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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汇报提纲1

调研汇报材料

 

调研组各位领导:

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贯彻市、区经济形式分析会议精神,对照自治区的调研提纲,我局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情况:

今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年初的全市人事人才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鄂伦春旗人事人才工作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全面实施人才强旗战略,加快推进人才流入区建设,大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人才培训、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人事制度等重点工作,为打造自治旗新的经济增长极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以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为中心,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截至6月底,全旗劳动和社会保障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全旗累计新增就业1209人,完成计划的7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15人,完成计划的101%,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578人,完成计划的96%,全旗城镇失业率为4.15%,控制在市里下达的4.2%的目标以内。

全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3777人,完成计划的97.8%,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5930人,完成计划的13.2%。

失业保险完成32040人,完成计划的110.5%。

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3863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8233人,合计122096人,完成计划的87.1%。

工伤保险参保16577人,完成计划的97.3%.生育保险参保15403人,完成计划的88.5%。

2、人事人才方面:

(一)、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智力引进等方面的工作:

留住和引进人才政策问题:

1、健全人才工作机制。

制定下发旗委《关于调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健全了由旗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任组长的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人才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商讨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

2、优化人才政策环境。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就如何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制定引进和留住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提出了具体意见措施和优惠政策。

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人才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鄂伦春自治旗优秀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相关政策。

加大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

2009年鄂伦春族人才培养经费达30余万元。

2010年上半年人才培养经费就达30余万元,确保了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

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工作,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一是评选表彰全旗首届五个“十佳”(十佳道德模范、十佳公务员、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服务标兵、十佳致富能手),和首届旗级优秀人才40名。

二是加强人才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

强化人事调研,提升工作思路和工作水平。

撰写调研文章,解决人事人才工作实际问题;加强了信息开发和提炼,2008年至今在《中国人事报》、《内蒙古日报》、《鄂伦春报》、内蒙古人事信息网、呼伦贝尔人事网站刊载调研文章、信息多篇,有力推介鄂伦春旗人事人才经验成果。

4、抓好信息征集,提高招才引智实效。

2009年、2010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人才需求信息征集统计工作的通知》,经过调查统计各部门需求29类紧缺专业人才244人。

这些紧缺专业90%以上与知识产业有关。

统计初始学历为大专以上的人员为704人。

坚持柔性政策引进人才。

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完善人才柔性引进的措施,不断深化自主创业、项目合作、智力服务模式,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发展创业。

专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林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1、健立、健全工作方案:

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新型农牧林区建设“1+1”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两项活动。

一是把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易于形成典型示范效应的大杨树镇的桥南村和北郊村、托扎敏西日特奇村、诺敏猎民村、宜里办事处卧北村、阿里河镇昆仑山村、齐奇岭村定为试点村,并精心选拔业务技术过硬3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与试点村结对。

二是开展“421”、“1+1”专家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

今年“1+1”专家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去年3家试点的基础上,经市人事局批复又增加2个试点村镇。

2、培育和发展农村人才市场积极扶持和发展各类农村牧区人才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

我旗由科技特派员参与或牵头创办的科技服务组织有5个:

鄂伦春自治旗马铃薯生产销售协会、大兴安岭野生中草材协会、昆仑山村马铃薯专业合作社、鄂伦春自治旗奇珍农民黑木耳专业合作社、桥南村葵花籽农民专业合作社。

他们的发展壮大为促进技术推广、农产品流通、市场信息共享等打下了基础。

3、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建设。

一是充分运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加大培训力度,转变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截至目前,共举办养殖、种植、果木栽培等科技致富培训班70期,培训农民近2万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民致富技术和致富能力。

二是抓项目扶持,促发展后劲。

对在新农村建设中起引领作用的4个乡镇61个村3644户乡土人才,采取在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优先为其解决生产发展资金,帮助他们克服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三是抓生产带动,促示范作用。

建立和完善乡土人才库和档案,对乡土人才实行跟踪管理。

截止目前,已入库实用人才92人。

为发挥乡土人才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乡土人才智力支农活动,组织乡土人才与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大大提高了群众创业致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4、兑现相关待遇和奖励政策,注重宣传人才及人才工作,及时树立典型,开展表彰活动。

