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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招投标文件范本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

×××设备采购工程

 

招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CRCC-25××-××-××

 

招标人:

××××××

招标机构:

××××××

年月

中国·广州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第三章合同条款22

第四章附件30

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37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46

第七章技术规格书47

 

第一章投标邀请

日期:

年月日

招标编号:

CRCC-25××-××-××

 

1.××××××(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设备采购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投标人必须对此工程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并投标,合格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2.招标范围:

×××设备,×台套(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年月日-20年月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3:

30—16:

00(节假日除外)在下述招标机构地址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如办理邮购,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方请将上述款项汇至招标机构如下帐号,凭银行回单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方还可使用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允许,招标方保留对其制造商在开标前进行考察的权力,考察期为1-2个工作日,招标方负担其自身所有费用。

6.投标截止期:

投标书应于20年月日以前递交到下述开标地址,迟到的标书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址:

兹定于20年月日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接收投标书及开标地点:

8.随投标书必须向招标机构交纳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汇款;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9.招标机构:

××××××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帐户名:

人民币开户行:

帐号:

5.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为准。

下表中条款号为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条款号。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工程名称:

2

3.1

招标人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户名:

人民币开户行:

帐号:

3

4.1

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附件

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4

8.1

投标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业绩证明文件;

7.投标法人授权书;

8.投标保证金;

9.技术文件。

10.其它文件和附件;

5

10.1

可选择报价:

不接受

6

10.2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详细分项报价表(含型号、名称、厂家、产地等);

2.报价方式为现场交货价;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4.投标总价应包括“货物需求一览表”里所列的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保险和调试及培训及其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运保费、验收等其它要求的内容。

7

10.3

交货地点:

交货期要求:

8

12.2

对联合体的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给第三方。

9

12.3

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专业业绩:

在过去三年中有本工程所采购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

2.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

3.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提供最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以及财务审计报告;

5.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其他等效证明)。

10

12.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制造商资格声明;

4在有效期内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5投标产品在国内、国际获得的荣誉证书(如果有);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厂家出具上述证书正本核验

11

13.1

合格的货物:

经过大量运作成熟可靠的设备。

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所列要求。

12

13.2(5)

投标人的产品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文件和要求”。

13

13.2(6)

投标人需提供使用同类产品的使用单位的证明,证明其使用年限及产品现在的状况。

14

14.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150天。

15

14.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款形式的,需在开标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全额汇到招标机构帐户,并将有效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并递交;

帐户名:

人民币开户行:

帐号:

16

1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150天

17

16.1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本(光盘)一份。

19

17.2

投标书递交至:

投标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CRCC-25

20

17.5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样。

21

21.1

开标时间:

20年月日下午3:

00

地点:

22

25.3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可能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有效期不足;

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投标文件未逐页小签;

5)资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少相关证明文件;

6)缺少详细报价清单或报价中有严重缺漏项;

7)投标报价不合理的大幅度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

8)缺少详细技术应答、被要求的证明资料;

9)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标记“★”的条款)或超出偏差范围;

10)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有重大偏离;

11)缺少商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接受;

12)超出工程概算金额;

13)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重要要求。

23

26.2

评分办法:

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

评标价格分:

30分

合同条款响应:

5分

售后服务:

15分

产品技术规格响应:

30分

投标人实力:

10分

产品销售业绩:

10分

评标价格分计算:

(最低评标价)/(某一投标的评标价格)×30分

注:

评标价格是指通过初步评审,并按评标原则进行评估后形成的某一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格。

20

27.1

评标优惠:

此款不适用。

21

33.1

中标单位在签约后十(10)个工作日内递交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10%。

中标人应在本工程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招标机构支付合同总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其它要求

中标人须办理以招标人为受益人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全过程的所有相关保险(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具体要求见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款中规定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中所叙述工程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按照技术规格书中描述)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1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内独立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供货人。

2.2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本次招标拟采购的货物从事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4货物、原料、部件、技术服务来源地不受投标人国别限制。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自身参与此次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对于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附件

