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656793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docx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

  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根据省、市、县政府的“十小”行业质量整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

紧紧围绕着今年的目标任务,通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建档,建立规范,强化监管,试点整治等工作,基本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等。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建立机构

  省、市“十小”行业质量整治与规范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取得重视和支持。

同时,根据《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实施意见》、《温州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暨干制海产品、茶叶和米面制品等三类重点食品质量整治方案》、《洞头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洞头县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步骤以及主要措施。

为了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面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

  7月31日上午,我局组织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召开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会议。

会上,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省、市质监局有关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规范的精神,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与规范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特别是借此会议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质量管理水平。

  三、普查建档,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基层质监网络的作用,通过进村入户的办法对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地毯式的全面普查。

在普查过程中,我局认真做好“两确认”工作,即各村普查结果由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各乡镇汇总后,再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对普查情况完整性再确认,全面掌握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与品种等相关情况。

经普查,我县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99家,其中证照齐全的39家,无证无照的有60家。

按照产品类别分:

食用油2家,占2%;豆制品5家,占5%;糕点13家,占13%;米面制品16家,占16%;水产品54家,占54%。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水产品加工小作坊大多属于无证照、自产自销、季节性生产的。

对9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过疏

  理后,按整改帮扶、整合提升、保留规范、歇业转产进行分类,其中整改帮扶4家、整合提升类36家、保留规范类42家、歇业转产类17家。

通过试点整治整合后,现全县小作坊剩87家。

  四、制定标准,抓好试点

  制定标准。

食品加工小作坊卫生环境差,管理混乱,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弱等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小作坊没有一套管理规范。

为了能制定出规定具体、操作容易的小作坊基本条件要求,在省局、市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协同卫生部门联系制定《洞头县食品加工作坊基本质量安全规范》,作为食品加工小作坊准入的最低要求。

该规范规定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场所环境、生产设备及用具、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人员、产品检验、包装及标识、贮运、质量管理的基本条件。

规范的实施,大大提升了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同时,也为今后质监、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抓好试点。

根据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依靠政府、开拓思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要求,我局确定了小作坊整治试点乡镇及行业示范点,把霓屿乡作为试点乡镇,重点是紫菜加工整治,把北岙镇的鱼生加工作为行业示范点。

特别霓屿的紫菜加工整治列入了市级整治试点。

  1、霓屿乡紫菜加工试点。

霓屿乡紫菜养殖面积占全县80%以上,共13740亩,一直以来紫菜加工沿袭着传统的晾晒和简易烘干方法,全乡有21家“小、散、杂”家庭式紫菜加工小作坊,产品档次低、质量不高,严重制约着我县紫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局深入到霓屿乡进行调研,专门制定了《洞头县紫菜加工整治方案》,工作重点是帮助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等方式联小作大。

我局多次走访、面对面座谈,特别是带领小作坊户赴苍南参观考察等,积极引导加工户转变观念,树立联小作大的决定和信心。

李县长也重视霓屿乡的紫菜加工整治,并专程到霓屿乡作指导。

在小作坊整治过程中,我局还召集海洋与渔业部门、科技部门对召开紫菜加工小作坊规范化改造座谈会。

经过努力,在该乡布袋岙村、下郎村分别成立了众益水产品加工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灵潭藻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吸纳各紫菜加工小作坊。

灵潭藻类养殖专业合作社在10月12日挂牌成立,成为全县第一家加工紫菜的专业合社,并且与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联合,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养殖户”的模式共同发展,众益水产品加工养殖专业合作社已通过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考核,不久就可以取得证书。

通过整治,努力改变传统的晾晒方式,改善生产加工点卫生环境,使霓屿紫菜加工无人管到有人管、无组织到有组织、初加工到深加工的转变。

  2、传统的鱼生加工试点。

我县加工鱼生历史悠久,在温州地区享有很好的声誉。

并且加工鱼生点多,面广,从普查情况看,专门加工鱼生的就有16家。

但是大多属于无证无照。

为了使鱼生能够规范加工,确保质量,提高档次,走出洞头,进入超市,我局选择唯一一家有证有照的小作坊即红花水产加工厂进行试点,引导小作坊按《洞头县食品加工作坊基本质量安全规范》进行改造。

在我们的鼓励和帮助下,该小作坊改造了场所,规范了加工流程,制定了鱼生标准,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购置了检验设备等,现已处于取证的基本阶段。

  五、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我局通过加大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力求监管到位。

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累计检查8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巡查了环境卫生、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原料进货台帐及产品销售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同时,采取以省、市级为主、以县级为补充的三级抽查机制,使抽查面全覆盖,形成高压态势,促使小作坊业主自觉把好产品质量关,累计抽查食品加工小作坊28家,48批次,合格42批次,合格率%。

