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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区政协部门预算

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政协部门预算

 

2019年1月20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情况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情况

六、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情况

七、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情况

八、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19年度长春市朝阳区政协

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一、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二、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三、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处理区政协机关日常工作,做好区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有关事项的准备以及各专委会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区政协常委会议决议、决定的准备及会后落实工作和常委会议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

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做好区政协领导公务活动。

负责与市政协协调指导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及部门间工作联系。

负责驻区委员活动的协调工作。

主持召开区政协办公室会议。

负责机关学习、财务、考勤、车辆管理、来访接待等方面工作,履行好办公室主任职责。

  

(二)台港澳联络委员会

组织和推动委员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形势及我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有计划的组织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讨论会和参观考察、调查研究等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工作,把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等工作寓于交流交往之中;加强同港澳委员的联系,为宣传朝阳、振兴朝阳多做贡献;根据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决议精神,制定年度计划,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提案委员会

制定本届各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征集提案;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向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加强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以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文教卫生委员会

  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负责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本委委员就全区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活动;加强与本委委员和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相关界别人士的联系,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组织本委委员积极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经济科技委员会

负责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科技发展战略的宣传贯彻、民主监督,组织委员围绕推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知情出力;负责组织经济和科技界或热心经济、科技工作的委员和各界人士,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对外的联系,帮助引进经济或科技项目,推进经济与科技的合作;负责就经济、科技生活中的重要问题,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专题研讨、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决策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经济与科技界的委员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推进实际问题的协调解决;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法制委员会

组织委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他们了解我区社会事务、法制建设工作的发展情况,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广泛联系委员和有关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有关人士,听取和反映他们对我区社会事务、法制建设工作的意见;组织委员和有关人士就我区的社会事务、法制建设工作开展专题协商、专题议政、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向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本级

(二)预算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2019年实有人员47人,其中:

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26人。

第2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栏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本年收入

938.4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5.28

915.2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38.43

二、国防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二、上年结转

0.00

四、教育支出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五、科学技术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0.00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0.00

0.00

八、住房保障支出

23.15

23.15

收入总计

938.43

支出总计

938.43

938.43

0.00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单位:

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

预算数

2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5.28

20102

政协事务

915.28

2010201

行政运行

895.28

2010204

政协会议

20.00

221

二、住房保障支出

23.1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3.1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15

合计

938.43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基本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

2019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76.31

276.31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18.93

118.93

30102

津贴补贴

72.91

72.91

30103

奖金

9.5

9.5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66

13.66

30311

住房公积金

23.15

23.15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8.16

38.1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1.91

0.00

81.91

30201

办公费

4.1

4.1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0.3

0.3

30204

手续费

0.1

0.1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0.00

30207

邮电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0211

差旅费

12

1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20.00

2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20

0.2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4

0.4

30228

工会经费

9.01

9.01

30229

福利费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

2.4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3.4

33.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7.67

557.67

0.00

30301

离休费

26.67

26.67

30302

退休费

186.17

186.17

30309

奖励金

344.83

344.83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2.00

0.00

2.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00

2.00

0.00

合计

917.89

833.98

83.91

四.2019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单位:

万元

项目

2019年预算数

比2018年预算数增减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合计

2.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2、公务接待费

0.2

0

3、公务用车费

2.4

0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

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2019年预算基金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名称: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六.2018年预算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38.4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5.28

经费拨款(补助)

938.43

二、国防支出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三、公共安全支出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四、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科学技术支出

三、事业收入

六、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四、经营收入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五、其他收入

八、住房保障支出

23.15

本年收入合计

938.43

本年支出合计

938.4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938.43

支出总计

938.43

七.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单位:

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专户及批准留用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2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5.28

915.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2

政协事务

915.28

915.2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201

行政运行

895.28

895.28

2010204

政协会议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3.15

23.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3.15

23.1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15

23.15

合计

938.43

938.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八.2019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单位:

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类款项)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补助支出

2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5.28

894.74

20.54

0.00

0.00

0.00

20102

政协事务

915.28

894.74

20.54

0.00

0.00

0.00

2010201

行政运行

895.28

894.74

0.54

2010204

政协会议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3.15

23.15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3.15

23.15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15

23.15

合计

938.43

917.89

20.54

0.00

0.00

0.00

八.201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预算部门及编码

朝阳区政协

基层预算单位及编码

朝阳区财政局(本级)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万元

项目资金

(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20万元

年度目标

中长期目标

绩效

目标

1、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协长春市朝阳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长春市朝阳区第九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和《政协长春市朝阳区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会议听取和协商讨论《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协商讨论《朝阳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朝阳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通过《政协长春市朝阳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年度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会议次数

1次

参会人数

300人

会议天数

3天

质量指标

会议参与度

100%

会议覆盖率

100%

成本指标

会议成本

≤300元/人/天

社会效益指标

委员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

有所提高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938.43万元。

2019年财政预算支出93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89万元,项目支出20.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276.3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9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7.67万元。

4.资本性支出:

2万元。

共计基本支出917.89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朝阳区政协共有公务用车1辆,“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表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2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

七、部门收入总表情况

2019总收入938.43万元。

八、部门支出总表情况

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2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

科目分类:

基本支出917.89万元,项目支出20.54万元。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朝阳区政协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1.91万元,其中办公费:

4.1万元,咨询费:

0.3万元,手续费:

0.1万元,差旅费:

12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

0.2万元,委托业务费:

0.4万元;工会经费9.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3.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朝阳区政协共有车辆1辆。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朝阳区政协列入部门预算项目主要是政协全会经费20万元,召开全体政协委员会议,绩效目标是确保政协会议圆满成功。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七、结转下年:

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

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二、提租补贴(科目代码2210202):

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三、购房补贴(科目代码2210203):

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

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四、三公经费:

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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