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规定合同规定合同例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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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规定合同规定合同例范本
合同编号:
XX(项目名称)
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附件
附件一:
合同预算书
附件二:
已完工程进度月报表
附件三:
工程技术要求
附件四: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书
附件五: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六:
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七:
工程预算书、结算书封面
附件八:
工程结算通知书
附件九:
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
附件十:
认质、认价表
附件十一:
工程材料(设备)认价单
XX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签订《XX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建筑层数:
二、承包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围:
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包括XX铝合金门窗、百叶窗、护窗栏杆等工程。
2.承包方式:
本工程包深化、包工、包料(包括玻璃胶、五金配件等各种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检测、包验收、包保修。
三、工程造价
1.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圆整;
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门窗洞口面积(实际完成尺寸)×固定综合单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其他增减造价进行结算,合同单价及工程数量如下: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工程量
单位
综合单价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3.单价分析表详见附后双方确定的合同预算书,本合同综合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和规定的保修期进行保修所需要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塞缝、防水、防火封堵、节能检测、施工措施、临时设施、成品保护、检验试验费(包括三性试验费)、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4.本合同不含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总包方。
5.本项目外立面脚手架由总包单位提供一次,当乙方进度滞后,而总包单位已按进度计划拆除脚手架时,或部分墙面、阳台、露台、一层及其它局部脚手架以及后期维修脚手架需乙方自行搭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竣工验收前铝合金和玻璃污染或损坏需要返修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每批次铝合金门窗框进场后付至该批次合同价的30%,该批次铝合金门窗框全部安装完毕后付至该批次合同价的40%,该批次门、窗扇及玻璃全部安装完成后支付至该批次合同价的80%。
3.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监理、物业验收合格,移交物业,就结算达成一致后15日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门窗等铝合金工程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门窗等框边保修期为5年。
4.剩余5%保修金,若无出现本合同“工程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中的扣款情况,待2年保修期满后,20天无息支付剩余2%款项;待有防水要求的门窗等框边5年保修期满后,15天无息支付剩余3%款项。
5.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同时提供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出具的等额工程发票,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结算款支付前,乙方需同时提供包括保修金额在的等额工程发票,否则不予支付结算款。
6.乙方凭书面付款申请(按附件一格式填报)、甲方付款审批单、有效发票、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领取合同款项。
甲方不接受乙方委托其它第三方收款。
五、合同工期
1.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日期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在任何阶段与总承包单位及其他工序相衔接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在施工过程中需按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不得影响主体工程及室装饰工程的进度,以满足实际进度的需求,如因乙方材料、人员、施工组织等原因不能及时保障进度,对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造成延误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开工令的开工日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4.进场施工前,乙方需将现场存在影响施工的各项事宜,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及监理,以方便协调处理;否则,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
合格。
2.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2.1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甲方工程指令、工程例会要求、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进行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2.2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设计及合同要求,质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经过返工工程质量仍不符合规、设计及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聘他人代为完成(另聘他人代为完成的一切费用(另加计5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但),同时乙方应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低于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力。
七、材料的认质认价及预算报审
1.如需要对主材进行品牌和单价确认的,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上报材料、设备报价表(详附件三),报监理公司、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甲方将返回《工程材料(设备)认价单》(详附件四)给乙方,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如局部铝合金型材达不到强度要求,需加强处理,乙方需在进场施工前20天,详细列出具体位置、节点详图及报价,并书面报监理及甲方审核;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上报,致使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1.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具体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2.甲方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须经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生效。
未按上述要求发出的变更与指令,乙方可拒绝实施。
3.甲方发出的有效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乙方应按要施,如乙方拒绝实施,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5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发现设计变及现场签证更有违反国家规定、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明显不合理浪费之处,应在24小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
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5.对设计变更涉及到的隐蔽工程与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实施完毕后1天请监理公司和甲方现场查验并填报《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单》,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发出的工程联系单,乙方必须对工程联系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但工程联系单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九、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条件:
2.竣工结算资料:
结算书封面按附件《工程结算书》填报。
乙方报送的结算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2.1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文档及电子档);
2.2招标文件及投标预算书(附件七);
2.3施工合同;
2.4竣工图纸;
2.5图纸会审纪要;
2.6设计变更;
2.7现场签证;
2.8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单;
2.9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10竣工验收报告;
2.11质量保修书(附件六)
2.12与工程结算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报送二份书面结算资料给甲方(至少一份为原件),报送的书面结算资料需装订成可拆卸文件,并结算书及竣工图纸报送可编辑电子文件,所有结算资料需报送扫描文档。
4.乙方必须保证结算核对所需人员和时间,同意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
十、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委派为驻场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
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
1.2审核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建议。
1.3协助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交叉施工的协调工作。
1.4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1.5协调总包单位提供现场水电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按结算总价的0.1%在结算款中扣除。
2.乙方权利义务
2.1按时按质量标准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容,并交付使用,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做好产品保护,做好安全和防火保卫等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担;按时缴纳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严格接受甲方工程说明及细则的约束,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委托的监理公司的领导和监督。
2.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进行深化报甲方确认,甲方并不支付乙方深化图纸的一切费用。
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深化施工图后,乙方提供全套材料样板供甲方确认,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与图纸及甲方要求一致,并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施工。
乙方须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如未按图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按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或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保证按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
2.4乙方应在门窗框安装前,对门、窗洞尺寸进行复核,如偏差过大,应书面报告甲方监理协调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安装错误产生的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5安装门、窗框或门、窗扇不平整,压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需在规定时间返工,返工费用自负。
2.6乙方根据施工进度,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加强沟通,互相了解工程的有关事项。
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出现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但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借故拖延工期,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7做好文明施工,搞好卫生,做到工完场清。
若未清理干净,甲方另请他人清理,费用不但乙方承担,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罚款。
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在高空抛弃垃圾,若因此对其它分包工程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的关系。
2.8在本工程施工作业区,不允许人员食宿。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问题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加工及保管场所自行与总包单位协调处理。
2.9本合同约定之铝合金门窗工程发生倒塌、损坏的,乙方须在两个日历天免费更换或维修:
如若因此致使甲方或第三人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10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科学组织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与其他单位或和人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报甲方、监理公司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11指派:
,职务:
。
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代表不得单方面更换。
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代表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更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12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13乙方必须按甲方或监理要求时间完成每周工程例会规定的配合或质量整改问题,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14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开工通知(令)后,乙方必须按开工通知或开工令规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否则,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确认后,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15乙方必须采用经甲方确认之主材样品施工,如乙方未按经甲方确认之主材样品用材,按乙方违约处罚。
2.16施工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交付使用后,因乙方设计不安全或质量问题导致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2.17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甲方有权从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2.18乙方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乙方应对其自己员工承担雇主责任并对其员工和自身财产购买必要的保险,对其自身和员工发生的财产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2.19乙方须与受雇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参与本工程(乙方承包围)的所有有关人员,包括其自身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等,投保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
乙方应在工程施工开始直至缺陷保修期完结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作人员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
甲方对于乙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都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1.本工程门窗及栏杆等主体工程质量保修期贰年,有防水要求的门窗等框边保修期五年,保修时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工程竣工以后保修期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违约责任及索赔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双方签署廉洁合作协议(详见附件七:
