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安装合同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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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安装合同4篇
2018制作安装合同(4篇)
甲方:
乙方:
北京圣卓环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第二条:
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
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元为预付款。
b.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7%,即元为尾款,其余款项为该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内付清。
第四条:
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浇筑地基起日内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六条:
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
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半年。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北京圣卓环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
法人/授权代表(签):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样本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型广告塔n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_______《》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__漆(___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________》型广告塔n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_______》型广告塔n座,单价每座0000.00元(大写:
_____)。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______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____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_____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____元(大写:
_____元整)的___%;合计人民币___元(大写:
___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____元(大写:
_____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
____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工程期限为n天,其中加工配件n天,运输n天,安装n天。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_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kn/m2(抗风设计值为n级)。广告塔质保期为n年,保修期为n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
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___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
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五、资金
六、工程程质量标准:
七、材料选用要求:
八、保修条件、期限:
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需为本工程作壹年的保修,保修期内,如不属人为损坏的项目,乙方提供免费修理。
如属人为损坏或超过保修期,则不属于保修范围,但乙方可协助修复,其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或协商解决。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工程+0 000以上建筑钢结构部分,及屋面、墙面(不含砌体),门窗,具体见第二条相关的内容及方案图。
不包括:
烟囱、内隔墙、作业台、钢梯、栏杆……等前述列明的承包内容以外的工程。
二、+0.000以上钢结构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及按现行国家法规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其它:
。
第四条工程造价
一、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
二、本合同采用主要材料价格采用浮动价。
其中,施工期间人工、钢材、水泥、砖、混凝土、砂石、铝材、预应管桩可调整价差,调整方法:
以投标截止日当月的该材料的佛山市信息价为基准,浮动价格在±1%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1%时,按进度,以施工期间该材料的佛山市信息价与投标报价主要材料价格计算价差;当佛山市信息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按实际市场价格与投标报价主材料价格计算价差。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第三条第一款确定的承包范围为准,施工图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3、由于设计修改而出现的变更工程项目,按《顺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追加该项目的单价,由甲方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后,方施工。
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
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 费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据以施工的基础资料,包括并不限于:
工程地质资料、水准座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和周边的高低压电力网线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蓝图一式 份(并提供cad电子文件)。
三、乙方应当按照国家钢结构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合同施工。
四、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甲方要求变更设计的,应向乙方书面提出。
变更的具体内容在设计变更中载明。
五、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的,由甲方承担下列费用和责任:
1、材料设备增加的,追加材料设备款;
2、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
3、造成乙方构件制作和安装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积压的,赔偿损失。
4、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埸的代表称为工程师。
工程师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工程师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工程师签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工程师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出。
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乙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工程师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
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异议,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工程师愈期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书面通知时,必须承担因指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师为 名。
姓名为:
、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7、甲方更换工程师,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
8、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乙方项目经理
1、乙方派驻工地现埸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埸安装施工的代表。
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埸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或其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单无效,除非经承包人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工程师在回执上签名并写上日期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
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乙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均属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甲方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埸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埸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甲方委派的工程师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工程师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乙方应派相关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会审和交底会议。
2、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乙方应即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设计图纸经会审确定后,乙方即应组织设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埸计划。
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2 天送交甲方。
5、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准备进埸安装。
二、甲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埸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载汽吊通过作业为准;接通施工现埸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动力电源,包括水表、电表、配电箱配置,以能满足用水用电的需要;施工埸地平整压实,可承载吊装作业和堆放钢构件;拆除现埸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以上工作概括为”三通一平”,甲方保证符合进埸施工的条件,并承担前述工作的费用。
2、埋设基础地脚螺铨。
3、向乙方提供施工埸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等,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协调处理好施工埸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古木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前述事项的费用。
5、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6、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7、协助乙方办理建筑企业异地许可证等证件。
8、甲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乙方发出进埸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暂定为 年 月 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以工程师在开工报告上的批复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暂定为 年 月 日,根据开工日期作相应调整。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个日历天。
二、工期顺延
1、在施工准备期间如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材料、设备变更的,则对重新设计、材料采购、制作的时间顺延,并追加设计费和赔偿因重新采购或重新制作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施工期间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
2.1进埸后,发现工地现埸不具备进埸施工条件、无法进埸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埸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2.2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工期相应顺延;
2.3由于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2.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汽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2.5因工程师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2.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2.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2.8非乙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乙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2.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1、工程师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
乙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
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甲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 :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内容应当包括:
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地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甲方对其质量负责。
4、甲方应按一览表中的约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
提前交付的,乙方有权拒收;迟延交付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
5、甲方将材料设备交付乙方,双方应进行清点和核对。
品种、规格、型号等与一览表不符的,乙方有权拒收。
乙方接收材料、设备后即负有保管责任。
二、乙方采购和提供材料、设备
1、乙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负责。
。
3、乙方运送材料、设备、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清点检验。
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
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三、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设备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
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埸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三、在乙方进埸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埸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埸,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四、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五、乙方在进埸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
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
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
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理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工程师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7、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基础地脚螺铨工程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进埸施工前交由乙方复验。
复验发现不符要求的,甲方负责整改至符合要求,具备进埸施工条件时,交乙方接收并进埸施工。
二、中间验收:
钢结构主构件安装完毕,乙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甲方组织中间验收。
甲方在接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乙方整改。
甲方三日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进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终验收:
全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 7 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甲方、乙方签确认。
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
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报告上签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
乙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乙方的施工时间。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 14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组织验收后 7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因特殊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