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内容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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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内容表格
附件1
“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公司各部门任务分工表
打非治违重点方面
责任部门
(一)非法违法行为
1、无施工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
市场管理部
2、违法发包、违法转包、违规分包、挂靠工程。
商务合约部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人力资源部
4、特种作业人员无合格得上岗操作证书。
安全监督部
5、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
财务资金部
安全监督部
6、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得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回复。
安全监督部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监督部
2、未认真执行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安全监督部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不到位。
安全监督部
4、深基坑、高支模、高大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技术质量部
5、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未按专项方案与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防护与变形监测。
技术质量部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得安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
安全监督部
6、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与安全防护不满足规范要求,所采用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安全监督部
7、机动车超速、超载、违规停放车、疲劳驾驶等;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等。
办公室
安全监督部
8、易燃易爆品场所未按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现场动用明火无审批手续,无灭火措施与监护人。
超高层未专门设计临时消防用水系统,未严格控制与管理火源。
安全监督部
9、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电器设备,未配备足量灭火器材。
党群工作部
附件2
“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情况汇总表
(一)
序号
违法发包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1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得
2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得施工单位得
3
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得
4
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得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得
5
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得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得
6
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得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得
7
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得
8
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违法发包行为
“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情况汇总表
(二)
序号
违法转包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1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得全部工程转给其她单位或个人施工得
2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得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得名义分别转给其她单位或个人施工得
3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得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得
4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得采购由其她单位或个人实施得;
5
劳务分包单位承包得范围就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得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得就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得全部工程价款得;
6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得将其承包得全部工程转给其她单位或个人施工得;
7
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转包行为
“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情况汇总表(三)
序号
违法分包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1
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得;
2
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得单位得;
3
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得部分工程交由其她单位施工得;
4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得主体结构得施工分包给其她单位得,钢结构工程除外;
5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得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得;
6
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得劳务再分包得;
7
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与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得;
8
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违法分包行为
“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情况汇总表(四)
序号
违法挂靠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1
没有资质得单位或个人借用其她施工单位得资质承揽工程得;
2
有资质得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得,包括资质等级低得借用资质等级高得,资质等级高得借用资质等低得,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得;
3
专业分包得发包单位不就是该工程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得,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得除外;
4
劳务分包得发包单位不就是该工程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得;
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得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得;
6
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得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得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得;
7
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得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得施工机械设备,由其她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得;
8
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挂靠行为
“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情况汇总表(五)
序号
其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1
项目无施工许可证而先行施工得
2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
3
特种作业人员无合格证得岗位操作证书
4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得
5
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得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回复
7
为认真执行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8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不到位
9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得安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
10
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与安全防护不满足规范要求,所采用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11
机动车超速、超载、违规停放车、疲劳驾驶等;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等;
12
易燃易爆品场所未按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现场动用明火无审批手续,无灭火措施与监护人。
超高层未专门设计临时消防用水系统,未严格控制与管理火源
13
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电器设备,未配备足量灭火器材。
附件3
其她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措施
序号
其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整改措施
1
项目无施工许可证而先行施工得
详见通知第六条
2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
1、公司人力资源部对项目“三类人员”持证
情况进行清理10月15日前完成。
2、问题立即整改,无证人员暂不履职。
3
特种作业人员无合格证得岗位操作证书
1、公司安全监督部抽查。
2、分公司安全部对所属项目普查。
3、问题人员清退或转岗。
4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得
1、公司财务部检查两级财务费用提取台账,
存在安全生产投入不满足房建、城市轨道
工程≥2%,市政、公路、安装工程≥1、5%
得情况立即整改。
2、分公司安全部检查项目专项费用计划、使
用台账就是否符合要求。
3、分公司安全部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投入就是
否到位,不足得增加投入。
5
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公司安全监督部抽查。
2、分公司安全部对所属项目普查。
发现问题
增补相应人员。
6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得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回复
分公司安全部检查各项目。
若有此情况,立
即督办,限期整改回复。
7
为认真执行企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公司安全监督部检查公司领导,抽查分公
司、项目部带班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2、分公司安全部检查分公司领导、项目部带
班前情况,每月通报处理一次。
8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不到位
1、公司安全监督部抽查。
2、分公司安全部对所属项目普查。
3、项目安全部检查。
4、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完善教育培训程序。
9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得安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
1、公司安全监督部抽查。
2、分公司安全部普查,并负责督促整改,查验安拆单位资质真假,就是否过期。
10
脚手架搭设、验收、使用与安全防护不满足规范要求,所采用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
1、公司安全监督部抽查。
2、分公司安全部普查各项目,督促整改。
3、分公司技术部普查项目部,现场钢管扣件等配件就是否与方案设计相符。
11
机动车超速、超载、违规停放车、疲劳驾驶等;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等。
1、公司办公室普查公司机关用车人员驾照、保险、年检等就是否合规。
2、分公司综合办普查分公司机关用车人员驾照、保险、年检等就是否合规。
3、各项目部对施工场所内所有相关用车人员驾照、保险、年检等就是否合规
4、各项目部检查运出物资材料得超载、堆放安全情况。
5、公司、二级机构、项目级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培训。
12
易燃易爆品场所未按规定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现场动用明火无审批手续,无灭火措施与监护人。
超高层未专门设计临时消防用水系统,未严格控制与管理火源。
1、公司安全监督部抽查。
2、分公司安全部普查各项目,督促整改。
13
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电器设备,未配备足量灭火器材。
1、公司党群工作部抽查。
2、分公司办公室部普查各项目,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