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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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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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原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财务实行“统分结合”为特征的各级负责制:
各项业务均按总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类财务报表均按总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上报。
4、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实行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接受本公司主管财务总经理与部门经理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业务及人事权由主管财务总经理负责。
财务工作设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账分开,各司其职。
(一)财务总监职责
1、负责岗位设置、人员任免、核算组织程序等。
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5、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6、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7、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0、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会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负责公司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办事处的日常备用金业务的管理,备用金业务通过财务出纳统一支取、费用报销按会计制度进行严格控制。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及时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公司实际要求定期与公司财务出纳进行公司财务账目核对,及时出具财务报告,与税务等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6、定期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资产盘点表,及时处理公司发生的会计业务,及时编制会计凭证,保障公司财务的正常运转。
7、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
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8、负责财务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9、财务会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须有准确的原始凭证。
10、必须服从本酒店(宾馆)经理、副经理的工作安排,参与日常管理工作,通过财务管理及日常业务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经理(副经理)反馈。
11、对本酒店(宾馆)各业务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本酒店(宾馆)的采购员、保管员、收银员及其他收费员等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出纳职责
1、认真仔细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和对账工作,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仔细审核报销单据的合理合法性,严格控制报销单据,不得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如有此类事件发生,损失部分自己承担。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5、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6、财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
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
7、对财务工作中,发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经理与总公司主管领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8、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财务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4、会计人员应当定期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账面资金、资产、物资等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各盘点报表上报经理审批,同时上报公司。
5、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8、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公司领导、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出纳人员不能坐支和超范围使用现金。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
作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
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
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报销制度)。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及银行账户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4、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5、公司账户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会计和出纳负责保管。
3、印鉴对外使用必须经过经理(副经理)的同意。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账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八、收入支出审核审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入
㈠收入的范围:
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住宿费、餐饮费、物业费、资产租金,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机械租赁服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车费、门面水电费、罚款、税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
各酒店(宾馆)财务部每期根据原始依据审核入账,直属主管、副经理、经理对各项收入进行抽查审核并签章,公司财务部对各项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㈢责任处理:
当收入发生账面与实际不相符时,按照涉及金额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分以下情形进行处罚或赔偿:
第一种情形:
若能够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
按涉及金额的10%处以罚款;
酒店(宾馆)副经理:
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
酒店(宾馆)财务人员:
按涉及金额的20%处以罚款;
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
按涉及金额的5%处以罚款;
当事人:
全额赔偿涉及金额,并按相关管理制度做降职、降级、调换工作岗位或辞退等处理。
第二种情形: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从当事人处追回或获取赔偿的,对责任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做以下处罚:
酒店(宾馆)经理:
按涉及金额的30%进行赔偿;
酒店(宾馆)副经理:
按涉及金额的20%进行赔偿;
酒店(宾馆)财务人员:
按涉及金额的40%进行赔偿;
酒店(宾馆)部门主管(或主任):
按涉及金额的10%进行赔偿;
当事人:
按相关管理制度做辞退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条支出
㈠支出的范围:
收益性支出: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经营性支出(人员工资、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费、交通费、天燃气、业务招待费、低值易耗用品、洗涤用品、农用物资、饲草料、机械设备配件、零星采购等)。
资本性支出:
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办公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厨房设备、床上用品)。
管理费支出:
包括管理人员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审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