举办全旗十大杰出青年人才活动,三届名师选拔活动,教育局的“陈明清”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心理咨询师。

教育系统加强聘用管理,优先聘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兑现职务工资。

卫生系统为两地分居优秀人才解决实际困难。

5、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一是按照《鄂伦春旗委、旗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旗战略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2名专家实行年度跟踪管理服务;二是结合鄂伦春旗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鄂伦春旗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奖励实施办法》等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

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建立适应农牧林区实用人才发展的奖励制度,以激励他们不断发挥聪明才智,致力于农牧林区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使广大农牧林区出现“培养一批能人,带动一方百姓,搞活一方经济,富裕一方农民”的人才效应。

2009年评选出十佳致富能手,从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10多名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典型,受到了旗委、政府的隆重表彰。

6、鄂伦春旗着力培育科技特派员引领新农村建设。

合理引导,促使人才创新创业。

抓住重点,大力开发农村实用人才。

旗委旗政府结合我旗实际,从2007年开始,利用2-3年的时间,每年考录选聘一定数量高素质大中专毕业生和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工作,充实到农村生产第一线。

鄂伦春旗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科学技术服务于我旗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实践。

几年来,已在全旗范围内建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由行政、企事业单位、大学生、外来人才、乡土人才等人员组成的科技特派员队伍,他们在各自的创业实践中推进了农村科技体制的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科技与生产“两张皮”的现象,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农牧林水等行业培养、盘活一批实用的技能人才,全面推动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总量不足,密度较低。

人才质量不高,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

2、人才分布不合理,大部分人才集中党政机关、教育、卫生、农业、水利、林业、建设等单位,而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严重缺乏,高、中级人才出现断层情况。

3、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综合型人才缺乏。

4、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不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起步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开辟有待加强。

5、人才资源开发资金投入还严重不足,与周边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方面的工作:

为保证我旗人才储备选拔工作保质保量有序的完成,成立了人才储备工作组,制定人才储备制度,坚持“为用而储、储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2010年计划储备人才75人,现已完成储备75人。

1、注重专业对口是人才储备工作不断完善的重要内容

      现代社会分工细致,专业性强,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指向性。

因此,解决专业对口问题,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的关键所在。

一是以满足用人单位多元化的用人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对口工作。

每年在储备人才录用前,对全旗企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详尽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专业岗位需求,确定用人岗位、人员资质条件和用人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专业对口。

二是制定与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相符的评分标准,综合衡量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尽可能地为用人单位招聘到专业对口的适用人才,达到“进得来,用得上”,学以致用的目的。

     2、引进高素质人才是今后人才储备工作发展的长远思路:

 高素质人才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倍增器”。

因此,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对提升鄂伦春旗人才储备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全旗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3、加大储备人才继续教育力度。

以不断提高储备人才专业技能,更新优化储备人才知识结构为重点,每年对储备人才进行一次专业知识培训。

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业务需要,选送储备人才到高等院校进行深造,切实提高储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4、针对我旗各行业人才奇缺却又外流严重的非正常现象,要以人才储备制度为依托,通过提高薪资待遇、优先转正录用、搭建能充分施展其才智的工作平台等措施,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建设家乡的队伍中来。

(三)、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

继续推进公务员法配套管理制度建设,贯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落实了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作好衔接工作。

加强考录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组织实施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

加强公务员的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1、鄂伦春旗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全旗由人事部门信息系统掌握的行政机关(含乡镇党委、政府,办事处)公务员510人(未含公安局、司法局)。

从510人结构来看,本科及以上学历173人,专科学历284人,中专学历26,高中及以下27人;年龄在35岁以下104人,36岁至40岁128人,41岁至45岁127人,46岁至50岁92人,50岁以上59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8人,正科级(含非领导职务)100人,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207人,科员178人;女性公务员166人;少数民族公务员211人,中共党员407人。

2、公务员考录和任用情况

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严把入口关,根据我旗空编数额,申报公务员考录计划,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完成考察、录用审批工作。

2008年我旗考录公务员44名,2009年考录公务员25名。

3、公务员培训、考核奖惩情况

严格规范公务员教育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有效提高了全旗公务员业务能力,主要培训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共政策》、《公共经济》、《行政能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结合年度考核不断完善公务员奖惩机制,考核政府部门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及工勤人员,优秀比例达到15%。

