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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广东检验检疫局六措施力促广东外贸发展

 

第16期

2007年3月9日

 

质检动态

检验检疫局六措施力促外贸发展

2006年,检验检疫局辖区口岸(不含、)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496.38万批,货值 1681.7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7.9%;检出不合格的出入境货物 19207批,同比增长30.7%。

检验检疫部门全年还检疫查验出入境人员1260万人次、检疫出入境交通工具50.5万架(艘、列、辆)次、检疫集装箱 898.3万个标箱;从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中截获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1852种,5.24万批次;签发普惠制产地证76.94万份,签证商品金额176.92亿美元,可降低关税约8.8亿美元;签发一般产地证43.12万份,签证商品金额107.15亿美元。

    笔者从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促进扩大进口、推广电子监管、实现通关无纸化、帮企业攻克国外技术壁垒、维护公共口岸卫生安全、完善服务等六项措施,促进外贸又好又快发展。

    采取积极措施扩大进口。

全面应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等专项业务系统,加快进口货物通关验放效率;不断优化业务环节,实行风险管理,对进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集中审核、快速查验、抽批查验、调离查验和实货放行等口岸查验便利措施;建立和完善进口成套设备报检、装运前预检验、到货开箱检验检疫、安装使用备案、调试验收等环节的一系列高效便捷的监管模式,促进大型成套设备进口;逐步推广“入境货物口岸地联合执法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推行直通放行制度;同时,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重点加强快速检测诊断方法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缩短检验周期。

    加快推广检验检疫电子监管模式。

对出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食品以及敏感的工业品生产企业尽快全面实施电子化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制定符合电子化模式的检验检疫业务标准和管理规,将电子监管与现有的各种业务模式相融合,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子监管企业,制定相关优惠配套措施;推进电子标签在电子监管中的应用,加强粤港合作,加快电子标签在进口废物原料集装箱、出口鳗鱼、生猪、冻肉监管中的研究应用;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的法规标准、风险预警以及检验检疫许可备案等信息,更好地为外经贸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大力推进检验检疫无纸化进程。

检验检疫部门在全国率先实现出境跨关区直通式放行,凭检验检疫局辖区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在辖区各海关直接通关,对跨关区通关的货物,取消二次申报,减少辖区出境货物到口岸换证的环节,为企业节省换证环节所花费的时间、人力和费用;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优惠配套措施,对电子监管企业全面实施直通式电子报检,逐步取消报检纸质单证;加强与海关的沟通协商,研究和试点推行检验检疫与海关的通关单联网核查,最终实现通关环节的无纸化。

    为“制造”走出去攻坚破壁。

面对国外越来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越来越苛刻的环保指令,检验检疫局将重点帮助和指导农副产品生产企业按进口国的规定组织出口生产,避免出口农副产品遭遇贸易壁垒。

特别是重点帮扶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和荔枝、龙眼、沙田柚、柑桔、盆景、花卉、水产品等特色名优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供港澳家禽、家畜、蔬菜等种养企业产品的出口。

同时,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获得有关国际认证,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继续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健全和完善专门应对欧盟环保指令的重点检测实验室,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

    维护口岸公共安全。

全面加强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继续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重点加强人禽流感、艾滋病检疫查验工作,不断完善南方热带病联防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控制体系;加强进境重点、敏感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力拒危险性有害生物进入国门;建立健全重大、敏感进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制度,严格口岸查验,坚决堵截有毒有害物质和不符合要求的废旧物品、放射性物品进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安全。

做服务外贸的排头兵。

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等信息服务,形成透明公开、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体系;在继续抓好促进粤东等区域性外经贸发展的同时,全力支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需要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或其它建设物资,实行优先报检、优先检验检疫和“全天候”预约工作制度;积极支持有关招商引资、国际展览和经贸洽谈等大型国际经贸活动,对进境展品以及相关物资实施便利验放;进一步加大对ISO9000、ISO14000和HACCP认证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开展原产地标记保护工作,扶持名、特、优产品扩大出口,积极推行免验制度,指导和帮助更多的名优产品获得出口免验资格。

(局办公室)

检验检疫局九项措施加速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检验检疫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近日,就支持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九项措施,从全方位多层次的扶持入手,为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装上“加速器”。

