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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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完整版
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第一部分总则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国医药连锁事业的发展,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响应自治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食药监(2014)3号文件精神,甲方邀请乙方加盟连锁,以求共同发展。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连锁加盟条件
第三条、甲方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药品经销、配送能力,可以保障加盟店面的药品供应;
第四条、乙方系独立经营的法人组织或个体经营户,自愿通过连锁药店的方式利用甲方“XXXX“商标、商号及甲方拥有的市场品牌、经营技术资产扩展市场,并自愿承担独立经营的法律责任和连锁店面后统一接受甲方管理,贯彻执行药品零售连锁“六统一”原则。
第五条、甲乙均确认:
甲乙双方仅就药品供应和品牌授权等连锁经营事宜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承担各自的独立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加盟协议事项
第六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址),设立XXXX医药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简称“店”),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存续期间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微、采购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乙方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全面履行协议义务的,甲方不收受乙方的连锁费。
第七条、乙方设立的药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劳资责任,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
此协议签订后视同乙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所致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第八条、乙方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
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不得有降低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店形象的行为。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入连锁店以外;
3、在本协议终止解除之后。
第九条乙方使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项记录表格等,须参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要求和GSP的认证细则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甲方如发现乙方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或严重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为了适应新版GSP及“六统一”的要求,连锁药店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乙方的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应与甲方一致并联网,乙方软件的购买、安装、信息维护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药品必须从甲方购进,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
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由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计划,由甲方负责采购,统一配送。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按照GSP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推选药品进货品种、品目,乙方须按甲方零售价格销售药品。
如甲方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乙方可以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四条、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购买,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
优惠活动的产品将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的优惠活动或购货返利政策。
第十五条、在收到乙方请货目录后,甲方应及时快速进行配送。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的回款期限,及时向甲方回款。
第十六条、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接收甲方组织的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在店药品巡查。
若由巡查人员发现乙方有私自采购药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由药监部门发现者,药监部门对公司及乙方的所有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有效合作期间累计发生业务额3%的违约金及甲方为此支持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促;
2、有损害“润兴堂”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违规或违法行为;
3、有其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行为。
甲方如遭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无需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协议:
1、不履行协议的条款;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不论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变更、撤除或消除涉及到甲方商号、商标、标示、标微等一切可能让消费者或主管机关产生乙方仍系甲方连锁加盟店的企业名称、药店门脸、宣传彩页、装潢装饰、汽车彩喷等,变更、交还或注销标注由甲方名称或商标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
乙方若有泄密行为,自愿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本协议规定的以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1、
2、
3、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严守本协议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若;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协议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届满时,如乙方继续加盟,必须在合同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甲方在20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XXX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手印,附:
身份证复印件)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身份证:
签约时间:
2010年月日
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第一部分总则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国医药连锁事业的发展,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响应自治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食药监(2014)3号文件精神,甲方邀请乙方加盟连锁,以求共同发展。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连锁加盟条件
第三条、甲方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药品经销、配送能力,可以保障加盟店面的药品供应;
第四条、乙方系独立经营的法人组织或个体经营户,自愿通过连锁药店的方式利用甲方“xxxx“商标、商号及甲方拥有的市场品牌、经营技术资产扩展市场,并自愿承担独立经营的法律责任和连锁店面后统一接受甲方管理,贯彻执行药品零售连锁“六统一”原则。
第五条、甲乙均确认:
甲乙双方仅就药品供应和品牌授权等连锁经营事宜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承担各自的独立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加盟协议事项
第六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址),设立xxxx医药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简称“店”),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存续期间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微、采购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乙方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全面履行协议义务的,甲方不收受乙方的连锁费。
第七条、乙方设立的药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劳资责任,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
此协议签订后视同乙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所致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第八条、乙方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
