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四电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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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四电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效益等管理目标,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技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铁路部门、建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行业标准。

3、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

4、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

5、公司颁发的现行有效的《管理手册》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原则

1、以法律法规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规范和规定。

2、以建设单位关注为焦点,充分满足建设单位需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以合同为依据,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创建企业信誉。

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保证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的基础上,实现施工技术的先进可行性与经济效益的合理性相结合。

4、以科学管理为基础,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技术”);认真贯彻公司“三标合一”管理体系;推行网络化办公,确保信息畅通。

5、以过程控制为手段,强化现场基础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权限,落实检查监控制度。

6、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满足可追溯的原则。

7、以生产管理为基点,做到施工技术管理和施工生产的有效统一。

8、以项目管理为目标,施工技术管理要围绕质量、安全、环保、工期、效益等项目管理目标开展工作、检验成效。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权限

第四条管理体制

1、项目部是由分公司派出的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的一次性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施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管理。

2、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逐级技术负责制。

3、公司施工技术管理主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为工程管理部;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为工程部。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职责

1、编制公司年、季施工生产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不定期组织公司范围内的施工生产专题会议。

2、负责对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参加安全、质量检查以及事故分析处理,参与环境、职业健康涉及技术方面的事故、事件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3、负责全公司工程调度工作,督促检查项目施工进度,收集月、季、年度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施工生产情况分析,并每周向公司领导通报,及时传达上级及公司领导对施工生产的指示并收集反馈意见。

4、购置各类工程所需标准图册资料、规范、规程、标准,建立科技档案。

5、工法、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的申报,参与“四新”技术、科研项目的评审,推广“四新”技术,及时积累经验,汲取教训。

6、负责本部门的各项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做好统计分析。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管理权限

1、有权检查各分公司及项目部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标准的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有权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环保和技术标准的生产设施、设备、材料责令停止使用。

3、有权禁止使用未经试验和鉴定的“四新”技术,经上级批准的科技试验计划项目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

4、有权向分公司及项目部有关人员直接了解施工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5、有权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进行审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和转报上级审批。

6、有权审核项目部报送的技术资料,审核季度、年度完成的工程数量及价值,索取有关附件和必要说明。

7、对公司内各项目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调动、考核、奖惩有建议权。

8、有权召集公司内施工技术专题会议。

第七条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职责

1、编制分公司年、季施工生产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执行,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协助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的检查等工作。

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参加安全、质量检查以及事故分析处理,参与环境、职业健康涉及技术方面的事故、事件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部进行审计、审价工作。

3、负责分公司工程调度工作,督促检查项目部的施工进度,收集月、季、年度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施工生产情况分析,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对施工生产的指示并收集反馈意见。

4、购置分公司所需标准图册资料、规范、规程、标准,建立科技档案。

5、所属项目工法、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的申报,协助推广“四新”技术应用,及时积累经验,汲取教训,对下达的年度科技攻关项目实施过程检查,并及时与公司工程管理部沟通与交流。

6、不定期组织分公司范围内施工生产专题会议,统计所属项目季度施工生产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配合所属项目实施情况的过程检查。

7、负责所属竣工项目技术档案的管理,并按要求上交公司工程管理部电子档案(光盘)。

8、负责本部门的各项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做好统计分析。

第八条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管理权限

1、有权检查各项目部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标准的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有权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环保和技术标准的生产设施、设备、材料责令停止使用;检查各项目部的内业资料和有关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3、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和无出厂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

4、有权向各项目部有关人员直接了解施工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5、有权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进行审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和转报上级审批。

6、有权审核项目部报送的技术资料,索取有关附件和必要说明。

7、对分公司内各项目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调动、考核、奖惩有建议权。

8、有权召集分公司内施工技术专题会议。

第九条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法规、标准;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规定、施工承发包合同对安全、质量、环保的要求;落实公司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2、组织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提出施工调查报告和施工部署方案,根据设计文件和定测台帐编制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

3、复核设计文件,根据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工程数量,填报复核记录,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组织参加设计技术交底,负责对作业队及项目内各主要管理部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6、检查项目内各工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认真检查《工程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记录》,由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7、根据分公司下达的季度计划制定下月施工计划并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作业队根据项目部下达的月施工计划安排周作业计划。

8、负责对外计价、调差、索赔、竣工结算、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9、指导作业队技术人员和作业班组掌握工程质量标准和工艺标准,制止违章作业;界定关键过程,并对其制定工序作业指导书。