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加快电子检验检疫建设,促进粤东地区出口产品质量和口岸通关效率的提高。

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加快实施电子化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在港口推行“分类监管、快速通关”的工作模式,降低港口运营成本;出境货物落实检验检疫后,直接出具通关单,实现粤东地区出境货物在局辖区直通直放。

二是大力支持粤东地区特色经济、民营经济和效益农业的发展,促进名、特、优产品扩大出口。

促进瓷、玩具、服装和不锈钢制品等地区重点工业产品扩大出口,重点扶持活猪、活鳗、烤鳗和荔枝、龙眼等产品出口,加强对腌渍菜等名特优产品的品牌保护。

三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促进粤东出口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针对地区食品、水产品等生产企业生产管理水平状况,组织专项帮扶活动;强化输美瓷认证工作,促进玩具、机电、瓷等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产品档次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是积极推动粤东地区产业集群的发展,促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

积极配合做好粤东地区承接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认定审核工作,大力促进粤东地区工业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的发展;支持更多企业申请产品出口免验。

五是全力支持粤东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临港工业发展,为对外经贸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大力支持华能海门电厂、大唐电厂、惠来电厂、聚苯乙烯基地、华丰石化基地、粤东中海尤LNG项目、贵屿废旧电器综合利用产业示园区、潮汕民用国际机场、广澳港区建设、揭阳港建设等粤东重点工程和项目的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国外引进设备和物资的质量。

六是积极支持粤东地区对台经贸合作,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积极支持粤东地区融入海峡经济区,扶持粤东对台小额贸易的发展;帮助引进优良农产品品种,在口岸建立花卉苗木专门查验区,为有条件建设植物检疫处理设施的企业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在粤东地区设立水果进入大陆的指定口岸。

七是充分发挥检验检疫优势,切实为粤东企业排忧解难。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与粤东重点企业的联系协调机制,切实帮助出口企业及时解决进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八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粤东检验检疫机构、人员配置,更好地服务地区外经贸发展。

加强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和检验检疫局瓷检测中心实验室等检验检疫区域性中心实验室建设,确保粤东所有进出口产品的检测工作就近完成。

九是依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粤东经济安全,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文/詹建光)

把关服务

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充分利用免验政策

近年来,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设置的技术壁垒不断增加,技术法规要求日益苛刻,特别是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副产品出口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鼓励企业严格把关、提高出口附加值,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出台了有关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的规定。

首批17家企业通过了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资格,出口免验资格的获得,是国家质检总局对企业信誉和产品质量的一种荣誉,不仅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政策的实施,将对出口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产生积极的影响。

获得出口免验的产品,仅须凭相关证明办理检验检疫,就可免于检验检疫,免予检验检疫收费。

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要抓住机遇,特别是一些信誉良好,生产规模、出口数量、产品质量安全居行业前列的企业,要按照免验企业的条件,进一步完善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从抓好质量着手,通过质量体系的完善,从源头抓起,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积极开展HACCP、ISO/IEC17025等各类认证,为获得出口免验创造条件。

(文/周木龙琳)

首批出口至保加利亚的产品已享受关税优惠

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正式加入欧洲联盟,并执行欧盟的普惠制方案。

接到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后,检验检疫局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利用普惠制来享受关税优惠。

日前,检验检疫局澄海办事处已签发首份输往保加利亚的普惠制产地证,进口商凭该证书约可以减免关税500美元。

(文/林东丽)

出口蛋黄派企业应关注新标准

我国首次对蛋黄派食品制定的行业标准《SB/T10403-2006蛋类芯饼(蛋黄派)》已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

该标准的实施结束了蛋黄派只有企业标准而没有统一市场标准的混乱局面。

虽经国家商务部的批准,蛋黄派生产厂家库存产品包装将延期使用到2007年5月31日,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

出口蛋黄派企业对该标准应加以关注。

新的蛋黄派行业标准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市粮油学会粮油烘焙食品专业委员会、市食品研究所以及蛋黄派生产骨干企业等单位共同起草的。

标准对不同种类蛋黄派食品的蛋白质含量进行了量化:

