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及地方装配式建筑政策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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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及地方装配式建筑政策汇编
全国及地方装配式建筑政策汇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根据《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
《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
明确了未来5年〜10年
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基本成熟,形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成套技术,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城市、产业基地、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建筑发展布局合理、规模逐步提高,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鼓励农村、景区建筑发展木结构和轻钢结构。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3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40%以上。
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比率30%以上。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50%以上。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施工机械装备率提高1倍。
到2025年,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和产业体系。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全面普及成品住宅,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比率50%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7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开始加入到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大军中。
在各方共同推动下,2015年全国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一4500万平方米,近3年新建预制构件厂数量达到100个左右。
制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招标规: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起草的《关于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推动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快速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是在推广期(2015年一2018年),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设计单位选择,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的发包方式。
二是鼓励各地招标人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建设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并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是在推广期对于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因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但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四是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可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条件中可以设置类似业绩条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和相应预制构件的生产及安装能力。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要求必须达到9家单位。
五是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的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中类似工程业绩分,可以设置为总分3%以的分值。
六是对于列入《省建筑产业优质诚信企业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七是装配式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招标应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限价的组成围。
装配式房屋建筑±0.00以上结构部分的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应当不超过同口径现浇结构±0.00以上部分建筑工程造价的115%。
强制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
2016年6月,国土部门发布了2016年第05号土地出让公告,来自江宁、江北的10幅地块将在7月8日正式公开出让。
这10幅地块中,有8幅将采用“限价”新规。
此外,有6幅地块的公告备注中首次出现了“装配式建筑”的强制性要求。
在G22-G27这6幅地块中,都要求“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所谓100%,就是整个地块中所有房子都要采用装配式建筑,30%是针对楼体而言,因为不可能房子的所有部分都在后场预制。
”相关人士介绍,30%是装配式建筑中较低的要求,高一些的能达到50%o
省
立法保障建筑工业化:
省在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进程中,高度重视政策扶持和立法保障,目前已完成《省绿色建筑条例》的立法工作,并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条例明确要求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一定比例的民用建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进行建设,从立法层面加强规划保障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
2014年《省深化推进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加快推动了各地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文件的出台。
目前,全省已有等地制定出台了相应政策文件,加强
了政策保障。
《省建筑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还首次被列入省政府重点专项规划,把新型建筑工业化作为建筑业现代化发展及转型升级的重要领域,积极实施基地和项目建设,推动形成新的建筑产业体系。
“1010工程”示基地:
省充分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示基地和示项目的引领示作用,积极推动建筑强市、强县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示,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和“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
大力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创建,目前已有7个基地获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省还以“1010工程”为抓手,大力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示基地和示项目建设。
目前,“1010工程”示基地10个,总占地面积5286亩,已完成投资额90.40亿元,占总投资额的60.26%。
“1010工程”示项目10个,总建筑面积67.68万平方米,已完成建筑
面积46.60万平方米,已完成工程造价11.86亿元,占总建筑面
积68.83%,占总造价61.77%。
逐步取消毛坯房:
2016年5月1日起,《省绿色建筑条例》正式施行。
到2020年底,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也就是说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近几年,省建设厅一直在推进的建筑工业化,就包括了建筑主体结构要实行工业化的制造和装配式的施工,也包括建筑的室装饰的工业化制造和装配式施工。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在线记者,推进全装修住宅已有初步的基础。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未来,住宅全装修的比例将作为硬性指标出现在土地出让环节。
“在省建设厅专门制定的市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编制技术导则中,明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里要划定政策单元,按照各地实际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各个政策单元绿色建筑的等级、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住宅全装修的比例,并且强制执行,今后出让土地要逐步包含这三个指标。
”
装配式建筑占比将达30%:
从2015年开始,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计划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30%。
省
推动农村装配式住宅:
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的消息,该省将推动农村装配式住宅建设,确定平山、易县、北3个县为试点县,推动农村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
省将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加强农村装配式住宅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制订农村装配式住宅标准和图集,并引入省外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在试点区域推行,逐步提高农村住宅品质和建筑节能水平。
当前,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已有5个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和9个省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建成7条预制构件生产线,年设计产能达40万立方米。