廉洁合作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双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均属违约。
3.乙方施工进度计划需满足主体、甲方销售展示区及竣工验收进度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到主体工程、电梯安装、样板房的展示等节点进度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20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乙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天的违约金;因乙方的原因超过3个月未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局部铝合金型材达不到强度要求,需加强处理,乙方未按“材料的认质认价及预算报审”的规定时间上报,致使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人民2000元/天的违约金。
5.若进场材料与样本不符,乙方未按规定期限退场的,乙方承担人民币2000元/天的违约金。
6.铝合金门窗边框100mm(包括100mm)及幕墙和雨篷渗漏水由乙方保修;乙方施工、整改期间出现渗漏问题的,需在接甲方或监理口头或书面通知后2天完成,若整改或修复不及时,则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次;若整改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则每处渗漏点乙方应承担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窗框周围100mm外渗水根据实际情况分清责任,由责任单位进行维修。
7.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向监理提交每周项目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需报告施工人员数量、生产情况、近期进货计划及安装计划。
延迟提交进度计划的,乙方承担人民币500元/天的违约金。
8.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9.乙方须按时接收和回复甲方或监理文件,否则,乙方承担人民币500元/次的违约金。
10.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乙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索损失。
同时,甲方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方,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
11.乙方应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甲方有权从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乙方需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的方式
1.如因双方结算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委托一家独立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双方执行其审计结果。
2.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与解除
1.合同生效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加盖
1.2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否则无效。
2.合同终止
2.1除履行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2若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被终止的,在未有恢复和继续时,甲方及乙方的个别权利和义务如下:
(1)除非乙方破产或收到清盘命令或通过自动清盘决定(重组而清盘则除外),若甲方在解除合同后14天作出要求,乙方须将任何为本工程供货或施工的合同之利益免费转让给甲方,但有关供应商或分包商有权对乙方的任何再转让提出合理的反对。
在任何情况下,为本工程而送到的设备材料或执行了的工作的费用,只要乙方未予支付,甲方便可以支付给承包商或供应商。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但不能在要求之前)须按要求将其拥有或租赁的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设备材料迁离工地。
若在甲方提出要求后合理时间,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以(惟不必对任何损失或破坏负责)迁离和出售乙方任何前述的任何临时设施、材料、设备等,并将出售所得收入减除费用后转归乙方。
2.3因为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除按照本合同违约金中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方须补偿另一方因终止合同所招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或)费用。
在本节2.2条款所述的工作完成及有关费用确定前,甲方不必再付任何款项给乙方,但在该工作完成及其账目在合理时间结算完毕后,若属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应付未付工程款以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费用支付给乙方;若属乙方违约,甲方将应付未付乙方的工程款扣减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和费用后支付给乙方,应付未付工程款不足扣减的,乙方应支付差额。
2.4其他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也可终止本合同。
2.5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甲方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
2.6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3.合同解除
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3.2因重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3.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乙方原因使工程工期出现重大延误导致甲方存在向购房人逾期交付风险的。
(4)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
3.4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日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材料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且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3.6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7因3.3第
(1)~(3)条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且乙方除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8因3.3第(4)条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7日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
十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附件一
合同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综合包干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
备注:
报价中已考虑塞缝,综合包干单价
附件二
年()月份已完工程进度月报表
工程名称:
日期:
年月日
单项工程/单位工程
合同
造价
建筑
面积
开工
日期
施工单位(乙方填)万元
甲方审批(甲方填)万元
本次应付款(万元)
本月完成
自开工累计
本月完成
应扣款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累计
本月
园建
安装
土建
安装
土建
安装
合计
工程形象进度
此栏由监理公司审核形象进度填写,监理公司须在施工单位报送进度月报表的2日审核完成
此栏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审核形象进度填写
质量、安全情况
此栏由监理公司审核工程质量填写,监理公司须在施工单位报送进度月报表的2日审核完成
施工单位:
(公章)
编制人:
审核人:
负责人签字:
20年月日
监理公司:
(公章)
审核人:
总监理工程师:
20年月日
建设单位:
(公章)
工程管理人员:
成本管理人员:
工程总监:
20年月日
注:
1.本表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填写。
2.本表一式六份、甲方三份、监理一份、乙方二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后生效。
附件三
工程技术要求
1、乙方承建围所有工程的型材、构配件的加工和制作必须在标准化的工厂生产。
2、制作质量:
气密性≥级、水密性≥级、抗风压级,保温性能、隔声性能须符合GB/T8478-2003GB/T8479-2003规定。
铝合金门窗三性检测按国家、地方规、规定执行,同时满足最新的规定要求。
3、铝合金型材采用XX:
窗结构型材壁厚≥mm,门结构型材壁厚≥mm,其他型材壁厚≥mm;表面静电粉沫喷涂,粉末喷涂涂料采用阿克、PPG等优质产品,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