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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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黔西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
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统一审批流程
统一审批流程
统一审批流程
统一审批流程
统一审批流程
统一审批流程
统一审批流程
精简审批环节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规、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
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2
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底前
3
建设单位提出施工临时用电申请时,供电企业结合项目所在园区管网规划,一次性书面告知施工期间用电接入方案,由专人进行“一对一”全过程跟踪服务。
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总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涉及不超过150米外部电源工程的行政审批试行告知承诺管理。
县供电局
县供电局
2019年7月底前
4
取消施工许可证换发正本环节,施工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发证机关向建设单位一次性核发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底前
5
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或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提供发包通知书。
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底前
6
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
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应急局
2019年7月底前
7
建设单位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等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办事处)
2019年7月底前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生态环境、园林、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一并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统一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人防办
2019年7月底前
9
合并项目临时用水与正式用水的事项办理,强化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联合技术指导服务。
县水务局
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底前
10
调整审批时序
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文物保护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省干线公路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
县自然资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水务局
2019年7月底前
11
将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县自然资源
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底前
12
将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报装提前至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成后办理,热力、排水、广电等市政公用报装提前至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办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供电局、县政公用服务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13
规范审批事项
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形成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和申请材料。
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
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
2019年7月底前
14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实行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书联动办理,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及时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即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审批(自然资源局在对区域性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时,要函告林业部门做好林业用地保护规划和办理相应的林业手续,确保在用地时将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同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同步得到县发改局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总时限不超过16个工作日。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
2019年7月底前
15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建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审机制,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联审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审批,总时限不超过28个工作日。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防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局、县政公用服务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16
施工许可阶段,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质量监督手续(含消防、人防工程)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自然资源局在对区域性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时,要函告相关单位部门做好相应的手续办理,确保在用地时将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并将地上地下附属设施迁改或征收{做好林业等手续的办理,供电、通讯、国防、供排水等的迁改,房屋、工厂,林木等的征收})。
施工许可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审批,总时限不超过26个工作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防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公用服务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17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园林、消防、人防、市政公用服务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同步完善备案资料。
建设单位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出具报告。
竣工验收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县发改局牵头审批。
总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防办、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供电局、县政公用服务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18
其他行政许可、评估评审、中介服务、技术审查、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政公用服务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19
制定审批流程
制定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投资类别、规模等,分类细化办理流程,编制审批流程图。
主要分为四类: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政府性投资项目同步到县发改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
、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2.一般社会投资项目(除带方案出让用地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此类项目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并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流程划分为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3.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此类项目不再审核设计方案,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并入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流程划分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审批阶段;4.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符合区域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等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此类项目不再审核设计方案,将工程建设许可并入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审批阶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20
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梳理、编制汇总“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清单和流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21
梳理、编制汇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清单和流程”,同时拟定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底前
22
梳理、编制汇总“新建、改建、扩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清单和流程”,同时拟定实施方案。
县水务局
县水务局
2019年7月底前
23
梳理、编制汇总“新建、改建、扩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清单和流程”,同时拟定实施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底前
24
梳理、编制汇总“新建、改建、扩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事项清单和流程”,同时拟定实施方案。
县工信局
县工信局
2019年7月底前
25
县级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服务环节、办理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单位要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内部设计、审查流程。
制定完善项目分类相关制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司法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
2019年7月底前
26
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审查并按专业出具审查意见,统一出具含消防、人防、技防等相关分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
2019年7月底前
27
研发数字化审图系统,逐步实现施工图审查网上申报、审查和全过程数字化监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
2019年7月底前
28
实行规划、土地、园林、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人防办、县气象局
2019年7月底前
29
制定联合测绘实施办法、综合技术规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监管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明确联合测绘内容、精度、成果形式等要求,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监管所需测绘内容和技术要求纳入综合技术规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
2019年7月底前
30
推行区域评估
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县城中心城区拟开展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编制域迁改和综合评估评审。
对市政配套设施、绿化方案、节能评价、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规划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防空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生态环保、土壤污染防治、文物保护方案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将原来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各项评估评审,改为由政府统一组织按区域统一评估,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化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为申请黔服务。
实行区域评估的,项目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政府相关部门应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31
推行告知承诺制
落实工程质量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32
在政府投资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类项目、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以及社会投资工业厂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33
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第一次失信的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第二次失信的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34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实行“一个系统”统一管理
实行“一个系统”统一管理
建成县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县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纳入系统管理,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实现审批全过程监管服务。
杜绝体外循环。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底前
35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以“互联网+”手段,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县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并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36
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和监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底前
37
实现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底前
38
县级财政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保障。
县财政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39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
实施
制定“多规合一”的规划目录,统筹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人防办、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9月底前
40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人防、消防、电力、水务、地震、气象等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县自然资源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防办、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7月底前
41
积极鼓励前期项目咨询,制定并实施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实现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防办、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42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线上线下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构建全市“1+9”窗口服务体系。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底前
43
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
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相关收费实行集中式缴纳,大幅减少缴费次数。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财政局
2019年7月底前
44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负责整合制定本阶段所有事项所需材料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45
明确申报材料共享的具体要求,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46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规范协调机制、督查制度、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管理系统运行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各职能部门以”减法”为原则,以“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为目的,以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相应配套措施。
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
2019年7月底前
47
完成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底前
48
统一监管方式
统一监管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统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
2019年7月底前
49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县司法局、县法制办
2019年7月底前
50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司法局
2019年6月底前
51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记录,全面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2019年7月底前
52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与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底前
53
规范中介和县政公用服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
县政府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54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底前
55
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大数据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供电局、县政公用服务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56
加强组织
保障
加强组织
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黔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牵头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组建专家委员会,明确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57
县政府全面领导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资金安排、整合专业技术力量,为改革工作提供保障。
7月25日前,制定本县实施方案并经政府会议通过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58
加强培训考核
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12月底前
59
制定督导评估办法,将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县政府督查考核事项范围。
未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19年7月底前
60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按程序送审后每月向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