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产业化: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全市试点建筑产业化,提出,在全市围大力推广建筑产业化,从土地、规划源头抓起,实施产业化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实现以设计标准化、构件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和管理信息化为特征的新型建设方式。
2016年是试点期,主城区四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分别启动一个产业化示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30%以上。
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是推广期。
2017年起,主城区
四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政府投资项目50%以上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开发项目10%以上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
到2020年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主城区四区和省级试点县平山县新建项目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他县(市)、区新建项目采用产业化方式建设的比例达到20%以上。
给予信贷政策支持: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将对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根据建筑产业化发展目标要求,优先保障用地。
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该栋地上建筑面积的3缸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按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比例退还墙改基金。
对主动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设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的商品房项目,按预制装配率返退散装水泥基金。
加大对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支持。
对建设建筑产业化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对购买建筑产业化项目或全装修住房且属于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
推广钢结构:
作为较早推广钢结构建筑的省份,省在市场培育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总体处于加快发展阶段。
从省住建厅获悉,2011年至今,全省钢结构建筑项目竣工842项,建筑面积达到1020万平方米。
据悉,目前省在建的钢结构建筑项目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等达202项,建筑面积223万平方米;全省已经组建成5个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和14个省级基地,涵盖了预制构件、建筑部品、新型墙材、装备制造生产等多个领域;各类钢构件生产企业有49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178万吨,可以满足1200万平方米左右的钢结构建筑需要。
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8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钢结构建筑发展的方案》作为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一揽子文件一并印发。
将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仓储设施中全面采用钢结构;在适宜的市政基础设施中优先采用钢结构;在公共建筑力推广钢结构;在住宅建设中积极稳妥地推进钢结构应用。
建立健全住宅产业化实施体系:
“十二五”期间,市出台了《关于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分类指导,明确实施标准、细化责任分工,将实施住宅产业化落实到规划设计、土地入市、质量监管等关键环节中。
鼓励采用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等一体化模式招标发包,积极培育全产业链集团企业,住宅产业化实施体系得到完善。
市初步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标准化体系框架,即从全寿命周期的视角来考虑标准化设计、建造、评价、运营维护等方面,形成较为完整的标准化体系的顶层设计。
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设计图集,并逐步形成户型、装工业化、绿色节能环保技术等系列图集,并通过标准化来保证保障房品质,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建设成本,达到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
将推广装配式装修:
2015年10月,市发布了《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并同步出台了《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的通知》。
从2015年10月31日起,凡新纳入市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含自住型商品住房)全面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
两个通知明确要求,经适房、限价房按照公租房装修标准统一实施装配式装修;自住型商品房装修参照公租房,但装修标准不得低于公租房装修标准。
这意味着,有可能在全国率先推行实施精装修的交房标准,精装修或将成为交房的“标配”。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毛坯交房、自主装修的弊端一直存在。
尤其是在当前节能减排的发展趋势下,这成为主管部门必须直面的问题。
一旦保障房精装修交房政策出台,肯定会配套详细的操作方案。
经适房、限价房会按照现行公租房装修标准,实施装配式装修。
所谓装配式装修,就是装修的各种部件,如隔断墙、地板、墙面、橱柜、卫浴等,都是工厂生产的成品在现场装配,不需要时可直接卸下。
市
装配式保障房推行总承包招标:
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和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联合下发通知,推进该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投标。
通知要求,市装配式保障房项目宜采用设计(勘察)、施工、构件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
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可按以下方式之一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是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设计资质。
工程勘察纳入工程总承包围的,还应具备相应勘察资质。
二是具备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设计资质。
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可要求投标人具备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相关业绩。
同时,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应根据《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号)相关规定,要求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经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通知明确,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可按以下方式之一明确构件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构件供应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投标文件附分工明确的联合体协议。
二是构件供应商作为分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文件应附经投标人和构件供应商双方签署的构件分包意向书,并作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通知还明确,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进行资格预审,装配式保障房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
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了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奖励、补贴政策:
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
以土地源头实行“两个强制比率”: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消息,将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规土、发改、住建、财政等20余家委办局,组建“市绿色建筑发展联席会议”,有效增强了装配式建筑推进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的力度。
以土地源头控制为抓手,将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保障装配式项目顺利落地。
同时,将装配式建筑项目纳入建管信息系统监管,在报建、审图、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设置管理节点进行把关。
按照“区域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达到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提出了装配式建筑落实要求,采取“两个强制比率”和“建筑规模”双控,增加了项目落地的可操作性。
“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的发展目标。
即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2015年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2016年起不低于40%。
为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将装配式建筑推进任务逐级下放,并定期开展稽查工作,对全市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进行了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