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等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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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健等制度
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幼儿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晨、午幼儿进班后,由班主任教师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
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幼儿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卫生老师及幼儿家长,同时将幼儿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幼儿,班主任教师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幼儿通话,以确定幼儿的真实情况。
如果幼儿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幼儿痊愈。
3、班主任教师填写好晨午检统记录签字后交卫生室检查,卫生老师如实填写汇总表。
每日于上午第一节课、下午第一节课后,分别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幼儿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幼儿之间相互督察。
告知幼儿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二级以上医院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室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师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
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2015年7月2日
幼儿园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我校老师、幼儿均为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责任疫情报告人应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中心校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幼儿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补种工作。
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八、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
幼儿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九、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那些玩忽职守,导致传染病疫情扩散流行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十、加强疫情管理工作
1、成立以张玉兰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张东领老师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十一、传染病疫情报告
1、疫情报告人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幼儿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1例及以上,乙类及丙类传染病应按各有关规定及时向疾控中心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3、报告内容包括:
学校名称、班级、幼儿姓名、病名、发病时间、隔离治疗情况、就诊医院及报告时间;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2015年7月2日
幼儿园因病缺勤汇总报告制度
1、班主任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张东领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
2、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3、幼儿每天的晨检必须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
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4、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幼儿园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因此,执行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幼儿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因病缺课幼儿的联系工作,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一日活动中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告知家长幼儿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说明病因。
五、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来校的幼儿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病愈后要查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或进行观察后才能进班。
幼儿园卫生制度
为保证师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制定学校卫生制度。
一、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行为习惯
1、要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劳逸结合,积极锻炼,保证充分休息,吃好三餐,特别要吃好早、午餐,增强身体抵抗力。
2、讲究个人卫生,早晚刷牙,勤换衣物,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剪甲。
这里特别强调指甲是藏污纳垢的好地方,长指甲还是一把利器,一不小心就会伤了别人,今年已发生多起指甲伤人事件,提醒各位同学回去后检查自己的指甲剪好了没有,各班主任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不用公共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但我发现还有个别同学很不讲卫生,垃圾随地扔,把教室门前的迎春花圃当垃圾桶,牛奶、豆浆或饮料喝不完就一路走一路倒,甚至从一楼一直滴到五、六楼,这是很缺德的。
我们应该倡导“人人讲卫生,检起地上每一张纸”。
4、坚持自带饮水杯,常饮水,坚持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上好体锻课。
5、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拒绝毒品。
6、做好室内外卫生,保证教室、宿舍的空气流通。
体质较弱者最好接种疫苗,预防感染性疾病。
二、幼儿如有发现下列症状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1、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咽痛、咳嗽、咳脓痰、痰中带血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简要隔离措施,如向学校要求提供一个口罩。
2、出现腹痛、腹泻、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
3、手脚、头皮、躯干出现水疱或疹子,皮肤搔痒;
4、眼睛红肿、流泪、怕光、分泌物增多;
5、曾被犬、猫及其他动物舔、咬伤,对声、光、风等敏感,出现“恐水怕风”现象;
6、其他自己感觉明显异常或身体不适。
三、出现疫情及时报告
1、幼儿在校内感到不适,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听从学校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2、幼儿在家中患病,应及时就诊,幼儿家长应将幼儿病情通知老师。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疫情或请假人数突然增多,及时报告校医,配合学校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工作。
学校疫情报告流程图
幼儿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因此我校要求各班
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做到既对教师和幼儿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师和幼儿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一、各班主任和教导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幼儿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幼儿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疗单位开诊断病愈复课证明,交给教导处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班主任方可进班复课。
校医室应将幼儿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二、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幼儿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幼儿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
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负责幼儿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因病缺课统计表”。
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班主任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班主任要对因病缺课幼儿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幼儿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幼儿健康管理制度