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等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对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招标机构或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将予以分析答复。

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的答复或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机构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投标书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中列明的内容。

投标人必须按附件格式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证明文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内未填写的内容,将被视为投标人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

如中标人在签约时,以投标书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内容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将有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并被取消中标资格。

同时招标人有权按评标时的评分排序,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9.投标书格式

9.1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函、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授权书、资格声明等重要文件格式供投标人填写并按要求签署,投标人可根据需要修改此格式,但对格式中重要内容的实质性修改、遗漏,或不提供前述正本文件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10.投标报价

10.1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或投标报价不唯一的投标将被拒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10.2投标总价应包括“货物需求一览表”里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内容,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中要求的备品备件清单不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0.3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运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项中规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费用。

10.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第五章附件三”的格式和内容详细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工程,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

10.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书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它税赋应包括在单价及投标总价中。

10.7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货币

11.1投标货币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

其它货币的报价不予接受。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面应分别提供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主体及明确各自责任与义务(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2本次招标对联合体形式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2款。

12.3投标人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3款中的要求。

12.4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4款中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买方或用户名称、地点、联系人及电话、传真、买方的评价等相关佐证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招标方认为所提供的业绩或资格证明无效。

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应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合格的货物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1款的规定。

13.2货物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样本、数据,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和幅面应与投标书一致,并按投标书统一编码及装订。

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必要的产品样本;

(2)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应答,列明自己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详细特征;

(3)如实填写偏离表(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

(4)公开发行的相关介绍和宣传资料(样本)原件;

(5)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2(5)款规定的检测报告;

(6)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2(6)款规定的使用证明;

(7)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8)详细的交货清单;

(9)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3.3除非另有说明,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参照型号、牌号、分类号等仅起说明、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的替代标准或型号等,但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并使招标人满意。

13.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最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有效期应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递交必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

14.3在开标时,凡没有按上述规定提交合格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34条的规定扣除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投标人不接受按第25条规定进行的更正;或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第33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

c)根据第34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5.投标有效期

15.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1项。

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的投标将可以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1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6.2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招标文件规定必须盖章的地方,应盖投标单位公章。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书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4投标书一律采用A4纸印制,文中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标题采用加重宋体四号字,标注文字采用宋体五号字。

16.5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四、投标书的递交

17.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7.1内包装: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每一份副本各自单独的密封,且在标明“正本”“副本”及相关编号、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17.2外包装:

所有正本、副本及相关资料均应置于一个外包装内。

外包装应足够牢固并密封严密,密封条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外包装箱上面应醒目地表明:

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注明“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7.3如果外包装未按第17.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4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及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单独密封,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置于上述外包装外,作为投标书一部分一同递交招标方。

无论任何原因,超过投标截止期交到的“开标一览表”均作无效处理。

如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和投标书内的价格不一致,应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进行评标。

如果该投标被选择中标,买方有权选择其不一致的报价中较低的报价签约。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投标人将投标书交到指定开标地点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8.2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9.迟交的投标书

19.1所有投标书必须由投标方专人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现场。

按照第18条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20.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

开标以后,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和资料都不予退还。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0.4根据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按照第20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1.3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声明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21.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在评标期间,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自行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2.3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盖章,并将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

22.4有关澄清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5除了上述情况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书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进行联系。

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以引起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注意,则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交。

22.6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

23.评标委员会

23.1招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招标项下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选。

24.投标书的澄清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5.投标书的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总体编排有序。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投标人出现了投标书须知前附表第25.3项规定的情况,将可能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当开标价与投标书正本价格不一致时,以开标价为准,并有可能投标书被拒绝。

25.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5.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书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标将采用综合评比法,具体见投标书须知前附表第26.2项。

27.优惠

27.1对达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1项规定的投标人将享受评标优惠。

六、授予合同

28.推荐中标人

28.1评标委员会将把所有合格的投标中综合评比得分最高的按照第一、二、三名进行排序。

29.资格后审

29.1招标机构、招标人可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29.2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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