夹心蛋黄派的蛋白质含量≥6%;注心蛋黄派的蛋白质含量≥4.5%;涂饰蛋黄派的蛋白质含量≥4%。

标准中规定的蛋白质含量是糕坯中的蛋白质含量,并且是以干基计。

此外,该标准还对蛋黄派食品实施召回制度,即产品在市场销售中,超过保质期的,应按照制造商与销售商的合同约定,由合同相关方负责将产品进行下架召回处理。

  (文/敏洁)

动检处积极帮促蟹肉出口大幅度增长

日前,从美国诺福克传来消息,国家农业龙头企业市侨丰公司生产出口的1个集装箱/16.344吨罐装蟹肉已顺利通关放行,这标志着2006年出口蟹肉划上圆满的句号。

2006年,侨丰、进发水产品等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出口蟹肉1508.4吨,货值1993.9多万美元,分别同比增长38.4%和43.2%。

据统计,侨丰公司2006年出口美国蟹肉占全国出口量的15.8%,居全国首位。

水产品加工业是创汇的支柱产业,自2004年中国养殖对虾遭到美国反倾销以来,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痛失了最主要的传统市场。

动检处积极帮助企业突破国外贸易技术壁垒,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档次,变粗加工为精加工,变大包装为小包装,变低附加值产品为高附加值,提高产品出口创汇能力及国际市场竞争力。

2006年小包装精加工的蟹肉产量大幅度增加,质量提高,创汇能力增强,新格牌和船长牌等罐装蟹肉品质优良,在美国深受消费者青睐,市场潜力巨大。

(文/燕忠)

信息专递

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你做好备案申请了吗?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食品包装企业实施检验监管的半年过渡期已过,从2007年开始,检验检疫部门将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规定全面实施检验监管,对未申请或申请后未能达到备案管理要求的,将实行逐批外观检验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待检验合格后出具相应证单,方可用于包装、盛放食品;而对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则按一定的检测周期对食品包装的外观和安全、卫生项目进行检测。

即对同一企业的同一种材料、同一种加工工艺的食品包装,实行周期检测,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减少了检测频率,有效缩短了出证时间,大大方便了企业。

但目前辖区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企业在过渡期通过备案的屈指可数,有部分企业正在申请,还有大部分企业仍在等待。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企业应该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强化产品检测、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尽早申请备案,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文/林小炜)

服装生产企业,你们准备好了吗?

在我国加入WTO 后,国际国对纺织品的安全、卫生、环保及反欺诈的要求日渐提高,2005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GB18401-2003),这是我国对纺织品基本安全作出科学合理规定的一部最新的技术法规。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标准将纺织品分为A、B、C三大类,分别是婴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其所规的具体产品围包括婴儿尿布、成人衣、外衣、帽子、手套、袜子以及床上用品等等。

该规对三大类纺织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安全及物理特性作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规定产品中不得有异味和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执行新标准后,对纺织产品是否合格的判定将是同时符合这项强制性标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相应的产品标准。

不符合该技术规要求的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2006年5月1日开始,进出口服装系列标准又新增了《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SN/T1649-2005)、《儿童服装安全技术规》(SN/T1522-2005),对面料的要求尤其是服装(面料)的在质量的要求有了革命性的变化,对某些涉及人体安全卫生方面的纺织品生态项目如pH值、游离甲醛含量、色牢度、可分解的芳香胺染料(AZO)、有无异味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的进出口服装检验标准以进口国技术法规为基础的合格评定方式和主要容作为检验要求,体现了我国加入WTO 后,在进出口服装检验中对合格评定普遍要求的遵守和尊重,是对进出口服装是否符合商品消费国技术法规要求的具体化,也是对国服装企业实施冲破国外技术壁垒的一种引导。

出口服装新版标准的检验要求不但将服装从以外观检验为主转化为以在质量为主,还把对面料的在和生态项目的检验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容加以关注。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生产企业,要加强对产品的检验检测,从源头抓起,从事进料加工的服装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的营销人员在签订进料合同时,应在质量条款中注明面料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标准,以规避外贸风险。

(文/汤燕娟)

问题分析

欧盟化学品有新法规,企业应做好应对准备

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批准了关于Reach的法规议案,2006年12月18日,欧盟理事会(环境部长理事会)也通过该议案,至此Reach法规完成了立法议程,将于2007年下半年正式生效。