加大不合格后处理力度,要求小作坊从生产各个环节查找不合格原因,认真落实整改,从而使小作坊生产环境、生产工艺,内部质量管

  为巩固07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成果,防止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死灰复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市食安办的指导下,10月14日起我区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通过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前期清出的涉及豆制品、面点、腌卤制品等66家小作坊,已关闭61家,5家将进行转行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10月15日下午,区政府副区长梅健同志主持召开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

11月4日下午,梅健同志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11月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赵小维同志在全市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11月20日下午,梅健同志出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相关单位汇报了小作坊整治工作情况。

  区食安办印发了《成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通知》,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各街办相继制订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

  二、加强监管、全面整治

  11月11日,区政府梅健副区长在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和青龙街办负责人的陪同下,对青龙街办西林社区的食品安全进行调研,听取了社区负责人前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阶段工作打算,并实地对该社区的食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抽查涉食品生产加工门店的生产原料、清洁卫生、经营许可等情况。

  11月25日下午,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华、副区长梅健率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负责人对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了成都光荣食品厂、成都苏发食品厂、成都美又美食品有限公司等。

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原料、清洁卫生、经营许可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大胆创新、加强督查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组建四个督查组,对14个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分片包干,由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牵头对分片街办实施督查。

区各督查组及各街道办事处每周三向区食安办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及时全面了解全区小作坊整治进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整治工作,我区对各街办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方式首次采取街办非两两相互检查与区政府目督办、区食安办抽查两种方式,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2月

  5日,在前期各街办相互检查的基础上,区食安办组织区政府目督办、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对全区开展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重点对涉农街办进行了督查。

  四、总结经验、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经过为期一个月半月的整治,基本清除了我区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别是为全市全面推行豆制品准入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为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现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以下制度:

  推行街道办事处非两两相互检查制度,街办互相监督,取长补短。

  加强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街道对社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街道对辖区市场的工作考核范围,明确职责,管理到位。

  深化协管员队伍建设。

各街办对辖区食品药品协管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协管员工作经费挂钩。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利用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在辖区内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举报。

  实行专项整治包案制度,针对业主具体情况,合理制定处置方案,各社区书记、主任、食品协管员实行包户包案,居民小组长一盯一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处置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假关闭和死灰复燃。

  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巡查制度,食品协管员定期对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对新增无证照作坊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实行社区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实行月报表、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发现有大案要案立即报告。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制度,对辖区内的合法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加强日常监控。

  建立出租房屋主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动员群众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食品生产,齐抓共管,共同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安全、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全面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水平为中心,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从严监管、疏堵结合、规范提升、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食品产业稳定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一是摸清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登记建档、纳入监管。

二是按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意见》实施小作坊生产许可。

三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业主和从业

  人员加强培训教育,政策引导、技术指导,督促其合法生产、守法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

四是对取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监督其按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限期整改。

对不具备整改的和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小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对违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惩处,直至吊销生产许可。

  三、整治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局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做到责任到人、目标到位。

  以“三查、三建、三落实”为主线,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

“三查”即: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小作坊普查。

积极争取乡镇、街道支持,特别是发挥好食品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核实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

二是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

对获得生产许可的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持续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执行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等制度是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

  定,各种记录是否齐全。

对未获得生产许可的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整改到位,对不具备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小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是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查。

对肉制品、食醋、豆制品、糕点、粉条等食品开展重点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食品要认真开展不合格产品小作坊的后处理工作。

“三建”即:

一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

在小作坊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并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对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积极帮扶,帮助其提高生产条件,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对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生产基本条件的小作坊予以关停;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

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实施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对社会、新闻媒体、网络和各类投诉举报反映的生产加工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及时查处并回复。

“三落实”即:

一是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信息公示制度。

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营业执照、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公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投诉电话等在厂内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二是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指导食品生

  产加工小作坊建立完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销售等记录台账,建立实施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不合格品处理等制度。

三是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帮扶措施。

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技术优势和职能优势,对具备一定条件、愿意提高生产条件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引导其改善生产条件,建立必备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控制制度,落实进货、生产和销售登记制度,在规定期限内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全方位广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宣传活动。

要向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等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

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向广大群众宣传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生产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声势和氛围。

  四、时间安排

  组织发动阶段

  1、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部署整治工作并与各相关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2、制定小作坊排查建档、信息公示、宣传培训、重点整治、帮扶服务、核查评审等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案。

  3、通过各种媒体组织宣传报道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活动。

  4、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普查、建档,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实时录入食品生产动态监管系统。

  5、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公示制度,将小作坊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公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投诉电话等在厂内公示。

  全面整治阶段

  1、根据小作坊普查结果,选择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作坊开展帮扶活动,帮促其改善生产条件,提档升级,获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2、根据普查结果,对小作坊存在的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整治,对“黑作坊”坚决予以查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