4、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情况

2009年2月,自治区人事厅批复14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我旗已完成自治区批复的14家155名参公单位人员过渡考试、审批登记工作,并做好了2009年12月自治区新批复的2家参公单位26名过渡人员考试前审档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情况: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今年重点工作是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精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关于我旗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问题的答复》等文件和政策。

我旗共有事业单位240家(参公单位29家,新成立10家单位人员还未充实),经呼伦贝尔市人事局批复201家单位,总计设置6614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779个,专业技术岗位5028个,工勤岗位807个。

我们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规范合同管理。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截止8月底,已完成全旗岗位设置审批工作121家,占全旗单位60%,已完成岗位聘用人员总数4577人,占全旗人数68.7%。

其中教育系统51家,非教育单位70家。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

根据《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建立“人才绿色通道”。

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的引才和用才观念,积极实施“借脑工程”。

实行人才准入制、备案制,鼓励旗外、市外、区外柔性人才通过项目来我旗工作。

同时,把人才引进同智力引进、短期引进同长期引进结合起来,引进和培养我旗急需的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等专业人才,适当引进我旗急需的教育、卫生、农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高级人才。

2008年创新了人才引进的形式,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

2009年引进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22人。

2010年1月份,公开招聘20名鄂伦春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月份,公开招聘水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把招聘计划申报、招聘条件制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协审等环节,真正体现了“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3、岗位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岗位总量不足,导致超编单位的一部分人员无岗,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是部分单位岗位设置结构上不够均衡,这就造成有的岗位空余,而有的岗位又紧缺。

部分单位未能出台有效的评价机制,给聘任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是一些系统涉及到与森工集团的整合,到目前为止卫生系统还没有整合完毕,因此人员有很大的流动性,因此这些单位岗位聘任难度较大。

3、就业创业方面

(一)、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和强化就业培训等各项就业措施落实方面工作:

自治旗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支持、培训、服务等体系,建立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1、创业政策支持情况

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及享受比例:

2003年---2008年我旗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18万元,其中:

下岗失业职工贷款652万元,占发放贷款总额的91%;发放贷款笔数494笔,其中:

下岗失业职工472笔,占贷款总数的96%;累计贴息64万元,其中:

下岗失业职工贴息59万元,占贷款总数的92%。

营业执照办理、营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我旗从2003年就提出要"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自主创业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人员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在经营场地、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优先办理。

为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3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2、创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阿里河举办了第六期创业培训班,共有(包括下岗失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25人促进了培训,成功创业11人,带动23人就业,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农牧民工及返乡农牧民工创业培训及创业状况:

我旗目前农村劳动力的现状:

一是农民工素质低,有技能的少。

二是走出去难度大,就业空间小。

大多数农民工靠乡情、友情自谋职业,就业空间狭窄,而且有上当受骗现象。

三是工资低,收入不稳定。

绝大多数农民工依靠出苦力,起早贪晚,月平均工资只能拿到800元左右,高的也只有1000--1500多元。

四是盲目流动,回流率高。

基本是春去秋回,能够成为稳定产业工人的比较少。

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以来,上述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变。

一是农民工素质得到提高。

经过培训后输出的农民工,他们有了一定的城市务工常识和自身维权知识,使上当受骗的比率大大降低,学到了专业职业技能,使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加强,外出务工时好找工作。

二是务工收入明显增加。

三是有组织转移比重不断提高。

通过培训,提高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

四是转移空间不断拓宽。

自2004年以来,通过培训机构抓定单,领导出去搞对接,使输出就业空间不断扩大,提高了定向、定点的输出率。

大部分农民工被输送到北京、山东、大连等大中城市,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三资”企业务工且成为了长期工。

3、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创业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浓烈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创业、支持创业、实施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鄂伦春政务网》,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在全旗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行全程调度督查。

各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对安排失业职工或困难就业群体及零就业家庭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调度和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面落实创业带就业的工作目标。

