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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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合格制

合格标准:

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投标文件签署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理时提供)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诚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专职安全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备注: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自主调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

【如:

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其它管理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企业近  年诉讼情况(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要求)......】

……

……

□有限数量制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 )~(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15)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名(含   名)的,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备注:

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家;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选择7家】

(一)企业情况

(满分20~25分)

(1)资质条件: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3)企业管理体系及诉讼等情况:

(二)企业诚信情况

(满分10~15分)

(1)获奖情况【备注:

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

其中,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三)项目经理情况

(满分15~20分)

(1)项目经理注册资格:

(2)项目经理职称:

(3)项目经理业绩:

......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满分10~15分)

(1)技术负责人专业:

(2)技术负责人职称:

(3)技术负责人业绩:

......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满分10~15分)

 

(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10~15分)

 

(七)企业财务状况(满分10~15分)

(1)近  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情况【备注:

一般应为正值】:

(2)其他【备注: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财务能力指标要求,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授信额度、资金证明最低要求或近 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要求)按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平均营业额情况(一般应不少于年应完成合同金额的2.5倍)等】:

……

……

2.1.2

形式性

评审标准

合格标准:

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及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备注:

招标人可按项目需求分为商务标响应性评审和技术标响应性评审两部分】

合格标准:

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

……

2.2

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1

技术标

评分标准

【备注:

可采用可行性评审制或打分制。

采用百分制打分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分)

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

……

其他主要人员(10分)

基本要求: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评分内容:

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经验情况、特殊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设置要求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调整。

……

施工组织设计(80分)

主要施工方法

(5分~10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5分~10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5分~10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安排计划(5分~10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分~10分)

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

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5分~10分)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10分)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

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

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10分)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

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

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5分~10分)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分~10分)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其他

(5分~10分)

……

2.2.2

商务标

评分标准

【备注:

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1、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确定方法【备注:

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1)有效报价范围:

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经评审合理低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

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方法二:

(1)有效报价范围:

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经评审的合理低价=K*(A1+A2+A3…+An)/n,An为全部的有效报价,K为开标时从0.98、0.985、0.99、0.995、1.000中随机抽取的其中一个系数。

 

2、商务标评分标准【备注:

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2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方法二: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2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报标报价得分。

(2)将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该清单项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相比,每偏差1%扣0.05分,最高扣20分,计算出投标人的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过高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该清单项预算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ax。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的各清单项过低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in-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高不合理指:

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ax,并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低不合理指:

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in,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K1max取1.2,K1min取0.85。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报标报价得分-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备注:

采用此方法的,招标人必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

带“*”号的主要清单项目以30项以内为宜】

□方法三:

(1)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7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2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计算出主要清单项目(带“*”号)得分,满分30分。

A、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评分值占10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评审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

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

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

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10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8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5分。

B、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综合单价评分值占10分。

评分办法:

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招标人根据每个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以及容易发生变更、工程索赔等因素,指定不高于30项主要清单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招标评标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所述的原则做报价的合理性判断。

合理的项目每项得分为10÷指定的项目总数,不合理的项目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

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经济组评委判定某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不合理时,该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不合理性方可成立。

C、总价措施项目费评分值占10分。

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以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与相对应施工方案是否可行,以报价的高低作为评分依据。

评分方法:

确定总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总价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为基准价。

如仅有三个投标单位,即取其报价的平均值。

低于并接近基准价的报价为最佳报价,得10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不包括本数)以下范围内得8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3%到5%(3%包括本数,5%不包括本数)范围内得6分;报价比最佳报价的差值的绝对值在5%(包括本数)以上范围得5分。

A+B+C相加即为投标人的主要清单项目得分。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主要清单项目得分。

【备注:

采用此方法的,招标人必须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主要清单项目(带“*”号)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

2.2.3

诚信评分标准【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企业诚信评审(系统自动计分)

根据南宁市建设行业诚信考评系统计取。

诚信分为正时加分,负时倒扣分数。

投标人最终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该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企业诚信行为得分

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

备注:

1.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信誉”的“获奖情况”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

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

        。

4.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条款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最终得分(该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企业诚信行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用于该工程投标的资质高的优先;企业用于该工程投标的资质也同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

2.1.2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技术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商务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诚信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的规定进行技术标评审。

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款的规定计算出商务标得分。

3.2.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3款的规定根据南宁市建设行业诚信考评系统计取出诚信行为得分。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

首先应通过电子评标系统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

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

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

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A3初步评审

A3.1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A3.2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A3.3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备注:

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设置】

A4.2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基准价。

A4.3详细评审的程序

A4.3.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或评分);

(2)商务标评审和评分;

(3)企业诚信评审;

(4)汇总评分结果。

A4.4技术标评审(或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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