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andAuthorisationofChemicals)是指“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限制制度”,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项化学品管理法律。

它类似于特殊产(商)品的登记、授权和许可证制度,由于该法规将化学品安全信息举证的责任由政府完全转到企业身上,主“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这将对企业输欧的化学品产生重大的影响,该法规规定2008年11月30日为预注册时间,时间相当紧迫,因此企业应主动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REACH法规希望通过立法降低与化学制品相关的所有的风险,这些风险被认为存在于从化学制品的生产、使用到处理的整个过程,这种企图正反映了众所周知的预警原则。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REACH法规将对化学制品的生产商、进口商以及使用者规定繁杂的义务条款。

尽管REACH是一个关于化学制品的法案,但是它的容将不仅涉及大量的化学药品(“化学物质”以及“化学配制品”),还包括含有化学成分的所有产品(所谓的“物品”),也就是说,涉及了所有的产品。

此外,该法案还将涉及向欧盟进口的所有化学品和产品。

因此,REACH将对中国向欧盟的出口造成巨大的影响。

这个影响围包括从圆珠笔、玩具到纺织品以及家具等多种产品的中国生产商和他们的欧盟进口商。

REACH法规不仅涵盖面广(几乎包括了所有化学品和下游产品),而且检测系统完整,费用极高。

高昂的费用和实施检测数据引入知识产权的做法将对我国化学品及其下游产品的对欧出口贸易造成严重障碍,已成为一种技术贸易壁垒。

初步分析,REACH法规实施对我国工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对我国化工及相关产品的对欧盟出口造成障碍

(2)使我国从欧盟进口产品成本增加,严重影响下游相关产品的发展;

(3)打破目前国际化学品贸易平衡的局面,导致化学品国际贸易市场的大转移;

(4)消弱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

(5)具有影响人体健康及污染环境的产品有可能向我国转移。

鉴于欧盟新的化学品政策将对我国的化工产业及其下游产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中国政府为保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在该法规的制定阶段就密切跟踪,为应对REACH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如:

国家质检总局将先期收集的部分调研结果和各方面的反馈意见整理后,代表中国政府将其提交给欧盟,建议在REACH法规一读中对部分容进行修改。

欧盟REACH法规在欧洲议会一读通过后,国家质检总局对此继续予以高度关注,立即组织专家将一读通过的法规草案翻译、比较,向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和产业界通报情况、组织研究,然后向欧方提出我国的进一步关注和意见,其中部分意见已在二读时被采纳。

另外国家质检总局积极组织人员翻译了《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和REACH提案的正式版本,发布在上供各单位下载研究。

网址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为了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帮助我市的企业能更好地了解该法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择机进行REACH法规的知识培训。

(文/建毅)

 

近六千种中国产商品在智利可享“零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与智利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全国检验检疫机构自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对出口智利产品签发中智优惠证书(简称FORMF),凭此证书我国出口产品可享受智利给予的关税减免优惠待遇。

中国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货物贸易关税进程启动后,占两国税目总数97%的产品将在十年分阶段降为零关税。

2006年10月1日起,智利对原产于我国近六千种产品,中国对原产于智利近三千种产品,关税同时降为零。

智利对我国实施关税减免的产品主要涉及化工品、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机电产品、车辆及零件、水产品、金属制品和矿产品等。

中智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一贸易协定,扩大对智利的出口。

特别是我市纺织服装、鞋类、玩具、工艺品、塑料制品和箱包等在国国际具有一定优势的产品,将在出口方面获得很大优惠。

外贸公司对出口到智利的产品申请签发FORMF证书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要求的原产地规则和直运规则,须在货物出口前或出口后的30天申请,超过期限不作补发。

因此,外贸公司在申请证书时一定要及时。

近年来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关税优惠逐年削减,区域性优惠贸易将成为我国进出口企业今后的主要优惠政策。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成功实施了包括中智《协定》在的四份区域性协定。

出口企业应尽快熟悉新的原产地证书签证要求,对于符合签证要求的产品及时申领,最大限度享受关税优惠,拓展新的国际市场。

(文/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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