10、开展合理化建议,努力推广“四新”技术的应用。

11、合理安排各工点施工工序,根据施工实际条件采取平行作业或交叉作业。

12、做好工程检验和试验工作,严格计量纪律,做好工程测试记录并妥善保存。

13、按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和公司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组织编制竣工文件,并负责汇总、整理、移交给有关部门。

14、执行上级下达的冬雨季施工和防洪文件,及时传达气象和洪水灾害信息,安排和督促做好预防工作,并做好灾害损失记录。

15、经常征求建设单位意见,提高建设单位满意度;对工程质量进行数据分析,以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16、收集整理竣工文件,按规范组卷保存,工程竣工时提出完整的竣工文件,据以进行自验,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后提交建设单位申报竣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7、严守保密制度,一切施工原始记录、资料数据,不得供非本单位人员翻阅抄录,上级检查和有关职能部门需要时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提供。

18、施工中积累施工资料,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工程部施工技术管理权限

1、有权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按规定给予奖惩。

2、有权纠正或制止不按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有关规定施工的行为;有权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错误操作;对施工现场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的,有停工权。

3、有权要求现场禁用不合格或无出厂合格证的设备材料,有权要求对这些设备材料进行重新检验。

4、对作业队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配备、调动、考核、奖惩有建议权。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管理

第一节设计文件复核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复核的组织

设计文件复核由项目部总工组织,项目部工程部部长负责,项目部工程部和作业队参加研讨文件图纸中疑问,将复核发现的问题与复核结果填入《设计文件复核记录》。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复核内容

1、按照规范要求复核设计图纸是否齐全,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材料、型号、规格是否与施工图及现场实际相符。

2、设计图是否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的规定。

3、特殊材料、设备,有无相应的技术说明和图纸,生产厂家是否落实。

4、非定型配套产品是否有加工、定型、标准图纸和必要的技术要求。

5、设计文件中是否有完整的施工干扰处理方案和协议纪要,如供电协议、拆迁协议及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径路有关文件等。

6、工程材料汇总表与通用定型图、标准图计算的结果是否一致,有无漏项。

7、设计对新技术及特殊工艺提出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有无矛盾。

8、室内外设备布置及径路走向有无矛盾,安装尺寸有无错误或不当。

9、特殊施工要求,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10、核对施工图纸中设备编号及建筑坐标位置、建筑限界是否符合要求。

11、接线图、配线图、平面图及安装图有无差错,联锁关系是否正确。

12、与其他专业接口、与运营线设备接口是否正确。

第二节施工调查

第十三条施工调查的目的:

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掌握施工条件,核对设计文件,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责任成本、合理部署施工力量、科学组织施工提供基础性资料。

第十四条施工调查的组织:

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调查结束后提出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施工调查在设计单位交底和工程开工前完成,采用现场踏勘的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施工调查内容

1、工程分布情况:

了解“四电”工程的分布情况,线路走向、大桥、长大隧道、重点土石方、车站等具体位置对“四电”施工的影响,相关各施工队伍的分布情况及交通状况。

2、核对设计文件:

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数量和地形状况,通过调查,核对设计文件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室内外设备安装位置、线路、径路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拆迁改移等施工干扰是否与设计一致。

3、施工条件:

重点调查“四电”工程施工条件是否具备,了解铁路、站场、土建、房建施工能否满足“四电”的施工要求。

4、收集既有设备技术状况和特性测试数据,原有光缆、电缆、管线的径路、电气特性、绝缘及气压情况等。

5、施工特殊地段的基本情况以及站场股道布置的特殊情况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施工沿线的水文、气象、地质资料、生活条件,当地民风民俗、社会环境、治安状况、卫生防疫等。

7、营业线的行车密度、可进点时间、可开“天窗”时间,过渡工程工作量和特殊要求以及路内外有关拆迁的所有建筑物的分布构造和数量。

8、沿线车站股道布置及状况是否满足施工用轨道车辆的停放和施工方便性的要求。

9、调查“四电”施工过程中是否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是否将引起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十七条施工调查报告编写:

施工调查结束后由参与施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整理好调查资料,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写施工调查报告。

第十八条施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主要工程量,线路径路,工程分布情况,整个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易程度等;

2、施工条件:

工点分布、沿线交通、地质、水文情况、行车密度和封闭点情况、水电运用情况、地方料及外来运输供应条件,施工驻地及材料囤点情况,临时房屋及临时通信解决的办法等。

3、施工建议方案

(1)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整个工期的原则安排意见,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配备意见。

(2)施工用临时房屋、临小设施及用料计划。

(3)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方案,环保方案和通信联系解决办法。

(4)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及施工轨道车、架线车的停放情况和进出场安排意见。

(5)营业线施工的过渡方案,要点计划及施工干扰、拆迁方案。

(6)需要上级或兄弟单位协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4、设计文件复核情况及存在问题。

5、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第三节图纸会审及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

第十九条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后,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

主要由设计单位就项目总的设计意图、指导原则及重要技术方案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对有异议的问题,应本着共同研究、协商解决的原则,统一认识,制定最佳解决方案。

第二十条设计交底存在问题的解决

1、在设计交底过程中,对图纸和现场调查中不相符的内容,以及图纸自审中不清楚或交底未明确的事宜,呈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予以明确解释;

2、交底后形成的交底纪要或其它书面资料,作为技术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第四节施工测量

第二十一条施工测量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前后及全过程。

其目的是在保证建筑限界前提下对电线路径路进行精确测量,为编制材料计划提供依据,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第二十二条施工测量要以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所属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测量。

第二十三条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班组对施工的电线路进行全程测量,并记录完整原始测量数据,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定测台帐编制材料计划。

第二十四条选择的测量径路应尽量避开以下地带:

1、直埋电线路应避开工业污水地带、煤层、淤泥、鼠咬、虫蛀地带,粪便、垃圾等堆积场所,坟区、砖瓦窑等腐蚀地段。

2、易遭洪害的地段和泥石流地区。

3、风化石、岩爆地段、剧变陡坡及地形有变动的地区。

4、路基病害地段(如滑坡、塌方、翻浆地段)和经常性的流水冲刷地点。

5、防护林、经济林区及需砍伐树木较多的地段。

6、较大河流、沟渠,减少穿越铁路、公路的次数。

第二十五条铁路沿线的直埋光电缆线路径路走向按相关单位定测结果确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测量的内容:

电线路长度,电杆、信号机、接触网柱建筑限界、架空线路净空距离等。

第二十七条施工测量包括定线、测距和绘制径路图。

1、定线:

找出图纸上标出的关键点(铁路里程标、涵洞、固定建筑物等),并进行核对;观察地形地物,按径路选择原则进行比较,选择控制点位置。

2、测距:

测量电线路的实际距离、净空距离,使用的方法有仪器测量法、直接丈量法、铁路(公路)里程计算法和量图法。

3、绘制径路图:

径路附近的地形、地物,控制点和固定目标的相关位置、径路转弯的角度、接续点的编号和位置、站址位置、穿越复杂地形时所采用的防护方法、各施工段的地质种类、径路长度等。

4、填写工程定位测量台帐。

第二十八条施工测量所采用的计量器具应符合行业标准,并经检定合格。

第五节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十九条施工组织设计是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总体筹划和安排的综合性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开展正常施工的基本依据。

它以工程项目为对象,按照科学施工规律,对工、料、机和资金等资源在时间、空间上进行科学配置,协调各施工单位、各工种之间、各项资源之间、资源与时间之间的合理关系。

是确保设计意图和施工质量、工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全面实现的基本经济技术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1、贯彻国家、行业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投标承诺和合同中的各项要求,确保工期、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效益各项目标的实现。

2、按照工程基本建设施工程序并结合标书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规划。

铁路营业线技改施工过渡方案,要贯彻“确保行车安全、有利工程施工、永临结合”的原则。

3、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搞好资源配置,合理部署施工力量。

4、贯彻技术与经济统一原则,积极地采用“四新技术”,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5、根据当地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确保全年均衡施工。

6、遵循国家环保的有关法规,搞好职业健康安全,做到文明施工,搞好环境保护,减少或降低施工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招投标文件及补遗、施工承发包合同文件、协议、会议纪要。

2、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文件采用的现行有效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现场调查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制。

第三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由封面、审批表、目录和正文组成。

第三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1、编制依据:

包括施工承发包合同文件,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铁路部门、地方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现行有效的行业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建设单位批复的有关文件,设计图纸,现场踏勘资料,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等。

2、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工程施工范围,工程特点、难点,主要工程量,列出主要工程数量表。