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生入园后,及时建立幼儿的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幼儿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幼儿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幼儿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幼儿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向幼儿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幼儿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幼儿的用眼卫生。
三、加强个人卫生
1、全体师生必须做到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管卫生,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
2、个人卫生要做到定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4、认真做好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幼儿每天有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
5、对病愈幼儿,体育教师要安排他们进行适当的医疗保健活动,促使他们早日康复。
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李永婷
副组长:
李志强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幼儿生活纯净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
,对学校纯净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3,纯净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纯净水质进行监测:
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纯净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纯净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园长在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园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幼儿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幼儿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幼儿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完善水源卫生防护,确保水质安全。
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
2、供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3、每天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水质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4、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清洗消毒1-2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5、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6、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水质送检与自检制度
1、市政供水学校每年送水样监测1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等学校每年送水样监测2次,即每学期开学前各监测1次。
2、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或有监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水质检测结果,要及时在单位公开栏里公开,并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4、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配合调查处理,查找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5、学校应配备余氯检测仪,定期对本校食堂、教学楼、幼儿宿舍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余氯监测,发现余氯不正常,要向供水单位反应,及时查找原因,解决存在的隐患。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爆发流行或引起急慢性中毒事件;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后勤部门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三)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向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采样水质检测。
(五)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四、供水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泵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泵房及水箱间。
五、水井、水箱(池)清洗消毒制度
1、水井和水箱每年至少清洗消毒2次。
2、清洗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营业资质,或由本单位有健康证明的后勤人员负责。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进入水井、水箱(池)前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并按密闭空间操作要求,检查水井水箱(池)是否处于缺氧状态。
5、清洗消毒完成作业人员撤离水池后,应穿消毒水鞋、整洁工装进入水池内检查水池内有无遗留物品和其它杂物。
6、检查一切正常后,盖好水池入口盖,并加锁锁好。
7、后勤科应认真做好水井、水箱(池)的清洗消毒记录。
8、水井、水箱(池)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
1、清洗消毒工作人员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长靴、橡胶手套,并备有照明用具及清扫专用工具带入箱池。
2、在单位醒目处张贴告示,使单位内各部门有备水准备。
(二)操作规程:
1、关闭进出水阀门。
2、打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使水位下降至30cm,关闭排水阀或潜水
泵,并堵塞出水口,防止污物进入。
3、清洗消毒人员进入水井水箱(池)前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并
按密闭空间操作要求,检查水井水箱(池)是否处于缺氧状态。
4、携带专用工具进水箱(池)进行清扫和冲刷,先水箱(池)顶,后底,
由里向外依次进行,如有损坏处进行及时修补。
5、洗刷和检查完毕,开启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尽污水并用清水冲
洗干净,关闭排水阀或潜水泵。
6、用预先配制的消毒液对内壁自上而下,由里向外,均匀地喷涂箱(池)
壁表面,涂刷至入孔口,退出箱(池),盖上孔盖并加锁。
7、30分钟后打开进水阀,待水箱满后,开启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水,
彻底冲洗净残留的药物后,恢复供水。
8、恢复供水前采样送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消毒液配制方法:
按照有效氯含量300-500mg/L的浓度配制消毒液,计算好加氯量。
在专用消毒桶中事先标好相应水量的刻度线,并加水至满该刻度。
将计算量的含氯消毒原液(含氯量为4.5-5.5%)倒入量筒中,最后将量筒内的原液倒入加水的专用消毒桶,搅拌均匀待用。
六、自建供水水源及制水卫生管理制度
1、供管水人员应经常检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边30米的卫生情况,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2、水质消毒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转。
在采购水质消毒剂时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消毒剂投放记录。
3、按规定设定消毒剂余量检测点,每天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余量达不到要求时,要及时调整自动加氯设备的流量。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涉水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5、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6、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7、检修生活饮用水制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8、要经常检查水池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
七、生活饮用水余氯监测制度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管理工作,保证水质的卫生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工作管理,制定生活饮用水余氯监测程序,明确监测操作人员,确保饮用水卫生质量。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当符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管理员发现市政供水水质异常,应当及时报告与采样送检,并采取相应措施。
配置余氯比色仪、量筒等器械,开展末端水水质游离性余氯定期、分点监测。
根据水质余氯检测结果,确保末端水水质游离性余氯不小于0.05mg/l、不高于0.3mg/l。
规范水质余氯监测工作,做好记录登记工作。
八、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幼儿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幼儿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异常时,要及时报告学校的管理部门。
幼儿园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后勤部门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三)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四)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和处理报告。
(五)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六)报告方式及电话:
在当面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