确定。
省级机关统一为“SJ”。
②类别号:
类别号按信息分类的结构层次编写,由5位字符组成。
第一位为一级类目编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C,……表示;第二、三位为二级类目编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编写;第四、五位为三级类目编号,也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编写。
未设置二级或三级类目为“00”。
a.市及市(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类别号编制(以省政府为例)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A
省政府领导分工与机构职能
01
省政府领导分工
02
省政府工作规则
03
省政府组成部门
04
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05
省政府直属部门
06
部属及部省双重领导单位
B
省政府规章
C
省政府文件
01
综合经济
02
工业交通
03
农林水利
04
财税金融审计
05
国土建设环保
06
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与质量监督
07
文化教育
08
科技卫生体育
09
民政劳动保障
10
政法监察
11
机构人事
12
行政事务
13
其他
D
省政府重要会议
01
省政府常务会议
02
省政府全体会议
E
省政府重点工作
F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G
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01
省政府工作报告
02
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03
省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04
其他专题报告
H
省政府人事任免
I
省政府应急预案
J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类别号示例: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这条信息是关于环保方面的省政府文件,其一级类目为“省政府文件”,编号为“C”;二级类目为“国土建设环保”,编号为“05”;无三级类目,编号为“00”,综合起来其类别号为“C0500”。
b.政府各部门公开信息类别号编制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A
机构概况
01
机构主要职能
02
机构领导及分工
03
内设机构及职能
04
直属单位
B
政策法规
01
法律
02
法规
03
规章
04
规范性文件
C
规划计划
01
中、长期规划
02
阶段性规划、计划
03
年度工作计划
D
业务工作
01
本单位各类文件
02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03
工作总结
Z
其他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类用“Z”表示,是考虑有些单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类类目进行扩充或调整,增加的一级类目需要排在“其他”类的前面。
如在“业务工作”类之后、“其他”类之前增加“行政审批”类,其类目代号可编为“E”,而不需调整“其他”类的代号。
类别号示例1:
《江苏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管理办法〉的通知》这条信息的一级类目为“政策法规”,编号为“B”;二级类目为“规范性文件”,编号为“04”;无三级类目,编号为“00”,综合起来其类别号为“B0400”。
类别号示例2:
《××市××局2007年工作计划》这条信息的一级类目为“规划计划”,编号为“C”;二级类目为“年度工作计划”,编号为“03”;无三级类目,编号为“00”,综合起来其类别号为“C0300”。
③年度号:
标识信息形成的年度。
④流水号:
在最低一级类目下、同一信息形成年度内编制的小流水号,由三位字符组成,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依次编制。
索引号示例1: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是“省政府文件-国土建设环保”类目下2007年度内的第8条信息,其索引号为:
SJ01-C0500-2007-008
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
索引号示例2:
《扬州市××局2007年工作计划》是“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类目下2007年度第2条信息,假定该局的地区及部门编号为KA08,其索引号为:
KA08
-C0300-2007-002
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
2、信息名称:
是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的名称。
无论信息以何种格式出现,如文本、表格、图片等,都必须要有信息名称。
如果信息是文件形式,则信息名称就是该信息正式公开标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假如该信息没有正式标题,则应创建一个尽量简短而有意义的标题作为信息名称。
3、内容概述:
是指信息内容的简要介绍,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判断信息是否符合他们的需求。
概述应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文字尽可能简洁,一般控制在100个字数内。
例如:
《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内容概述为:
《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界定了政府信息组织实施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及违反办法应承担的责任等。
《南通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为:
《办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办机构、所有权、结算方式、缴费基数以及增值运行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界定了管理中的违纪或违法行为和追究处理的办法;《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内容概述为:
1991年5月至2004年2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上下限变动情况的表格等。
4、生成日期:
是指信息正式发布的日期。
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
除了规定的四项必选内容外,各单位根据实际,还可增加选项内容,如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
1、文件编号:
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赋予文件的顺序号。
文件编号包括发文字号、标准规范类文件的统编号等。
文件编号作为专指性很强的文件代号,为引用和检索文件提供便利。
2、发布机构:
即信息的责任者,是对信息进行创造、负有责任的机关或团体。
信息由几个政府机关共同编制的,主办机关为发布机构
3、公开日期:
是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具体日期。
明确公开日期,可以监督公开部门是否按《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将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二个问题:
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信息一般分为十二个类别,部门的政府信息一般分为五个类别
(二)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主要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项。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众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获取信息,也可通过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及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设立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获取信息。
2、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方式
主要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公开信息(申请表见附件6)
(2)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具体的编写请参考(附件5)
第三个问题:
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六项内容: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各地、各部门可按上述规定的具体六项内容编写年度报告。
其中第三款“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到目前为止,国家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尚未出台,各地对依申请公开均未收费。
目前,我们掌握的已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最早的是上海市。
自2004年至2006年,上海市已编制3个年度的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且其编写的年度报告与《条例》规定的要求是基本一致,各地、各部门可参考借鉴,具体内容见“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专栏。
在这里,值得注意是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公布的难点不在编写,而在于公开数据准确、完整。
要做好这项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建立起一套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汇总的一整套长效措施,否则就会出现公开数据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不能真实反映公开情况,公开年度报告最后无法公开或失去原有意义的结果。
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每年1月1日起至每年12月31日前止。
公布时间为每年的3月31日前。
第四个问题:
关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设置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是我市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各地、各部门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在该专栏中,各地、各部门必须设置下列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依申请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
8、行政事业性收费
9、政府集中采购
10、行政许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五个问题:
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送交机制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各地政府要尽快在本地的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充分利用其网络设施,设置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发挥好政府网站的辐射作用。
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的送交机制,各单位要在2008年4月底前,将本届政府以来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其目录的纸质文本报送到当地国家档案馆。
以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应明确可否公开,可公开的,应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本原件报送一份到当地国家档案馆。
各地国家档案馆要在现有的现行文件阅览中心的基础上,配备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开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本的集中查阅场所。
三、关于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2007年4月,省政府在泰州市试点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我市经过动员部署、全面清理审核、编制目录和运行流程三个阶段,市政府编制职权目录118项,53个部门编制职权目录3132项,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1260项,镇政府编制职权目录48项。
市公开办已将上述职权目录在姜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由于法律法规的调整,权力运行是一个动态过程,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姜堰市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图变更管理办法》要求,如有行政权力调整,及时与市公开办联系,以便做好变更。
根据泰州市公开办的要求,各部门要把本部门的《职权目录》在自己的门户网站上公开。
今天与会的部门单位,尚有21家没有建立本部门的网站,请没有建立网站部门尽快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
已有部门网站,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专栏,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以迎接省政府4月份的考核验收。
上述培训材料及相关表格,可登录姜堰市廉政网—工作之窗—纠风治乱栏目下载。
附件1:
××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
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属本机关管理的×××、×××所发布的信息由其负责编制目录并向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供)截止××××年×月×日之前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三、数据项释义
1、索取号: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编号;
2、信息名称:
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内容描述:
信息内容简介;
4、产生日期:
信息的形成时间。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机构概况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
(二)政策法规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
(三)规划计划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
(四)业务工作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
(五)其他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内容描述
产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