三是积极落实创业带动就业的相关政策。

对成功创业人员进行跟踪服务,随时了解创办企业的规模和吸纳就业的情况,指导创业人员按规定为吸纳的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事宜,并按吸纳人数落实创业岗位补贴。

对有资金需求的创业者,及时为其落实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四是加强就业服务,营造创业带就业工作的良好环境。

在创业带就业工作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为创业者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协调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因地制宜,出台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为创业带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开方便之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情况:

1、鄂伦春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是以鄂伦春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自治旗,系全国唯一一个鄂伦春民族自治地方,鄂伦春民族是国家重点扶持的22个10万人口以下较少民族之一。

自治旗为培养鄂伦春族人才队伍后备力量,保证主体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适当比重,充分利用有关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有民族特色的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旗人事局自2006年7月至2009年12月,面向鄂伦春族大中专毕业生,分三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共计招聘了57名鄂伦春族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鄂伦春旗事业单位。

具有民族特色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不但有效地促进了鄂伦春旗主体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加大了引进、培养鄂伦春族人才队伍力度,而且优化了鄂伦春旗专业技术队伍民族结构,也为鄂伦春旗主体民族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后备力量。

2、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工作

根据全国关于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我市《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旗委、旗政府十分重视“三支一扶”计划,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目前,我旗共有“三支一扶”大学生13名,村官42名、社区民生志愿者37名,西部志愿者17名,2009年接收“三支一扶”毕业生7人,村官大学生20人;“民生志愿者25人,2010年接收“三支一扶”毕业生5人,社区民生志愿者19人,全部安置到位。

他们分别在全旗各个乡镇开展支扶工作。

3、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及就业见习工作

根据呼伦贝尔市目标要求,2010年鄂伦春旗计划创业培训50人、就业见习40人、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人。

具体做法:

一是举办创业培训班。

2010年计划举办二期毕业生创业就业培训班,对有创业愿望高校毕业生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班,并辅之以创业所需的小额信用贷款,帮助毕业生人员解决创业时遇到的知识技能欠缺和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强毕业生实习基地建设。

2010年计划与旗科技局、大杨树四中、旗嵩天署业有限公司、鄂伦春同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成立毕业生实习基地,通过实习,使广大见习生在实践中勤学苦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实现自我价值。

现已完成17人实习工作。

(3)、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牧民工就业后权益保障工作方面: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1、基本情况:

2010年上半年,鄂伦春旗农民工转移就业1476人,其中:

转移六个月以上的833人,转移六个月以下的643人;全旗农民转移就业培训229人,其中:

技能提升培训229人。

2、主要做法:

一是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

逐步建立了旗、乡镇、农村牧区农牧民转移就业服务平台,确保此项工作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免费向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力地促进了我旗农区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二是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教育培训优势,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广大农民工外出务工的能力,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三是搞好劳务基地建设,拓宽就业渠道。

不断拓宽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渠道,借用外地就业岗位,实现对我旗农村牧区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农民工就业后权益保障工作方面的做法:

一是进一步清理各种针对农民外出就业的歧视、限制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政府管理由进行外出就业的行政审批、限制流动、办证收费转到支持与服务就业、农民工权益保护和劳动力市场秩序管理上来。

二是规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的监管制度。

推进劳动合同制,使之成为规范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依据。

用工单位要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行为应得到纠正。

加大对劳动合同、拖欠工资问题的监管,对违反劳动法、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从重惩处。

三是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相关事情的管理制度和组织领导体制,实行由防范、限制管理到服务性管理的转变。

杜绝将收容遣送用于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和流动人口。

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相关事情的管理,纳入城乡就业管理体系,协调管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和市民化相关工作。

(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助工作方面: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我旗出台2010年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在明确帮扶对象、目标任务和帮扶内容的同时,制定了完善的帮扶政策以及相应的工作要求。

帮扶目标:

以实现登记确认后一个月内,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列入帮扶的“4050”人员、就业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及本年度内新增登记的就业困难家庭中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的目标任务。

帮扶政策:

一是加大对吸纳就业企业的补助。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补助。

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并向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报就业,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且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是确定结对帮扶对象。

帮扶单位要及时与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联系,尽快落实帮扶对象,并在平台工作人员的协助下,上门走访帮扶对象,了解帮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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