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733852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1.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docx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由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

  其他部门审批或登记(备案)的培训机构可参照本工作指引执行。

  二、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管理和监督。

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与监督,指定有关部门对机构防控落实情况开展监管及指导,并开展机构营业的条件查验。

督查和指导工作可参考《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附件1)。

  

(二)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多点经营的培训机构必须指定明确各培训点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三)落实个人防护责任。

教育培训机构应就学生参加培训期间的疫情风险与学生或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参考附件2),加强防控知识宣教,指导师生和家长做好个人防护。

  (四)完善联络机制。

教育培训机构要主动对接学生家长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的沟通衔接。

  三、人员健康管理

  (五)落实人员分类管理。

近14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健康观察,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近14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落实“四个一”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同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14天未离开疫情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可正常工作或学习;对本省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来粤人员,认可其提供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六)开展健康监测。

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晨、午、晚检),重点监测工作人员和学生有无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严禁带病返岗和参加培训学习。

如出现发热(≥37.3℃)、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引导到临时隔离室,并按要求做好就医排查和信息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做好人员卫生防护。

机构内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要求学生随身携带口罩,在室内环境及人员密集的场所(社交距离小于一米)按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入机构后、离机构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触摸公共物品后、咳嗽后、触摸眼口鼻前等均应进行洗手,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四、重点区域管理

  (八)机构入口要求。

人员进入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可采用通行码等方式),通过划定一米等候线、设立排队缓冲区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九)生活学习场所要求。

尽量保证学生单人单桌;每名学生前后左右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做到生活学习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休息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保持环境通风,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有食堂的机构通过延长就餐时间,安排错峰就餐,避免聚集。

  (十)健康观察区域要求。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在所在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要求,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

要求尽量设置在独立区域,方便就诊与转运;房间门窗保持打开状态、通风良好;储备足够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等防控物资;配置足够数量的额温枪。

  五、重点设施管理

  (十一)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要求。

应对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洁,定期对出水龙头消毒,可用消毒酒精或有效氯浓度为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局部擦拭;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按机构内同一时段每10-15名学生配备1个洗手盆,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十二)洗手间要求。

洗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卫生间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应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配备擦手纸或干手机;重点部位加强消毒:

内外门把手、洗手池台面、水龙头开关、洗手盆、坐便器、便池、马桶按钮等(使用含有效氯浓度250-500毫克/升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十三)空调要求。

机构内建议使用分体空调;表面及出风口清洁除尘建议每周至少1次;滤网清洗消毒建议每两周至少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在回风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装置后采用回风运行,且适当加大新风量。

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每天上课开始前或结束后,应提前开启或推迟关闭空调系统1小时;分体式空调、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系统,每日使用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分钟~30分钟,再开启空调,调至最大风量运行至少5分钟后关闭门窗;分体式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六、环境卫生要求

  (十四)加强环境清洁消毒。

机构内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清洁工作,保持机构内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消毒并记录。

冬春季节疾病流行期,每天学生放学后可以对地面和重点物表进行消毒。

室内地面清洁可使用有效氯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

公共活动区域高频接触部位,如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加强对垃圾和公用垃圾桶的管理,垃圾日产日清。

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分类处理。

清洁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十五)勤通风换气,适时进行空气消毒。

保持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门窗常开,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通风良好的环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

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

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七、物资储备

  (十六)根据机构规模,储备足够的测温、消毒和防护用品,并保证持续供应或补充。

   八、应急处置

  (十七)普通发热病例(无流行病学史)的处置。

若机构发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其他症状(咳嗽、乏力等)的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健康观察区域。

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机构内工作人员自行就诊。

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十八)呕吐病例的处置。

现场无关人员疏散后将病例送至医疗机构就诊,或暂时转移至单独隔离的房间休息。

呕吐物由专人处理,不建议学生自行处理。

清洁消毒人员要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橡胶手套、一次性帽子、工作服、一次性防水鞋套,参照有关指引规范开展呕吐物的处置。

受污染环境和物表应使用有效氯含量不低于5000毫克/升的消毒药物进行清洁消毒。

  (十九)可疑发热病例(有流行病学史)的处置。

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观察区域。

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及疾控中心,配合排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120安排转送至附近发热门诊就诊排查,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

安排与其有接触的人员(如:

同办公室、同教室的人员等)在机构内等待。

所有人佩戴口罩。

暂停相关教学、学习和工作等活动。

暂时关停就诊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窗通风。

  (二十)出现疫情的处置。

机构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

组织动员师生接受区域人群筛查,做到应检尽检。

配合做好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

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风险告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

加强宣教和心理疏导,稳定师生和家长情绪。

疫情信息应由属地防控指挥办统一发布,机构不得擅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附件1-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doc        

  附件2-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doc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登记表(第一版)

学校(机构)名称:

                                        督查时间:

2021年  月  日

检查

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

组织

领导

1.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多点经营的培训机构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主动对接学生家长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沟通衔接。

签署《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1.问询相关情况。

2.查看资料。

可提供明确的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及联络人信息,有学生家长联系方式,有属地社区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应急预案包含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措施合理;有学生错时课间休息安排以及场地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等。

人员健康管理

2.落实人员分类管理。

近14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近14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粤返粤人员应按照“四个一”要求落实14天的社区健康管理,并在1、14天进行核酸检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得外出。

近14天未离开疫情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可正常工作或学习;对本省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境外来粤人员,认可其提供的出院证明、解除隔离通知书。

