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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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其有序运作,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建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实习基地,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
第三条福田辖区内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的重点企业及区属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立和管理的全面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实习基地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负责大学生实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立
第五条申报建立实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习基地每年能提供3人以上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实习岗位,岗位设置和分布较为合理,其中区属事业单位应有相应空编(含雇员编制员额实习岗位);
(二)实习基地应当安排有经验的中层领导或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实习指导人员,能够取得较好的实训效果;
(三)实习基地应具有较好实习环境和设施,完善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设施。
第六条申报建立实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需递交以下材料:
(一)《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申报表》;
(二)法人代码(含事业单位登记)、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近两年纳税证明材料;
(三)岗位设置等说明材料;
(四)其他证明材料,如:
企业的信誉材料和荣誉材料等。
第七条实习基地的申请建立程序如下:
(一)申请。
用人单位到小组办公室领取《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申报表》或到相关网站下载,如实填报后,将其它申请材料一并递交到小组办公室;
(二)审核。
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企事业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审核时限原则上为20个工作日;
(三)公示。
审批通过拟建实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在福田政府在线和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挂牌。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的申报单位由小组办公室挂牌,正式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
第三章实习申请
第八条大学生实习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如下(含个人、高校申请):
(一)申请表格;
(二)毕业证、学位证、在校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提供)、成绩单(以上证件均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报名和接受资格初审;尚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
(四)身份证,本市户籍的学生还需提供户口本,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证明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大学生实习申请程序:
(一)申请。
大学生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申请表》,如实填报后,由申请人将其它申请材料一并递交到实习基地,若同一高校申请同一实习基地的人数在五人以上,由高校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
实习基地对提出申请的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将拟进基地的实习大学生相关材料(含实习协议汇总表、实习补贴申请表)报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公示。
审批通过的实习大学生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第十条协议签署。
经审批同意后,实习大学生与实习基地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协议》,签订协议时,实习大学生需持所在高校的推荐信,实习协议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实习基地和高校、学生双方的职责;
2.实习的时间,工作岗位,具体的工作内容;
3.关于协议签订和解除的其他内容。
若同一高校在同一实习基地的实习大学生人数在5人以上的,实习基地除需与实习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外,还应与实习大学生所在高校签订《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备忘录》。
第四章实习安排
第十一条实习时间和人数安排。
(一)实习人数由小组办公室根据每年实习基地的具体需求确定。
实习原则上分为两批,第一批时间安排在每年5到7月份,主要面向深圳生源和国内高校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第二批时间安排在每年10到12月份,主要面向暂缓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院校大学生;
(二)福田区卫生系统的实习补贴名额原则上优先分配给福田区属医院重点学科的优秀实习大学生,福田区教育系统的实习补贴名额原则上优先分配给省、市级初高中学校实习的优秀大学生;
(三)实习的时间、人数和批次可由小组办公室根据每年实习基地的实际运作情况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鼓励高校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与实习基地双方协商制定教学、实习计划,积极为实习基地推荐专业对口的优秀大学生,并及时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五章运作
第十三条实习基地主要有以下的运作事项:
(一)实习基地应在每年的3月份或9月份之前,将本基地的实习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相关信息报送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
(二)小组办公室已核准的实习岗位需求信息,在福田政府在线、区公共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同时主动联系相应高校协调实习事宜;
(三)小组办公室根据已核准基地上报的实习人员情况逐月(或一次性)向实习基地发放政府补贴,实习基地必须建立补贴发放台帐,实习基地补贴的发放落实情况由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
(四)出具实习鉴定。
实习结束后,实习基地对大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鉴定,将《大学生实习鉴定表》、大学生书面实习总结及其他材料在实习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小组办公室备案。
优秀实习生的有关信息经本人同意后,录入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诚信档案信息库。
第十四条实习结束后,辖区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录用优秀的实习学生到本企业工作,择优聘用比例不低于为30%,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实习生实习鉴定为优秀的,在两年内报考本系统事业单位的职员或雇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在公开招聘时按实习专业设岗比例不低于招聘人数(含雇员)的20%,且录取后职员实行最短试用期,雇员免试用期。
区人事局(编办)对上述毕业生优先办理接收手续。
第十五条实习基地运作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须经小组办公室考核合格,才可按相同期限再次运作。
第六章考核与监管
第十六条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区实习基地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地能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具备健全的安全卫生制度,能否为实习学生提供安全卫生保障;
(二)实习岗位是否具有一定管理和技术含量,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
(三)实习补贴奖金的发放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补贴发放台账;
(四)实习基地今后实习工作的开展计划和意愿。
第十七条对考核优秀的实习基地,区人事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实习基地,小组办公室予以批评指正、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实习基地资格。