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不得有降低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店形象的行为。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入连锁
店以外;
3、在本协议终止解除之后。
第九条乙方使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项记录表格等,须参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要求和gsp的认证细则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甲方如发现乙方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或严重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为了适应新版gsp及“六统一”的要求,连锁药店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乙方的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应与甲方一致并联网,乙方软件的购买、安装、信息维护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药品必须从甲方购进,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
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由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计划,由甲方负责采购,统一配送。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按照gsp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推选药品进货品种、品目,乙方须按甲方零售价格销售药品。
如甲方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乙方可以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四条、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购买,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
优惠活动的产品将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的优惠活动或购货返利政策。
第十五条、在收到乙方请货目录后,甲方应及时快速进行配送。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的回款期限,及时向甲方回款。
第十六条、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时接收甲方组织的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在店药品巡查。
若由巡查人员发现乙方有私自采购药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由药监部门发现者,药监部门对公司及乙方的所有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有效合作期间累计发生业务额3%的违约金及甲方为此支持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促;
2、有损害“润兴堂”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违规或违法行为;
3、有其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行为。
甲方如遭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无需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协议:
1、不履行协议的条款;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不论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变更、撤除或消除涉及到甲方商号、商标、标示、标微等一切可能让消费者或主管机关产生乙方仍系甲方连锁加盟店的企业名称、药店门脸、宣传彩页、装潢装饰、汽车彩喷等,变更、交还或注销标注由甲方名称或商标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员工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协议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
乙方若有泄密行为,自愿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承担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本协议规定的以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1、
2、
3、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严守本协议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若;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协议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届满时,如乙方继续加盟,必须在合同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甲方在20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xxx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手印,附:
身份证复印件)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
身份证:
签约时间:
2010年月日篇二:
连锁店大药房加盟店合同
药店加盟协议
为了开拓药品零售市场,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加盟“”连锁体系,并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立济南仁民大药堂有限公司店,同意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包括商号、标徽、采购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等)。
乙方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元整/年(每月元),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为无息)。
乙方承诺:
在加盟经营期间每年在甲方的进货量不少于万元。
第二条:
有限公司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风险,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店铺。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盟店以外。
3、在本合同终止解除之后。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时,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不得有降低甲方形象的行为。
第四条:
甲方设立加盟店管理机构及督导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听取意见,检查乙方遵
守协议的情况;乙方同意接受管理,以便解决涉及经营管理模式及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等方便问题。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标识及装修风格,营业必须的服装、包装物、销售凭证、信息管理系统等。
费用按着成本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经营项目范围内的自主决定,报甲方备案。
如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其他经营,需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其办证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严格按照gsp标准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甲方应对药品质量承担责任,还应每年以《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不定期抽查乙方,如发现其质量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项大于10%,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
乙方分店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必须安装使用公司统一的软件;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按照药监部门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法规,甲方向乙方开放库存系统,乙方药品由甲方药品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
如乙方私自采购药品,按照零售价的300%-500%进行处罚;
如私自采购被药监部门查处,则甲方按照药监部门对乙方处罚金额的300%-500%给予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审核合格后由甲方统一采购并配送乙方。
第八条:
甲方配送给乙方的药品,按照“进价+费用”的原则进行现款结算。
除因药品质量外,原则上不予退。
个别药品在一个月内配送,且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药品,甲方审批通过后可以调换。
在正常营业期间,乙方根据分店的经营情况定期向甲方报送药品配送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将公司已有的药品定期配送到乙方;对于配送地点较远的乙方,乙方自行到公司按配货计划购买提货或公司代为运输。
乙方对配送的药品根据配送单进行逐批的质量验收,并签字存档作为验收记录保存。
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市场开发,甲方可以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由乙方直接向公司购买,乙方保证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列和促销,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公司向分店推选进货品种,品目;分店按公司零售价格销售药品;如公司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分店可以向公司说明情况。
公司调查情况属实,公司给出与情况相符的价格。
第十条:
品牌使用费和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以后每年在下一合同日开始前1个月缴纳下一品牌使用费用。
逾期(限15个工作日)未交加收10%罚金。