3、组织机构:

介绍项目拟组建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安排以及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施工任务划分,布点计划,施工队伍平面布置图。

组织机构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可采用线性或矩阵组织机构。

4、施工进度安排:

包括总体施工进度安排、各专业施工进度安排及工期安排,根据合同工期安排描绘出施工进度横道图,努力推广采用工程网络计划寻找关键线路,合理安排工期。

施工进度安排要重点突出控制性工程的工期节点。

5、施工方案:

包括施工准备方案、相关方的配合和各专业的施工方案。

6、劳动力组织计划。

7、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8、主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配备计划。

9、对成品、半成品、预埋件等制定保护措施。

10、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包括质量目标、指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要素职能分配、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含工程涉及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质量管理措施和创优规划。

11、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要素职能分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中的有关应急措施与处理办法、停送电作业安全措施、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和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

12、关键过程施工工艺流程:

界定工程中关键过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封锁方案(根据需要单独编制)、冬雨季施工方案等)。

13、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交通配合、消防、治安等措施。

14、过程检验和试验:

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列出清单,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涵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各种记录。

第三十五条以公司资质中标的且合同造价在3000万(含)以上“四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项目部工程部将审核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文本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工程管理部自收到项目部审核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文本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特点,从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以上(含)单数(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的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分公司自揽的或以公司资质中标的且合同造价在3000万(不含)以下的工程,公司委托承建的分公司组织评审,分公司评审后须将评审意见和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文本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对以局集团公司或其他单位资质中标共同参建的重难点工程(以集团公司公布为准),公司评审后将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及评审意见报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经集团公司审核合格后,出具评委授权委托书给公司工程管理部,并由授权人对评审意见负责。

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如有特殊要求的,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执行。

第六节施工现场准备

第三十六条施工现场准备内容

1、临时房屋、材料堆放场地、临时用水用电、预制品加工场地。

2、安装工程施工的房屋、站场、区间条件的具备。

3、线路、径路定测及有关机械设备、车辆就位。

4、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应的拆迁协议,与设备运营单位和设备接管单位签订相应的施工安全配合协议。

5、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

第七节工程开工

第三十七条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部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开工报告的填写表格原则上按各建设单位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

第三十八条开工报告报送与审批

1、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检查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由项目部提出书面的开工报告,呈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

2、开工报告由项目部负责填写,于开工前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第三十九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未经批准开工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

第四章施工过程阶段管理

第四十条施工过程管理包括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优化、工程检验与试验、施工计划管理、验工计价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变更设计管理、工程调度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等。

第一节施工技术交底

第四十一条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安质部对作业队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目的是使参加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对自己担负的施工任务、施工工艺及管理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进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各项目标。

第四十二条施工技术交底是在合同交底的基础上进行,包括交技术、交安全、交质量和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环保问题四方面内容。

第四十三条施工技术交底依据:

施工承发包合同、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纪要、施工调查报告、设计文件会审纪要、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指南、各项技术指标、管理体系要求、作业指导书、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其他书面要求等。

第四十四条施工技术交底内容

1、工程概况、施工特点、施工进度、工期要求。

2、施工程序及各工序衔接、交叉配合情况。

3、施工工艺和方法、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施工中应注意的关键问题。

4、安全质量要求和技术保证措施以及环保措施,质量创优计划安排。

5、“四新”技术的施工要求。

6、成品保护要求。

7、其它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十五条施工技术、安全交底采用书面形式,交底后应填写《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交底记录》,交接底双方签字,并存入施工技术档案。

第四十六条施工阶段由技术人员对作业队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结构、工艺标准和技术标准交底。

内容包括:

结构尺寸、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对操作工艺复杂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示范指导。

第四十七条施工特别复杂、安全风险较大技术方案评审由项目部工程部编写技术方案并上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将技术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工程管理部对技术方案组织研讨和评审,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十八条施工技术交底必须认真做好,各级技术部门都应监督实施。

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文字、图表资料均应严格地复核和审查,避免出现差错。

第四十九条分公司、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要对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进行检查。

监督交底工作的实施,杜绝无交底的施工,查对交底手续,查交底内容是否正确,避免出现违背施工规范、设计意图的技术性错误,确保技术交底在施工中的技术指导作用。

第二节施工方案优化

第五十条施工方案优化原则

1、结合实际,切实可行:

优化方案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在深入细致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反复比较、优化,保证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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