第十九条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严格监督实习基地补贴的发放情况,检查实习基地是否按时、如数发放补贴。
对弄虚作假的实习基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3年之内不能再申报实习基地。
情节严重者,小组办公室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实习基地,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日内”、“届满”均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相关表格均可在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ft-)下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则本办法将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福田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申报表
2、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协议汇总表
3、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鉴定表
4、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5、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补贴发放台账
6、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申请表
7、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协议书
8、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备忘录
附件1: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单位规模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实习岗位情况
实习岗位数
拟招实习人员数
实习时间段
实习生待遇情况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备注
注:
请各实习基地将实习岗位的人数,具体职责,实习要求等形成表格另附上报.其它有关内容也可另附说明。
附件2: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协议汇总表
实习基地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实习人员
姓名
性别
学校
学历
专业
是否深圳生源
身份证号
毕业时间(年、月)
实习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附件3: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鉴定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院校
性别
专业
毕业时间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段
生源情况
□深圳生源□非深圳生源
实习内容
实习生自我鉴定
实习单位鉴定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鉴定结果
□优□良□合格□不合格
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本次实习
岗位情况
实习岗位数
拟招实习人数
实习时间
其中深圳生源及院校大学生
实习岗位数
拟招实习人数
实习时间
单位自行制定的实习待遇情况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人事部门
审核意见
备注
附件5: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补助发放台账
实习基地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实习人员
姓名
学历
补助金额
补助领取人
领取时间
单位负责人:
电话:
附件6: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学校
学历
专业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申请的实习基地
申请的
实习时间
实习申请岗位
个人简历
(只需描述本科以上就读期间个人基本情况)
院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实习基地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7: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协议
(1)
甲方(实习基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习学生):
学历:
所属(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实习,并承诺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第二条甲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并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为乙方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及实习工作时间。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的实习时间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到部门,从事工作,每天工作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小时。
第五条乙方在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甲方各项的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安排开展实习期的工作;
2.服从甲方对其实习指导人员的安排,尊重并虚心接受实习指导人员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努力学习;
3.与甲方员工融洽相处,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4.如因乙方个人的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是因泄漏商业机密而给甲方造成商业利益损害,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实习期间甲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并为乙方购买有关保险;
2.甲方应根据实习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相关工作设备;
3.甲方应安排专门的实习指导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
4.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付给乙方一定的实习津贴,并为有食宿要求的学生提供帮助;
5.如乙方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规定执行。
6.如出现实习期间双方提前解除实习协议之情形,甲方应于协议解除前,以书面方式告知区人事局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1.如乙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原因,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与甲方终止实习合同,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应甲方安排的工作等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乙方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限满,实习协议自动解除。
如用人单位欲招收乙方为正式工作人员,则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其他事项:
1.
2.
3.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第一十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区人事局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8: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备忘录
甲方(实习基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高校/院系):
授权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甲方是经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合格单位,具备接受在校大学生进行实习的各项条件;乙方此次拟选送本校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前往甲方处进行实习,且人数较多(五人以上),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选送的大学生前往本单位实习。
现甲乙双方为加强合作和沟通,促进在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千家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示范基地建立计划和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友好协商,就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之约定,并具文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