1.问询相关情况。

2.查看资料。

有各类人员管理台账、重点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和记录。

检查

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

3.开展健康监测。

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监测(晨、午、晚检),重点监测工作人员和学生有无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严禁带病返岗和参加培训学习。

1.现场检查。

2.查看资料。

查看工作计划或要求、工作人员和学生监测记录等;有异常记录本及应急处置预案等。

4.做好人员卫生防护。

机构内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要求学生随身携带口罩,在室内环境及人员密集的场所(社交距离小于一米)按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入机构后、离机构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触摸公共物品后、咳嗽后、触摸眼口鼻前等均应进行洗手,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现场检查。

机构内工作人员及学生有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

重点区域管理

5.机构入口要求。

人员进入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可采用通行码等方式),采取措施,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1.现场检查。

有按照要求对进入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有划定一米等候线、设立排队缓冲区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2.查看资料。

查看人员进出记录等。

检查

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

6.生活学习场所要求。

尽量保证学生单人单桌;每名学生前后左右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休息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保持环境通风,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有食堂的机构通过延长就餐时间,安排错峰就餐,避免聚集。

现场检查。

有按要求每人间隔一米距离、不聚集,接触人员清楚;生活学习空间相对固定,环境通风。

7.健康观察区域要求。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在所在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要求,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

要求尽量设置在独立区域,方便就诊与转运;房间门窗保持打开状态、通风良好;储备足够的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等防控物资;配置足够数量的额温枪。

现场检查。

有按照隔离场所工作指引设置医学观察场,有建立医学观察人员信息记录表、医学观察记录表、医学观察异常人员信息记录表且记录清晰、处置及时有效。

重点设施管理

8.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要求。

应对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洁,定期对出水龙头消毒,可用消毒酒精或有效氯浓度为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局部擦拭;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按机构内同一时段每10-15名学生配备1个洗手盆,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现场检查。

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学校,供水设施设备证照齐全、有定期维护及检测。

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2.查看资料。

有消毒记录等。

检查

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

9.洗手间要求。

洗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卫生间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应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配备擦手纸或干手机;重点部位加强消毒:

内外门把手、洗手池台面、水龙头开关、洗手盆、坐便器、便池、马桶按钮等(使用含有效氯浓度250-500毫克/升的消毒液擦拭或喷洒,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1.现场检查。

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

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2.查看资料。

有消毒记录等。

10.空调要求。

机构内建议使用分体空调;表面及出风口清洁除尘建议每周至少1次;滤网清洗消毒建议每两周至少1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在回风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装置后采用回风运行,且适当加大新风量。

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每天上课开始前或结束后,应提前开启或推迟关闭空调系统1小时;分体式空调、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系统,每日使用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分钟~30分钟,再开启空调,调至最大风量运行至少5分钟后关闭门窗;分体式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1.现场检查。

有按要求设立,设施配套齐全且运行正常。

学生和工作人员使用情况正常。

2.查看资料。

有消毒记录、除尘记录等。

检查

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及合格标准

落实情况

环境

卫生

11.做好机构环境卫生清洁,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虫孳生地;规范垃圾分类管理与宣传,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垃圾。

12.妥善保管使用消毒剂,定期对机构各场所、设备、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进行消毒等,做好消毒记录。

室内地面清洁可使用有效氯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对公共活动区域高频接触部位(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间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250-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13.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换气,通风良好的环境不需要进行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空间,尽量减少使用频率和时间,控制人员进入数量,可考虑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或在无人活动的情况下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化学消毒剂气溶胶喷雾消毒。

1.现场检查。

现场查看校园环境良好;校园内有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有分类垃圾桶,有废弃口罩收集桶;妥善保管使用消毒剂;各场室(如教室、卫生间等)通风条件良好,各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时间合格则合格。

2.查看资料。

查看地面、高频接触部位、空气等的消毒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有灭蚊记录。

物资

储备

14.参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清单》储备足够的常用防护物资、测温仪器、消毒剂等。

各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洗手液或肥皂、擦手纸、干手设施等;张贴六步洗手法(或七步洗手法)的宣传画。

1.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储备足够消毒用品(消毒液、消毒粉、消毒片、75%乙醇等,约600m升/瓶,按每课室每天0.3瓶测算)及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测算),且以上物品储备量满足14天用量。

2.现场查看。

洗手池设施按每个班级1个配备,每个洗手池均有洗手液,洗手间配有洗手液、纸巾或干手设施则合格。

督查

结果

专项督查结果为       。

整改要求/建议:

  

督查组

签 名

组长:

     组员:

备注:

1.教职工包含学校教师、职工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等。

2.督查结果栏填写“合格”与“不合格”。

整改要求/建议应详细、具体、有操作性。

、、

附件2

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书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将在经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并作疫情防控风险承诺告知如下:

一、本单位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杜绝因教职员工引发的防疫风险。

本单位将加强定期清洁消毒、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通风,并加强学员和相关人员体温检测和轨迹登记,采取各种防控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本单位对自身防疫措施和工作承担责任。

二、本单位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学员陪送人员等)配合前述疫情防控措施并如实报告个人轨迹,要求学员和相关人员戴口罩,少聚集,并在培训场所内以及陪送等待过程中保持一米以上防疫距离。

对于任何拒绝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体温异常的人员,或者30日内到达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本单位将限制其进入培训场所。

因学员或相关人员造成的防疫风险,由学员(学员监护人)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特此告知。

告知人(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

被告知人(学员或学员监护人)签名:

日期:

说明:

此告知书每个学员签署1份,由教育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案例设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