乙方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能按国家法规和药监部门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甲方对乙方的处罚金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当保证金被扣除后,乙方须在10日内补足。
第十一条:
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解除合同: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导。
2、没有完成进货任务。
3、违规私自采购药品拒绝处罚或私自采购2次以上的。
4、不按期缴纳品牌使用费。
5、保证金扣除未及时补足。
6、有影响“”形象,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7、有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
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合同:
1、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不论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停止使用甲方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自行撤除甲方的一切营业象征,交还或注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许可证及相关经营手续。
甲方如遇重大变故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返当年剩余时间品牌使用费用,无需承担乙方其他损失。
在乙方办理好上述事宜通过甲方审批后,甲方将在三个月内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四条:
会员管理
1、会员卡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乙方负责。
2、乙方开发的会员资料每月统计并交与公司。
第十五条:
守密义务
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公司按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公司利益的情报。
2、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乙方对守密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论处。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公司和其他加盟义务。
第十七条:
纠纷报告义务
1、门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公司。
2、如门店营运中发生纠纷,公司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乙方付诸
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乙方应遵从公司决定。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起至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公司同乙方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第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1、
2、
3、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法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签字:
(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篇三:
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药店连锁加盟协议书
第一部分总则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医药连锁事业的发展,顺应市场发展需求,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响应国家《关于印发(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通知》,甲方同意乙方加盟连锁,以求共同发展。
第二条、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连锁加盟条件
第三条、甲方拥有良好的商誉和药品经销、配送能力,可以保障加盟店面的药品供应;
第四条、乙方系独立经营的法人组织或个体经营户,自愿通过连锁药店的方式利用甲方“永康和”商标、商号及甲方拥有的市场品牌、经营技术资产扩展市场,并自愿承担独立经营的法律责任和连锁店面
后统一接受甲方管理,贯彻执行药品零售连锁“六统一”原则,即(“统
一店堂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销
售价格、统一服务规范”)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确认:
甲乙双方仅就药品供应和品牌授权等
连锁经营事宜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独立承担各自的独立经营行为所产
生的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加盟协议事项
第六条、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立永康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锁药店(简称“_________________”
店),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期间使用甲方的商誉及经营技术资产
(包括商号、标徽、采购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经营思路、服务规范
等),甲方收受乙方的连锁费每年(小写):
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设立的药店,由乙方投资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
担经营风险和劳资责任,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纳税。
此协议签订后视
同乙方承诺不进行任何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所致一切
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第八条、乙方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经营,乙方保证在甲方允许的
范围内使用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不得有降低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店
形象的行为。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使用甲方经营技术资产:
1、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承诺;
2、在甲方授权乙方加入连锁店以外;
3、在本协议终止解除后。
第九条、乙方使用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项记录表格等,需参照
甲方提供的统一要求和gsp的认证细则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甲方如发现乙方质量管理存在缺陷或严重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为了适应新版gsp及“六统一”的要求,连锁药店实行
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乙方的计算机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应与甲方一致并
联网,乙方软件的购买、安装、信息维护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所有药品必须从甲方购进,乙方药品有甲方药品
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乙方不得私自采购。
如乙方能组织到质优价低的
药品,并符合gsp相关规定,由乙方给甲方提供采购计划,由甲方负
责采购,统一配送。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按照gsp从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保管
及配送业务,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所配送的药品质量
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推选药品进货品种、品目,乙方需按甲方
的零售价格销售药品。
如甲方给出的统一零售价格与本地情况不符,
乙方可以向甲方说明情况,甲方调查情况属实,甲方应给出与情况相
符的价格。
第十四条、为加强和扩大药品的市场覆盖面,促进和推广新产品
市场开发,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新增药品或新操作药品向乙方配送或
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购进,乙方须按要求及时在店内醒目处,上柜、陈
列和促销。
优惠活动的产品将享受甲方提供的相应的优惠活动或购货
返利政策。
第十五条、在收到乙方请货目录后,甲方应及时快速进行配送。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的回款期限,及时向甲方回款。
第十六条、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甲方制订的培训计划,按时接
受甲方组织的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在店药品巡查,若由巡查人
员发现乙方有私自采购药品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由药监部门发现,药监部门对公司及乙
方的所有处罚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有效合作期间累计发生业务额3%的违约金及甲
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取证费用等:
1、不接受甲方的管理、督促;
2、有损害“永康和”形象和声誉的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违
规或违法行为;
3、有其他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行为;
4、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购进药品的行为。
甲方如遭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无
需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乙方可解除协议;
1、不履
行协议的条款;
2、有其他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不论协议期满或中途解除协议,协议一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