由采购员或经办人(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用途、签字)→保管员审核入库(保管员对购进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并签字)→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核、签字(采购物品与本部门有关或使用)→经理(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资本性支出:
向公司上报采购审批报告→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采购部门按审报内容进行采购→保管员按审报内容审核入库(保管员对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等进行监督审核)→经理(或副经理)审批→财务审核(付款)。
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的支出由副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报董事会(董事长)审批。
部门水电费、天燃气、税金及垃圾费等行政性缴费,由本部门主管(或主任)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并在财务报表中详尽反映。
(三)责任处理:
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如违反制度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全或未按照审批程序报账的,按如下程序处罚:
(1)采购员(经办人)购买物品必须货真价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根据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2)保管员对采购员(经办人)所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及相关手续发现存在问题时,有权拒绝审核入库;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3)部门主管(或主任)对以上报账手续进行初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年度业绩考核。
(4)经理对以上报账手续复审,如存在问题拒绝审批,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并记入年度业绩考核。
(5)财务人员对以上报账手续终审,如存在问题拒绝付款报销,并向经理和公司财务主管负责人汇报。
否则,按照涉及金额大小处以等额罚款或辞退。
九、财务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盘点范围
㈠财产盘点:
指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电器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㈡存货盘点:
指低值易耗品、床上用品、天燃气、燃煤、农资等。
第二条盘点周期
㈠货币资金:
月中、月末盘点。
㈡固定资产:
年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㈢存货盘点:
每季度实施全面清点。
公司财务部会同各酒店(宾馆),做到随机抽样盘点,盘点周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机调整。
第三条盘点报表
㈠各酒店(宾馆)财务部门编制盘点报表,对盘点情况及盘点中存在的问题,应由盘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呈酒店(宾馆)经理核签后,按盘点周期规定时间三日内上报公司。
㈡盘点盈亏金额、盘长盘差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根据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内容予以账务处理。
㈢各类报表必须经酒店(宾馆)经理审批存档,公司财务部可发电子邮件汇报。
第四条注意事项
㈠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前期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㈡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在盘点当日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寻找代理人的,应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㈢所有盘点财物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㈣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㈤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资料为据,不得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
㈥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报加班或经酒店(宾馆)经理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第五条责任处理
㈠对财产、资金、物料管理人员和保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须赔偿等额金额;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㈡财务人员有下列行为者,按照涉及金额的10%-20%或视情节轻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损失并予以辞退。
1、未按照规定时间按期盘点;
2、对盘点结果不及时上报反映;
3、对各项财产及物资等日常监管不到位;
4、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
5、帐载凭证凌乱、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
十、内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借款原则
㈠员工借款
员工借款不能不超过工资结存部份,如果没有工资结存,可根据已上班天数应付工资予以借款,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
㈡管理人员借款
管理人员单笔借款不能超过1000元,发工资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扣还。
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额借款,根据额度逐级审批,年终发工资或分配红利时由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负责扣还。
第二条审批权限
经理:
单笔借款1000元以内;
副总经理:
单笔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如员工借款,需经借款人所在财务部门审核;
总经理:
单笔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
董事长:
单笔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
10000元以上借款需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一、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营业款及其他款项必须在当天15点前汇到公司指定账户,营业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现特殊情况,营业款不能及时汇款的,要及时向酒店经理及公司财务人员说明情况。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应的备用金作为日常的零星开支,其他大额费用直接从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现金等情况时,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请报告,说明用途,30000元以内由财务主管审批,30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5、各酒店每月1号将编制好的相关员工考勤、奖金、补助等资料发到总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编制工资表报送财务部,发放工资时总公司直接将工资款汇到酒店收款员账户上,由酒店收款员负责发放。
6、酒店的账务直接由总公司代做,酒店以报账制的方式将单据报到总公司,单据要随时报送,不能积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号前必须将上月的所有单据报送到总公司,方便总公司及时决算。
7、每月2号前酒店收款员要将库存、往来账等盘点整理清楚、并注明往来账目的名称报送至总公司。
8、如当天的营业款拖欠并没有向相关人员汇报情况说明的第一次处以营业额1%的处罚,第二次处以营业额的2%,以此类推,到第四次直接辞退。
9、公司出纳在没有收到当天营业款并没有收到原因说明时应及时向酒店经理及财务主管汇报,如发现公司出纳包庇,不及时向上级汇报的对公司出纳处以涉及金额5%的处罚。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经理监督酒店收款员做资金盘点,公司财务部不定时盘点抽查,如出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的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发现收款员挪用备用金后能及时追回的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并辞去收款员的职务;不能及时追回的移交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11、如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发现收款员挪用公款时包庇,不及时上报处理,或不按时盘点,挪用公款后不能及时发现的对酒店经理及财务人员处以挪用金额的20%处罚。
12、各子公司其他相关财务方面的事项均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处罚也按公司所指定的处罚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